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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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沈同仁在客厅,他想见你。”魏邵华小声禀告。
魏文斌取下别在耳上的雪茄,徐徐点燃,清抽,含于口,轻轻吐出,淡淡烟雾顿时弥散。他闭上眼,品闻漂浮的香气。如果说“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那么,“饭后一根雪茄,不羡鸳鸯不羡仙”。对他来说,抽雪茄是一种超空间的精神体验,飘渺的烟云让他的思绪腾云驾雾,任意穿梭各种时空,或沉醉于一段往事,或遨游未来太空……
许久,香气淡去,魏文斌才睁开眼。他知道沈同仁今天会来拜访,他已经提前两天告知了他的秘书。“你去接待吧,就说我不在。”他说完,并没有着急吸第二口雪茄,作为雪茄老手的他,当然知道雪茄的魅力在于慢慢享受,在从容不迫中升华身心。
“好。”魏邵华想不到他和他爸爸的意见完全一致,嘴角斜起,似笑非笑。
魏文斌看到他儿子走出了书房,才不紧不慢地吸了一小口雪茄,含于口,缓缓吐出,又闭上了眼,他没有发现有一点儿烟灰已经自然断裂,跌落在他的大腿上……
沈同仁啊沈同仁!他心里反复念着这个名字,他怎么也没想到他和这个铁定“亲家”会一夜之间又成了两个企业的竞争对手……
第一次受邀前往沈同仁家做客的时候,他就知道,他和天仁集团以后的瓜葛会不浅。沈同仁不愧为商场精英,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把一个不起眼的企业变成让大家眼前一亮的后起之秀,没有非凡的领导力,他是不可能创造这样的奇迹!他的“华光”可是经过一路跌爬才居于行业第一啊,而沈同仁用了不到他的一半时间就成了行业内的第二大企业!在领导力上,不可否认,他对沈同仁非常倾慕。
当他看到他那傲慢的儿子和一位捧着玫瑰花枝的少女有说有笑地走进客厅时,他眼睛一亮……
“啊,魏公子居然碰到小女了!”沈同仁赶忙上前迎接走进客厅的那一对年轻人儿。
他循声望去,他从来没有看到他儿子笑得如此开心,他身边的少女,简直宛如天使,明眸皓齿,天真烂漫。他的心也像有一阵微风拂过,清波浮起……
“爸,这是我刚摘的新鲜玫瑰花,我给客厅的花瓶换上……”少女活泼欢笑。
“好好好,啊,对了,我介绍一下,魏总,这是我家小女,沈念希。”沈同仁轻轻拉过少女,脸上又惊又喜。
“魏伯好。”少女抽出右手,向他递过来。
他赶紧站起,心里居然慌了一丝儿神,他差点没稳住急促站起来的双脚。那一声“魏伯”叫得他迷了方向,久战商海的老水手居然也有迷航的时候,他暗笑。
“念希啊,好名字啊。”他夸赞,见此少女,心生希望,念念不忘啊!
“谢谢魏伯,我把玫瑰花给换上,你们继续聊。”少女抽回了手,笑比花艳。
少女大概不知道,他们根本无法继续聊天,他们父子都被眼前这个比花儿还好看的少女吸引,仿佛在欣赏一幅山水名画,虽然他根本不懂书法。
“好啦。”少女把换下的花枝捧到手里,满意地盯着刚换上去的新花,笑得更甜了。
“念希啊,陪魏伯和魏公子聊一下天嘛,也快要吃饭了,就不要再瞎晃了。”沈同仁轻唤,少女欣赏了一会儿花后就想离开客厅。
他立即领会沈同仁的用意,他儿子也伸长了脖子,生怕少女开溜。“是啊,念希,你和邵华好好聊聊,年轻人嘛,共通话题多,我们老人家啰嗦……”他附和后,端起了桌子上的茶杯。啊,对,果然还是白瓷茶具比较好,金汤飘香,他似也能体会沈同仁刚才所说的“诗意”,就像眼前的这个少女,甚是“赏心悦目”啊!
“好,我先上楼换身衣服,刚在花园里采花,这身衣服太邋遢了……”
少女边说边走开,他觉着花香也被她带走了不少。
哈哈哈……
少女上楼后,剩下的三个人相视,默契地大笑开来……
“沈总,从来没听说你有个女儿啊!”他问,虽然他也对沈同仁做了一番调查,但是没有任何消息显示沈同仁膝下子女的情况。
“哈哈哈……”沈同仁止不住笑,“魏总有所不知啊,小女自幼生活在国外,鲜少回来啊,您看,她这次回来就能遇上贵客,小女真是不胜荣耀啊!”
“哦,原来如此!哪里哪里!念希明媚动人,我家犬子能见到如此美人,是他不胜荣耀啊!”他回敬沈同仁,轻轻拍了一下他儿子的肩膀。
“是啊,沈总,我不胜荣耀才是!来,我等不及饭席了,现在我就要以茶代酒,敬你一杯!”他儿子举起茶杯,一饮而尽。
果然会见机行事!他欣慰,他儿子和他已经越来越默契了,一个举动就能让他明白他的心意,他感到无比自豪。
“啊,哪里哪里,我恭敬不如从命,请。”沈同仁摊手,然后也举起茶杯一饮而尽。
“这么说,念希还在上学?”他继续打探。
“嗯,硕士还有一年,伦敦大学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他能感觉沈同仁在说这话时,连呼吸都是自豪的。对啊,换成是他,他也会这样。他的心情突然有点儿黯淡,魏邵华在学业上不如沈念希啊!他一直希望魏邵华能好好念书,可是魏邵华更急于创建事业,根本没什么心思念书。他认为魏邵华的年少轻狂并不利于管理他的公司。为了对他进行磨砺,他硬是把大学毕业后就想进入公司的魏邵华送往大洋西岸的多伦多大学进行深造。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费尽心思把魏邵华弄进名校,并没有磨平他张狂的个性,反而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他越来越不把周围事物放在眼里,总是一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神态!他居然后悔了当初的决定。
“念希,来,坐这。”沈同仁招手。
他惊讶,眼前的少女换了一身裙装,简单的裙装,纤细白皙的身材一览无遗,和刚才活泼风格的T恤牛仔裤截然相反,浑身焕发高雅魅力。他觉得没有化妆的少女比他平时见得太多的化妆女人要精致得多,像天然钻石,完全没法和人工造器相比!
另他更惊讶的是,年少张狂的魏邵华居然收敛了他的锐气,在沈念希面前平和得像一位书生,他一直幻想魏邵华该有的样子!
从那一天开始,他一边让魏邵华策划他的天仁“女婿”计划,而另一边,他负责策划另外一个宏伟的蓝图:他要培养天仁集团,然后合力打造“华仁”集团,行业内不可抗衡的无敌企业!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无论是魏邵华的计划,还是他的宏伟蓝图!魏邵华在沈念希学业的最后一年内如愿成为她的未婚夫,他和沈同仁共同商谋,等沈念希完成学业归国后就为他们举行婚礼。另一方面,他也多次豪迈注资他的儿媳企业,天仁集团朝着它的目标,由后起之秀一跃成为行业内第二日用消费品品牌!他筹划,下一步就等着两家合并,共同打造“华仁”无敌品牌!
可是梦想在他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破碎,猝不及防!他想不到摧毁他梦想的人,竟是那个他像对待自己亲身女儿一样的……沈念希,沈同仁的女儿!
魏邵华失去了他心爱的未婚妻,他失去了伟大的雄心……
他突然睁开眼,发现大腿已经扑满如雪花般的烟灰,他掸了惮西裤,雪花纷飞……
随后,他狠狠地吸了一口雪茄,动作反常得让他震惊,他从来不会这样糟蹋雪茄……
“爸,沈同仁在客厅,他想见你。”魏邵华小声禀告。
魏文斌取下别在耳上的雪茄,徐徐点燃,清抽,含于口,轻轻吐出,淡淡烟雾顿时弥散。他闭上眼,品闻漂浮的香气。如果说“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那么,“饭后一根雪茄,不羡鸳鸯不羡仙”。对他来说,抽雪茄是一种超空间的精神体验,飘渺的烟云让他的思绪腾云驾雾,任意穿梭各种时空,或沉醉于一段往事,或遨游未来太空……
许久,香气淡去,魏文斌才睁开眼。他知道沈同仁今天会来拜访,他已经提前两天告知了他的秘书。“你去接待吧,就说我不在。”他说完,并没有着急吸第二口雪茄,作为雪茄老手的他,当然知道雪茄的魅力在于慢慢享受,在从容不迫中升华身心。
“好。”魏邵华想不到他和他爸爸的意见完全一致,嘴角斜起,似笑非笑。
魏文斌看到他儿子走出了书房,才不紧不慢地吸了一小口雪茄,含于口,缓缓吐出,又闭上了眼,他没有发现有一点儿烟灰已经自然断裂,跌落在他的大腿上……
沈同仁啊沈同仁!他心里反复念着这个名字,他怎么也没想到他和这个铁定“亲家”会一夜之间又成了两个企业的竞争对手……
第一次受邀前往沈同仁家做客的时候,他就知道,他和天仁集团以后的瓜葛会不浅。沈同仁不愧为商场精英,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把一个不起眼的企业变成让大家眼前一亮的后起之秀,没有非凡的领导力,他是不可能创造这样的奇迹!他的“华光”可是经过一路跌爬才居于行业第一啊,而沈同仁用了不到他的一半时间就成了行业内的第二大企业!在领导力上,不可否认,他对沈同仁非常倾慕。
当他看到他那傲慢的儿子和一位捧着玫瑰花枝的少女有说有笑地走进客厅时,他眼睛一亮……
“啊,魏公子居然碰到小女了!”沈同仁赶忙上前迎接走进客厅的那一对年轻人儿。
他循声望去,他从来没有看到他儿子笑得如此开心,他身边的少女,简直宛如天使,明眸皓齿,天真烂漫。他的心也像有一阵微风拂过,清波浮起……
“爸,这是我刚摘的新鲜玫瑰花,我给客厅的花瓶换上……”少女活泼欢笑。
“好好好,啊,对了,我介绍一下,魏总,这是我家小女,沈念希。”沈同仁轻轻拉过少女,脸上又惊又喜。
“魏伯好。”少女抽出右手,向他递过来。
他赶紧站起,心里居然慌了一丝儿神,他差点没稳住急促站起来的双脚。那一声“魏伯”叫得他迷了方向,久战商海的老水手居然也有迷航的时候,他暗笑。
“念希啊,好名字啊。”他夸赞,见此少女,心生希望,念念不忘啊!
“谢谢魏伯,我把玫瑰花给换上,你们继续聊。”少女抽回了手,笑比花艳。
少女大概不知道,他们根本无法继续聊天,他们父子都被眼前这个比花儿还好看的少女吸引,仿佛在欣赏一幅山水名画,虽然他根本不懂书法。
“好啦。”少女把换下的花枝捧到手里,满意地盯着刚换上去的新花,笑得更甜了。
“念希啊,陪魏伯和魏公子聊一下天嘛,也快要吃饭了,就不要再瞎晃了。”沈同仁轻唤,少女欣赏了一会儿花后就想离开客厅。
他立即领会沈同仁的用意,他儿子也伸长了脖子,生怕少女开溜。“是啊,念希,你和邵华好好聊聊,年轻人嘛,共通话题多,我们老人家啰嗦……”他附和后,端起了桌子上的茶杯。啊,对,果然还是白瓷茶具比较好,金汤飘香,他似也能体会沈同仁刚才所说的“诗意”,就像眼前的这个少女,甚是“赏心悦目”啊!
“好,我先上楼换身衣服,刚在花园里采花,这身衣服太邋遢了……”
少女边说边走开,他觉着花香也被她带走了不少。
哈哈哈……
少女上楼后,剩下的三个人相视,默契地大笑开来……
“沈总,从来没听说你有个女儿啊!”他问,虽然他也对沈同仁做了一番调查,但是没有任何消息显示沈同仁膝下子女的情况。
“哈哈哈……”沈同仁止不住笑,“魏总有所不知啊,小女自幼生活在国外,鲜少回来啊,您看,她这次回来就能遇上贵客,小女真是不胜荣耀啊!”
“哦,原来如此!哪里哪里!念希明媚动人,我家犬子能见到如此美人,是他不胜荣耀啊!”他回敬沈同仁,轻轻拍了一下他儿子的肩膀。
“是啊,沈总,我不胜荣耀才是!来,我等不及饭席了,现在我就要以茶代酒,敬你一杯!”他儿子举起茶杯,一饮而尽。
果然会见机行事!他欣慰,他儿子和他已经越来越默契了,一个举动就能让他明白他的心意,他感到无比自豪。
“啊,哪里哪里,我恭敬不如从命,请。”沈同仁摊手,然后也举起茶杯一饮而尽。
“这么说,念希还在上学?”他继续打探。
“嗯,硕士还有一年,伦敦大学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他能感觉沈同仁在说这话时,连呼吸都是自豪的。对啊,换成是他,他也会这样。他的心情突然有点儿黯淡,魏邵华在学业上不如沈念希啊!他一直希望魏邵华能好好念书,可是魏邵华更急于创建事业,根本没什么心思念书。他认为魏邵华的年少轻狂并不利于管理他的公司。为了对他进行磨砺,他硬是把大学毕业后就想进入公司的魏邵华送往大洋西岸的多伦多大学进行深造。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费尽心思把魏邵华弄进名校,并没有磨平他张狂的个性,反而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他越来越不把周围事物放在眼里,总是一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神态!他居然后悔了当初的决定。
“念希,来,坐这。”沈同仁招手。
他惊讶,眼前的少女换了一身裙装,简单的裙装,纤细白皙的身材一览无遗,和刚才活泼风格的T恤牛仔裤截然相反,浑身焕发高雅魅力。他觉得没有化妆的少女比他平时见得太多的化妆女人要精致得多,像天然钻石,完全没法和人工造器相比!
另他更惊讶的是,年少张狂的魏邵华居然收敛了他的锐气,在沈念希面前平和得像一位书生,他一直幻想魏邵华该有的样子!
从那一天开始,他一边让魏邵华策划他的天仁“女婿”计划,而另一边,他负责策划另外一个宏伟的蓝图:他要培养天仁集团,然后合力打造“华仁”集团,行业内不可抗衡的无敌企业!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无论是魏邵华的计划,还是他的宏伟蓝图!魏邵华在沈念希学业的最后一年内如愿成为她的未婚夫,他和沈同仁共同商谋,等沈念希完成学业归国后就为他们举行婚礼。另一方面,他也多次豪迈注资他的儿媳企业,天仁集团朝着它的目标,由后起之秀一跃成为行业内第二日用消费品品牌!他筹划,下一步就等着两家合并,共同打造“华仁”无敌品牌!
可是梦想在他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破碎,猝不及防!他想不到摧毁他梦想的人,竟是那个他像对待自己亲身女儿一样的……沈念希,沈同仁的女儿!
魏邵华失去了他心爱的未婚妻,他失去了伟大的雄心……
他突然睁开眼,发现大腿已经扑满如雪花般的烟灰,他掸了惮西裤,雪花纷飞……
随后,他狠狠地吸了一口雪茄,动作反常得让他震惊,他从来不会这样糟蹋雪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