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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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武招亲?”云飞觉得新鲜。
在大山里面,婚姻风俗都是很单一简洁的,男方给女方一些山货,或者皮子衣服什么的,就算过门了。至于婚礼,请双方的亲戚吃一顿,做一个见证,从此二人便是恩爱的夫妻。
这倒好,举行什么比武招亲,有趣啊。
所谓好奇心*死猫,云飞的好奇心便被比武招亲这类不同的婚姻习俗所吸引,打算去一观究竟。
其实,在大陆上,比武招亲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对于江湖儿女而言。如果男女双方都是江湖人士,往往都需要比武来决定婚姻。女子希望找一个武力强大的男子为配偶,男子何尝不是这样呢?找一个武力胜人一筹的女子为内助,也是美事一桩啊。
只是,云飞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小猎人,哪知道这些啊。于是,就对这新事物产生了好奇之感。
“小二,过来,有话问你。”云飞对着店小二道。
店小二收了云飞的好处,屁颠颠的跑了过来。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就是这个理。
“客官,您有何吩咐?”小二谄媚的低头哈腰,恭敬的问云飞。
云飞压低了声音,“你可知道这哪儿有比武招亲的?”说完,摸出几个金币,在小二面前晃悠。“答对了,这些便是你的。”
店小二两眼放光,露出贪婪的神色。他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金灿灿的事物啊。于是,脸上的笑容更卑贱谄媚了。
“哟,客官您呐,算是问对了人,这事,小的知道。”在金币的引诱之下,还有什么可隐瞒的啊,于是店小二便娓娓道来,给云飞讲述了这前因后果。
原来,在距离朱家堡三十里外,有一座偌大的庄园。而这庄园的主人,便姓金,乃是金家的家主。
金家,是此地方圆千里的财主,财大气粗,富可敌国,主要经营矿产和药材生意。家族分支极广,蔓延到了大秦国各个角落,可以说,金家是一个名门望族,要财有财,要人有人。
如此大家族,按理说没有任何的忧心顾虑,困难险阻。奈何,天有不测风云,这金家的家主金有钱,一生未得一子,只生了三个女儿。而且,两个女儿早年夭折,只剩下了一个掌上明珠,金家大小姐,金子兰。
如此大家族,没有男丁继承,怎可长久不衰?富可敌国的家产,靠谁来继承?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说也奇怪,三个女儿生下后,不管金有钱纳多少小妾,都俱不生育。无奈之下,金有钱只好把自己的全部心思,都用在了独女金子兰的身上。
金子兰真没让金有钱失望,不仅才貌出众,知书善理,而且武艺高深,谋略过人,远近闻名,莫不称赞。
金子兰,为何取这个名字?因为金有钱盼子心切,却又不得男丁,所以只好把金子兰当做男子来养,有子男之意。
十八岁的金子兰,出落得像是一朵雪莲,圣洁高贵,典雅美丽,让无数人为之疯狂。上门提亲之人,络绎不绝,几乎踏破了金家的门槛。但是,金子兰无心男女之事,对谁都拒之千里,专心练武,帮助父亲打理生意。
如此的一个绝色女子,为何突然要比武招亲,这其中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听完了小二的讲述,云飞有了这样的一个疑问。
百思不得其解啊。
“小子,难道你也有意去那擂台,打赢金家小姐,好一步登天,抱得美人归?”旁边的黑脸男子戏谑的问云飞。
其实,就在云飞问小二的时候,那五人就留意云飞了。可是见云飞稚气未脱,乳臭未干,就没有放在心上。所以,这才出言讽刺,好在喝酒之时寻个乐子。
云飞听了那黑脸男子,也就是五人老大的话,摇摇头说道:“没兴趣。”
的确,云飞对那金银之物没有贪念,更对美女没有非分之想。云飞追求的,可是武道的巅峰,寻求那传说之中的神仙境界。这些世俗羁绊,对他可没有半分吸引力。
但是,那黑脸男子却不这么看,有谁是不爱金钱,不爱美人的?
“小子,你这话谁信啊?要想去试试运气,不妨痛快的说出来,扭扭捏捏的真不是男人。不过看你那样儿,顶多就是一个小屁孩儿吧,不用金小姐出手,我就可以打败你。顺便给你说,那金小姐可是九级的大武士啊,提防她一不小心打爆你的卵蛋,哈哈哈。”黑脸男子说完,肆意的笑了起来,四个小弟也是前仰后合,乐不可支。
对于这种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家伙,云飞可懒得和他废话。顶多就是八级的武士,却在这儿自吹自擂,欺软怕硬,真是扫人兴致。
云飞吃好喝好,付了酒钱,出了酒馆。
身后的五人,还在那儿嚣张的大笑,惹得酒馆里的酒客一阵侧目。但是,他们都好像挺惧怕这些人一般,敢怒不敢言,低头喝酒。
比武招亲,真是有意思,真想去会会这个金小姐啊。云飞想着在酒馆里的听闻,恨不得马上去见一下这个金小姐。
沿着小镇的街道,听着四周的叫卖声,云飞走进了一家客栈。
躺在床上,云飞又想起了在酒馆里的听闻。“那金小姐真的有那么漂亮吗?真的有那么厉害吗?”云飞胡思乱想起来。
十八岁的九级大武士,还是一介女流之辈,想不让人注意都难啊。十八岁的九级大武士,不是天才是什么?
云飞快十六岁了,在名师斯特的指点下,修行最好的功法,接受最好的教导,才是九级的大武士,这就是差距啊。
仔细想想,要是云飞没了那些,算个什么?不服不行啊。
迷迷糊糊,云飞睡着了。梦中,他牵着一个绝色女子,乘着飞龙,遨游九天。而那女子,自称是金子兰……
小火在一旁,轻声的打着呼噜,安然入睡。
一转眼,就是新的一天。
向小二问了去金家的方向,云飞和小火吃罢早餐,便沿着小路,往金家庄园走去。
一路上,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全是佩刀带剑的武林人士。有年轻俊秀的公子,手中提着宝剑,身后跟着随从,不知是哪家的公子哥儿。有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扛着大砍刀,一步三晃的走着。有儒雅的中年男子,手里扇着折扇,轻抚须髯,显得温文尔雅,仪表堂堂。而更多的,则是歪瓜裂枣,闹哄哄的组团在一起,高谈阔论,而谈论的不外乎什么暧昧绯闻之流。
云飞跟在大伙儿后面,带着小火,静静地走着。
行人越汇越多,不下百人,乱糟糟的向金家庄园走去。
三十里路,几乎不到一个时辰,云飞他们便到了。只见金家庄园,果然大气磅礴,占地广阔。仅仅是住宅,就不下数百之多。果然是财大气粗的财主,难怪那么多人想做金家的乘龙快婿啊。
只要做了金家女婿,可谓一步登天。
金家大门前,高书:金府两字。龙飞凤舞,铁画银钩,一看就是出自名家手笔。
大门右侧,摆了一个巨大的擂台。擂台方圆数十丈,上面有三面大鼓,十余张交椅,旁边还有一条白色的布幔,上书:比武招亲。
擂台最吸引人的,就是它的高度。高三丈,要是一般的七八级武士,想上擂台打擂,也只能从旁边的阶梯上去。试想一下,一个美女在上面叫阵,然后一个猥琐的男子,扛着大刀,一跃而起,结果在擂台半腰摔了下去。紧接着,他丝毫不气馁,顺着阶梯爬到了擂台上。终于到了啊,大喝一声后,就要对美女动手。
这是何等滑稽的场面啊。
打擂之人脸面何存呢?
这个擂台,宣告着,没有实力,你连擂台也上不去,还是好好掂量一下自己,放弃吧。
擂主真是用心良苦。
擂台之下,此时聚集了不知多少人。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你挤我,我推你,混乱不已。你踩到我的脚,我踢了你的腿,你辱骂我娘,我问候你妹,真是热闹之极。
午时刚过,就听见擂台之上鼓声大作,有人高呼:“家主到,小姐到。”
只见擂台上,一个五六旬老者,带着一个蒙着面的窈窕女子,在数名老者和护卫的簇拥下,坐在了擂台的椅子上。
鼓声停下后,那名五六旬老者迈步走上前台,高声说道:“感谢各位武林朋友的厚爱,前来参加小女的擂台。小女自幼喜欢枪棒武术,也曾受过名师点拨,所以自恃武艺超群。今天斗胆,擅做主张的要比武招亲,欲寻一位英雄与小女结成良缘。如果哪位好汉技高一筹,胜了小女,那么小女便嫁给他为妻,绝不食言。从今以后,他就是我金家的东床快婿,但有所求,莫敢不应,他的事,就是金家的事,倾尽全力,也要支持他。”
老者刚说完,台下便想起了惊天的叫好声。
“好啊,好啊,快开始吧。”
“金家主,我就是你们家的女婿啦。”
“如此好事,岂不能错过。”
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一个说人话的,全是恬不知耻,贪得无厌,看上金家万贯家财的败类。
这么好的事,打着灯笼也难找啊。要是赢了金小姐,那金家的所有,还不是自己的囊中之物,哪还用得着自己刀口舔血,卖命挣钱啊?成了金家的女婿,就是给皇帝也不换啊。
所有人都是打的这种龌龊心细。
“比武招亲?”云飞觉得新鲜。
在大山里面,婚姻风俗都是很单一简洁的,男方给女方一些山货,或者皮子衣服什么的,就算过门了。至于婚礼,请双方的亲戚吃一顿,做一个见证,从此二人便是恩爱的夫妻。
这倒好,举行什么比武招亲,有趣啊。
所谓好奇心*死猫,云飞的好奇心便被比武招亲这类不同的婚姻习俗所吸引,打算去一观究竟。
其实,在大陆上,比武招亲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对于江湖儿女而言。如果男女双方都是江湖人士,往往都需要比武来决定婚姻。女子希望找一个武力强大的男子为配偶,男子何尝不是这样呢?找一个武力胜人一筹的女子为内助,也是美事一桩啊。
只是,云飞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小猎人,哪知道这些啊。于是,就对这新事物产生了好奇之感。
“小二,过来,有话问你。”云飞对着店小二道。
店小二收了云飞的好处,屁颠颠的跑了过来。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就是这个理。
“客官,您有何吩咐?”小二谄媚的低头哈腰,恭敬的问云飞。
云飞压低了声音,“你可知道这哪儿有比武招亲的?”说完,摸出几个金币,在小二面前晃悠。“答对了,这些便是你的。”
店小二两眼放光,露出贪婪的神色。他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金灿灿的事物啊。于是,脸上的笑容更卑贱谄媚了。
“哟,客官您呐,算是问对了人,这事,小的知道。”在金币的引诱之下,还有什么可隐瞒的啊,于是店小二便娓娓道来,给云飞讲述了这前因后果。
原来,在距离朱家堡三十里外,有一座偌大的庄园。而这庄园的主人,便姓金,乃是金家的家主。
金家,是此地方圆千里的财主,财大气粗,富可敌国,主要经营矿产和药材生意。家族分支极广,蔓延到了大秦国各个角落,可以说,金家是一个名门望族,要财有财,要人有人。
如此大家族,按理说没有任何的忧心顾虑,困难险阻。奈何,天有不测风云,这金家的家主金有钱,一生未得一子,只生了三个女儿。而且,两个女儿早年夭折,只剩下了一个掌上明珠,金家大小姐,金子兰。
如此大家族,没有男丁继承,怎可长久不衰?富可敌国的家产,靠谁来继承?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说也奇怪,三个女儿生下后,不管金有钱纳多少小妾,都俱不生育。无奈之下,金有钱只好把自己的全部心思,都用在了独女金子兰的身上。
金子兰真没让金有钱失望,不仅才貌出众,知书善理,而且武艺高深,谋略过人,远近闻名,莫不称赞。
金子兰,为何取这个名字?因为金有钱盼子心切,却又不得男丁,所以只好把金子兰当做男子来养,有子男之意。
十八岁的金子兰,出落得像是一朵雪莲,圣洁高贵,典雅美丽,让无数人为之疯狂。上门提亲之人,络绎不绝,几乎踏破了金家的门槛。但是,金子兰无心男女之事,对谁都拒之千里,专心练武,帮助父亲打理生意。
如此的一个绝色女子,为何突然要比武招亲,这其中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听完了小二的讲述,云飞有了这样的一个疑问。
百思不得其解啊。
“小子,难道你也有意去那擂台,打赢金家小姐,好一步登天,抱得美人归?”旁边的黑脸男子戏谑的问云飞。
其实,就在云飞问小二的时候,那五人就留意云飞了。可是见云飞稚气未脱,乳臭未干,就没有放在心上。所以,这才出言讽刺,好在喝酒之时寻个乐子。
云飞听了那黑脸男子,也就是五人老大的话,摇摇头说道:“没兴趣。”
的确,云飞对那金银之物没有贪念,更对美女没有非分之想。云飞追求的,可是武道的巅峰,寻求那传说之中的神仙境界。这些世俗羁绊,对他可没有半分吸引力。
但是,那黑脸男子却不这么看,有谁是不爱金钱,不爱美人的?
“小子,你这话谁信啊?要想去试试运气,不妨痛快的说出来,扭扭捏捏的真不是男人。不过看你那样儿,顶多就是一个小屁孩儿吧,不用金小姐出手,我就可以打败你。顺便给你说,那金小姐可是九级的大武士啊,提防她一不小心打爆你的卵蛋,哈哈哈。”黑脸男子说完,肆意的笑了起来,四个小弟也是前仰后合,乐不可支。
对于这种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家伙,云飞可懒得和他废话。顶多就是八级的武士,却在这儿自吹自擂,欺软怕硬,真是扫人兴致。
云飞吃好喝好,付了酒钱,出了酒馆。
身后的五人,还在那儿嚣张的大笑,惹得酒馆里的酒客一阵侧目。但是,他们都好像挺惧怕这些人一般,敢怒不敢言,低头喝酒。
比武招亲,真是有意思,真想去会会这个金小姐啊。云飞想着在酒馆里的听闻,恨不得马上去见一下这个金小姐。
沿着小镇的街道,听着四周的叫卖声,云飞走进了一家客栈。
躺在床上,云飞又想起了在酒馆里的听闻。“那金小姐真的有那么漂亮吗?真的有那么厉害吗?”云飞胡思乱想起来。
十八岁的九级大武士,还是一介女流之辈,想不让人注意都难啊。十八岁的九级大武士,不是天才是什么?
云飞快十六岁了,在名师斯特的指点下,修行最好的功法,接受最好的教导,才是九级的大武士,这就是差距啊。
仔细想想,要是云飞没了那些,算个什么?不服不行啊。
迷迷糊糊,云飞睡着了。梦中,他牵着一个绝色女子,乘着飞龙,遨游九天。而那女子,自称是金子兰……
小火在一旁,轻声的打着呼噜,安然入睡。
一转眼,就是新的一天。
向小二问了去金家的方向,云飞和小火吃罢早餐,便沿着小路,往金家庄园走去。
一路上,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全是佩刀带剑的武林人士。有年轻俊秀的公子,手中提着宝剑,身后跟着随从,不知是哪家的公子哥儿。有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扛着大砍刀,一步三晃的走着。有儒雅的中年男子,手里扇着折扇,轻抚须髯,显得温文尔雅,仪表堂堂。而更多的,则是歪瓜裂枣,闹哄哄的组团在一起,高谈阔论,而谈论的不外乎什么暧昧绯闻之流。
云飞跟在大伙儿后面,带着小火,静静地走着。
行人越汇越多,不下百人,乱糟糟的向金家庄园走去。
三十里路,几乎不到一个时辰,云飞他们便到了。只见金家庄园,果然大气磅礴,占地广阔。仅仅是住宅,就不下数百之多。果然是财大气粗的财主,难怪那么多人想做金家的乘龙快婿啊。
只要做了金家女婿,可谓一步登天。
金家大门前,高书:金府两字。龙飞凤舞,铁画银钩,一看就是出自名家手笔。
大门右侧,摆了一个巨大的擂台。擂台方圆数十丈,上面有三面大鼓,十余张交椅,旁边还有一条白色的布幔,上书:比武招亲。
擂台最吸引人的,就是它的高度。高三丈,要是一般的七八级武士,想上擂台打擂,也只能从旁边的阶梯上去。试想一下,一个美女在上面叫阵,然后一个猥琐的男子,扛着大刀,一跃而起,结果在擂台半腰摔了下去。紧接着,他丝毫不气馁,顺着阶梯爬到了擂台上。终于到了啊,大喝一声后,就要对美女动手。
这是何等滑稽的场面啊。
打擂之人脸面何存呢?
这个擂台,宣告着,没有实力,你连擂台也上不去,还是好好掂量一下自己,放弃吧。
擂主真是用心良苦。
擂台之下,此时聚集了不知多少人。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你挤我,我推你,混乱不已。你踩到我的脚,我踢了你的腿,你辱骂我娘,我问候你妹,真是热闹之极。
午时刚过,就听见擂台之上鼓声大作,有人高呼:“家主到,小姐到。”
只见擂台上,一个五六旬老者,带着一个蒙着面的窈窕女子,在数名老者和护卫的簇拥下,坐在了擂台的椅子上。
鼓声停下后,那名五六旬老者迈步走上前台,高声说道:“感谢各位武林朋友的厚爱,前来参加小女的擂台。小女自幼喜欢枪棒武术,也曾受过名师点拨,所以自恃武艺超群。今天斗胆,擅做主张的要比武招亲,欲寻一位英雄与小女结成良缘。如果哪位好汉技高一筹,胜了小女,那么小女便嫁给他为妻,绝不食言。从今以后,他就是我金家的东床快婿,但有所求,莫敢不应,他的事,就是金家的事,倾尽全力,也要支持他。”
老者刚说完,台下便想起了惊天的叫好声。
“好啊,好啊,快开始吧。”
“金家主,我就是你们家的女婿啦。”
“如此好事,岂不能错过。”
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一个说人话的,全是恬不知耻,贪得无厌,看上金家万贯家财的败类。
这么好的事,打着灯笼也难找啊。要是赢了金小姐,那金家的所有,还不是自己的囊中之物,哪还用得着自己刀口舔血,卖命挣钱啊?成了金家的女婿,就是给皇帝也不换啊。
所有人都是打的这种龌龊心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