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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身剑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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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若是雇主已经死了,就算像洛明或者格兰蒂这样品德高尚的佣兵,毕竟也还是佣兵,在无望拿到报酬的情况下,是断然不会轻易得罪一位骑士,乃至他身后的贵人的。

    但洛明自然没有让自己这几天的辛苦付之东流的打算。

    一块骑士领,不用尽效忠义务的骑士封号,还有一位年轻男爵的信任……哪怕拿出任何一项来,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愿意为此赌上性命。

    三项加在一起,就连洛明也不可能不动心。

    阿雅也给出了相应的任务,虽然她没有明说超过一月期限后会怎样,很可能其实并没有惩罚,但洛明不想让她失望。

    而且他更想要借这机会证明自己的实力充分,这些报酬不过是应得的囊中之物。

    所以,纵然是面对那冲来的骑士时,他也没有迟疑,更不要说退缩。

    这种程度,如今的洛明已经完全不惧!

    当格兰蒂敷衍对方时,他就已经拔剑出鞘。在特殊的呼吸韵律中,心脏将血液泵至全身,伴随着斗气,驱散了久坐之后的些微疲劳,僵硬的肌肉恢复了弹性。

    接着,似乎每一缕肌肉纤维、每一根血管、神经都进入了最佳的临战状态。

    宛如千万张弩弓在体内拉开,将巨大的力量积蓄。

    当骑士的马蹄声逼近,在听声辨位中到了心中的那条警戒线时,洛明猛地睁开了双眼!

    仿佛有无形的寒意散发,夏洛克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手上的动作却没有迟疑。

    他将一把手弩上弦,摆在一边,那里还放着另一把上好弦的手弩。虽然这样做对弩的寿命有影响,但两支随时可以射出的弩箭在战斗中绝对是不容忽视的一着。

    倒不是他不相信洛明,只是想多一点保护自己的能力,少给对方拖后腿罢了。

    在正对着骑士的那面,车门突然张开,从中射出了一道寒光!

    光芒闪烁,空气中响起破空的尖啸,一瞬间似乎看不清持剑的人影,只有一束纤细锋锐的剑光向前突进。

    恍若流星划过天际的一闪,刹那间便跨越数米的距离,光芒炫目。

    看见那剑光的人,无不双眼刺痛流泪。骑士也不曾例外。

    但千锤百炼的训练还是让他淡化了恐惧——战场上,可能会遇到炫目的法术,这并不奇怪。他忍着泪水,强行睁开双眼。

    至于那剑光,归根结底和另一位骑士迎面刺来的骑枪没什么区别,能够抵挡!

    他大喝一声,举枪迎上,而整个人与战马也化作一枚血肉与钢铁的炮弹。

    螳臂当车的敌人将会被刺穿,挑飞数米,侥幸躲过骑枪者也会被撞得骨断筋折,再被践踏成肉泥!

    二者互相冲锋,相对速度堪比箭矢,惯性强大。洛明没有保留多少余力,来不及,也没有力量转向后撤,但他也没有丝毫要停的意思。

    长剑与骑枪相交,擦出火花四溅,却不曾迟缓片刻,而是向前,向前!

    剑光似乎分崩离析,在空中撒出一片雪花四散,人影与骑士交错,有些仓促地落地,险些站立不稳。

    骑士似乎还在向前冲锋,要从大开的车门一枪刺入。匪徒们也忍不住欢呼了起来。

    夏洛克下意识地射出了弩箭,但板甲终究是板甲,就算在这么近的距离,很可能破甲,但箭矢穿透钢铁后是否能深入血肉重创敌人,他也没什么把握。

    然而,枪尖还未触及车厢,箭矢也才刚触及板甲,骑枪的前端却掉落在地。

    原来它已经被洛明那一剑从中斩断。

    随即,一阵血花向四周泼洒,包裹着沉重板甲的右臂抓着剩下的半根骑枪脱离了身体,打着旋飞了出去,掉在数米之外的地上。

    那伤口平滑整齐,而板甲本身没有丝毫受损,只有几根系带断开。

    马儿从车厢侧面跑过,而骑士则哀嚎着失去平衡,从马上跌落,浑身板甲震颤,响起一阵沉重的金属铿锵之音。

    着地的恰恰是头部,哀嚎声戛然而止,甚至连气息都迅速变弱……估计是不巧摔断了脖子吧。

    匪徒们面无血色,要知道没意外的话,这样一位骑士就可以把他们打散,杀死一半人,如今却在冲锋时,一招死在别人手里。

    再看那仗剑四顾的男子,身上几乎连血滴都没染上,唯有肩上一处擦伤,也很不起眼。

    他随手挥剑,将几滴鲜血甩出。

    洛明对这个结果毫无意外,最多就是觉得那家伙倒霉,居然会摔死。

    自己如今里面套着一件让夏洛克帮忙买到的锁甲,外边抵御春寒的皮衣也顶的上半件皮甲。

    就算骑枪上带着斗气,也可以削弱好几成的杀伤力,并且阻挡一瞬间——在这短暂的瞬间,足够洛明调整身体姿态,就能让伤害降到最低,受这一点擦伤都算是技艺不够娴熟了。

    这也就是铠甲的好处了,哪怕同级敌手的攻击都会被削弱,而更弱的攻击,甚至可能无效。

    前世,两位师父曾经专门讲过,所谓江湖人士和正规军的差异有一部分便在于此——战场上随时都可能从各个方向有长矛刺来、流矢射来,再怎样的高人也只有两只手,自然会疲于应付。

    但如果穿上铠甲,没有专门瞄准的流矢基本上就失去威胁,一大半的近战攻击也无法造成损伤。除非被完全包围,否则杂兵几乎无法造成威胁。

    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可没有斗气,但他们一个人就可以在征召农兵的阵列中来去自如,让个人英雄主义盛行了几百年,也都是多亏了铠甲的作用。

    对面那骑士肯定知道板甲的强大,但他显然没有想过被强敌攻击时靠铠甲卸力的方法,举枪发力时身体僵硬。

    或许他是想着有板甲在,就不用再费心考虑防御吧,在战阵上其实没错,可是与高手一对一时就要吃亏了。

    洛明可不是那种傻乎乎地正面硬上,还打不破铠甲的杂兵。

    他使出的乃是剑道中极其高明的一招——身剑合一,虽然还未掌握娴熟,但也已经足够聚集他全身力量汇集于一束,斗气凝聚出真正削铁如泥的力量,又如疾风迅雷般快速。

    这样的一击,正面刺穿板甲也完全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