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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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之想也没想地跑到老太的身旁,蹲着身子询问她哪里不舒服,老太皱着脸,指了指她的脚踝,她两只穿着老式布鞋的脚已经完全贴着地面,但是十分不自然。
这时候,有个中年妇女走过来,看到回之想要上前扶那老人,连忙说:“小伙子吖,你小心点哦!搞不好是装的!现在碰瓷不要太多哦!”
碰瓷又是什么意思?这老太分明已经疼成了这副模样,怎么会是装的呢?回之觉得对方说出来的话简直不可思议,无从考证。
回之像看见外星人一样睁大着眼睛望着那中年妇女,很快的又继续低下头,按了按脚踝,询问老太是否疼痛,刚碰到老太的脚踝,老太便发出了杀猪般的叫声。
是真的受伤。
随后回之便决定背起老太送进医院。太不像话了,在医院门口,一个老太倒地而坐,哇哇得叫唤着,却没有一个人来帮忙。
怎的会如此冷漠。在回之把老太背上背时,吸引了周围不少目光,如果不是中年妇女劝回之不要多事,别人都以为那老太是回之的姥姥之类。
毕竟,谁肯愿意帮助一个非亲非故之人。
回之周围立了几个看戏的人,心里都寻思着这老太是否会倒打一耙,来讹诈回之。甚至有捂嘴偷笑的,然而回之完全没有把这些目光放在眼里,只顾着做好这事。
钟会医生恰好看见了这一幕,他正好要去趟别的科室,却看到医院门口围了不少人,原本不想理睬,却发现一个熟悉的人影,嗯?那不是珍珍的保镖,殷回之么,他怎么了。
于是钟会才过去医院大门一探究竟,原来他身上背了一个老太,一问便知是怎么一回事,于是二话不说,扶着老太的后背给送到了骨科。
这一举动倒让回之对钟会的好感度上升不少,昨天晚上的酒还没有醒,这钟会医生来是真及时。
骨科的医生两三天下就把老太脚踝给治好了。回之表示了对钟会的感谢,钟会觉得这不过是小事啊,医生的职责便是如此,并表示有些话不方便说,回头再聊,便离开了骨科。
老太对回之是十分感激,不但对周围的人反应感到气愤,并越发觉得回之是个不错的孩子。回之不放心老太,送了她一路,这才得知,老太的脚踝确实是意外受伤,她已经退休,年纪大了总归会有一些小病小痛,今天照常是来配看心脏病的药,不料却不小心摔倒了。
至于为啥会摔倒,老太还告诉回之,因为今天穿了一双新布鞋。这布鞋是他的儿子送给他的。现代人很少有穿这个模样布鞋,因为有些太古风了。而老太的儿子恰巧是一个考古学家,整日云游四海的,一年也回不了几趟家,这不刚过完年,送了他母亲一双布鞋,那是从老北京带来的特产。
这位老母亲呀,太过于喜欢这双布鞋,今天又是第一天穿,走着走着,没看前边的路,一步留神便跌倒在地,幸好遇到回之,及时帮忙解决了她的病痛,不然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站立起来回家。
回之在一边耐心地听着老太太叽叽呱呱的说着,虽然头依旧有些痛,但丝毫没有表现出厌恶之情,相反,他极其耐心的听老太讲完了这一大串的故事。
他觉得,看到人有困难,就应该出手相救,还要考虑会不会被害?回之可没想的这么多。而且说来这位老太倒有些像他的姥姥,有些微微地驼背。也许是因为这个,回之感到有几分亲切吧。
虽然走的路不长,认识回之的时间也不久,老太倒是喜欢这小伙子,觉得挺实诚,也善良,不耍什么心眼子,也没问她要好处。
于是乎在临走之前,老太问回之叫什么,回之本不愿意说,结果在老太再三的询问下,才道出了自己的姓名。
不过是件小事,不足挂齿,不足留名,她是位寻常老太,本就是萍水相逢,她的脚能好,就够了。
没想到,老太走之前还给了回之一个电话,说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可以去找她。
回之笑笑,只是应着,好好。
送走老太之后自然是去了珍珍的科室,珍珍上午没有手术,所以一个人留在了科室,钟会主任前面帮完回之就去忙了并不在科室。
回之一脸没睡醒的模样,一只手撑在门框上,探出脑袋,望了珍珍一眼,人在,没事,那我就放心了。
随后他便想离开珍珍的视线,远离她一些,不然她是会烦他的吧,能够在身边,默默陪伴已经很好,又怎能奢求太多。
不料,珍珍是注意到有人进来的,随口一问:“谁?”
回之在门口犹豫了片刻,后才露出脑袋,两只没睡醒的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珍珍,说:“你的保镖。”
珍珍一看是回之,装作镇定,极力掩饰着的内心的波澜,对回之厉声厉色地说:“你恐怕是天底下,最不称职的保镖了吧。”
回之原本插在口袋里的手陶出来,挠了下脑袋,说:“那要不,你把我辞退了吧。“
厉害了,居然以退为进,回之的段位变高了啊,想要走,那可没有这么容易,于是乎说:“辞退?夏珍珍的手下是想不当就能不当吗?”
毕竟是富贵人家的大小姐,有些时候说话难免带些脾气。回之听了心里是有些不舒服的,自己好歹也是出身名门,只不过后来家道中落,但回之并没有很生气地发怒,对珍珍小姐姐也发脾气,说走就走,而是用了迂回之术,顺着她的话向下说,只听他回答:“不是,不是。”
随即,又立刻岔开话题,回答说:“今天的白面包很好吃。”
这话一出口,让珍珍哭笑不得,她是的确是存心这么干的,没有烤过的面包片,已经表示了她最大的不满,一来,她不想让回之觉得她对他太好,她会不会喜欢他,二来,对他昨日喝酒之事有些小小意见。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回之想也没想地跑到老太的身旁,蹲着身子询问她哪里不舒服,老太皱着脸,指了指她的脚踝,她两只穿着老式布鞋的脚已经完全贴着地面,但是十分不自然。
这时候,有个中年妇女走过来,看到回之想要上前扶那老人,连忙说:“小伙子吖,你小心点哦!搞不好是装的!现在碰瓷不要太多哦!”
碰瓷又是什么意思?这老太分明已经疼成了这副模样,怎么会是装的呢?回之觉得对方说出来的话简直不可思议,无从考证。
回之像看见外星人一样睁大着眼睛望着那中年妇女,很快的又继续低下头,按了按脚踝,询问老太是否疼痛,刚碰到老太的脚踝,老太便发出了杀猪般的叫声。
是真的受伤。
随后回之便决定背起老太送进医院。太不像话了,在医院门口,一个老太倒地而坐,哇哇得叫唤着,却没有一个人来帮忙。
怎的会如此冷漠。在回之把老太背上背时,吸引了周围不少目光,如果不是中年妇女劝回之不要多事,别人都以为那老太是回之的姥姥之类。
毕竟,谁肯愿意帮助一个非亲非故之人。
回之周围立了几个看戏的人,心里都寻思着这老太是否会倒打一耙,来讹诈回之。甚至有捂嘴偷笑的,然而回之完全没有把这些目光放在眼里,只顾着做好这事。
钟会医生恰好看见了这一幕,他正好要去趟别的科室,却看到医院门口围了不少人,原本不想理睬,却发现一个熟悉的人影,嗯?那不是珍珍的保镖,殷回之么,他怎么了。
于是钟会才过去医院大门一探究竟,原来他身上背了一个老太,一问便知是怎么一回事,于是二话不说,扶着老太的后背给送到了骨科。
这一举动倒让回之对钟会的好感度上升不少,昨天晚上的酒还没有醒,这钟会医生来是真及时。
骨科的医生两三天下就把老太脚踝给治好了。回之表示了对钟会的感谢,钟会觉得这不过是小事啊,医生的职责便是如此,并表示有些话不方便说,回头再聊,便离开了骨科。
老太对回之是十分感激,不但对周围的人反应感到气愤,并越发觉得回之是个不错的孩子。回之不放心老太,送了她一路,这才得知,老太的脚踝确实是意外受伤,她已经退休,年纪大了总归会有一些小病小痛,今天照常是来配看心脏病的药,不料却不小心摔倒了。
至于为啥会摔倒,老太还告诉回之,因为今天穿了一双新布鞋。这布鞋是他的儿子送给他的。现代人很少有穿这个模样布鞋,因为有些太古风了。而老太的儿子恰巧是一个考古学家,整日云游四海的,一年也回不了几趟家,这不刚过完年,送了他母亲一双布鞋,那是从老北京带来的特产。
这位老母亲呀,太过于喜欢这双布鞋,今天又是第一天穿,走着走着,没看前边的路,一步留神便跌倒在地,幸好遇到回之,及时帮忙解决了她的病痛,不然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站立起来回家。
回之在一边耐心地听着老太太叽叽呱呱的说着,虽然头依旧有些痛,但丝毫没有表现出厌恶之情,相反,他极其耐心的听老太讲完了这一大串的故事。
他觉得,看到人有困难,就应该出手相救,还要考虑会不会被害?回之可没想的这么多。而且说来这位老太倒有些像他的姥姥,有些微微地驼背。也许是因为这个,回之感到有几分亲切吧。
虽然走的路不长,认识回之的时间也不久,老太倒是喜欢这小伙子,觉得挺实诚,也善良,不耍什么心眼子,也没问她要好处。
于是乎在临走之前,老太问回之叫什么,回之本不愿意说,结果在老太再三的询问下,才道出了自己的姓名。
不过是件小事,不足挂齿,不足留名,她是位寻常老太,本就是萍水相逢,她的脚能好,就够了。
没想到,老太走之前还给了回之一个电话,说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可以去找她。
回之笑笑,只是应着,好好。
送走老太之后自然是去了珍珍的科室,珍珍上午没有手术,所以一个人留在了科室,钟会主任前面帮完回之就去忙了并不在科室。
回之一脸没睡醒的模样,一只手撑在门框上,探出脑袋,望了珍珍一眼,人在,没事,那我就放心了。
随后他便想离开珍珍的视线,远离她一些,不然她是会烦他的吧,能够在身边,默默陪伴已经很好,又怎能奢求太多。
不料,珍珍是注意到有人进来的,随口一问:“谁?”
回之在门口犹豫了片刻,后才露出脑袋,两只没睡醒的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珍珍,说:“你的保镖。”
珍珍一看是回之,装作镇定,极力掩饰着的内心的波澜,对回之厉声厉色地说:“你恐怕是天底下,最不称职的保镖了吧。”
回之原本插在口袋里的手陶出来,挠了下脑袋,说:“那要不,你把我辞退了吧。“
厉害了,居然以退为进,回之的段位变高了啊,想要走,那可没有这么容易,于是乎说:“辞退?夏珍珍的手下是想不当就能不当吗?”
毕竟是富贵人家的大小姐,有些时候说话难免带些脾气。回之听了心里是有些不舒服的,自己好歹也是出身名门,只不过后来家道中落,但回之并没有很生气地发怒,对珍珍小姐姐也发脾气,说走就走,而是用了迂回之术,顺着她的话向下说,只听他回答:“不是,不是。”
随即,又立刻岔开话题,回答说:“今天的白面包很好吃。”
这话一出口,让珍珍哭笑不得,她是的确是存心这么干的,没有烤过的面包片,已经表示了她最大的不满,一来,她不想让回之觉得她对他太好,她会不会喜欢他,二来,对他昨日喝酒之事有些小小意见。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