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生命的奇迹
推荐阅读:
一秒记住【三界小说网 www.xs3j.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成为变异体的俘虏后,孔武想过去死,也想过像别人一样奋战到生命最后一刻,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可是想归想,这样的行动需要莫大的勇气,孔武没有这种勇气。
孔武总记得中学语文老师曾说过:“很多人,书读的越多,堕落的就越彻底,就越没有气节。所以作为21世纪的先进读书人,你们应该牢记这一点,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不要做那种没有底线没有原则的渣滓,要去做文天祥那样有气节的读书人,这才是你们十年寒窗的真正追求。”
当时那段话,讲得慷慨激昂,可让孔武印象深刻。不过事实证明,原则敌不过利益,最后大家十年寒窗的追求都变成了一张名气更硬的大学文凭,一份收入更好的稳定工作,再没谁想过身为读书人的气节。
如果还有哪怕那么一丁点“读书人的气节”,孔武都不会选择去做变异体的走狗,为尸作伥。
可,气节能比的上性命吗?
人活一世,什么最重要,说到底不还是自己的生命最重要吗?那些为了荣誉、正义、大局而牺牲自己的人,孔武是理解不了的。
虽然明知最后难逃一死,可面对生死间的大恐怖,有几人能不抱有侥幸心理尽力逃避呢?哪怕最后还是会死,至少能多活一阵不是吗?求生一直都是所有生物最原始的本能不是吗?
“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们自作聪明。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识破那个变异体,有什么意义?难道这场战争你们能赢吗?为什么不假装看不见,让救援队伍把我们带回去,到时,就算那个变异体暴起伤人会造成很大破坏,可至少死的不会是我们啊!”孔武颤抖着,深深地吸气。
他鼓起了前所未有的勇气,此生第一次如此决绝地抬起自己的手。
然后,他朝着程旭后心扣动了扳机。
为了自己能活,他甘愿堕落成魔鬼,送别人下地狱。
孔武知道,既然变异体的伪装已经识破,将变异体带来撤离点的自己就是有一万张嘴也解释不清,与其等着由别人决定自己的处境,不如先下手为强!只要跟那个变异体一起杀光这些人,就不会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到时编造一个谎言,便能跟着救援队伍回到安全的新远江。
至于到时这个变异体会如何通过城门的安检,无法通过安检时又会做出什么举动?孔武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他现在只想活下去。
“只要帮忙杀光这些人,那个变异体就不会杀我了吧?”孔武狞笑着,将枪口转向那个带着军帽的中年人。
先打死程旭,让他无法发射榴弹,再打死这个军官,到时他们没人指挥,只能任其宰割。孔武一向有急智,心中打得一副好算盘,但没等他再次开枪,一颗呼啸而来的子弹掀开了他的头盖骨。
洛应南所用的每一颗子弹,都是从黑市置购的经过加工的大威力开花弹,杀伤力比之禁用的达姆弹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一枪便把孔武的头打炸。
达姆弹也是一种开花弹,因射入人体后铅心扩张或破裂,极大程度扩大创面,中弹者一般死状凄惨,因此国际社会禁止使用。
不过对远江人来说这禁令是一张废纸,抛开隔绝外界管制的穹顶不谈,特制子弹拿来打丧尸并不违反国际法,难道行尸走肉和变异体还有人权么?
孔武可能是远江第一个尝到达姆弹的人类,不过死亡来的太快,没有留给他足够时间细细品味其中痛苦,这让洛应南略感遗憾。
“老大!”小六抛了枪,飞身扑到程旭身边,摇晃着程旭失去知觉的身躯,哭喊不止。
尽管整齐的大背头发型已经乱成扫帚尾,但洛应南比小六冷静的多,他放下担架上正在接受包扎的伤员,飞奔到程旭身旁,举起已经填装好弹药的榴弹发射器,对准那个被密集火力打得僵直无法动弹的变异体,扣下扳机。
“趴下!”洛应南大吼一声,扔下榴弹枪趴到地上。
旭日小队所装备的榴弹有效杀伤射程上百米,以众人与变异体相隔的距离必定受到波及,难免会有误伤,但洛应南不可能等到所有人撤开再发射榴弹。
爆炸的火光照亮地面,热浪带着金属碎片侵袭四方。
变异体本就被炙热弹头组成的金属流刮走许多肌肉,加上子弹冲力,尽管很想向前扑击,但始终难以动弹,直到洛应南发射的这枚榴弹将她炸成几块碎肉。
“它死了吗?”洛应南抬起头,灰尘铺满面颊,他顾不上擦拭,扯着嗓子喊道。
“死透了!”邹力再三确认后给出回复。
洛应南稍稍松了一口气,转头一看,看到的景象让他整个人呆住。
小六趴在程旭身上,尽力舒展自己的四肢,用自己的身体覆盖住程旭的身体,使重伤倒地的程旭避免二次伤害。
可……小六应该很清楚,程旭中了那一枪,再没有任何活下去的可能。虽说看胸口处的贯穿伤没有撕裂心肌,不会瞬间致死,可眼下是在什么地方?荒无人烟的撤离点。
救援队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来,也不知道多久才能把人送到新远江的战地医院,程旭根本等不了那么久。
换句话说,中了背后那一枪,程旭已经是个必死无疑的死人,可小六却还要拿自己的身体为这样一个死人挡枪!
这是怎样愚蠢的行为?洛应南默然无言,人越聪明就越有心机,算计猜疑就越多,往往就更难信任别人,他还从未想过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会真的用生命守卫自己的后背。而旭日小队这些硬汉一次又一次地推翻他的认知,让他心间充满莫名难言的情绪。
“救老大,救老大!”背上全是伤痕的小六神志模糊,嘴里反复嘟囔着这么一句话。
“我,救不了……”
同样伤势严重的洛应南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为自己的无能为力感到愤恨,当对自己的恨意攀登到顶点时,他仿佛听到身体里传出一个怪异声响。
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
接着,一道柔和的光亮起,精灵般攀附在伤员们的伤处。
被光芒笼罩的伤口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小六和程旭逐渐睁开双眼,而担架上那个右臂几乎被啃掉大半的伤员竟长出了新的手臂,肌肤细嫩如同婴儿。
邹力呆呆地望着小六和程旭缓缓站起身,惊得右手发软,枪掉落在地上。
如果不是小六傻到要赌上自己的命去保护在别人眼里已是个死人的程旭,那么程旭或许在榴弹爆炸的二次伤害中就已彻底死去,等不到洛应南的觉醒,甚至洛应南根本不会因此觉醒。
这是一场生命的奇迹,一场因忠诚与守护而诞生的奇迹。
成为变异体的俘虏后,孔武想过去死,也想过像别人一样奋战到生命最后一刻,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可是想归想,这样的行动需要莫大的勇气,孔武没有这种勇气。
孔武总记得中学语文老师曾说过:“很多人,书读的越多,堕落的就越彻底,就越没有气节。所以作为21世纪的先进读书人,你们应该牢记这一点,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不要做那种没有底线没有原则的渣滓,要去做文天祥那样有气节的读书人,这才是你们十年寒窗的真正追求。”
当时那段话,讲得慷慨激昂,可让孔武印象深刻。不过事实证明,原则敌不过利益,最后大家十年寒窗的追求都变成了一张名气更硬的大学文凭,一份收入更好的稳定工作,再没谁想过身为读书人的气节。
如果还有哪怕那么一丁点“读书人的气节”,孔武都不会选择去做变异体的走狗,为尸作伥。
可,气节能比的上性命吗?
人活一世,什么最重要,说到底不还是自己的生命最重要吗?那些为了荣誉、正义、大局而牺牲自己的人,孔武是理解不了的。
虽然明知最后难逃一死,可面对生死间的大恐怖,有几人能不抱有侥幸心理尽力逃避呢?哪怕最后还是会死,至少能多活一阵不是吗?求生一直都是所有生物最原始的本能不是吗?
“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们自作聪明。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识破那个变异体,有什么意义?难道这场战争你们能赢吗?为什么不假装看不见,让救援队伍把我们带回去,到时,就算那个变异体暴起伤人会造成很大破坏,可至少死的不会是我们啊!”孔武颤抖着,深深地吸气。
他鼓起了前所未有的勇气,此生第一次如此决绝地抬起自己的手。
然后,他朝着程旭后心扣动了扳机。
为了自己能活,他甘愿堕落成魔鬼,送别人下地狱。
孔武知道,既然变异体的伪装已经识破,将变异体带来撤离点的自己就是有一万张嘴也解释不清,与其等着由别人决定自己的处境,不如先下手为强!只要跟那个变异体一起杀光这些人,就不会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到时编造一个谎言,便能跟着救援队伍回到安全的新远江。
至于到时这个变异体会如何通过城门的安检,无法通过安检时又会做出什么举动?孔武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他现在只想活下去。
“只要帮忙杀光这些人,那个变异体就不会杀我了吧?”孔武狞笑着,将枪口转向那个带着军帽的中年人。
先打死程旭,让他无法发射榴弹,再打死这个军官,到时他们没人指挥,只能任其宰割。孔武一向有急智,心中打得一副好算盘,但没等他再次开枪,一颗呼啸而来的子弹掀开了他的头盖骨。
洛应南所用的每一颗子弹,都是从黑市置购的经过加工的大威力开花弹,杀伤力比之禁用的达姆弹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一枪便把孔武的头打炸。
达姆弹也是一种开花弹,因射入人体后铅心扩张或破裂,极大程度扩大创面,中弹者一般死状凄惨,因此国际社会禁止使用。
不过对远江人来说这禁令是一张废纸,抛开隔绝外界管制的穹顶不谈,特制子弹拿来打丧尸并不违反国际法,难道行尸走肉和变异体还有人权么?
孔武可能是远江第一个尝到达姆弹的人类,不过死亡来的太快,没有留给他足够时间细细品味其中痛苦,这让洛应南略感遗憾。
“老大!”小六抛了枪,飞身扑到程旭身边,摇晃着程旭失去知觉的身躯,哭喊不止。
尽管整齐的大背头发型已经乱成扫帚尾,但洛应南比小六冷静的多,他放下担架上正在接受包扎的伤员,飞奔到程旭身旁,举起已经填装好弹药的榴弹发射器,对准那个被密集火力打得僵直无法动弹的变异体,扣下扳机。
“趴下!”洛应南大吼一声,扔下榴弹枪趴到地上。
旭日小队所装备的榴弹有效杀伤射程上百米,以众人与变异体相隔的距离必定受到波及,难免会有误伤,但洛应南不可能等到所有人撤开再发射榴弹。
爆炸的火光照亮地面,热浪带着金属碎片侵袭四方。
变异体本就被炙热弹头组成的金属流刮走许多肌肉,加上子弹冲力,尽管很想向前扑击,但始终难以动弹,直到洛应南发射的这枚榴弹将她炸成几块碎肉。
“它死了吗?”洛应南抬起头,灰尘铺满面颊,他顾不上擦拭,扯着嗓子喊道。
“死透了!”邹力再三确认后给出回复。
洛应南稍稍松了一口气,转头一看,看到的景象让他整个人呆住。
小六趴在程旭身上,尽力舒展自己的四肢,用自己的身体覆盖住程旭的身体,使重伤倒地的程旭避免二次伤害。
可……小六应该很清楚,程旭中了那一枪,再没有任何活下去的可能。虽说看胸口处的贯穿伤没有撕裂心肌,不会瞬间致死,可眼下是在什么地方?荒无人烟的撤离点。
救援队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来,也不知道多久才能把人送到新远江的战地医院,程旭根本等不了那么久。
换句话说,中了背后那一枪,程旭已经是个必死无疑的死人,可小六却还要拿自己的身体为这样一个死人挡枪!
这是怎样愚蠢的行为?洛应南默然无言,人越聪明就越有心机,算计猜疑就越多,往往就更难信任别人,他还从未想过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会真的用生命守卫自己的后背。而旭日小队这些硬汉一次又一次地推翻他的认知,让他心间充满莫名难言的情绪。
“救老大,救老大!”背上全是伤痕的小六神志模糊,嘴里反复嘟囔着这么一句话。
“我,救不了……”
同样伤势严重的洛应南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为自己的无能为力感到愤恨,当对自己的恨意攀登到顶点时,他仿佛听到身体里传出一个怪异声响。
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
接着,一道柔和的光亮起,精灵般攀附在伤员们的伤处。
被光芒笼罩的伤口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小六和程旭逐渐睁开双眼,而担架上那个右臂几乎被啃掉大半的伤员竟长出了新的手臂,肌肤细嫩如同婴儿。
邹力呆呆地望着小六和程旭缓缓站起身,惊得右手发软,枪掉落在地上。
如果不是小六傻到要赌上自己的命去保护在别人眼里已是个死人的程旭,那么程旭或许在榴弹爆炸的二次伤害中就已彻底死去,等不到洛应南的觉醒,甚至洛应南根本不会因此觉醒。
这是一场生命的奇迹,一场因忠诚与守护而诞生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