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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魔兵队,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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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出发吧。”

    卓雷弗起身招呼说。

    伴随着一条炽烈的火舌从裁决团魔杖的尖端猝不及防地喷射而出,把最后一名已经疲惫到根本毫无还击的意识,已经无心进行魔法防护甚至闪躲的对手冲倒在地。

    唯一屹立在决战台上的小雅赢得了魔防护比赛的第一名。

    算上今天上午的冠军,小雅当之无愧地成为今天最为耀目的角色。

    凭借魔兵队的魔法师证明,影风扬的小队从城防部领出来三匹马——在一般的魔兵队里,骑马可是只有小队队长才有的特殊待遇。

    “真是可惜,”卓雷弗还在对上午的一场荣誉之战耿耿于怀,“真想看看鲁斯特跟小雅到底是谁的大脑记得厉害。”

    “你都没有仔细听鲁斯特说吗?”影风扬教训他。虽然他也认为,没有看到鲁斯特跟小雅的直接对决略有可惜,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因为这是鲁斯特做的决定——他在比赛之前不战而降。

    影风扬知道,鲁斯特除了想把辉煌让给小雅之外,更想替所有人省下来训练时间——谁都不知道一场旷世的口舌之争会持续多久。

    “你就相信鲁斯特说的吧,”影风扬劝慰心不在焉的卓雷弗,“他觉得自己不如小雅,肯定是日常经验。倒不如先看看我们今天的行程要走上多远,我可还打算在第二天天亮之前回去洗个澡呢。”

    “你还有心思讲这个,”鲁斯特突然从他纠结的问题中挣脱出来,朝影风扬抱怨起来,“要不是你出的主意,我们的巡逻路线里会有那么远一条路吗?”

    影风扬没有理会他,他驱马向前,他的那匹黑马黑风与热让的那匹棕白色的母马并驾齐驱,“热让,我们今天的行程要走多少时间?”

    他知道,今天的行程是最远的。现在的阳光还十分明亮,却很难说他们能够在明天日出之前赶回学院。

    老好人热让用他的野外经验跟一副认真的神情思索起来,尽管他在心里头早就演算过一次。

    “如果我们足够快的话,一趟也需要六个小时,来回的话就是半天。这还不考虑到天色变暗之后,会妨碍到我们的速度。中途我们需要巡视七个村庄,在后面的两个小时里,我们则会看不见任何的民居。也就是说,从今天下午的八时开始,直到午夜,我很确信我们会看不见任何的村子。”

    热让把巡逻文书交给城市守卫,回身看了学院城的塔钟,以确认自己对时间的估测并没有错。

    的确,对于野外,尤其是学院城附近的野外,热让熟悉的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后花园。

    与之对应的卓雷弗,则仅仅只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不太灵光的猎人而已。

    城市的守卫用好奇而又尊敬的目光,重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三名魔法师。虽然这两天以轻甲皮盔,手持武器出门的魔法师有不少,他还是没有第一眼就认出眼前的这三个人就是魔法师。

    魔兵队跟普通的巡逻队并不一样。

    在普通村庄的泥泞窄路上,就算现在不是战时,每天也能看见巡逻队的骑兵在村庄之间巡逻。一般来说,在村庄遭遇强盗,野兽等威胁的时候,都有巡逻队来处理。

    他们是学院城常驻军的一部分。

    在路边,每隔几里地都能看见一个巡逻队的岗哨站。只不过,现在并非战时,所处的地区又并非前线,而是速来毫无干系的高地腹地。所以如今的岗哨多半是空的,荨麻丛已经团团围住了大部分的木制栅栏。

    但巡逻队士兵的巡逻路线不变。只是他们巡逻之后,不是重新回到哨戒岗位,而是回到营地温暖的火炉跟温酒身边罢了。

    跟完全属于学院城军部的巡逻队相比,魔兵队就更加显得有些像雇佣军。从职责上讲,只负责魔物狩猎,并且只在欲月前后出没的魔兵队,跟负责安全与哨戒的巡逻队完全又是两码事情。

    魔兵队就是为了处理地方巡逻队无法处理的魔物而存在的。

    “你说说,我们是不是出来的太早了。”天色一黑下来,他们就近在巡逻路线上的村庄里草率地解决晚饭。卓雷弗又开始抱怨,“你看这连着几个村子一点事情都没有,根本连一只魔物的毛都看不见。你说会不会是我们出来的太早了?或者是路上的魔物早就被前几天巡逻的魔兵队处理完了?”

    无论是在同一处酒场喝酒的民兵队,还是在这里吃晚餐的村民与旅人,顿时朝着这三个奇怪打扮,言出不逊的家伙投来不满的目光。

    要不是从这三个家伙的口吻里听出他们是巡逻的魔兵队,在这个酒馆里肯定是免不了一场恶斗。

    就连在酒场卖唱的吟游诗人,都停下了拨弄琴弦的纤细手指与那婉转的歌喉。

    眼看气愤逐渐变得尴尬。

    “怎么了?不要停,继续唱。”影风扬朝着歌手丢去一枚十银币。

    她惊诧了一下,又拣起一首唱诵魔法师功绩的《喉中之火》,动情吟唱起来。

    歌声抚平伤痛,歌声唤醒醉意,歌声魅惑狂躁的野兽停下脚步,在柴堆的火焰里舞蹈。

    酒馆里重新燃起欢声笑语与觥筹交错之后,三名魔法师推门而出。

    正如热让所言,从出发到现在,大约有四个小时过去以后,走出最后一个村子。前面的几个小时之内都不会再遇见任何一个村庄。唯有照明魔法“启明星”,在他们的马头前面,跟天空中稀落的群星一同亮着。

    欲月的那轮月亮没有到这个月出来的那一天。

    前面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和荒地,在很远的地方,才看得见耸立的高山。

    又跟卓雷弗担心的一样,他们巡逻了一晚上,除了看见几只朝他们躲得远远的狼,什么都没有。

    “要我说,待会儿要是能碰见什么野兽,我们就绑上马带回去吧。”卓雷弗唠叨道。

    由于另一名成员,老好人热让从来不提出反对意见,只有影风扬出来反对他。

    “回来的时候再说不迟。”影风扬说,“现在我们打下来的猎物也无处安放。回来的路上,你倒是可以把它们交给村里的猎户,让他们扒了皮,把东西送进城来。”

    “你不懂,我是在担心,”卓雷弗打了一个哈欠,“我担心我困了之后,加上这糟糕的视野,我的箭头的准头不行。”

    “你的意思是说你困了?还是你的准头不行?”

    “去去去,门外汉一边去。弓箭的技术你不懂。”卓雷弗提马,突然精神地走到了最前面。

    才走出两里地,卓雷弗有抱怨起来,“我说你这个家伙,怎么临时跟面试官说要来这个不见鬼影的鬼地方?你是要狩猎羚羊?哦,还是说,你看上了那个漂亮的寡妇,所以才来给那个倒霉蛋收拾?”

    “嘘。”热让极为罕见地表明了他的态度。

    卓雷弗终于闭上了嘴。安静了片刻之后,他突然兴奋地回头说,“你快闻闻!这是什么味道!”

    影风扬笑了。

    这是对血液执着的魔法师们最为敏感的味道。

    这是血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