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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任我行之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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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任我行之靴

    凝结体对修炼的增速效果显著,云逍在深夜里突破到了凝能一重了。

    凝能境,玄修完成了身体的玄能适应性过程,可以将天地间的玄能通过功法炼化至体内,贮存在丹田位置,这同时也是一个开辟丹田的过程,当可以贮存玄力达到一定程度时,玄修便会进入下一个境界,御能境。

    进入凝能一重,云逍明显觉得这一次和上一世的感觉不太相同,似乎玄力更加精粹,更加饱满,这凝结体质恐怕至少神资,不然不会有如此修炼奇效。

    体内有玄力了,云逍迫不及待的打开了手上的空间戒指,取出了从锻造师协会带回来的两块火山岩。

    两块深棕色的火山岩陈列身前,在漆黑的小屋子里似乎要和这夜色融为一体了。

    “没用的火山岩?那也要看看这里面包着的是什么,多亏火山岩隔绝气息效果最强,不然被发现就不好办了。”空间戒指里还有一把小铲子,是云逍从铸造室顺手带回来的。

    云逍想过一掌劈开这两块火山岩,现在达到凝能一重了,劈这种结构松散的火山岩还是能做到的,但是想想用这种方式接待老朋友好像不太合适啊。

    于是云逍便用九品锻造师的最佳手法缓缓地,轻轻地,一块一块地将火山岩削下。

    蓦地,一道金光从火山岩内激射而出,在黑夜里尤为刺眼,晃得云逍好半天才适应过来,“哈哈,重见天日可不要这么冲啊,马上就好!”

    像是能听懂云逍话似的,火山岩中包裹的挥发金光的物体渐渐收敛了炫目的金光,只是忽闪忽闪的亮着。

    很快,火山岩尽数剥除,一双金色的小鞋子出现在云逍手上,忽明忽暗的散发淡金色光泽。

    将小铲子放在一边,云逍轻轻拨动了一下这双鞋子脚后跟的某个机关,只听咔咔的金属碰撞声响起,一双巴掌大的小鞋子迅速扩大,鞋帮升起,层层叠叠的加高。

    最终变化成了一双金色的高帮战靴,金色光泽闪烁一尘不染,整体是不知名的金属打造,在两双鞋的鞋面各刻有一个龙飞凤舞的草字——任。

    “这么金光闪闪的,太显眼了,变普通点吧。”云逍对着一双鞋子说道。

    但是这双鞋子却是听得懂,真的开始变化了,先是将金色光泽收敛,变成了黑漆漆的布鞋质感,鞋子上面一些霸气的装饰也折叠收敛,整体变成了人们平常最常看见的练功鞋。

    看着手上这双还听自己话的战神套装中的鞋子,云逍欣慰不已。

    当年他用天外陨铁打造了一身战神套装,从头盔到战靴一应俱全,而且品级全部是绝品神器级别。

    达到神器级别的法宝会逐渐产生自己的灵性,但是十分微弱,不足以令其有自我意识,不像传说中的上古神器会有自己的器灵。

    战神套装各部件是分散的,但整体被云逍锻造成互相联系,拿到一件他就可以感应到下一件的位置。

    碍于当前修为太低,云逍催动玄力穿上战靴,只能隐约感觉下一件战神套装似乎是在东方。

    “想不到第一件找回来的是任我行,这对提升我战斗力帮助不是太大呀。”云逍嘀咕道。

    结果脚下的任我行之靴却自己动了动,像是不高兴主人这么吐槽他。

    云逍只好笑笑说:“不过赶路还是很有用的,哈哈。战斗的时候身法也会快上百倍!”

    听到夸赞任我行才消停了,安安静静的充当云逍的靴子。

    做为绝品神器,任我行之靴当然不是云逍说的那么功能简单,随着云逍修为提升,任我行之靴的能力才能逐渐开辟出来。

    “等把嘉阳城的四大家族解决掉,安顿好一家子,我就去寻回你们,我的老伙计们。”云逍遥望东方,天际间已经泛起鱼肚白,旭日即将东升。

    心间忽然划过一道绝美的容颜,远空隐约可见的云朵像是拼凑出了心中之人的面孔,“诗诗……”

    ……

    “好,战神套装最后一件完成了!”

    “云逍,这靴子你又准备起个什么名字啊?”

    “嗯……不如你来起一个吧,诗诗?”

    “他除了是绝品神器,有什么特点吗?”

    “天下之大,无我不去,天下疾速,唯我独尊!”

    “这么厉害啊,那就叫任我行吧!”

    ……

    心间划过曾经和岑诗诗在一起的日子,云逍忽觉疲累无比,伊人已逝,如今重生不知在何处,会不会和自己一样变了容貌,那还如何寻得?

    云逍在小床上沉沉睡去,任我行穿在脚上。

    “哼!哈!”

    大清早,云逍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皮,他被一阵中气十足的晨练声吵醒,从二楼往下看去,却是自己那流浪二十年归来的爷爷。

    别看老爷子年纪不小了,但是精神头好着呢,昨日蓬头垢面的模样今天也打理的像个样子了,一大早就在竹楼前的空地上挥拳抖腿。

    傅天华已经是通达境的玄修了,只要恶补几顿,体质恢复过来,身体强度自然没得说,因为锻体的过程是一直伴随着玄修的修炼的,可是老爷子行伍出身,坚持晨练,吐纳望日是每日必做的。

    云逍伸着懒腰,脚踩任我行慢悠悠的下楼,对着一大家子喊道:“爹,娘,爷爷,搬家啦!”

    傅长英显然还是不想平白无故受人情,陈惢也觉得现在一大家住在这挺好的,只有傅天华和云逍一个战线,“就住他傅家对面,看他们能那我怎么样!”

    “爹……咱们还姓不姓傅了。”傅长英小声的嘀咕道。

    “姓什么傅,这个没义气的家族,冷血无情欺辱你们这么多年还不够么!”傅天华吼道。

    “那我们姓什么……”

    “姓云!”云逍大声说道,嗓音清澈嘹亮,令三人瞬间沉寂不再言语,清晨林间的鸟鸣声清晰可闻。

    “好,就姓云!”傅天华拍案定下。

    考虑到傅天华在嘉阳城还是一个叛国贼的形象,这个陈年旧案还没翻案,所以暂时不能直接露面,否则一定会被城主给抓起来正法。

    给傅天华乔装打扮了一番,遮掩面容,云逍才带着一家子进了嘉阳城,好在当年傅天华“叛国”的时候全军都被诛灭了,所以并没有他的通缉令,城门口盘查的卫兵也不会认识二十年前的老人,一家人安然通过。

    “逍儿,我们怎么在往傅家走啊。”陈惢挽着傅长英的手臂,有些胆怯的说道,对于傅家,自从傅天华出事之后,那里对她来说就是地狱,没有一天感觉到过温暖的亲情。

    陈惢本来想收拾东西,毕竟搬家嘛,总得带点日常用品,但是云逍全给扔了,说那边都安置好了,不需要这些。

    云逍头枕双臂走在最前面领路,道:“就是要住在傅家对面,让他们看看,没有他傅家,我们依然过的好好的,甚至还能比他们过的更好!”

    对此傅天华赞同无比,傅长英则是暗叹这爷孙还真是看对眼了,感觉云逍才是傅天华的亲儿子,自己倒像个孙子,都没什么发言权。

    “啪啪啪!”

    刚走到傅家门口那条街道,云逍就听见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一扇粉饰一新的门楣上红帘高悬,门口两列家丁和婢女整齐站立,见云逍一家子走来,齐齐喊道:“恭迎云少爷回府!”

    云逍瞅瞅挂了鲜艳红布的围墙,乖乖,延伸了好远,这东郭明文太够意思了,一下买下这么大块地皮,恐怕不止是原先城主旧宅子了,应该是把附近的宅区都给买下来了,东郭家真是财大气粗。

    而且最让云逍满意的是,那高挂着“云府”两字大匾的府邸红彤彤的大门,正对着傅家的门楼。

    此时傅家有不少下人都悄悄的打开了傅家大门朝外面张望着,想看看是哪个贵族住到了他们家族对面。

    “云兄!没想到云兄这么早就来了,我这还担心云兄不会来了呢。”东郭明文早早的就守在了云府里面,把一切都打点好静候着,听到下人们的欢迎声急急忙忙从大厅走出,出门迎接。

    东郭明文一脸诚挚的笑容,看来他是交定云逍这个四品锻造师做朋友了。

    云逍笑笑回应,客气了一番,没想到一件下品灵器换来了这么大个财主,心中对于日后爹娘生活他可以安心了。

    “这位是?”东郭明文注意到云逍身后带着草帽的傅天华,因为他竟然看不透对方的修为,自己已经御能五重了,说明对方至少要比他高出好几重境界,所以才会一点也看不出对方的修为。

    傅天华的身份暂时不能暴露,云逍打着哈哈说道:“这位是,是我的保镖,对,我现在修为还低,需要一位保镖护我周全。”

    “云公子需要保镖是吗,我尤家可以为你提供一支最精英的玄修护卫队,不知道云公子可有兴趣?”一道妖娆的声音在云逍背后响起。

    转身定睛一看,竟是一位粉黛红颜,肤白貌美的窈窕女子,看上去二十出头,正是大好年华,体型高挑,和云逍一般个头,胸前饱满,粉色连衣裙下喷薄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