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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半夜三更

作者:阿修罗十世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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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迷糊糊中,李明闻到一阵诱人的香味飘来,饿觉瞬间战胜了他的睡意,啪的一声就坐了起来。

    “小师祖,这鼎熊掌汤快吃了吧。”归一双手捧着一只青铜鼎,恭敬地端到他的面前,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鼎里煮烂了的熊掌肉和飘香的热汤,忍着口水又咽了下去。

    “归师兄,你的手好了?”李明惊了一下,又马上走到青铜鼎旁,抄起长长的的勺子就在里面搅拌,满屋都浸透着肉香。

    一只黑熊掌足有三个人头大小,都分给了李明,其余两百多人平分剩下的肉,一是因为李明辈分太高,二又因为他带回的兽肉,自然分得了大头。

    “好了,好了。”归一漫不经心地回着,心思仍都放在那一鼎熊掌肉汤当中。

    李明哪还真的去管那些,就用左手拿勺子盛了好几口下肚,一股暖流汇入到快要萎缩的胃中,让他感到全身发热,勃勃生机又重新回到身体当中。

    “太好喝了,肉也好吃!要是清蒸红烧不知道是不是更好。”李明大口大口地吃着喝着,那点手上的伤痛早已忘了一干二净,此刻只觉得浑身舒畅飘飘欲仙。

    归一只在一旁可怜巴巴地看着,不时还凑到鼎旁闻一闻,吸吸那勾人的肉香,不但没有望梅止渴,反倒有一种把李明打昏自己独占熊掌肉汤的冲动。

    由此可见,人对美食尤其是从未享受过的美食,有天然的欲望,甚至不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归一终究还是克制住了他的暴力想法,可是口水却止不住地快要流到青铜鼎里去。

    李明见状,赶紧把归一推开,急说道:“要是沾了你的口水我可就吃不下去了。”可见归一委屈隐忍的模样,又良心不安,“算了,归师兄,一起吃吧。不过你去拿双碗筷,我可不想我们的口水混到一起。”

    归一听了喜笑颜开,立刻从身后掏了一个大碗,还有一把木勺,伸手下去就舀了满满一碗,迫不及待地开吃了起来。

    李明呆呆地看着归一行云流水的动作,从掏出作案工具到开吃花了不到三秒,和变魔术一样,才知道他早有预谋。

    “唉,你吃慢点!”李明眼珠都快瞪出来了,这主一分钟就把满满一大碗肉汤吃没了,紧接着又盛了一碗,丝毫不知羞耻。

    两人你一勺我一碗地吞食着,你追我赶,毫不相让,吃得是大汗淋漓、脸色通红。

    一鼎足有百斤的肉汤,在风卷残云的竞赛当中,也渐渐见底。

    食物不仅在补充他们的基本能量需求,更在修复伤体重塑组织上有不可想象的好处,更不用说这黑熊肉绝不是平常的兽肉可比。

    归一挥动着他两只手,感觉孔武有力,没有半点接骨后的疲软无力,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李明也同样感到,右手的伤好转了几分,但是不会有可以直接观测的大变化,那也太过困难。

    断骨自动痊愈重生,于平凡人根本就是不可能之事,即便李明的身体再过不凡,又有黑熊掌的奇效辅助,也是需要一个过程。

    仅仅吃了大半只熊掌,就能感到受益匪浅,如果将那头黑熊全部吃掉,断骨立刻愈合也不是不可能。

    李明想到了这样的好处,决定以后多下山寻些强大凶兽——不不,是下山拯救无辜的百姓民众,为他们除去祸害,并且将祸害的尸体带回来红烧油炸煮汤来炼化。

    李明不知道如今他的胃口有多大,吃了这大半鼎肉汤也饱了差不多。能吃多少也象征身体的强大,意味着躯体能够承受的极限,越能吃的人越够强大。

    这就不难解释,许多动漫小说的主角都是标准的大胃王大饭桶、极其爱吃能吃的大吃货,同时他们也强得不说匪夷所思,也总能在最后一刻击败对手,这就是所谓的主角光环。

    所以,要判断你是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是不是带着主角光环所向披靡逢凶化吉,就看你能不能吃,不能吃的千万不要作死。

    李明一个人吃了百斤熊掌肉汤的三分之二,这样的成就感可比考上清华北大实际多了,他满意地躺在床板上,悠闲地拍着肚子。

    归一也心满意足地抱着青铜鼎离去了,并且对他的小师祖又仰慕了几分。

    …

    李明回忆着太常真人在他头上敲的三下,是指凌晨三点还是半夜三更,他们武当到底是用古代的计时还是现代的计时,想着想着头就痛了,在床板上挣扎了几下,还是选择睡去。

    …

    月黑风高。

    “咚——咚——咚——”缓慢的敲门声。

    “师——叔——师——叔——”恐怖诡异的声音,鬼鬼祟祟,让人心神不安。

    李明睡梦中听到这缥缈慎人的喊声,不想理睬,又忽然惊醒。“谁在敲门!”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前,好像是他在做贼一样,手里握着一根木棍,轻轻地拉开房门。

    一个人头突兀地钻了出来!

    “嘭!”李明一根木棍就劈了下去。

    “啊!”一道惨叫带着熟悉的声音袭来,木棍断了。

    “道长?怎么是你?”李明哭笑不得,心情沉重起来,他把武当掌门都给打了,这以后还混得下去吗?

    就是他的靠山再牛逼再了不得,可毕竟已经退下去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武当说到底肯定还是武当掌门一手把控。

    得罪了一把手,你的日子还能好过吗?

    太常真人揉揉头顶,却也不动怒,可见城府心机之深——李明以为——反而笑着抱拳一拜,说:“师叔,白天约好三更见面,我是来赴约的。”

    挨打了还能表现得这么有素质,谁知会不会在背地里整他,李明又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却也想起是自己睡着睡着就把这事忘了。“实在对不起,应该我去拜访道长的,结果睡过头了。”

    “哪里哪里。”太常真人不卑不亢,“自当是弟子前来拜访师叔,怎么敢劳动您呢?”

    李明实在猜不透这老头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真的甘心尊自己这平白冒出的小子为师叔吗?本来有他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师父在,武当掌门就已经屈居人下了,李明更深知自己也就有名无实,还客气地称归一一声师兄,可这太常真人也未免演得太过认真了,他师父又不在此处。

    如果一个人时时刻刻都在演一个道貌岸然的君子,那么他就不是在演,是真君子。

    难道真的是我误会他了?李明不能确定。

    “师叔,弟子前来商谈地宫之事。”太常真人郑重起来。

    “地宫?你愿意让我进地宫了?”李明有些不敢相信,若真能得其宝藏,寻到地剑,将是参天的造化,到时他的实力就不可想象。

    武当数千年的道蕴,可能都在地宫,《太冲》正是从其中流传出来。

    “师叔,非我不愿,师叔入武当任何一处,弟子都不敢阻拦,只是如今,我也进不去地宫了。”太常真人脸色犯难。

    “为何?”李明问道。

    “钥匙丢了。”

    “钥匙丢了?”

    你在开什么鬼玩笑,李明觉得太常真人是不是又在耍自己。“钥匙丢了不会去找?找不到不能配一把?”

    “钥匙只有一把,不能复制,乃是武当数千年来的传承之物,由辈分最高的掌门人保管,也就是由师祖保管。师祖算过一卦,他丢的东西,是绝对无法找的回来。”太常真人仍旧正色。

    李明算是看透了这俩老家伙,丢了的东西找不到还十分自豪,动不动就算卦宣扬迷信,这样的人要是融入到现代社会当中,一定会被当成神棍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