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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我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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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队又前行了许多几天,陈奕才下令军队扎营休息。

    “你就在我的营中休息,我待会让阿森给你拿套衣服。”陈奕让阿森叫朝歌进入营里,向她示意了屏风后面的床。

    “那你呢?”朝歌环视了下周围,怎么都觉得占了别人的床不太好,她指了一旁的木椅子,“其实我可以睡在椅子上。”

    陈奕看了一眼,没有坚持,“随你,本王会和副将商量一下对策,会有一些吵,你先休息。”

    由于临时搭建的帐篷,陈奕营中的前部分便是会客厅,而屏风后面就是休息室。

    “殿下,你就这么放心让我听你们的谈话?”朝歌眨着眼看着他,故意问。

    “我信你。”他轻描淡写地吐出一句,走出屏风让阿森召集将士。

    而那一声“我信你”却萦绕在朝歌的耳边。自从母亲离开人世后,她便不再相信任何人,即使是苏烨,她都保持着一点点的距离。她怕把自己的全部信任交付与任何一人,怕自己会像母亲那样度过悲惨的一生。而陈奕生于那个尔虞我诈的皇室里,更是要怀疑,警惕任何一人,现在他为什么信任自己?

    屏风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对话声,朝歌并没有仔细听,沉沉地疲倦感袭来,她闭上眼躺在他的床上入睡。

    ~

    第二天清晨,帐篷外嘈杂的声音将朝歌吵醒,她一骨碌地爬起来,睁开惺忪的眼环视四周,帐篷里却空无一人,一叠衣服整齐地摆放在床头。她麻利地换好衣裳,将头发束起,走出营帐外,一股寒气迎面而来,远处传来士兵的操练声。

    她眯着头眼,望向远处,陈奕正在认真地训练士兵练操。士兵们从原本的懒散放慢,经过陈奕一路严厉地操练,逐渐开始变得训练有素,开始像一支真正的队伍。

    陈奕换了身轻便的深蓝色衣裳,朝歌突然发觉他的衣裳好像都是以深蓝色为主,而苏烨偏爱蓝白色。

    “苏公子醒了。”一旁的阿森看到她,虽然还是有点不满她前几日的语气,但是这几日看朝歌与他们同吃同住,渐渐有了也对她刮目相看,再加上她有是殿下得客人,于是毕恭毕敬地问。

    她点点头,环视周围的一片辽阔的平原,疑惑地问:“大军不准备启程吗?”周围的一些士兵还在准备搭建几个帐篷。

    “对,昨晚殿下命令在此安营几日,还让士兵搭建帐篷让士兵休息。”阿森回答。

    “殿下说了什么时候启程了吗?”

    “没有,殿下没有交代。”

    朝歌点点头略有所思,又问:“今天军营少了谁?”

    “少了谁?”阿森被朝歌问懵了,突然想起,“姑娘这么一说,早晨到现在的确没有看到阿力。”

    “阿力是?”

    “他与我一样,也是殿下的属下。”

    “喔这就对了。”朝歌笑着说,眼里闪着光,“阿森,你给我找的这身衣裳倒挺合适。”她摆摆袖子。

    阿森被她一惊一乍的性情惊讶,也笑着说:“营中有一个孩子,他的身材和苏姑娘相差不了多少,所以昨天殿下命我向他讨要了几件衣裳。”

    “孩子?”军营里还有孩子?“孩子可以参军嘛?”

    “他不过十二、三岁,还没到参军的年龄。他的父亲也是一位士兵,从金陵跟随殿下赶往北疆,不过在去年那场北漠之战中死去,而他母亲听到父亲离去的噩耗后,也郁郁而终。那孩子一直想为父母报仇,前阵子在平王府跪了三天,殿下怜惜他就将他收入府中。这次去出征,他也偷偷溜进队中,殿下只好让他随行。”

    “喔,如此有性情的孩子,他在哪?”朝歌顿时来了兴趣。

    “瞅,就在那里。”阿森向不远处示意。

    朝歌抬头望去,一个小孩的一只裤管拉到半空,双手提着水,蹒跚地往前走,不时用手背擦拭脸上的汗水。

    “嘿,小男孩,你叫啥名字?”朝歌上前笑着问。

    男孩停下脚步,疑惑的看着她,自己的衣服既然穿在他的衣裳上,“书彦。”

    “看来你的父母是想让你从文为官。”

    “不,我要上战场,我要杀敌。”他大声坚定地说,眼里透出坚定和满满地仇恨,桶里的水摇晃出来。

    “刀剑可不长眼,只有怒气可是不会保住你的小命。”朝歌故意逗他。

    书彦放下水桶,在他眼里朝歌才是那个弱不禁风保不住性命的人,“那我们比试比试。”

    “比试可以,可是我这个人很爱赌,既然要比试我们就设个赌注怎样?”

    书彦放下水桶,毫不犹豫地点头,“好,你说赌什么?”

    朝歌上下打量了他,“若我赢了你腰上的那个笛子就归我,若我输了,定说服平王殿下让你加入军队中和其它士兵一起训练,怎样?”

    “真的吗?”书彦的眼里顿时放出光,但他又疑惑地看着朝歌与阿森,“你真的能说服殿下?”

    “定能,不信问阿森。”她将话丢给阿森,阿森倒是配合地点头。

    书彦这时才欢喜,“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朝歌看着他认真的模样忍俊不禁,伸出手与他击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阿森也乐得看热闹,不嫌事大地为他们寻找一块空地。周围一些闲散的士兵也放下手中的活,都围了过来。

    “恭让了。”书彦有模有样地行礼,双手还没落下,右手便出拳直接朝朝歌出击。朝歌轻易地扭头躲过,故意挑逗,“再来啊!”

    书彦才发觉眼前的男子并没有想象中的好对付,冷静下来,再次冲上前想将她推倒,但两手并用也无法近她的身。双方又过了几招,书彦次次落空。

    “阿森给他枪。”朝歌朝阿森嚷。

    阿森看的津津有味,十分乐意比赛再精彩一点,抢过周围一位士兵手里的枪,扔给书彦,“接着。”

    书彦觉得自己被人瞧不起,周围的士兵也发出嘘声,于是满脸怒气接过枪,用力地出招直击朝歌,但几个回合后,朝歌还是轻易地左右闪躲而过。

    过了一会儿,书彦已经满脸是汗气喘吁吁,力气也小了许多,步伐缓慢下来。

    “累了?那换我咯。”语罢,朝歌阔步上前,右手直接从书彦手中抢过枪,枪锋转了一百八十度,落在他的脖子上。“我赢了。”她调起眉笑着说。

    书彦倒是服气了,甘拜下风,于是行完礼后解下系笛子的绳子。

    “不用给我,我不会吹笛子。”朝歌摆手,那笛子只是她顺口一说。而且瞧他那不舍的神情,很明显,那个笛子对他来说意义非凡。

    “书彦技不如人,愿赌服输,我们说好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他似大人般成熟,将笛子双手奉上。

    “我不会吹笛子,却十分爱听笛声。要不,你先吹首给我听吧。”她说,又加了一句,“要轻快一些的曲子。”

    “那好吧。”书彦拿起笛子放在嘴边吹,一曲节奏明快的曲子从中而出,曲声飘荡,一些士兵也随着节奏摆动身体。

    朝歌看着书彦一脸委屈样子一边吹笛子,笑得直捂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