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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狗肉食者不知言 断而判之无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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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狗肉,又叫“香肉”、“地羊”、“白狗”、“沛县肉”、“樊哙肉”,有至尊肾宝美誉,口感细嫩,肉质密,饱满。在粤语地区也叫“三六香肉”。狗肉,在华夏某些地区,又叫“香肉”或“地羊”。民间有“天上的飞禽,香不过鹌鹑;地上的走兽,香不过狗肉”之说。民间还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的谚语。由于狗肉闻起来气味醇厚。芳香四溢,所以又叫香肉。

    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狗类在华夏的处境着实不太妙来,因为不是流落街头,就是最后入了华夏人的五脏庙来。当然,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之下,华夏本地的流浪狗依旧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来,而且和其余国家不同,华夏对于这一方面的处理以及流浪狗的管辖依旧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来。

    秦牧前世也没少听身边热爱狗狗的朋友说过这样的问题来,这一次听狗叔如此说来也是深有体会来。

    “这群王八羔子。”狗叔又恨恨地骂了一句,显然是对于这一点很不爽来。

    缓息了好大一会,他才继续开口道,将话题又硬生生的扯了回来,“不过呢,柴犬这个犬类还是很不错的,这几只品相都很不错,你可以挑一挑。”

    停顿了一会来,狗叔捋了捋自己花白的胡须,“这几只品相都可以,血统都挺可以的,随眼缘就行了。”

    说的确实如此,秦牧虽然不太懂如何辨别狗种,他唯一看的一点就是这狗长得帅不帅,俊不俊。

    秦牧蹲下身来,周围的这几只狗崽子当即是一窝蜂的散了,看来是有些怕生。

    秦牧却没有追赶,反而是继续蹲在原地,右手伸出去,半攥半开,一副手里有东西的姿态来,就这样伸出来,引诱着。

    “你真坏。”柳媚蹲在了秦牧的边上,出声说道。

    “我这是进行战略性的挑选,好不?”秦牧振振有词的说道。

    “你这是利用狗狗单纯的心理引诱他们上当来。”柳媚不屑的开口道。

    “想要挑狗,就得想办法。”秦牧辨解道,“要不然你怎么知道哪只狗适合你。”

    正说着,对面不远处的那几只狗崽子先是谨慎的看了秦牧一眼,几只小蹄子试探性的往前探了一步,又猛地抽回头,转头看了看狗叔的表情,似乎想要从他的面孔之中判断出什么信息似的,然后这才缓缓的一步一步如同趟雷一样走了过来,几只狗头凑在了秦牧的右手前嗅了嗅,然后往其钻了,却发现空无一物。

    几个一脸懵逼的状态足以成为一张张表情包来。

    秦牧眼睛亮了亮,并不是因为这几只狗,而是原地还有一只小狗动都没有动弹,懒洋洋的趴在地上,目光却投了过来,一副本帅狗是在看好戏的模样来。

    秦牧的眼神和那对狗瞳就如此顺理成章的对在了一起,这狗崽却是猛地往后一抖,‘帅狗我晒个太阳而已,你想干嘛?’

    秦牧站起,快走两步,一把就将准备溜走的小狗崽捞了回来,抱起来打量两眼,又架起来扫视了两眼。

    公狗,正好。

    “就他了。”秦牧将这狗崽子抱了过来,说道。

    柳媚凑过来看了两眼,有手摸了摸狗崽的狗头,说道,“这家伙是太聪明了,还是反应太慢了?”

    “这只狗。”看见秦牧选了这一只,狗叔的眉头却是蹙了蹙。

    “怎么了?这只狗有什么问题吗?”秦牧发现貌似有些不妥当来,问道。

    狗叔从秦牧手上将狗崽接过,开口说道,“柴犬小狗的头部以大一点的为佳,后脑杓也要有适度地隆起较好。额头要适度地宽,幼犬时期带点圆弧,鼻梁不过于深不过于浅就好。至于柴犬眼睛要稍稍呈三角形,下眼帘要接近直线,上眼皮在离眼头三分之一处开始弧度较大,当然,这是幼犬,眼睛并没有达到那样的地步来,黑色,圆眼,长出之后为浓茶褐色;口吻以厚而圆,紧闭者为佳,鼻头要正黑色、有光泽,浓者为佳。”狗叔似乎是来了兴趣,特意来了一场授课来。一边说着还一边在狗崽的脸蛋上指一指,扯一扯来。

    “还有牙齿,乳牙上下合起来应该有二十八颗。门牙上下各六颗,犬齿各两颗、小臼齿各六颗。当然有的小狗即使乳牙全部长齐,但是在换成永久齿时却未必会齐全。这种情形只能当作运气不好了。”

    说到这里,狗叔故意将众人的注意力拉过来,然后又不紧不慢的露出了老顽童一般的笑容来,“不过以我独家的经验来看,这一直狗的牙口没问题,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来。”

    “看上去毛色也很好,那这只狗不是一切都很好吗?那又有什么顾虑的呢?”秦牧这个时候不太适合开口,因为无论怎么说他终究和这狗叔才是第一次见面来,也没有什么交情,这话也就是柳媚问出口的。

    “话还没说完呢。”狗叔藏着掖着半天之后,才缓缓的问出了一个问题来,“你们看这只狗和其余几只狗有什么不同。”

    “确实看上去一阵的别扭。”柳媚正回头观察的时候,秦牧道出了结果,“这只狗的耳朵耷拉着,其余的狗崽都是竖起来的。”

    柳媚回头一看,果然,确实处了这一只以外,其他的几只的狗崽耳朵都是竖起来的。

    “没错,就是如此。”狗叔点了点头,“根据它的耳型、厚度、耳朵位置、前倾度,这耳朵应该早就乍起来的,可是迟迟不见其的耳朵炸起来,至于其他方面,我也都是仔细检查了一遍,可是我竟没找出任何毛病来,反正无论怎么样,这狗的耳朵就炸不起来。”

    正说着,狗叔却发现秦牧和柳媚皆是愣愣的看着自己怀中的狗崽,有点不知所谓。

    等到他也回头看的时候,竟发现他刚才一直说炸不起来的耳朵突然就直勾勾的乍起,按都按不下去。

    “老夫今天算是看出来,这狗崽贼精。”狗叔这一次是无语的开口说道,“早不炸,晚不炸,就现在炸的高起,你说你这不是故意和我作对吗?”狗叔对着这狗崽子嬉笑道。

    这狗崽也是个有脾气的,也不知道他是听懂了还是没听懂,反而是一反常态的龇牙咧嘴。

    “不错,好眼光。”狗叔对着秦牧说道,“就这只了,他与你有缘。”

    秦牧将狗崽接了过来,说道,“谢谢狗叔了。”他也看的出来,这只狗在众狗之中也属于鹤立独行,智商方面看上去更是远超其他狗类,估计差不多能达到狗类科学家的境界来,他也看的出来狗叔对于这狗也有点情有独钟的态度来,但还是忍痛割爱了。

    “没吃饭吧,就留下来吃了再走吧。”狗叔又说道,也不等秦牧反驳,他就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将秦牧的话语堵了回去,“顺路我也给你说说一些养狗的详细事宜来,这可是门学问。”

    听到这里,秦牧自然也就没什么意见了,毕竟对于养狗他还真是外行,听听专家的话语总是没错的,“那就麻烦狗叔了。”

    等到秦牧表态之后,柳媚才表态说道,“好呀,好呀,我要吃香蕉薄饼、芒果糯米饭。”这也是她聪明之处,对于有些事情她从来不主动表态,一般等到秦牧表态之后才开口表达自己的想法来,充分的考虑和顾忌秦牧的感受和想法来,要是秦牧有事情推脱的话,柳媚这后面的话语就绝对不会说出口来,反而是会帮着秦牧圆话,一起推脱之类的。

    狗叔显然也是看了出来,扫了秦牧一眼,没有说话,转身朝后院里走去。

    狗叔一走,柳媚的矜持顿时就收了一起来,蹦过来就将秦牧怀中的狗崽抢了过去,摸了摸其那耷拉且乍起的耳朵,似乎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说道,“我还没见过有狗能控制自己的耳朵呢,这只也真是不同凡响呢。”

    “你之前不是还说他这是反应慢,而且笨的嘛?”秦牧似笑非笑的看着柳媚说道。

    柳媚眨巴眨巴了那水灵灵的大眼睛来,满脸无辜的说道,“谁说的?这人我认识吗?我说的吗?我怎么不记得了?”

    秦牧笑笑,终于是说道:“这次谢谢你了。”他也是看的出来,这狗崽子狗叔是绝对不会收钱的,很有可能这剩余的几只狗崽都是非卖品,要不然以这几只狗崽的品相绝不会存在卖不出的现象来,特别是柴犬这个犬种,可以说是出于一个略微出名的狗种类别了。

    国人有一个很奇怪的思想逻辑范围,就是不喜欢养土狗,而喜欢养洋狗,这一点就连秦牧也不能缅怀。这里面当然有华夏土狗自身的不足来,首先是对于华夏人而言土狗太过于不新鲜,起初也多是用来看大门的,当宠物狗养难免就是有些释怀来,其次是土狗的颜值问题,杂毛、乱糟糟的,耳朵多半还是耷拉着的。对于大多数好面子的华夏人来说,这还真是有点丢份。反观养狗恰恰相反,高颜值,悠久的历史,再加上稍微的一点乱吹宣传,就比如说某个大艺术家最喜欢的那只狗就是某某瓶品种,再比如某某枭雄黑十字领导人身前就爱某狗,就比说是是德意志的铁血宰相俾斯麦最爱的狗就是杜宾,且这只狗也无数次的和这位铁血宰相俾斯麦出现在同一个相框之内。反观于华夏呢,上下五千年而言,土狗还未发展成一定的体系,依旧是杂毛、混毛、炸耳、耷耳、黑白棕各种颜色混杂在一起,称之为‘土狗’,顶多就是变成了‘短毛狗’、‘长毛狗’而已。要是论起有什么悠久的历史的话,唯一的不过是秦始皇一统中原时的典故,秦朝丞相李斯临刑哀叹:“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以及苏东坡词云“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甚至这几句都甚是牵强,至于合影什么之类的,根本就从来没有。

    西方注重血脉,力图保证与自己血脉的纯正与威严,就算是至今,欧洲的贵族和皇室依旧存在,虽然这种存在的象征意义更大一点,而且不是总说人和人是平等的嘛,血脉也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话虽然这样说,但不可否认的是纯种的血脉足以保证传承的优越性。

    法国进化论者拉马克提出了‘获得性遗传’的观点,优秀的血脉混合在一起,产生的后代会更为优秀,无论是性格、长相都有这一方面的影响来,欧洲的皇室遵循着这样的原则,从表面上可以看的出来,起码这些人的外表基因很为优秀。欧洲的狗类同样也继承了这样的传统来,狗的种类也泾渭分明,各成体系,尽管没有华夏的历史悠久,但狗种却已经是走在了华夏的前方。

    什么方面皆是这样,而如今的炎黄子孙不也是这样吗?北魏孝文帝的鲜卑族民族大融合,是利是弊?我只知道北魏之前最显著的三国时期,我炎黄子孙,身高八尺有余,九尺之人亦不在少数,有勇有谋,羽扇纶巾,运筹帷幄,端是一番豪杰姿态。

    我只知道,今日黄种人的体质却是三大人种之中最差的,抵不上黑人,抵不上白种人,就连外国挑选保镖的时候,黄种人也居于其余两大人种之后。尤其是在什么拳击、足球、篮球等行业来,华夏人的竞争力度弱的可怜。不少人说是受这个生存环境的影响,可是数百年之前,我华夏军队可打至多瑙河畔,踏入威尼斯,横扫俄罗斯和乌克兰,可有人言我体质虚于欧洲人?

    再观之华夏的狗类,不也是同样的道理吗?至今因为盛产的狗类,还导致流流浪狗问题难以解决,不仅没有形成知名的品种来,还流落至此,将血脉一层层稀薄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