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爱隔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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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的鸣笛声吵醒了我。
这是周四的傍晚,正是下班高峰期,我乘坐的公交车被堵在路上,前方是一片鲜红的汽车尾灯,此起彼伏的鸣笛声和咒骂,像一只聒噪的苍蝇不停地在我耳边嘤嘤作响。我只好放弃打瞌睡的念头。
我活动了一下脖子。窗外暮色渐浓,路灯一盏接一盏次第亮起,暖黄的光晕映上车窗,我从窗玻璃的阴影中,看见了自己血丝盘布的双眼——我一连好几个晚上没睡好觉了。
让我从梦中惊醒的,先是街头的血衣女鬼,再然后又是杀人夺心,几乎要了我的小命的怪壁虎,但最令我胆寒的还是那个已经怀孕三年的李阿姨。自从诊所医生前天晚上跟我说“女人姓李”,我就不可避免地把他所说的那个骇人听闻的故事跟李阿姨联系在了一起。
倘若传言是真,那么李阿姨远比血衣女鬼和怪壁虎来得恐怖,因为无论是血衣女鬼,还是怪壁虎,它们不是人,它们的所作所为、所有举动我都可以理解。但李阿姨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恐怖故事之所以让人感到害怕,不单单因为血腥画面和心理压抑,更因为牵动观众视线的主角是个有血有肉的人。是人,就难免会受伤,甚至丢掉性命。
而我在午夜梦醒时分,脑海中就时常浮现出这样一幅诡异的画面。画面中李阿姨倚靠着雪白的墙壁,轻轻抚弄着肚皮。她看着肚子,目光如此温柔,浑身上下散发着自然人根深蒂固的母性。
如果她怀的的确是个孩子,这一幕的确让人倍感温暖,可怀胎三年,却迟迟没有临产,不禁让我有些怀疑,她肚子里的究竟是什么?在她不曽间断的臆想中,身为母亲的她对着肚子里的东西呢喃私语,斩不断理还乱的痴念究竟会创造出什么样的怪物?我不知道,但一个人如果执念太深,就难免自堕地狱。
出于以上的种种担忧,我曾私下里去找过老方,但老方自从那天被我拒绝,离开了修理铺之后,就再无踪影。思前想后,再无其他人可以分享,我只好把种种不确定性深埋在心,徒留午夜梦回,自我排遣。
但很快,我又到了另一个窘境。因为春哥、志勇哥、建哥和阿炮的不幸罹难,我把刚工作一段时间,攒的两万块钱分给了他们的家属,身上剩的钱本就不多,又因为和芸儿约定的时间将至,我一面准备礼物,一面订餐厅,不多的钱也就所剩无几了。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未免揭不开锅,我上网投了简历,好在不久便接到了鼎胜集团的面试通知。鼎胜集团是N市的招牌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地产、金融、科技乃至物流等诸多行业,旗下的鼎胜快运更是全国首屈一指的货运公司。我之所以那么顺利可以接到通知,大概跟我在物流企业的工作经历有关。
无论怎样,我算是松了口气,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赴约的准备当中,而今天就是我和芸儿约定的日子。
公交车鸣了几次笛,又缓缓驶动。前方忽明忽暗的汽车尾灯,好像是许多双猩红的眼睛。即便被堵在路上,被几十辆汽车包围,我的心情仍然十分愉悦。大概因为紧张,我提前两个小时便出门搭上了这辆公交车,时间格外充裕。
我上身穿一件白衬衫,这件衬衫我事先仔细清洗过,提前两天便已挂好晾干,为的就是今天穿上它赴约,可以显得干练整洁一点。出发之前,我仔细刮过胡子,又对着镜子努力拱起鼻子,修剪鼻毛。我不断提醒自己要重视这次约会,同时心中又有些露怯,我不够自信,否则,我和芸儿知根知底,本不必这么郑重其事,自然一点就好。
可能因为我始终有种不好的预感,我希望自己和芸儿能通过这次约会确定关系,但不知为何,我隐约知道自己会失败。毕业之后,芸儿便开始疏远我,这种疏离让我清楚地知道等待着我的是注定失败,可我宁愿自我欺骗,佯装不知,这次约会更像是我不愿放弃,拼尽全力的最后一搏。
“总要试一试才知道,哪怕铜墙铁壁撞得粉碎。”我在心底自我鼓励。
公交车抵达站台,我随着下车的人流涌入地铁站。过安检的时候,一个姑娘引起了我的注意。她的身子颀长,戴一顶米色棒球帽,背一只藏青色双肩包。我的双眼轻轻颤动,她的背部缠着一只皮革刀鞘,斜插着一把古旧唐刀,但一层白色光芒在表面缓缓游动,掩去了刀的本来面目。她顺利通过了安检。
我虽有些讶异,但我毕竟不是驱魔中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低头不去看她。
我订的餐厅位于N市市中心的东峦大厦。东峦大厦是N市的地标建筑,据官方资料所载,大厦共有八十九层,高约四百五十余米,是世界第十高的建筑。在这样一幢大厦里用餐,一顿饭几乎就要花掉我大半个月工资。但我并不觉得心疼,为自己喜欢的女生花钱,是每个男人心甘情愿的事情,尤其是我这种不善言辞的男人。
我到的时候,芸儿还没到。我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找到餐桌坐定,从背包里拿出了我给芸儿准备的礼物。礼物共有两件,一是我托朋友联系冶炼世家有名的匠师,按照芸儿的模样打造的项链,上面除了她的照片外,还有一个字母“Y”,取“冶”“芸”相同之意;二是我耗费时日,给芸儿写的一本小说。
我记得她喜欢吸血鬼之类的灵异鬼怪,便煞费苦心,用笨拙的笔触,写了一本二十余万字的哥特式小说,极尽笔力把她描写成一个冷艳高贵的吸血鬼小姐。小说虽然又笨又冗长,流于俗套,但一字一句皆由我细心推敲打磨,态度可鉴。
我希望她看到这本小说,能肯定我的态度,知道我是真心对她,进而确定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可过了约定的十九点一刻,她还没有来。我给她发信息、打电话,她都没有回。直到十九点四十,她才姗姗来迟。
同样是毕业离校十个月,芸儿身上的变化,远比我身上的变化大得多得多。她灵气十足的举手投足间又多了一分成熟温婉。我满脸含笑,忙站起身要跟她打招呼,忽见她驻足片刻,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男子走进餐厅,经过她身边时,她很自然地就挽住了那个男人的胳膊。
他们走向我。我好像忽然掉进一窟冬日的深井,单薄的身体同时忍受着寒冷和窒息。
“你好!”男人伸出右手。
我不去看他,盯着芸儿。
“冶哥,他叫黄炳坤,是我的男朋友。”芸儿解释。黄炳坤闻言,满脸宠溺地在她脸颊轻轻吻了一下。
“你的、你的男朋友?!”
“嗯!”芸儿点了点头,嘴角含笑,“因为大学毕业后大家都没时间见面,也就一直没机会让你知道!”
“……我、我知道、我知道了!可、可这次吃饭我只请了你一个人啊!”我心中一阵绞痛,口中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浑话。
黄炳坤拢过芸儿纤细的肩膀,笑着摇了摇头,说:“哪里哪里!今天既然是芸儿生日,当然是我这个做男朋友的请客啦!”
“不!不用!我都已经付过定金了,还是我……”
“谢谢你了!冶哥,”芸儿打断我的话,她摇了摇头,又望向黄炳坤,“东峦大厦也是鼎胜集团旗下的一注地产,这是在家里吃饭,还是炳坤这个做主人的请客吧!”
“‘在家里吃饭’?’’我微一怔住,望向黄炳坤,“莫非他、他……”
黄炳坤没有答话,他微微颔首,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见状,走了过来,双手将一封红包递到他面前,说:“二公子,这是裴冶裴先生交的定金!”
黄炳坤接过红包,塞到我的手里,说:“来!家里吃饭,还是我这个做主人的请客!”我怔怔盯着手中的红包,脑中一片空白。那个中年男人不知又想到什么,附在黄炳坤耳边一阵低语,黄炳坤听完微微点头,看着我说:“听卢经理的意思,裴兄最近在找工作?”
“啊?!什、什么?”
“裴兄不要见外,我听卢经理说,公司最近收到了你的简历。我常听芸儿说起裴兄你如何了得,如果你能为鼎胜的发展出一份力,再好不过。那裴兄的工作就包在卢经理身上了!”黄炳坤望着一旁的卢经理。
“是的,二公子,我这就跟人事打个招呼!”卢经理点头允诺。
“不!不必了!我……我已经找到工作了!”
“喔,不知裴兄在哪里高就啊?”黄炳坤挑了挑眉毛。
“小公司,老板……老板姓方!”我仍旧望着芸儿,急促不安的内心深处剧烈绞痛,我想马上离开,找个没人的地方喘口气,口袋中的玻璃球忽然又莹莹亮起青光,“咚”的一声,一只乌鸦应声撞在一旁的落地玻璃窗上,身体登时骨裂,似一坨血色的浆糊。
众人吃了一惊,黄炳坤更是脸色铁青。我的双眼轻轻颤动起来,远方的夜空中遥遥飞来一大群乌鸦,“吱吱”乱叫,好像一大团聒噪的乌云。但最令我讶异的,却不是窗外的异象,而是黄炳坤胸前缓缓蠕动的血色图案。
图案上,一个手持利斧,头戴金盔,上身赤裸的狂莽巨汉将一个人挟在肋下,金盔下,眼睛部位两点赤焰正如两条细细窜动的毒蛇,不停地摇摆吐信,好似活过来一般。
“‘寄生灵纹’!而且是驱魔师寄生,这黄炳坤身上究竟背负着什么样的怨债?!”我吃了一惊,窗外乌鸦已经飞到,如雨点般扑扑撞在窗上。
汽车的鸣笛声吵醒了我。
这是周四的傍晚,正是下班高峰期,我乘坐的公交车被堵在路上,前方是一片鲜红的汽车尾灯,此起彼伏的鸣笛声和咒骂,像一只聒噪的苍蝇不停地在我耳边嘤嘤作响。我只好放弃打瞌睡的念头。
我活动了一下脖子。窗外暮色渐浓,路灯一盏接一盏次第亮起,暖黄的光晕映上车窗,我从窗玻璃的阴影中,看见了自己血丝盘布的双眼——我一连好几个晚上没睡好觉了。
让我从梦中惊醒的,先是街头的血衣女鬼,再然后又是杀人夺心,几乎要了我的小命的怪壁虎,但最令我胆寒的还是那个已经怀孕三年的李阿姨。自从诊所医生前天晚上跟我说“女人姓李”,我就不可避免地把他所说的那个骇人听闻的故事跟李阿姨联系在了一起。
倘若传言是真,那么李阿姨远比血衣女鬼和怪壁虎来得恐怖,因为无论是血衣女鬼,还是怪壁虎,它们不是人,它们的所作所为、所有举动我都可以理解。但李阿姨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恐怖故事之所以让人感到害怕,不单单因为血腥画面和心理压抑,更因为牵动观众视线的主角是个有血有肉的人。是人,就难免会受伤,甚至丢掉性命。
而我在午夜梦醒时分,脑海中就时常浮现出这样一幅诡异的画面。画面中李阿姨倚靠着雪白的墙壁,轻轻抚弄着肚皮。她看着肚子,目光如此温柔,浑身上下散发着自然人根深蒂固的母性。
如果她怀的的确是个孩子,这一幕的确让人倍感温暖,可怀胎三年,却迟迟没有临产,不禁让我有些怀疑,她肚子里的究竟是什么?在她不曽间断的臆想中,身为母亲的她对着肚子里的东西呢喃私语,斩不断理还乱的痴念究竟会创造出什么样的怪物?我不知道,但一个人如果执念太深,就难免自堕地狱。
出于以上的种种担忧,我曾私下里去找过老方,但老方自从那天被我拒绝,离开了修理铺之后,就再无踪影。思前想后,再无其他人可以分享,我只好把种种不确定性深埋在心,徒留午夜梦回,自我排遣。
但很快,我又到了另一个窘境。因为春哥、志勇哥、建哥和阿炮的不幸罹难,我把刚工作一段时间,攒的两万块钱分给了他们的家属,身上剩的钱本就不多,又因为和芸儿约定的时间将至,我一面准备礼物,一面订餐厅,不多的钱也就所剩无几了。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未免揭不开锅,我上网投了简历,好在不久便接到了鼎胜集团的面试通知。鼎胜集团是N市的招牌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地产、金融、科技乃至物流等诸多行业,旗下的鼎胜快运更是全国首屈一指的货运公司。我之所以那么顺利可以接到通知,大概跟我在物流企业的工作经历有关。
无论怎样,我算是松了口气,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赴约的准备当中,而今天就是我和芸儿约定的日子。
公交车鸣了几次笛,又缓缓驶动。前方忽明忽暗的汽车尾灯,好像是许多双猩红的眼睛。即便被堵在路上,被几十辆汽车包围,我的心情仍然十分愉悦。大概因为紧张,我提前两个小时便出门搭上了这辆公交车,时间格外充裕。
我上身穿一件白衬衫,这件衬衫我事先仔细清洗过,提前两天便已挂好晾干,为的就是今天穿上它赴约,可以显得干练整洁一点。出发之前,我仔细刮过胡子,又对着镜子努力拱起鼻子,修剪鼻毛。我不断提醒自己要重视这次约会,同时心中又有些露怯,我不够自信,否则,我和芸儿知根知底,本不必这么郑重其事,自然一点就好。
可能因为我始终有种不好的预感,我希望自己和芸儿能通过这次约会确定关系,但不知为何,我隐约知道自己会失败。毕业之后,芸儿便开始疏远我,这种疏离让我清楚地知道等待着我的是注定失败,可我宁愿自我欺骗,佯装不知,这次约会更像是我不愿放弃,拼尽全力的最后一搏。
“总要试一试才知道,哪怕铜墙铁壁撞得粉碎。”我在心底自我鼓励。
公交车抵达站台,我随着下车的人流涌入地铁站。过安检的时候,一个姑娘引起了我的注意。她的身子颀长,戴一顶米色棒球帽,背一只藏青色双肩包。我的双眼轻轻颤动,她的背部缠着一只皮革刀鞘,斜插着一把古旧唐刀,但一层白色光芒在表面缓缓游动,掩去了刀的本来面目。她顺利通过了安检。
我虽有些讶异,但我毕竟不是驱魔中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低头不去看她。
我订的餐厅位于N市市中心的东峦大厦。东峦大厦是N市的地标建筑,据官方资料所载,大厦共有八十九层,高约四百五十余米,是世界第十高的建筑。在这样一幢大厦里用餐,一顿饭几乎就要花掉我大半个月工资。但我并不觉得心疼,为自己喜欢的女生花钱,是每个男人心甘情愿的事情,尤其是我这种不善言辞的男人。
我到的时候,芸儿还没到。我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找到餐桌坐定,从背包里拿出了我给芸儿准备的礼物。礼物共有两件,一是我托朋友联系冶炼世家有名的匠师,按照芸儿的模样打造的项链,上面除了她的照片外,还有一个字母“Y”,取“冶”“芸”相同之意;二是我耗费时日,给芸儿写的一本小说。
我记得她喜欢吸血鬼之类的灵异鬼怪,便煞费苦心,用笨拙的笔触,写了一本二十余万字的哥特式小说,极尽笔力把她描写成一个冷艳高贵的吸血鬼小姐。小说虽然又笨又冗长,流于俗套,但一字一句皆由我细心推敲打磨,态度可鉴。
我希望她看到这本小说,能肯定我的态度,知道我是真心对她,进而确定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可过了约定的十九点一刻,她还没有来。我给她发信息、打电话,她都没有回。直到十九点四十,她才姗姗来迟。
同样是毕业离校十个月,芸儿身上的变化,远比我身上的变化大得多得多。她灵气十足的举手投足间又多了一分成熟温婉。我满脸含笑,忙站起身要跟她打招呼,忽见她驻足片刻,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男子走进餐厅,经过她身边时,她很自然地就挽住了那个男人的胳膊。
他们走向我。我好像忽然掉进一窟冬日的深井,单薄的身体同时忍受着寒冷和窒息。
“你好!”男人伸出右手。
我不去看他,盯着芸儿。
“冶哥,他叫黄炳坤,是我的男朋友。”芸儿解释。黄炳坤闻言,满脸宠溺地在她脸颊轻轻吻了一下。
“你的、你的男朋友?!”
“嗯!”芸儿点了点头,嘴角含笑,“因为大学毕业后大家都没时间见面,也就一直没机会让你知道!”
“……我、我知道、我知道了!可、可这次吃饭我只请了你一个人啊!”我心中一阵绞痛,口中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浑话。
黄炳坤拢过芸儿纤细的肩膀,笑着摇了摇头,说:“哪里哪里!今天既然是芸儿生日,当然是我这个做男朋友的请客啦!”
“不!不用!我都已经付过定金了,还是我……”
“谢谢你了!冶哥,”芸儿打断我的话,她摇了摇头,又望向黄炳坤,“东峦大厦也是鼎胜集团旗下的一注地产,这是在家里吃饭,还是炳坤这个做主人的请客吧!”
“‘在家里吃饭’?’’我微一怔住,望向黄炳坤,“莫非他、他……”
黄炳坤没有答话,他微微颔首,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见状,走了过来,双手将一封红包递到他面前,说:“二公子,这是裴冶裴先生交的定金!”
黄炳坤接过红包,塞到我的手里,说:“来!家里吃饭,还是我这个做主人的请客!”我怔怔盯着手中的红包,脑中一片空白。那个中年男人不知又想到什么,附在黄炳坤耳边一阵低语,黄炳坤听完微微点头,看着我说:“听卢经理的意思,裴兄最近在找工作?”
“啊?!什、什么?”
“裴兄不要见外,我听卢经理说,公司最近收到了你的简历。我常听芸儿说起裴兄你如何了得,如果你能为鼎胜的发展出一份力,再好不过。那裴兄的工作就包在卢经理身上了!”黄炳坤望着一旁的卢经理。
“是的,二公子,我这就跟人事打个招呼!”卢经理点头允诺。
“不!不必了!我……我已经找到工作了!”
“喔,不知裴兄在哪里高就啊?”黄炳坤挑了挑眉毛。
“小公司,老板……老板姓方!”我仍旧望着芸儿,急促不安的内心深处剧烈绞痛,我想马上离开,找个没人的地方喘口气,口袋中的玻璃球忽然又莹莹亮起青光,“咚”的一声,一只乌鸦应声撞在一旁的落地玻璃窗上,身体登时骨裂,似一坨血色的浆糊。
众人吃了一惊,黄炳坤更是脸色铁青。我的双眼轻轻颤动起来,远方的夜空中遥遥飞来一大群乌鸦,“吱吱”乱叫,好像一大团聒噪的乌云。但最令我讶异的,却不是窗外的异象,而是黄炳坤胸前缓缓蠕动的血色图案。
图案上,一个手持利斧,头戴金盔,上身赤裸的狂莽巨汉将一个人挟在肋下,金盔下,眼睛部位两点赤焰正如两条细细窜动的毒蛇,不停地摇摆吐信,好似活过来一般。
“‘寄生灵纹’!而且是驱魔师寄生,这黄炳坤身上究竟背负着什么样的怨债?!”我吃了一惊,窗外乌鸦已经飞到,如雨点般扑扑撞在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