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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章 挂在树上的碎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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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色还没完全放亮,一行十一人已经置身于丛林深处浓密的灌木林中,开始了一次盛夏中的冒险之旅。

    开始的两天山路,对于习惯了在丛林中爬摸滚打的我和胖子、山峰来说,简直就是康庄大道。但对于秦惠林和王箐一行人来说,已经是举步维艰,备受煎熬,走上了一条通往地狱的鬼道。不过,也不得不说他们的毅力和对工作的热情令人钦佩,一路上,没有一句怨言,流血流汗都尽力克服。

    因为无聊,我也趁机认识了同行的这八个同伴。秦惠林,云泰大学生物学教授,也是王箐的老师兼阿姨(王箐朋友的母亲);王箐,22岁,忙于毕业论文的云泰大学生物系学生,兼秦惠林的助理;柳凌华,25岁,自由职业;苏长东、马云森,两人同龄,21岁,也是云泰大学学生,一个是摄影系,一个是美术系;吴昆,35岁,权威的地理记者;秦禹,39岁,权威的古生物学者;陆乾,48岁,秦惠林的乡下亲戚,算是这支探险队的后勤总管,负责看管杂物、分配一日三餐之类的事。

    至于大胖和山峰我就再也熟悉不过了。一高一胖,一冷一热,一个24岁,一个26岁,均比我大。但从小到大,无论是小时候偷鸡摸狗的事,还是长大后一起组队探险寻宝之类的事都是我带的头,所以都叫我带头大哥,简称大哥。为此,我没少被村里的长辈批评,说是乱了辈分,没大没小,对死去的长辈不敬,怪吓人的。不过,我们三个人之间不在乎这些“繁文缛节”,一个称呼而已。关键是我们彼此之间是拜了把子的兄弟,立下过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血誓,面对任何危险,任何敌人,一同承担,一致对外。

    中午,烈日如炎,一行人爬上一千多米海拔的大山。山中,莽莽芳草覆盖的山峦之间,静卧着一座碧蓝如玉的湖泊。按照秦惠林的意思,我们要在湖边待一整天,以便了解生活在高山湖泊中的生物和拍摄罕见的原始杜鹃林以及日落和日出等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总之,很多事要忙。

    胖子和山峰以及我无事可做,安营扎寨之后,去周围寻找小动物的足迹设置陷阱,希望明早能够收获一顿美味。然后,制作了几根简单的鱼竿,在湖里钓鱼。这种湖一般与附近的河流相通,运气好,能钓上几条肥美的鲶鱼。

    夜晚,群星璀璨的夜空下,一群人围坐在火堆前,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唱着小曲,欢声笑语回荡在群山之间。

    秦惠林坐在我的左边,拿着酒杯感激的说道:“谢谢你们。有你们在,我们才能一心一意的工作,心里才能踏实。”

    我喝下酒:“我们也是为了工作。你知道,我们是农村人,说话做事没轻没重,做的不好的地方还希望你们谅解。有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多提醒。”

    秦惠林是个知性的女人,待人处事落落大方,自然不会跟我们计较日常琐事:“你们做得很好,都很能干,这个年纪就知道挣钱了,以后前途无量。”“你是不知道,我们家那闺女,一天到晚就知道玩,走出市区就分不清东南西北。这回,我让她出来锻炼锻炼,结果她说‘妈,你也老大不小了,让我这个做女儿的省省心好吗?一天到晚往山里跑,早晚出事。’,你说气不气人?”

    “哈哈!”我笑道:“她这不是怕你在荒郊野外不安全嘛,挺孝顺的。”

    “哎。现在的年轻人就知道耍嘴皮子,哪知道什么是梦想,什么是独立。”秦惠林喝完酒,唉声叹气地。

    一连喝了几杯,胸口已经有些发热,作为向导还是得保持自我清醒为好,于是拿了块面包起身走开了。走到湖边在柔软的草地坐下,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和映月,嚼着干甜的面包,回想着以往探险的经历,晃了神。

    “天河。你在这做什么?看星星还是看月亮?”

    王箐见我独自离开,跟了过来,手上还拿了半瓶酒。

    “荒郊野外,酒喝多了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你这样的女人,容易把人引入歧途。”我善意的提醒道。

    “会有什么危险吗?”王箐不以为然,在我身旁坐下后,递给我装了半杯酒的纸杯子:“我平时也不喝酒,只是在这种陌生的环境,不喝点酒怕自己睡不着。”。

    “既然睡不着,我给你讲个故事。”我饶有兴致的说。

    “好呀。小时候,妈妈每天晚上在我睡觉之前都给我讲故事听。”王箐兴致不错,盘腿坐了下来。

    “这可不是什么动人的童话故事。”我理了理不大清晰的记忆说道:“那是三年前,刚进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我加入了一个深入丛林的探险队。原来,我们的计划是沿着一条江,找到位于它尽头的一座古城遗址,但是途中遇上了一场罕见的暴风雨。大雨整整下了两天两夜,汹涌的河水把所有回去的路都给堵死了。我们七八个人只能爬上半山腰,躲进了一个潮湿阴冷的山洞。第一个晚上,大家都安然无恙,但第二个晚上,就陆续有人晕厥,四肢无力,还不停的便秘。”

    “为什么?”王箐问道。

    “开始,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以为是感冒就是吃阿司匹林,以为便秘就吃开塞露,但无论吃什么,病情都不见好转。直到第三天,我突然发现地面有很多细小的虫孔,而且每个小孔都带着斑斑血迹。后来,我就在晚上偷偷的观察,发现,这些虫洞里住满了针线一般细小的毒虫,每到深夜就探出脑袋和半截身体,吸食躺在地上的人的血。这些怪物,个头虽小,却有一颗可以钻进汗孔的脑袋和撕破人皮的利嘴,关键是还有毒,能迅速麻痹痛楚神经,吸饱了人血还能把伤口凝固,不被人发现。”

    “你骗人的吧!哪有这种生物存在,我老师从没跟我们讲过。”王箐很害怕,很抵触这种生物的存在。

    “骗你干什么?我们都叫它血信子,山下上了年纪的老人都知道。”我理直气壮的回道。

    “我不信!”王箐嘴上说不信,但大脑里一想到吸人血的虫子可能钻进自己的身体,在草地上坐不踏实了,起身又走了回去。

    我摇头笑了笑,继续欣赏难得的良辰美景,啃着半块草莓味的面包。

    第二天一大早,我把胖子叫起床去查看昨天设置的陷阱。不出十分钟,胖子神神秘秘的把我带到一棵树下,抬头说:“你看,这是什么意思?”

    我抬头一看,一只被撕成了碎片的野兔挂在离地面三米来高的树枝上,这会儿,五脏六腑全都暴露在外滴落着鲜血,引来了大群食腐的蚊子,令人恶心。

    “我先申明,这绝对不是我半夜起来搞的鬼!”胖子平时爱捉弄人,这回先作了声明,撇清嫌疑。

    我捡了根棍子把树上的尸体戳到了地面,蹲下来仔细看了看:“像是活生生被撕碎的,大概是什么野兽干的吧。”

    “把猎物挂树上的野兽?豹子?”

    “这么一只小兔子,豹子那胃口还能有剩下的?”

    “猫头鹰 ? ”

    “可能吧。”我起身望着湖对面陆续起床的人说道:“大清早的,等会别胡说八道吓唬人。”

    “不会。不就一只死兔子嘛,我就是觉得奇怪,让你来瞧瞧是什么东西干的。它吃了我们的兔子,我们也得找机会吃了它才公平。”胖子问道:“对了,你那边找到猎物没有。你知道,一进山吃不到野味,我就浑身难受。”

    “我还没有检查完。行了,你去看看鱼竿,我再看看去。”我转身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