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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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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伦虽然借着这次机会成功让海伦商会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莫伽和巴尔的争斗中,一旦巴尔倒台,那作为巴尔合作伙伴的海伦商会将遭受莫伽怎样的报复海伦十分清楚。

    海伦想过要以中立的身份处在莫伽和巴尔之间,但巴尔比海伦想象得要无耻奸诈很多,他在海伦商会预先订购了数万的魔法道具和军事器械,在交易完成之前两者都将继续保持同盟关系,致命的地方是这次交易协定使用了高等契约!以海伦目前的状况,各类货物来源的供应量不过在一月千余而已,也就意味着未来几年海伦和血色之暮骑士团的同盟关系都不能被解除。起初海伦没有想到这点,签定契约之后才明白巴尔的用心。

    当然,如果是巴尔获胜,那海伦的未来就将有一个强硬的后台的支持,这是她的一次巨大赌博。

    血色之暮与莫伽骑士团的屡次交锋都处于伯仲之间,血色之暮略占优势,在莱城周边,双方损失了近千的骑士。

    瓦伦哥谷位于莱城西部,是两支骑士团厮杀的地方,几天过后,这里已经满布疮痍,稀稀零零的断木桩上还有魔法火焰在,燃烧,未尽的白烟混着腐臭,弥漫在谷内,坑洼的地面零星可见一些内脏的碎片,乌鸦汇聚在地上哇哇叫个不停。

    莫伽骑士团分三支大队分驻于瓦伦哥谷西部的平原,北部的森林,南部的拿里城,平原之上的是重甲骑士,北部森林的是魔法师及少量骑士,拿里城的则是莫伽骑士团的轻装骑士。

    三处距离瓦伦哥谷都不远,随时有冲过瓦伦哥谷杀向莱城的可能,就目前巴尔的情况,实际属于他的领地,也就只有莱城和歌林而已,那些结盟的伯爵,大半是靠不住的。

    胖子伯爵将血色之暮集中在莱城西部的瓦伦哥谷出口处,接连十多天,血色之暮或守或攻,战场始终在瓦伦哥的出口和入口间徘徊,血色之暮不能冲出瓦伦哥谷直捣拿里城,莫伽也拿血色之暮的防守毫无办法。

    月亮刚从天边升起,莱城巴尔的伯爵府内灯火通明,与巴尔结盟的五位伯爵都被他请了过来,理由是同盟军血色之暮大获全胜。

    五位伯爵从十六岁到六十七岁,掌握了乌立西部大半的领土,此时抱着美艳的少女们,一边欣赏歌舞,一边揉捏她们柔软的身体,当初与巴尔结盟的原因很简单,瓜分莫伽这样的好事儿谁也不想错过,尤其看到巴尔的暮色之血时,伯爵们心中已经在盘算这次能占到多少好处。

    不过这些腐败的贵族并不昏庸,知晓瓦伦哥谷的胜负不像巴尔说得那样夸张,身为伯爵他们也不担心万一落败后莫伽会对他们怎么样,这场争斗只是他们贵族生活中一个余兴而已。

    巴尔陪着五位伯爵开怀大饮,吹谈起自己的血色之暮如何勇猛无匹,莫伽的混蛋有多无能,几位伯爵偶尔也听得哈哈大笑,心情万分愉悦,怀中的美女自然不免照顾得更多,六十七岁的老伯爵甚至把手伸进了少女的裙子,弄得她面红耳赤娇喘连连,舞女们歌舞依旧,神色不变,乐师们欢笛长鸣,曲调不惊。

    在场宴请的宾客中还有海伦,不过海伦并不喜欢这样的场面,独自坐到楼上走廊的沙发上,隔壁的包间里走出个美妙少妇,海伦来巴尔这儿的次数不多,但也认得这个美丽得一塌糊涂的女人——玛莲西斯。

    她的美是一种妩媚的深邃,是一种时光沉淀下的女性的自信之美,在雪净的肌肤和美妙的身姿下,这种美,随着她摇曳的步姿,慢慢走来,直冲灵魂,海伦自认这是个比自己还美丽女人,要让一个女人承认另一个女人比自己更美丽的美丽,只能用惊艳。

    玛莲靠在海伦一旁坐下,淡淡地微笑着,道“海伦小姐似乎有些孤单啊。”

    “玛莲夫人也没有下去不是吗?”海伦的笑容充满了贵族女性的优雅与从容,而玛莲的笑容同样有着这些,却多着几丝说不清的诱惑。

    两人聊了几句,玛莲慢慢下楼去了,随着玛莲一步步走下楼梯,海伦感觉到楼下的气氛隐隐变得不同,立在五位伯爵背后的骑士开始摇晃,在伯爵身上的少女们突然变得主动放浪,艳红的唇透过酒杯的折射在伯爵脑海里显得妩媚动人,让他们忘了缠在他们脖子上的手臂在慢慢变紧。

    砰!

    骑士们齐齐陆续倒在地上,伯爵们开始察觉不对劲,想要大声呼叫的时候,少女们纤细的胳膊发出的力量却扼住了他们气管,歌舞当中,五位伯爵的头刨上空中,砸在地上,血红的血液洒在艳红的地毯上再没有痕迹,巴尔笑得更肆无忌惮,双手捏的普丽茜斯的臀部发疼,她也跟着不停的笑,咯咯地笑,几乎笑出眼泪了。

    海伦早已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当玛莲慢慢走上楼的时候她才回过神,冒了一身的冷汗,神情也多了一丝紧张,道“玛莲夫人,刚才如果我在下面,我的下场会跟他们一样么?”

    玛莲轻轻抬起海伦的下巴,道“不会,巴尔很喜欢你们这样的美女,我也很喜欢。”

    玛莲妖娆的身影远到走廊的尽头,海伦心底松了口气,坐回了沙发,令一个九级武者感到恐惧不是被杀的五位伯爵,而是杀了伯爵的五个少女,就在刚才她们杀人的时候,海伦清楚感觉到她们的力量至少在十级以上,而玛莲更像一片汪洋,让五位伯爵的随行骑士倒地的,正是玛莲。

    死亡的不仅仅有这五位伯爵,五位伯爵的骑士团团长,也在今夜被全部杀害了,第二天巴尔就带着五位伯爵的尸体到血色之暮去了,一番感人的演讲过后,所有来自五位伯爵骑士团的骑士们深信伯爵和他们团长死于莫伽的杀手,此刻正在哭诉自己和五位伯爵如何要好,自己如何愤怒的巴尔,是他们如今指引方向的真王。

    为此,巴尔还刺伤了自己的胸部和脸颊,在厚葬了五位伯爵过后,巴尔顺理成章接手了伯爵们的骑士团。

    得到骑士只是武器,而巴尔更看中伯爵们的领地,这才是财富和资源,巴尔派人将伯爵们遇害的消息传回伯爵们的封地,又派了不少人对那些子爵威逼利诱,虽然平民不知道巴尔是谁,但听了一番激愤的演讲过后,顿时失去理智,当子爵们出来赋予巴尔光辉神圣,很快便确立了巴尔为暂时领主一事。

    随后胖子伯爵顺理成章地从各个城市调派各类资源到血色之暮。

    此时的歌林贵族也像平民,平民彻底就是贫民,齐蒙买到的马也是廋得只剩了一身骨头,幸好齐蒙也很瘦,否则这匹马指不准就得折了它四条腿,混混带着察察和布朗尼一起赶往了乌立的都城。

    夜里,三人找到一个小镇,打算找个地方休息,途中遇见三个佣兵,齐蒙本无心结交,对方却主动搭讪过来,还为三人付了旅店的费用,几经交谈,原来这三个佣兵是落日佣兵团的佣兵,完成任务之后,正打算回工会,三人十分热情地邀请齐蒙三人和他们一起去都城。

    齐蒙没有急着答应,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是混混对陌生人的定义。

    清晨一早,三个佣兵请齐蒙三人一起就餐,餐桌上谈起自己的佣兵团,脸上满是自豪,将各种好处吹嘘了遍,齐蒙一边应和,一边点头,三人说得兴起,搂着齐蒙的肩膀道“兄弟,不如你也加入我们落日佣兵怎么样?”

    混混听说落日佣兵近些天大肆招募,没想到连自己这种三级武者也会被看上,传闻落日佣兵接到一个屠杀六阶魔兽的任务,看来是真的,但像他这样的三级武者在六阶魔兽面前唯一的用途,就是当炮灰。

    “那好啊,那就跟你们去落日佣兵瞧瞧。”齐蒙本要拒绝,灵机一动,又答应下来。

    佣兵惊喜万分,决定这就带着齐蒙三人赶往落日佣兵,齐蒙拉着布朗尼走到一旁附耳说了几句,布朗尼神色变换,搓着手道“这,这样不好吧。”

    齐蒙瞪了布朗尼一眼,道“滚,老子会不知道你有些日子没干这事儿,早就想干一票了。”

    布朗尼吞着唾沫,深有意味地瞄了一眼佣兵们,眼神笑容像极了淫棍看见了妓女,三位佣兵也吞了口唾沫,面色一阵苍白,等齐蒙回到餐桌上,低声问道“你这朋友该不会喜欢男人吧?”

    齐蒙看了布朗尼一眼,忍俊不禁地答道“没错,你们还是小心些好。”三位佣兵几乎同时菊门一紧,扭了扭屁股,似乎想到了某些恶心的场面,面包也无心再咽,匆匆下桌,避开了走回来的布朗尼。

    察察也听到了刚才的对话,不禁问道“布朗尼大人,你不会真的喜欢男人吧?”

    布朗尼一愣,面上通红一片,道“别胡说,我堂堂骑士,虽然成了山贼,但怎么可能这种嗜好!我只喜欢女人,那种丰满的女人,察察,看你那瘦胳膊细腿,有什么魅力啊?”

    察察看了自己的手臂一眼,又瞄了一眼自己大腿,她本嫌有些粗了,却在这山贼嘴里成了瘦胳膊细腿,鄙视地盯布朗尼一眼,道“怪人。”

    赶往都城瓦兰的路很长,夜间如果不能赶到城镇,就只能露宿在郊野,漆黑的夜色使得布朗尼异常十分兴奋,山贼在黑夜总有抢劫的冲动,这职业病使得布朗尼肚子疼,在三个佣兵休息的时候,跑到不远的灌木林里去了。

    过了一刻钟布朗尼也没有回来,三个佣兵有些担心,道“齐蒙,你的朋友该不会遇见山贼了吧,你还是去看看吧。”

    齐蒙点了点头,走进了灌木林,三个佣兵等了一会儿,齐蒙也没有回来,佣兵警惕起来,点亮了魔法晶,三人沿着齐蒙走的方向,慢慢走进了灌木林。

    三人从夜风中闻到了一阵刺鼻的臭味,林子里也隐隐约约听到一些脚步声,三个佣兵背对而立,试探着呼道“齐蒙,你在哪儿?”

    左侧的灌木里传出一个虚弱的声音“我在这儿,我是布朗尼。”

    佣兵慢慢靠了过去,剥开乱枝,魔法晶的光亮照在布朗尼苍白的脸上,地上留了一滩血,他一手捂着胸口的伤口,余恐未定的道“有山贼,我被山贼袭击了,你们小心啊!”

    一个佣兵伸出手去扶布朗尼,布朗尼显得极为虚弱,身子整个软在了佣兵的怀里,另一个佣兵道“先离开这儿再说。”

    山贼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胸口掏出一把匕首,斗气陡然凝聚在匕首上,对方大惊失色,可距离太近,他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匕首已经插进了他的心脏,斗气将他的心脏炸碎,从背后冲开的窟窿中溅出鲜血,唯一遗憾的是即便这样直接的致命一击,佣兵还是发出了一声惨叫,布朗尼有些无奈的推开佣兵的尸体,对佣兵的尸体狠踢了几脚,道“去你妈的,你还能叫得出来。”

    另外两命佣兵一愣,神情大变,立刻退了几步和布朗尼拉开距离,怒目瞪着布朗尼,道“你,你干什么?”

    布朗尼一脸无辜得指向一旁,道“是他叫我干的。”

    布朗尼指向在一旁出现的齐蒙,两个佣兵看着地上倒下的同伴,心知已经中了这两人的诡计,怒骂道“两个无耻的小人,去死!”

    两个佣兵同时扑向了齐蒙和布朗尼,齐蒙的斗气难得升上了三级,但实战经验极少,有些心惊胆战,手忙脚乱的念出一个咒文,一级的火系咒文——闪热。

    斗气使得齐蒙手掌骤然泛红,向佣兵的面门打了过去,对方冷哼了一声,突然停住身形,一脚踢在齐蒙的膝盖,混混左腿瞬间失去力量,摔倒在地,闪热咒文的力量全部散失,齐蒙气得不轻,也慌得要命,向后滚了几圈,一瘸一拐地站了起来,转头看布朗尼,虽然只有四级的布朗尼因从事打劫一业已久,不乏经历这类生死搏斗的经验,还能与对方周旋。

    就这一眼分神的功夫,齐蒙被佣兵一拳打飞了几步远,佣兵对斗气的分配比齐蒙合理很多,这一拳打得齐蒙几颗牙齿松动,口鼻来血,头晕目眩,他这才真正明白自己和对方间的差距。

    这时佣兵又一拳打在齐蒙的左侧脸颊上,齐蒙飞起在空中旋了数圈,砰一声倒地,挣扎了几次要站起来,每一次都被佣兵更重的一拳打倒在地。

    布朗尼见齐蒙这头已经支持不住,焦虑不已?心中大骂齐蒙是个没用又愚蠢的杂种,害了他这样一个年纪轻轻的山贼,可他稍稍分神,佣兵的长剑就在布朗尼腿上留下一条血口,伤口不深,但疼还是一样的疼,布朗尼退后了几步,抓起死去的那佣兵的佩剑,用一种悍然无惧的气势攻了过去。

    布朗尼虽然从骑士团脱逃,但平时的锻炼没有落下,尤其剑术上,骑士学习的剑术总比佣兵的强,布朗尼每一剑都气力十足,又准又狠,尤其是剑上附带的斗气,每一次和佣兵的剑碰撞,散开的剑气都会在佣兵身边呼啸而过,逼得佣兵不断后退。

    而混混却已被佣兵打得狼狈逃窜,在地上打滚乱爬,佣兵冷笑一声后,几步追上了齐蒙,提脚就要朝齐蒙腰间狠狠踹去,混混忽然转身,抓了一把泥土洒出,泥雨打来,佣兵抬手一扫,挡开了泥沙,齐蒙趁机跑开,躲到一旁念起咒语。

    布朗尼拼尽全力逼压对方,斗气因此迅速消耗,佣兵经验老道,看出了布朗尼已经是强弩之末,再拖一会儿,他就赢定了。

    短短时间,齐蒙的咒语念不到一半,佣兵的剑已经让他不得不停了下来,他第一次觉得一个两级咒文的咒语竟如此复杂,平时没有觉得,危机关头才体会咒文施放的快慢是何等的致命,刚才如果能发出一个两级的咒文,即使杀不死佣兵,也能对他造成一些伤害。

    佣兵拔出利剑,没有兴趣再和齐蒙纠缠,剑影从四面八方劈、砍、削、刺,接连几剑将齐蒙的右腿和肩膀刺中,伤口残留的斗气使齐蒙的伤口剧痛不已,血流不止,他体内剩下的斗气已经不多,形式十分不利。

    佣兵两剑再刺中齐蒙的左腿后,走到齐蒙面前,怒问道“我们对你们不够好么,为什么要害我们!”

    齐蒙盯着佣兵的剑,冷笑了两声道“好?最近加入落日佣兵难道不是去屠‘血红龙鳄’,你们这么热情请我们去,不是因为把我们卖进公会后每一个人有一百金币么?”

    佣兵脸上一红,恼羞成怒道“胡说,忘恩负义的东西去死吧!”

    其挥起长剑当头狠狠劈了下来,齐蒙狼狈地打了个滚,又躲到一旁,剑砸在地上掀起大量泥土,并着一声炸响,地上也被炸出个小坑来,看来是用了全力。混混连滚带爬藏到一棵树后,佣兵直接挥剑将树砍断,将他的手臂割开一道深口,鲜血顿时顺着手臂流了下来,齐蒙痛吟一声,在佣兵收剑蓄力的空隙,突然扑到佣兵面前,双手死死抓住佣兵的剑,佣兵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急忙抽剑,可是齐蒙鼓起生平最大力握住的剑,他抽了数次也没成功,混混手上虽然鲜血横流,但眼神却是凶狠异常。

    佣兵抽不出剑,只好甩剑退了两步,念起咒语,顿时他两个拳头变成了灰色,这个岩石系的两级咒文加持在拳头上,这对肉拳头顿时变得比石头还硬,佣兵挥砸过来,十拳仅打中一拳,也已经让齐蒙头破血流,头晕目眩,险些昏了过去,佣兵接连的几拳都打在齐蒙的腹部,混混吐了几口血,倒在地上,只剩了喘气的力气。

    佣兵的斗气已经消耗了大半,他手上的咒文消退,一步步走到齐蒙身前,在他脸上连踩了几脚,骂道“没事装什么聪明,跟我们去落日佣兵什么事儿都没了,非得找死!”佣兵转身去捡剑,奄奄一息的齐蒙突然张口狠狠咬在了佣兵的腿上,佣兵大怒,另一只脚狠狠踹去,齐蒙被踹了几脚,却不松口,佣兵奋力一扯,腿上掉了块肉。

    混混口鼻喷血,伤势已经十分严重,佣兵拾起剑来迫不及待就朝他胸口刺了过去,情势危急,他再不能考虑,嘴里立即念出一窜咒语,那剑刺入齐蒙胸口半寸,忽然定住,佣兵也如石像一般定在原地,片刻后,一阵黑烟从他头顶冒起,他的脚下升起了黑色火焰,迅速将他的身体吞没。

    另一个佣兵看到这一幕,顿时吓得呆住,布朗尼看到那佣兵的下场,心中不多的逃跑之念顿被浇灭。他也有些见识,知道魔法和咒文的火焰多种多样,但黑色的火焰,他从来没有见过。

    佣兵的身体在火焰中慢慢消失,一道白色光影从过火焰中飘了出来,落在齐蒙胸膛上,黑色火焰这才熄灭,原地则只剩下了一堆黑灰。

    另一佣兵面色苍白,转头看了看已经没有多少斗气的布朗尼,却无心再替同伴报仇了,仓皇转头逃进森林里去了。

    布朗尼确定那佣兵已经跑了,并没有就在暗处准备偷袭,这才走到齐蒙面前,混混躺在地上,全身的伤口仍在流血,面色苍白,全身剧烈抽搐,齐蒙的样子像极了重伤垂死的羔羊,布朗尼逃跑之心渐渐涌起,还不仅如此,想到这些天被一个混混呼来喝去,他还想要宰了齐蒙血耻,而此时是最好的机会,杀了他,他也就重获自由,重回山里过那无忧无虑的强盗生活。

    布朗尼的剑已经慢慢抬了起来,他确定这一剑绝对可以刺穿齐蒙的心脏,只是刚才的一幕多少在布朗尼心中留下了阴影,这一剑迟迟难以出手,犹豫持续了两分钟,齐蒙蜷缩抽搐的身体舒张开,见山贼一脸犹豫,他很清楚这个山贼想做什么,但诅咒的反噬太强烈,他全身剧痛无比,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反抗。

    齐蒙与布朗尼四目相对,混混眼里没有太多情绪,只是冷冷盯着布朗尼,山贼的心却虚了,闪躲着齐蒙的目光。

    “带我去镇子。”齐蒙以命令的口吻说道,眼皮一跳不跳地盯着布朗尼的脸。

    这可能是布朗尼一生最犹豫的时刻了,他已经看到了将来的自由,可在齐蒙的眼神里,自由的渴望慢慢冰凉了,布朗尼想要反抗这种眼神,但与之对视一秒,他又退却了。

    他却不知道此时混混的心就像被一根细丝悬在在了悬崖之上,他极力忍住疼痛,用尽他生平最真实的演技,来扮演那个深不可测的,冷静的,又不惧生死的人。

    微风吹动,齐蒙是窒息的。

    气候微凉,布朗尼额头不停冒汗。

    终于。

    山贼还是放下了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