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鞋】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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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心竹并没有想过陈墨会对陈瑞的事情那么上心,之后更是得知他竟会主动承担起帮助陈瑞的事情,只可惜陈瑞的奶奶被骗子骗去的那几万元是找不回来了。
某栋大楼里,陈墨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大楼,心思却飘到了他处。一分钟后,他对身后的人说道,“你们去查查青云市周边还有多少穷苦的家庭,把他们找出来,正好在四个月后的慈善活动上可以用,而且这样,也对我们的企业名声更加的有说服力。”
“是,少爷。”后身的人说道,接着便转身离开。
转眼间江心竹已经在X大上了四个多月的学,而现在马上就要到五一长假了,于是很多学生都开心不已,虽然时间不是太长,但已经足够让很多同学玩的开心了。住在U栋的学生会们也在不断想着这三天该去哪里在玩。
“要不我们去青云山,听说那里很漂亮。”一个学生会的成员说道。
但很快就被另外一个学生会成员给否定,“不行不行,我们要是真的山青云山,至少也要四五天的时间才行,三天的时间根本就不够啊。”
向婉茹这时也提议到,“不如,我们去云湖吧,那里风景好,而且三天的时间也刚好,足够我们玩个痛快的。”
这个地方还真没什么可被挑剔的,不管是时间还是风景都刚刚好,然而这次的提议却被陈墨给无情的否定,“不行,而且很多还都不是什么好人,女孩子去了不太好。”
这样的一句话却让所有人的学生会成员无语,唯有向婉茹是气个不行。因为她知道,陈墨之所以这样说,无非就是为了照顾那个小三的面子。
梁宇奇推了推眼镜,“那不知会长可有什么高见。”
陈墨低头沉思了片刻后道,“就乌镇吧,那里民俗风情浓郁,人性也很质朴。”
“好,既然会长说那里好,我们这次便去那里吧。”梁宇奇第一个表示同意。
第二个同意的确是学生会秘书长赵思瑞,“好啊好啊,你们这次选的地方好,我喜欢,不像上次去的那个地方,简直是太吵了。”
他说的高兴,却没注意到一边的向婉茹偷偷的瞪了她一眼,因为上次的那个地方就是她选的。而其他的学生会成员却是面面相觑,因为他们谁都知道向婉茹喜欢陈墨,但陈墨却并不喜欢她。只是因两家的关系,所以陈墨并不会当众反对向婉茹的意见,而这一次却是一反常态的反对,却是让所有的人都很意外。
陈墨见并没有人说话,便很满意的点了点头,“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那便去通知这楼里的所有人,看看谁这几天有时间,正好大家可以借此机会好好聚一聚,如今大家能同住在一个楼里,不管怎么说这也是缘分,不然下次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
之后学生会成员们便每人负责给几个人打电话,最终确定除了学生会的一些成员外,其他还有四个非学生会成员在那几天有时间,这其中便有江心竹一个。
得到通知后的江心竹伸手一动,两张纸便突然出现在她的手中,而其中一张纸条上便有一条写的是“乌镇,落魂靴。”她看了一眼,便轻声说道,“这到真是巧了,正好我还打算去那里呢。”
两天后,节假日的第一天便开始了,所有参加这次旅游的人共有二十余人,他们早早地便来到U栋一楼大厅集合。而他们有些人显然是过惯了有钱的生活,哪怕是出去旅游,女孩子们也要穿着一身名牌且漂亮艳丽的衣服,男孩子也会穿着一身同样名牌却显得自己帅气的服装。就算是最不注重服装牌子的赵思瑞,其一件衣服也是近万元。于是当江心竹穿着她那全身都不超五百元的衣服出现时,便有几人当场只看她一眼,便鄙视地将头转向他处。
陈墨几步来到江心竹面前,“心竹,我派人给你送来的衣服,你没收到吗?”
江心竹却是点了点头,随后微笑的看向陈墨,说道,“我收到了,只是出去玩的话觉得穿那身衣服并不太合适。”
陈墨皱了下眉头,“哦,为什么?”
江心竹笑着说,“那虽然是名牌,质量与样式也都很不错,然而就是因为他太贵了,反正不适合出去玩时穿,正所谓财不露白,穿着那身衣服出去玩儿,这简直就是在告诉小偷或是抢匪,我很有钱,你们快来抢我吧,或是快来偷我吧。”
所以有的人都是一愣,虽然他们以前也出去玩,但多是一些比较高档的地方,因为那里都会有很多的保安,所以到也不敢有小偷一类的人去那里。而这次他们要去的地方却是不同,虽然听说那里人性质朴,但是又有哪个地方会没有小偷小摸的出现呢。
“那,那我们该怎么办?”一个学生会成员率先问道。
另一个学生会成员显然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便也开口问了起来,“是啊!那我们该怎么办啊?”
江心竹笑了笑,“你们身上的这些衣服都太名贵了,其实你们可以穿名牌,毕竟那些衣服的质量却实不错,但至少不要穿的这样华丽,让人一眼就看出这是名牌,很贵的服装。”
“啊,这样啊。”这些有钱的公子哥及千金小姐们纷纷感叹,因为以前他们还真是觉得衣服一定要越漂亮越好,有的甚至觉得只有最漂亮的衣服,才能突显出自己的价值。
于是江心竹的建议下。这些学生会成员们又先去了最近的一家服装超市,每人都挑了一两件自己看中的衣服。有些学生更是在穿好之后惊奇的发现,原来这些便宜的衣服也有穿起来感觉不错的。只是这样的后果便是,有些学生一时来了兴致,还没等到乌镇呢就想再多买几件衣服,要不是陈墨在江心竹的暗示下让这些学生快点,只怕当他们上车后就会有不少人都多带个包包。
乌镇,一个地方不大,却是有着至少四个民族居住的地方。这里虽然车很少,交通不太方便,而好些人的衣服看起来都不超百,但是这里的空气却很不错,街上买卖的人很多,且到处都能看见民族特有的服饰以及特有的工艺品。加上这里古香古色的建筑,让很多习惯城市压抑的学生们不禁张开了双臂,想将这一切都拥入怀中。
“这里的人……真幸福。”一个学生自不自禁的说道。
一个路过的老汉却是噗哧一乐,“呵呵,小娃娃,你一定是来玩的话,你们喜欢这里,我们还想到外面去哩。我们这有好多的娃都去了大城市之后就很少再回就,他们都嫌这里太穷,没什么可发展的,而且买什么都不方便。”
那同学一时无语,她怎么也想不到居然会有人放着这么好的环境不住,而喜欢那乱七八糟的地方。而这或许就印证了人们最常说的那句话,都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江心竹也跟在他们身后随意的看着四周的小摊,学生会的郭思思突然看到一个摊位上摆着一双红色的绣花鞋,很是漂亮,就问道,“老板,你这鞋怎么卖啊。”
那老板是妇女,在看到是几个年轻的学生后,她便伸手一指,“二百。”
“那好。”郭思思想也没想的就从兜子里拿出了二百递给老板娘。
而在一旁的江心竹也被这摊位的红鞋给吸引住了,但并不是老板卖的那双,而是她脚上的那双。也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老板脚上的那双绣花鞋红的过于鲜艳,似乎是活着的一般,且不会染上一点灰尘污渍。然而除此之外,她并没有感觉到那双鞋还有什么其他的不妥,于是虽是心中有疑问,却也只能离开了那里。
次日,一行人还到乌镇的湖边玩,因为听说这里的湖很美,古代更是有很多诗人都来过这里。而就在一行人还到这里没多久,就然听到砰的一响,似是有重物落到水中,接着便听到有人在大喊大叫,“不好啊,快来人啊,有人掉水里了,有人掉水里了……”
陈墨等人一听有人掉水里了,便快速的来到出事地点,几个水性好的更是连衣服都来不急脱,就掉进水里去救人。只是当他们把人救上来后却还是晚了,因为那落水之人已经死了,而这人正是昨天郭郭思思买鞋那个摊位的老板。
郭思思显然也认出了这老板,惊的她一下子捂住了自己的小嘴,不敢置信的说道,“怎……怎么会是她,我昨天还在她那买过鞋,而且看她的样子也不像是会跳湖的人啊。”
所有人都没想到出来玩却遇到了这种事,一时间不少人都觉得有些丧气,不是什么好事。但江心竹却是把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那双依旧穿在老板脚上的红鞋,因为她隐约听到在学生会的人把这人尸体弄上来后,鞋里有着轻微的水声,且较之于昨天,这双鞋的红也更艳丽了些。
江心竹并没有想过陈墨会对陈瑞的事情那么上心,之后更是得知他竟会主动承担起帮助陈瑞的事情,只可惜陈瑞的奶奶被骗子骗去的那几万元是找不回来了。
某栋大楼里,陈墨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大楼,心思却飘到了他处。一分钟后,他对身后的人说道,“你们去查查青云市周边还有多少穷苦的家庭,把他们找出来,正好在四个月后的慈善活动上可以用,而且这样,也对我们的企业名声更加的有说服力。”
“是,少爷。”后身的人说道,接着便转身离开。
转眼间江心竹已经在X大上了四个多月的学,而现在马上就要到五一长假了,于是很多学生都开心不已,虽然时间不是太长,但已经足够让很多同学玩的开心了。住在U栋的学生会们也在不断想着这三天该去哪里在玩。
“要不我们去青云山,听说那里很漂亮。”一个学生会的成员说道。
但很快就被另外一个学生会成员给否定,“不行不行,我们要是真的山青云山,至少也要四五天的时间才行,三天的时间根本就不够啊。”
向婉茹这时也提议到,“不如,我们去云湖吧,那里风景好,而且三天的时间也刚好,足够我们玩个痛快的。”
这个地方还真没什么可被挑剔的,不管是时间还是风景都刚刚好,然而这次的提议却被陈墨给无情的否定,“不行,而且很多还都不是什么好人,女孩子去了不太好。”
这样的一句话却让所有人的学生会成员无语,唯有向婉茹是气个不行。因为她知道,陈墨之所以这样说,无非就是为了照顾那个小三的面子。
梁宇奇推了推眼镜,“那不知会长可有什么高见。”
陈墨低头沉思了片刻后道,“就乌镇吧,那里民俗风情浓郁,人性也很质朴。”
“好,既然会长说那里好,我们这次便去那里吧。”梁宇奇第一个表示同意。
第二个同意的确是学生会秘书长赵思瑞,“好啊好啊,你们这次选的地方好,我喜欢,不像上次去的那个地方,简直是太吵了。”
他说的高兴,却没注意到一边的向婉茹偷偷的瞪了她一眼,因为上次的那个地方就是她选的。而其他的学生会成员却是面面相觑,因为他们谁都知道向婉茹喜欢陈墨,但陈墨却并不喜欢她。只是因两家的关系,所以陈墨并不会当众反对向婉茹的意见,而这一次却是一反常态的反对,却是让所有的人都很意外。
陈墨见并没有人说话,便很满意的点了点头,“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那便去通知这楼里的所有人,看看谁这几天有时间,正好大家可以借此机会好好聚一聚,如今大家能同住在一个楼里,不管怎么说这也是缘分,不然下次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
之后学生会成员们便每人负责给几个人打电话,最终确定除了学生会的一些成员外,其他还有四个非学生会成员在那几天有时间,这其中便有江心竹一个。
得到通知后的江心竹伸手一动,两张纸便突然出现在她的手中,而其中一张纸条上便有一条写的是“乌镇,落魂靴。”她看了一眼,便轻声说道,“这到真是巧了,正好我还打算去那里呢。”
两天后,节假日的第一天便开始了,所有参加这次旅游的人共有二十余人,他们早早地便来到U栋一楼大厅集合。而他们有些人显然是过惯了有钱的生活,哪怕是出去旅游,女孩子们也要穿着一身名牌且漂亮艳丽的衣服,男孩子也会穿着一身同样名牌却显得自己帅气的服装。就算是最不注重服装牌子的赵思瑞,其一件衣服也是近万元。于是当江心竹穿着她那全身都不超五百元的衣服出现时,便有几人当场只看她一眼,便鄙视地将头转向他处。
陈墨几步来到江心竹面前,“心竹,我派人给你送来的衣服,你没收到吗?”
江心竹却是点了点头,随后微笑的看向陈墨,说道,“我收到了,只是出去玩的话觉得穿那身衣服并不太合适。”
陈墨皱了下眉头,“哦,为什么?”
江心竹笑着说,“那虽然是名牌,质量与样式也都很不错,然而就是因为他太贵了,反正不适合出去玩时穿,正所谓财不露白,穿着那身衣服出去玩儿,这简直就是在告诉小偷或是抢匪,我很有钱,你们快来抢我吧,或是快来偷我吧。”
所以有的人都是一愣,虽然他们以前也出去玩,但多是一些比较高档的地方,因为那里都会有很多的保安,所以到也不敢有小偷一类的人去那里。而这次他们要去的地方却是不同,虽然听说那里人性质朴,但是又有哪个地方会没有小偷小摸的出现呢。
“那,那我们该怎么办?”一个学生会成员率先问道。
另一个学生会成员显然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便也开口问了起来,“是啊!那我们该怎么办啊?”
江心竹笑了笑,“你们身上的这些衣服都太名贵了,其实你们可以穿名牌,毕竟那些衣服的质量却实不错,但至少不要穿的这样华丽,让人一眼就看出这是名牌,很贵的服装。”
“啊,这样啊。”这些有钱的公子哥及千金小姐们纷纷感叹,因为以前他们还真是觉得衣服一定要越漂亮越好,有的甚至觉得只有最漂亮的衣服,才能突显出自己的价值。
于是江心竹的建议下。这些学生会成员们又先去了最近的一家服装超市,每人都挑了一两件自己看中的衣服。有些学生更是在穿好之后惊奇的发现,原来这些便宜的衣服也有穿起来感觉不错的。只是这样的后果便是,有些学生一时来了兴致,还没等到乌镇呢就想再多买几件衣服,要不是陈墨在江心竹的暗示下让这些学生快点,只怕当他们上车后就会有不少人都多带个包包。
乌镇,一个地方不大,却是有着至少四个民族居住的地方。这里虽然车很少,交通不太方便,而好些人的衣服看起来都不超百,但是这里的空气却很不错,街上买卖的人很多,且到处都能看见民族特有的服饰以及特有的工艺品。加上这里古香古色的建筑,让很多习惯城市压抑的学生们不禁张开了双臂,想将这一切都拥入怀中。
“这里的人……真幸福。”一个学生自不自禁的说道。
一个路过的老汉却是噗哧一乐,“呵呵,小娃娃,你一定是来玩的话,你们喜欢这里,我们还想到外面去哩。我们这有好多的娃都去了大城市之后就很少再回就,他们都嫌这里太穷,没什么可发展的,而且买什么都不方便。”
那同学一时无语,她怎么也想不到居然会有人放着这么好的环境不住,而喜欢那乱七八糟的地方。而这或许就印证了人们最常说的那句话,都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江心竹也跟在他们身后随意的看着四周的小摊,学生会的郭思思突然看到一个摊位上摆着一双红色的绣花鞋,很是漂亮,就问道,“老板,你这鞋怎么卖啊。”
那老板是妇女,在看到是几个年轻的学生后,她便伸手一指,“二百。”
“那好。”郭思思想也没想的就从兜子里拿出了二百递给老板娘。
而在一旁的江心竹也被这摊位的红鞋给吸引住了,但并不是老板卖的那双,而是她脚上的那双。也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老板脚上的那双绣花鞋红的过于鲜艳,似乎是活着的一般,且不会染上一点灰尘污渍。然而除此之外,她并没有感觉到那双鞋还有什么其他的不妥,于是虽是心中有疑问,却也只能离开了那里。
次日,一行人还到乌镇的湖边玩,因为听说这里的湖很美,古代更是有很多诗人都来过这里。而就在一行人还到这里没多久,就然听到砰的一响,似是有重物落到水中,接着便听到有人在大喊大叫,“不好啊,快来人啊,有人掉水里了,有人掉水里了……”
陈墨等人一听有人掉水里了,便快速的来到出事地点,几个水性好的更是连衣服都来不急脱,就掉进水里去救人。只是当他们把人救上来后却还是晚了,因为那落水之人已经死了,而这人正是昨天郭郭思思买鞋那个摊位的老板。
郭思思显然也认出了这老板,惊的她一下子捂住了自己的小嘴,不敢置信的说道,“怎……怎么会是她,我昨天还在她那买过鞋,而且看她的样子也不像是会跳湖的人啊。”
所有人都没想到出来玩却遇到了这种事,一时间不少人都觉得有些丧气,不是什么好事。但江心竹却是把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那双依旧穿在老板脚上的红鞋,因为她隐约听到在学生会的人把这人尸体弄上来后,鞋里有着轻微的水声,且较之于昨天,这双鞋的红也更艳丽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