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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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小人纯属被人利用,这一切的幕后指使正是春红那贱人!”
余福的脑子在这时候出奇的转得快,知道大势已去,纸终究包不住火,他立即倒打一耙,必须把所有的罪责全部都推出去,推给春红。至少主犯和从犯还是有区别的。
“你说什么!”余易刚把目光转向屋子里的屏风,春红便已急不可耐的从屏风后面转了出来。
显然余福没料到春红就在这间屋子里,至到春红走近,他才回过神来,不过背后诬陷人却被抓的尴尬仅存在了那么一愣神的功夫,很快他就转换脸色,对着春红骂道:“就是你这个贱人,都是你勾引我的,当初我也是受你要挟才不得不被你利用!你简直坏透了,根本就是蛇蝎妇人!”
余福一副义正辞严的样子,大声的喝斥着春红,但他的话里却并无一处事质的指证。因为到现在他还把握不准,到底春红都跟大小姐说过些什么。要是他一不留神把大小姐原本不知道的老底都揭露了出来就亏大了。
说实话,余福还在赌,赌自己的运气,赌春红对他的情意。
说着话的功夫,余福在向春红靠拢,他试图给春红一些暗示,暗示她配合自己作戏。
“大小姐,这畜牲说谎!大小姐,我说的全是真的,都是他一个人做的,他让我进余家给老爷做妾其实就是打着让我给他生儿子谋夺余家家财的主意!”春红想过余福会舍弃她,只是没料到会舍弃得如此彻底!
慌乱中她根本就没心情去理会余福的暗示,而且她现在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大小姐了,只希望大小姐先前说的话能算数。
男人果然靠不住!天刚黑的时候还跟她小意温存,满口甜言蜜语,可才过了个把时辰就换了嘴脸,事到临头一句话就出卖了她,而且还是准备拿她去顶罪。
可这是一般的罪过吗?这是谋财害命的大罪,余家老爷的棺木还躺在前院的灵堂里!这明摆着是把她往死路上逼啊!
越想越心凉,越想越觉得委屈,“阿福,你怎么能如此待我?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亲骨肉呢!”说着说着,春红的眼泪止不住的就掉下来了。
当初春红与余福相遇的时候正是春红最难的时候,吉庆戏班只是一个小戏班子,有钱人家请堂会都看不上眼,只能混迹于市井平民间,而春红年岁渐长,再难担起班里的旦角儿,班主就想着寻个人家把她给卖了,但有意向的不是老鳏夫就是泼皮无赖,全没个正经人。
余福的出现不亚于救美的英雄,当初春红是真的抛却了一片真心的,不然都巴上了余老爷这棵大树还怎么会私下里跟他往来?
“呸,什么我的骨肉?你就是一个下贱的娼妇,谁知道怀的是哪个男人的野种!”春红再难得也要舍了,余福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听春红的意思,能说的不能说的她可是全都说了。
余福绝情的话对春红来说无疑是最后一击,击碎了她所有的幻想。
“大小姐,余福就是凶手,是他杀了老爷,我有证据!”
“你这个疯婆子,你瞎说什么!”余福这一声吼得极大,肥胖圆润的脸上再没有之前的气定神闲,青筋迸出,面目狰狞。
不过他这一声吼得迟了点,春红的话大家都听到了。
全都难以置信的望着场上的两个人,呆呆的反应不过来,老爷不是死在劫匪手里吗,怎么又是余福杀的?再然后又心惊不已。
天!杀人咧。
还是张俊生反应快,一把揪住发狂的余福,才让春红得以脱身。不然照他的架式,即使反绑着双手也能要了春红的小命!
“大小姐,我有证据,我能证明老爷是他杀的!”受了惊吓的春红不但没有躲藏起来,反倒挺直了身躯越发坚毅。
“他跟老爷在临安府的时候曾捎了封回信给我,里面全是他的计划,跟事实一模一样。”越是在底层挣扎的女人,越明白自保的重要,春红更是其中的翘楚。
当时她发现自己怀了孕六神无主,只能给余福捎了信过去讨主意。
余福给她的回信正是当初制定的借刀杀人计划,在信里他再三要求春红看过就把信毁了,以防别人发现。直觉,春红直觉这是个重要的把柄,能防余福以后过河拆桥,但当时她觉得这封信是不可能有见天日的机会了。
就是向大小姐投诚的时候她也没想到要拿出来。至少这样还能为余福留一线生机,若他行事机密的话,买凶杀人这事找不到证据,治他的罪也不那么容易。
没想到最后她还需要把它拿了出来,拿出来换自己一命!
余易望着决绝的春红,没有出声。之前春红向她投诚时,是真的交代了她知道的一切,但能证明余福买凶杀人的证据却只字未提。
现在确定自己的安全受到了威胁,当即斩断一切情感,不但能谋求自保,还能反击。
是个聪明人,至少比她聪明!
事后,余易独自站在清凉的庭院里反省了好久。越是反思越为自己曾经的懦弱感到羞耻,为人一世最终败在了个‘情’字上,甚至不惜糟践生命,真真是不可原谅。
怪只怪她太骄傲了,骄傲到经受不住打击。
唉!能重活一世,定是她的蠢连老天都看不过眼了吧。
……
悦来居华灯初上,楼下宽敞华丽的大厅渐渐高朋满座,果真聚齐了丰城大半有名姓的人物。
“来了!”倚在雅间走廊上看热闹的楚子瑜扭头冲晕晕欲睡的余绍轩说了一句。
余绍轩闻言哪还有半分疲态,立马撑着桌子一跃而起,伸手就推开了面前斟酒唱小曲儿的歌女向走廊边冲来。
“在哪?”
顺着楚子瑜呶着嘴的方向,一道白色的身影由外而至。
来人个头不高,身形单薄。白衣白鞋,就连束发的缎带都是白色的,再普通不过的白衣,穿在他的身上竟隐隐有出尘的味道。
“怎么是个男子?”余绍轩质疑的看着楚子瑜。
“噗~”楚子瑜刚喝到嘴里的茶水一下喷了出来,“咳~咳~……”呛了水咳得直不起腰来!
“亏,亏得你还自诩风流!”很不满的白了余绍轩一眼,“女扮男装不懂?”
“这,”余绍轩的目光在好友与下面的白衣人身上来回轮转,可他真的没看出任何端倪来,“好好的女儿家扮什么男子!”
“大小姐,小人纯属被人利用,这一切的幕后指使正是春红那贱人!”
余福的脑子在这时候出奇的转得快,知道大势已去,纸终究包不住火,他立即倒打一耙,必须把所有的罪责全部都推出去,推给春红。至少主犯和从犯还是有区别的。
“你说什么!”余易刚把目光转向屋子里的屏风,春红便已急不可耐的从屏风后面转了出来。
显然余福没料到春红就在这间屋子里,至到春红走近,他才回过神来,不过背后诬陷人却被抓的尴尬仅存在了那么一愣神的功夫,很快他就转换脸色,对着春红骂道:“就是你这个贱人,都是你勾引我的,当初我也是受你要挟才不得不被你利用!你简直坏透了,根本就是蛇蝎妇人!”
余福一副义正辞严的样子,大声的喝斥着春红,但他的话里却并无一处事质的指证。因为到现在他还把握不准,到底春红都跟大小姐说过些什么。要是他一不留神把大小姐原本不知道的老底都揭露了出来就亏大了。
说实话,余福还在赌,赌自己的运气,赌春红对他的情意。
说着话的功夫,余福在向春红靠拢,他试图给春红一些暗示,暗示她配合自己作戏。
“大小姐,这畜牲说谎!大小姐,我说的全是真的,都是他一个人做的,他让我进余家给老爷做妾其实就是打着让我给他生儿子谋夺余家家财的主意!”春红想过余福会舍弃她,只是没料到会舍弃得如此彻底!
慌乱中她根本就没心情去理会余福的暗示,而且她现在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大小姐了,只希望大小姐先前说的话能算数。
男人果然靠不住!天刚黑的时候还跟她小意温存,满口甜言蜜语,可才过了个把时辰就换了嘴脸,事到临头一句话就出卖了她,而且还是准备拿她去顶罪。
可这是一般的罪过吗?这是谋财害命的大罪,余家老爷的棺木还躺在前院的灵堂里!这明摆着是把她往死路上逼啊!
越想越心凉,越想越觉得委屈,“阿福,你怎么能如此待我?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亲骨肉呢!”说着说着,春红的眼泪止不住的就掉下来了。
当初春红与余福相遇的时候正是春红最难的时候,吉庆戏班只是一个小戏班子,有钱人家请堂会都看不上眼,只能混迹于市井平民间,而春红年岁渐长,再难担起班里的旦角儿,班主就想着寻个人家把她给卖了,但有意向的不是老鳏夫就是泼皮无赖,全没个正经人。
余福的出现不亚于救美的英雄,当初春红是真的抛却了一片真心的,不然都巴上了余老爷这棵大树还怎么会私下里跟他往来?
“呸,什么我的骨肉?你就是一个下贱的娼妇,谁知道怀的是哪个男人的野种!”春红再难得也要舍了,余福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听春红的意思,能说的不能说的她可是全都说了。
余福绝情的话对春红来说无疑是最后一击,击碎了她所有的幻想。
“大小姐,余福就是凶手,是他杀了老爷,我有证据!”
“你这个疯婆子,你瞎说什么!”余福这一声吼得极大,肥胖圆润的脸上再没有之前的气定神闲,青筋迸出,面目狰狞。
不过他这一声吼得迟了点,春红的话大家都听到了。
全都难以置信的望着场上的两个人,呆呆的反应不过来,老爷不是死在劫匪手里吗,怎么又是余福杀的?再然后又心惊不已。
天!杀人咧。
还是张俊生反应快,一把揪住发狂的余福,才让春红得以脱身。不然照他的架式,即使反绑着双手也能要了春红的小命!
“大小姐,我有证据,我能证明老爷是他杀的!”受了惊吓的春红不但没有躲藏起来,反倒挺直了身躯越发坚毅。
“他跟老爷在临安府的时候曾捎了封回信给我,里面全是他的计划,跟事实一模一样。”越是在底层挣扎的女人,越明白自保的重要,春红更是其中的翘楚。
当时她发现自己怀了孕六神无主,只能给余福捎了信过去讨主意。
余福给她的回信正是当初制定的借刀杀人计划,在信里他再三要求春红看过就把信毁了,以防别人发现。直觉,春红直觉这是个重要的把柄,能防余福以后过河拆桥,但当时她觉得这封信是不可能有见天日的机会了。
就是向大小姐投诚的时候她也没想到要拿出来。至少这样还能为余福留一线生机,若他行事机密的话,买凶杀人这事找不到证据,治他的罪也不那么容易。
没想到最后她还需要把它拿了出来,拿出来换自己一命!
余易望着决绝的春红,没有出声。之前春红向她投诚时,是真的交代了她知道的一切,但能证明余福买凶杀人的证据却只字未提。
现在确定自己的安全受到了威胁,当即斩断一切情感,不但能谋求自保,还能反击。
是个聪明人,至少比她聪明!
事后,余易独自站在清凉的庭院里反省了好久。越是反思越为自己曾经的懦弱感到羞耻,为人一世最终败在了个‘情’字上,甚至不惜糟践生命,真真是不可原谅。
怪只怪她太骄傲了,骄傲到经受不住打击。
唉!能重活一世,定是她的蠢连老天都看不过眼了吧。
……
悦来居华灯初上,楼下宽敞华丽的大厅渐渐高朋满座,果真聚齐了丰城大半有名姓的人物。
“来了!”倚在雅间走廊上看热闹的楚子瑜扭头冲晕晕欲睡的余绍轩说了一句。
余绍轩闻言哪还有半分疲态,立马撑着桌子一跃而起,伸手就推开了面前斟酒唱小曲儿的歌女向走廊边冲来。
“在哪?”
顺着楚子瑜呶着嘴的方向,一道白色的身影由外而至。
来人个头不高,身形单薄。白衣白鞋,就连束发的缎带都是白色的,再普通不过的白衣,穿在他的身上竟隐隐有出尘的味道。
“怎么是个男子?”余绍轩质疑的看着楚子瑜。
“噗~”楚子瑜刚喝到嘴里的茶水一下喷了出来,“咳~咳~……”呛了水咳得直不起腰来!
“亏,亏得你还自诩风流!”很不满的白了余绍轩一眼,“女扮男装不懂?”
“这,”余绍轩的目光在好友与下面的白衣人身上来回轮转,可他真的没看出任何端倪来,“好好的女儿家扮什么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