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竹篮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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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开双眼,透过清澈的溪水他才看清楚,原来刚才拉住自己的“水鬼”、并不是什么“鬼魂”,只是一株藤蔓类水草而已。
“呃,刚才吓死我了,看来人吓人真的会吓死人的,”稳了稳心神,李云分水踏足,伸手扯断缠住自己的水草,探出上半身后,忍不住深深呼吸了一口河面上的新鲜空气。
“嗯,还是活着的感觉好,看来自己太胆小啦,那个“浮尸”也只是个死尸而已,他不会跑不会游的,没什么好害怕的。”
此时也不知是不是、刚才那股充斥他身体的暖流发挥了作用,李云的胆子突然比先前变大了许多。
按耐不住心中的躁动,他再次扭头向旁边的“浮尸”望去,同时心里也喃喃自语道。
其实他不知道,刚才在他生命即将断送的一霎那,从他胸口处那个朴实无华、看上去灰蒙蒙的玉佩中,突然射出一丝赤红色的光晕、瞬间钻进他的身体不见了踪迹。
就是吸收了这股莫名的“元素”后,他才会突然性情大变、不再害怕什么厉鬼的,不然那句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的古语,也就不存在了。
说起来那块他贴身佩戴的玉佩、只有铜钱大小。
厚度嘛,用李云的认知来说明的话,大概只有平时吃饭用的筷子的一半而已,颜色灰灰的毫不起眼,只在贴近他身体的背面处,有一个连村里最有学问的夫子、都不认识的图案。
说起那图案,其实只有几道很简单的纹路而已,夫子说应该是个字,可是他还说,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字体。
这块玉佩的成色不好、应该不值什么钱,要不然,李云相信它几年前、它就被赌鬼老爹拿去押注啦,哪还会属于自己。
由于从小到大都佩戴着这块轻飘飘的玉佩,他早就把这毫不起眼的小家伙、当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已经麻木到没有感觉的程度。
因此,他才会无论何时何地都戴着它,哪怕自己已经****到一丝不挂!
刚才它发生异变时,李云已经陷入昏迷,无论如何,他也不会想到是这么不起眼的它、救了自己的一条小命。
“咦,那宝贝在他手里,”回头的瞬间,李云看到浮尸唯一的右手掌中、紧紧攥着一块东西,通过指缝处熠熠发光,随着波浪的荡漾一沉一浮的;
刚才引得自己来此的“罪魁祸首”、应该就是它,虽然不知道这块“精石”到底是什么宝物,但李云想来它应该很值钱。
抬头看了看通红的太阳,再看了一眼这么久依旧一动不动的死鬼,又看了看被他紧紧握在手中那个会反光的宝物;
终于下定决心的李云、对自己打气道,“不怕,这是白天,绝对不会有鬼的,他已经死掉,就算那个东西再值钱他也没用了,大不了我帮他埋掉尸体,取走它也只是我应得的报酬而已。”
一想到家中的穷日子,心中贪婪的欲望便不由自主的膨胀起来,自我安慰了一番后,李云紧咬嘴唇的向浮尸游去。
片刻后,试探着的抓住他的手臂、发现“此浮尸”依旧没有反应后,李云便开始费力的将他往岸边拖拽。
十几丈的距离并不算太远,可他一个小孩子要拖动成年人也不太容易。
噗通一声,当他将浮尸上半身拉到岸边的时候,便一屁股坐在了岸边的沙粒上、不断喘息起来。
嘘~~嘘嘘,喘了半天粗气后,李云低头向身边的浮尸望去。
“咦,不对,这不可能啊,他,他竟然,”仔细看了他残缺的身体后,略通一些医道的李云、顿时便发现了异样。
面前之人虽然断了一条左臂、及右小腿,又在水中浸泡了不知道多久,但奇怪的是、他的伤口处没有明显的浮肿、和血污,反而有种若有若无的光芒,断肢处竟然已经奇迹般的愈合了。
再看看此人的脸,哪有死人应该有的狰狞僵硬,虽然苍白却也不失生机,剑眉朗目,白皙的皮肤都说明这个青年、曾经有多么的英俊。
“他没死,他真的没死,死人的身体不会这么柔软,”想起刚才自己拉扯他时,接触到的那条柔软手臂,李云顿时便确认心中的想法,伸手捂住张的大大的嘴巴、才让自己没有惊呼出来。
为了再次确认自己的猜想,李云怯怯的将手指放在那人的鼻孔处,好久,一股匀称的呼吸终于说明了一切,他还活着。
“唉,白忙活了,自己这才叫竹篮打水一场空,”叹息一声,李云侧身倒在了沙粒上,无奈的唏嘘起来。
从小到大遭人欺负的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把利益放在第一位,什么行侠仗义救死扶伤,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些狗屁理论只不过是说书先生、用来蒙骗小孩子的把戏而已。
谁要是相信好人有好报的话,那他才是地地道道的傻子。
李云一直都认为“无利不起早”、才是至理名言,所以此时他,才会表现的如此患得患失。
刚才之所以要下水去看看,到后来把这个浮尸拉到岸边,李云全都是冲着那块闪亮的宝贝去的,要不然鬼才懒得管这人会不会曝尸荒野、被鱼虾分食!
既然人没死,那他的东西自己就不能要了,无主的东西自己拿的心安理得,李云对此是毫无顾忌;
可宝贝一旦有主那就另当别论,虽然年纪不大,但大是大非他还是看的相当重的。
好半天后,穿好衣服的李云蹲在青年人的旁边,指着他自言自语道:“算了,不管你是谁,但我既然把你拖到了这里、就不能放弃不管,但愿你好了之后能够知恩图报。”
经过反复考虑,李云还是决定这次赌一回,他要赌到底是人性本善、还是世态炎凉。
睁开双眼,透过清澈的溪水他才看清楚,原来刚才拉住自己的“水鬼”、并不是什么“鬼魂”,只是一株藤蔓类水草而已。
“呃,刚才吓死我了,看来人吓人真的会吓死人的,”稳了稳心神,李云分水踏足,伸手扯断缠住自己的水草,探出上半身后,忍不住深深呼吸了一口河面上的新鲜空气。
“嗯,还是活着的感觉好,看来自己太胆小啦,那个“浮尸”也只是个死尸而已,他不会跑不会游的,没什么好害怕的。”
此时也不知是不是、刚才那股充斥他身体的暖流发挥了作用,李云的胆子突然比先前变大了许多。
按耐不住心中的躁动,他再次扭头向旁边的“浮尸”望去,同时心里也喃喃自语道。
其实他不知道,刚才在他生命即将断送的一霎那,从他胸口处那个朴实无华、看上去灰蒙蒙的玉佩中,突然射出一丝赤红色的光晕、瞬间钻进他的身体不见了踪迹。
就是吸收了这股莫名的“元素”后,他才会突然性情大变、不再害怕什么厉鬼的,不然那句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的古语,也就不存在了。
说起来那块他贴身佩戴的玉佩、只有铜钱大小。
厚度嘛,用李云的认知来说明的话,大概只有平时吃饭用的筷子的一半而已,颜色灰灰的毫不起眼,只在贴近他身体的背面处,有一个连村里最有学问的夫子、都不认识的图案。
说起那图案,其实只有几道很简单的纹路而已,夫子说应该是个字,可是他还说,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字体。
这块玉佩的成色不好、应该不值什么钱,要不然,李云相信它几年前、它就被赌鬼老爹拿去押注啦,哪还会属于自己。
由于从小到大都佩戴着这块轻飘飘的玉佩,他早就把这毫不起眼的小家伙、当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已经麻木到没有感觉的程度。
因此,他才会无论何时何地都戴着它,哪怕自己已经****到一丝不挂!
刚才它发生异变时,李云已经陷入昏迷,无论如何,他也不会想到是这么不起眼的它、救了自己的一条小命。
“咦,那宝贝在他手里,”回头的瞬间,李云看到浮尸唯一的右手掌中、紧紧攥着一块东西,通过指缝处熠熠发光,随着波浪的荡漾一沉一浮的;
刚才引得自己来此的“罪魁祸首”、应该就是它,虽然不知道这块“精石”到底是什么宝物,但李云想来它应该很值钱。
抬头看了看通红的太阳,再看了一眼这么久依旧一动不动的死鬼,又看了看被他紧紧握在手中那个会反光的宝物;
终于下定决心的李云、对自己打气道,“不怕,这是白天,绝对不会有鬼的,他已经死掉,就算那个东西再值钱他也没用了,大不了我帮他埋掉尸体,取走它也只是我应得的报酬而已。”
一想到家中的穷日子,心中贪婪的欲望便不由自主的膨胀起来,自我安慰了一番后,李云紧咬嘴唇的向浮尸游去。
片刻后,试探着的抓住他的手臂、发现“此浮尸”依旧没有反应后,李云便开始费力的将他往岸边拖拽。
十几丈的距离并不算太远,可他一个小孩子要拖动成年人也不太容易。
噗通一声,当他将浮尸上半身拉到岸边的时候,便一屁股坐在了岸边的沙粒上、不断喘息起来。
嘘~~嘘嘘,喘了半天粗气后,李云低头向身边的浮尸望去。
“咦,不对,这不可能啊,他,他竟然,”仔细看了他残缺的身体后,略通一些医道的李云、顿时便发现了异样。
面前之人虽然断了一条左臂、及右小腿,又在水中浸泡了不知道多久,但奇怪的是、他的伤口处没有明显的浮肿、和血污,反而有种若有若无的光芒,断肢处竟然已经奇迹般的愈合了。
再看看此人的脸,哪有死人应该有的狰狞僵硬,虽然苍白却也不失生机,剑眉朗目,白皙的皮肤都说明这个青年、曾经有多么的英俊。
“他没死,他真的没死,死人的身体不会这么柔软,”想起刚才自己拉扯他时,接触到的那条柔软手臂,李云顿时便确认心中的想法,伸手捂住张的大大的嘴巴、才让自己没有惊呼出来。
为了再次确认自己的猜想,李云怯怯的将手指放在那人的鼻孔处,好久,一股匀称的呼吸终于说明了一切,他还活着。
“唉,白忙活了,自己这才叫竹篮打水一场空,”叹息一声,李云侧身倒在了沙粒上,无奈的唏嘘起来。
从小到大遭人欺负的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把利益放在第一位,什么行侠仗义救死扶伤,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些狗屁理论只不过是说书先生、用来蒙骗小孩子的把戏而已。
谁要是相信好人有好报的话,那他才是地地道道的傻子。
李云一直都认为“无利不起早”、才是至理名言,所以此时他,才会表现的如此患得患失。
刚才之所以要下水去看看,到后来把这个浮尸拉到岸边,李云全都是冲着那块闪亮的宝贝去的,要不然鬼才懒得管这人会不会曝尸荒野、被鱼虾分食!
既然人没死,那他的东西自己就不能要了,无主的东西自己拿的心安理得,李云对此是毫无顾忌;
可宝贝一旦有主那就另当别论,虽然年纪不大,但大是大非他还是看的相当重的。
好半天后,穿好衣服的李云蹲在青年人的旁边,指着他自言自语道:“算了,不管你是谁,但我既然把你拖到了这里、就不能放弃不管,但愿你好了之后能够知恩图报。”
经过反复考虑,李云还是决定这次赌一回,他要赌到底是人性本善、还是世态炎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