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油桐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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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盘腿在草地上坐着,人群在她身后川流不息,她却仿佛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全然不被打扰。
那女孩一头青丝盘得很随意松散,好几缕头发都落在白皙的颈项上,她头发上插着一支铅笔,身着着宽松的棉布衣裳和长裙,在她胸前挂着一个单反,背上是一个简单的栗色背包,在她身旁的草地上搁着一本素描,她背对着我,背对着人潮。
我是林越,见着漂亮女人就走不动道的林越。
现在是油桐花开的季节,这里是台湾省油桐花最多的地方,现在是初夏,慕名而来的游客最多的季节。
据说,每朵油桐花只开一天,每株油桐树上,每天都在开放着全新的花朵,油桐花的花期却有近一个月,也就是说,一个月里,油桐树都在迎接初生的花朵,初生的美丽。
所以我喜欢油桐花,每一天都是新的,每一天都会彻底成为过去。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成簇的白色油桐花聚在绿叶上头,漫山遍野都像是上帝的一个恶作剧,一不小心,把属于冬天的雪花带到了五月。
到这里来之前,我随着游车已经历经了数个桐花景点了,即便如此,还是觉得意犹未尽,可听旁边的客家小女孩说,那个女孩至少在那里盘腿坐了一个小时了,她偶尔会拿出单反去拍满地的落花,但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拿着她头发上插的那只铅笔在她身旁的素描本上写画个不停。她停在这里,不着急别的风景,好似这一隅就是一世界。
客家小女孩说,这是她见过的最安静的游客姐姐,她还说,也有一个像我一样的哥哥,用同样的神情盯着她的背影看了很久,听小女孩这么说的时候,我有点羞赧,毕竟,在一个不懂世事的孩子面前,我的行为看上去可能有点猥琐了。
我打了个哈哈,把小女孩支走了。
然后,我止不住的好奇,走了过去。
我说了,我是见了漂亮女人就走不动道的林越。
见到这个女孩的真面目时,我确定自己失误了,这张脸,和漂亮无关,充其量算是带点英气的秀气,怎么说呢,这种人不会让你眼前一亮,却比较耐人寻味,像山间的清泉。。
她没化妆,在这个把化妆当换脸的时代,实在没什么市场。
风一吹,她的刘海被风掀起,露出她白皙的额头,她仰着头看我,却被刺眼的阳光照得眯起了眼睛,那模样,很像个午后贪阳的猫咪。
素描纸上有她的落款:陆小朝。
风吹动她手上的素描本,我看到她画在纸上的那些设计稿,都和油桐花有关。
“你学设计的?”我在她面前蹲下身,忽略她眼神里的不友好。
她不回答,只是盯着我,仿佛要用眼神逼退我这个不速之客。
“陆小朝?”我叫她的名字。
她很聪明,意识到我看了她的设计稿,立刻就不客气地把素描本合上了,然后终于开了口:“看花的地方有很多。”
“眼前这一朵花,我更感兴趣。”我语带调侃,有意表现出自己的轻浮。
她果然反感,然后朝旁边伸手,拿起了草丛里的一根拐杖,我从头到尾都没发现的拐杖。
看到我瞠目结舌的表情,陆小朝嘴角露出一抹讽笑,她把素描本放进背包,然后站起身,又弯腰拿了拐杖,转身往另一条赏桐道方向走。
那只黑色铅笔还在她的头发上插着,像簪子一样,性感极了。我强调,我说的是那只铅笔像簪子一样插在一个女人的头发里,性感极了。
不料,陆小朝扎头发的皮绳突然断了,黑长的秀发一股脑散开,披散在她的肩上,那只性感的铅笔,也掉了下来。
她回过头看着地上那只摔断了笔尖的铅笔,站在原地半天没有动作。
我笑着走了过去,再次在她面前蹲下身,拾起了那只铅笔。
“这只笔,貌似很喜欢我,比你更喜欢我,送我吧?”我仰起脸朝她笑。
她不吃我这套,朝我伸出手:“还我。”
我站起身,把铅笔藏到我身后,使出我拿手的玩世不恭:“我不想给。”
陆小朝的确小气,脸色冷掉不说,甚至尝试吓唬我:“你这是侵占他人财产。”
“我这叫报一箭之仇,刚才你把拐杖拿出来的时候,是不是在心里嘲笑我了?你说啊。”我会被这个小女子吓唬住,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混啊?
陆小朝听到我这么说,像是打定注意要吃闷亏也不再跟我纠缠,垂下眼睫考虑了几秒之后,她妥协了,妥协得很嚣张:“谢谢用一支笔交换我对你的不屑,再见。”
我知道自己脸上的笑容一定更深了,真是烂俗的剧情,烂俗的相遇,不过,有这五月雪的陪衬,一切似乎又还好。
第二天下午,在我打定注意要启程离开去下个目的地时,陆小朝找到了我。
我是真没想到她会这么快就来找我,我料想得最快也得先回到内地,在那场隆重的设计大赛之前或之后,而不是现在。
我在陆小朝离开的时候,偷偷把我的名片塞到了她的背包里,我笃定她一定会来找我。虽然很无奈,但我知道,对于这世界上的女人来说,我的名片比我的外表更能吸引她们。
陆小朝打了电话给我,说有事要找我帮忙,我没拒绝,让她到我入住的酒店来找我。
我原本在房间等的,等了两个多小时也没见陆小朝来,原本以为她害羞不敢上楼,于是还纡尊降贵去了大厅找她,不料还是没见她人影,又苦等了一个多小时,我才看到这位姗姗来迟的贵客。
“打电话是三个小时以前,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等你三个小时?”一见面,我就劈头盖脸朝她发泄我按捺了几个小时的火气。
“不好…不好意思。”她气喘吁吁的,头上也都是汗。
“你怎么了?”我放低声音。
“我走路过来的。”她说着,瞅见边上的沙发,立刻走了过去,把自己放倒在沙发上,样子特别不堪入目。
“你一个女孩子,能不能注意点形象?”我跟了过去,在她对面坐下。
“顾形象我就不会来找你了,……”说完,她坐直身子直直地盯着我:“我来找你帮忙的……”
我心底不禁一阵失落,脸上却没表现出来,只是笑着问她:“说吧,想我怎么帮你?你毕业了吗?需要实习的机会还是工作的机会?”
陆小朝听了,愣了好一阵,然后她想起什么似的去翻口袋,从口袋里拿出了我的名片后仔细端详了一阵,才恍然大悟地开口:“你是林氏珠宝公司的,总经理?”
我不置可否地撇撇嘴,这丫头拿我开玩笑呢,这么上档次的名片,怎么可以忽略上面的名头?
“原来是你啊!”她的目光变得有点嫌恶,然后抿着嘴垂下眼睑,再次进入思考模式。在的我耐心再次用光以前,她开了口:“你把银行账号告诉我吧,我得问你借点钱,回头我一定还你,我可以把我最贵重的东西抵押给你,你看怎么样?”
借钱?不是要找我走后门吗?
我笑着凑近陆小朝:“最贵重?什么最贵重?身体?还是……”
“打住,”陆小朝没有一点要开玩笑的打算,她冷下脸,不似刚刚那样迫切,那种讽笑再次回到她嘴角,她说:“对你的臭名昭著早有耳闻却还打算跟你借钱,是我考虑不周,耽误你时间很抱歉,我走了……”
“陆小朝!”我叫住她。
她似乎没打算再回头,我不禁叹息,真是血气方刚啊,这以后在社会上还怎么立足啊?
我追了上去,拉住了她。
“我开玩笑的,你还真生气啦?”我真是,人家都说我臭名昭著了,还在这里扮什么长腿叔叔啊?
“我手机还有钱包和银行卡都被偷了,我借钱而已,没打算卖身!”她低垂着脑袋,像是一副屈服于现实的模样。
“你放一百个心,我只对美女有兴趣,你安全得很。”这话说得有点苍白,为什么偏偏在被嫌弃了一番之后才想起这段对白?
“好像是昨晚被偷的,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陆小朝瘪瘪嘴,我确定她是在扮可怜,博取我的同情,这丫头前后反差让人有点措手不及。
“所以,你走了三个小时的路过来找我?你可以在电话里跟我说,我可以去接你的。”我好笑地看着眼前这个拄着拐杖的女孩,心里莫名生出些心疼来,真是个倔强的孩子。
陆小朝抿着嘴忍住笑的样子打破了刚培养好的气氛,她最后干脆也不忍了,直接嗤笑出声:“我这叫报一箭之仇。”
我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看着她恶作剧的笑,才想起在山上的时候我也曾经说过这句话,敢情她是为了报复我才故意让我等的啊?
哇,真是让我颠覆了对残疾人的看法啊!叹为观止!
“你不怕我拍屁股走人了啊?”我笑着追问。
“你要走我的笔,还留下名片,我就不信你会走人,再说了,假如你真走人了,我也有b计划。”陆小朝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什么计划?”我问。
“报警啊,”陆小朝再次笑出声:“拿着你的名片报警,就说名片是小偷留下来的。”
我哭笑不得:“哪个警察会相信一个总经理会去偷东西?”
“你有前科,我的笔就是你拿走的!”陆小朝一副想当然的模样,脸上的表情很生动,和当天在桐花下见到的女孩宛若两人。
她笑起来的时候,右边嘴角有一颗酒窝,很好看。
“好吧,既然我们凑到一块了,我又有那么多前科,那么你接下来的行程,我负责了吧?”我大胆提议,见陆小朝脸又要拉下来,我急忙附加条件:“回去以后,把费用算算清楚,一毛不剩地还我!”
陆小朝笑着吐出舌尖,眼睛也弯成新月形:“好。”
相比我们家那个残疾的二姐,陆小朝可真是乐观积极得教人震惊,谁家的孩子教得这么好?
“我们先去吃饭吧?你住哪?我让人把你的行李搬过来吧?”撇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我问陆小朝,并且再次强调:“不是让你白吃白住,也不是让你卖身,回去要还的。”
陆小朝点点头,一副后怕的样子:“今天早晨起来的时候发现东西不见了,我吓了一跳,还好人没事……”
“你说,你是睡得有多沉,小偷光顾你都不知道?”我啧啧了两声,接着调侃:“还有,小偷如果不是个女人的话,你真该好好反省!”
“为什么?”
“如果小偷是个男的,自己眼前躺着一个睡死的女人,他都没有见色起心,那不是你有问题吗?”
陆小朝一下子黑了脸,我见状,过瘾地大笑:“报一箭之仇而已……”
那个女孩盘腿在草地上坐着,人群在她身后川流不息,她却仿佛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全然不被打扰。
那女孩一头青丝盘得很随意松散,好几缕头发都落在白皙的颈项上,她头发上插着一支铅笔,身着着宽松的棉布衣裳和长裙,在她胸前挂着一个单反,背上是一个简单的栗色背包,在她身旁的草地上搁着一本素描,她背对着我,背对着人潮。
我是林越,见着漂亮女人就走不动道的林越。
现在是油桐花开的季节,这里是台湾省油桐花最多的地方,现在是初夏,慕名而来的游客最多的季节。
据说,每朵油桐花只开一天,每株油桐树上,每天都在开放着全新的花朵,油桐花的花期却有近一个月,也就是说,一个月里,油桐树都在迎接初生的花朵,初生的美丽。
所以我喜欢油桐花,每一天都是新的,每一天都会彻底成为过去。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成簇的白色油桐花聚在绿叶上头,漫山遍野都像是上帝的一个恶作剧,一不小心,把属于冬天的雪花带到了五月。
到这里来之前,我随着游车已经历经了数个桐花景点了,即便如此,还是觉得意犹未尽,可听旁边的客家小女孩说,那个女孩至少在那里盘腿坐了一个小时了,她偶尔会拿出单反去拍满地的落花,但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拿着她头发上插的那只铅笔在她身旁的素描本上写画个不停。她停在这里,不着急别的风景,好似这一隅就是一世界。
客家小女孩说,这是她见过的最安静的游客姐姐,她还说,也有一个像我一样的哥哥,用同样的神情盯着她的背影看了很久,听小女孩这么说的时候,我有点羞赧,毕竟,在一个不懂世事的孩子面前,我的行为看上去可能有点猥琐了。
我打了个哈哈,把小女孩支走了。
然后,我止不住的好奇,走了过去。
我说了,我是见了漂亮女人就走不动道的林越。
见到这个女孩的真面目时,我确定自己失误了,这张脸,和漂亮无关,充其量算是带点英气的秀气,怎么说呢,这种人不会让你眼前一亮,却比较耐人寻味,像山间的清泉。。
她没化妆,在这个把化妆当换脸的时代,实在没什么市场。
风一吹,她的刘海被风掀起,露出她白皙的额头,她仰着头看我,却被刺眼的阳光照得眯起了眼睛,那模样,很像个午后贪阳的猫咪。
素描纸上有她的落款:陆小朝。
风吹动她手上的素描本,我看到她画在纸上的那些设计稿,都和油桐花有关。
“你学设计的?”我在她面前蹲下身,忽略她眼神里的不友好。
她不回答,只是盯着我,仿佛要用眼神逼退我这个不速之客。
“陆小朝?”我叫她的名字。
她很聪明,意识到我看了她的设计稿,立刻就不客气地把素描本合上了,然后终于开了口:“看花的地方有很多。”
“眼前这一朵花,我更感兴趣。”我语带调侃,有意表现出自己的轻浮。
她果然反感,然后朝旁边伸手,拿起了草丛里的一根拐杖,我从头到尾都没发现的拐杖。
看到我瞠目结舌的表情,陆小朝嘴角露出一抹讽笑,她把素描本放进背包,然后站起身,又弯腰拿了拐杖,转身往另一条赏桐道方向走。
那只黑色铅笔还在她的头发上插着,像簪子一样,性感极了。我强调,我说的是那只铅笔像簪子一样插在一个女人的头发里,性感极了。
不料,陆小朝扎头发的皮绳突然断了,黑长的秀发一股脑散开,披散在她的肩上,那只性感的铅笔,也掉了下来。
她回过头看着地上那只摔断了笔尖的铅笔,站在原地半天没有动作。
我笑着走了过去,再次在她面前蹲下身,拾起了那只铅笔。
“这只笔,貌似很喜欢我,比你更喜欢我,送我吧?”我仰起脸朝她笑。
她不吃我这套,朝我伸出手:“还我。”
我站起身,把铅笔藏到我身后,使出我拿手的玩世不恭:“我不想给。”
陆小朝的确小气,脸色冷掉不说,甚至尝试吓唬我:“你这是侵占他人财产。”
“我这叫报一箭之仇,刚才你把拐杖拿出来的时候,是不是在心里嘲笑我了?你说啊。”我会被这个小女子吓唬住,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混啊?
陆小朝听到我这么说,像是打定注意要吃闷亏也不再跟我纠缠,垂下眼睫考虑了几秒之后,她妥协了,妥协得很嚣张:“谢谢用一支笔交换我对你的不屑,再见。”
我知道自己脸上的笑容一定更深了,真是烂俗的剧情,烂俗的相遇,不过,有这五月雪的陪衬,一切似乎又还好。
第二天下午,在我打定注意要启程离开去下个目的地时,陆小朝找到了我。
我是真没想到她会这么快就来找我,我料想得最快也得先回到内地,在那场隆重的设计大赛之前或之后,而不是现在。
我在陆小朝离开的时候,偷偷把我的名片塞到了她的背包里,我笃定她一定会来找我。虽然很无奈,但我知道,对于这世界上的女人来说,我的名片比我的外表更能吸引她们。
陆小朝打了电话给我,说有事要找我帮忙,我没拒绝,让她到我入住的酒店来找我。
我原本在房间等的,等了两个多小时也没见陆小朝来,原本以为她害羞不敢上楼,于是还纡尊降贵去了大厅找她,不料还是没见她人影,又苦等了一个多小时,我才看到这位姗姗来迟的贵客。
“打电话是三个小时以前,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等你三个小时?”一见面,我就劈头盖脸朝她发泄我按捺了几个小时的火气。
“不好…不好意思。”她气喘吁吁的,头上也都是汗。
“你怎么了?”我放低声音。
“我走路过来的。”她说着,瞅见边上的沙发,立刻走了过去,把自己放倒在沙发上,样子特别不堪入目。
“你一个女孩子,能不能注意点形象?”我跟了过去,在她对面坐下。
“顾形象我就不会来找你了,……”说完,她坐直身子直直地盯着我:“我来找你帮忙的……”
我心底不禁一阵失落,脸上却没表现出来,只是笑着问她:“说吧,想我怎么帮你?你毕业了吗?需要实习的机会还是工作的机会?”
陆小朝听了,愣了好一阵,然后她想起什么似的去翻口袋,从口袋里拿出了我的名片后仔细端详了一阵,才恍然大悟地开口:“你是林氏珠宝公司的,总经理?”
我不置可否地撇撇嘴,这丫头拿我开玩笑呢,这么上档次的名片,怎么可以忽略上面的名头?
“原来是你啊!”她的目光变得有点嫌恶,然后抿着嘴垂下眼睑,再次进入思考模式。在的我耐心再次用光以前,她开了口:“你把银行账号告诉我吧,我得问你借点钱,回头我一定还你,我可以把我最贵重的东西抵押给你,你看怎么样?”
借钱?不是要找我走后门吗?
我笑着凑近陆小朝:“最贵重?什么最贵重?身体?还是……”
“打住,”陆小朝没有一点要开玩笑的打算,她冷下脸,不似刚刚那样迫切,那种讽笑再次回到她嘴角,她说:“对你的臭名昭著早有耳闻却还打算跟你借钱,是我考虑不周,耽误你时间很抱歉,我走了……”
“陆小朝!”我叫住她。
她似乎没打算再回头,我不禁叹息,真是血气方刚啊,这以后在社会上还怎么立足啊?
我追了上去,拉住了她。
“我开玩笑的,你还真生气啦?”我真是,人家都说我臭名昭著了,还在这里扮什么长腿叔叔啊?
“我手机还有钱包和银行卡都被偷了,我借钱而已,没打算卖身!”她低垂着脑袋,像是一副屈服于现实的模样。
“你放一百个心,我只对美女有兴趣,你安全得很。”这话说得有点苍白,为什么偏偏在被嫌弃了一番之后才想起这段对白?
“好像是昨晚被偷的,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陆小朝瘪瘪嘴,我确定她是在扮可怜,博取我的同情,这丫头前后反差让人有点措手不及。
“所以,你走了三个小时的路过来找我?你可以在电话里跟我说,我可以去接你的。”我好笑地看着眼前这个拄着拐杖的女孩,心里莫名生出些心疼来,真是个倔强的孩子。
陆小朝抿着嘴忍住笑的样子打破了刚培养好的气氛,她最后干脆也不忍了,直接嗤笑出声:“我这叫报一箭之仇。”
我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看着她恶作剧的笑,才想起在山上的时候我也曾经说过这句话,敢情她是为了报复我才故意让我等的啊?
哇,真是让我颠覆了对残疾人的看法啊!叹为观止!
“你不怕我拍屁股走人了啊?”我笑着追问。
“你要走我的笔,还留下名片,我就不信你会走人,再说了,假如你真走人了,我也有b计划。”陆小朝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什么计划?”我问。
“报警啊,”陆小朝再次笑出声:“拿着你的名片报警,就说名片是小偷留下来的。”
我哭笑不得:“哪个警察会相信一个总经理会去偷东西?”
“你有前科,我的笔就是你拿走的!”陆小朝一副想当然的模样,脸上的表情很生动,和当天在桐花下见到的女孩宛若两人。
她笑起来的时候,右边嘴角有一颗酒窝,很好看。
“好吧,既然我们凑到一块了,我又有那么多前科,那么你接下来的行程,我负责了吧?”我大胆提议,见陆小朝脸又要拉下来,我急忙附加条件:“回去以后,把费用算算清楚,一毛不剩地还我!”
陆小朝笑着吐出舌尖,眼睛也弯成新月形:“好。”
相比我们家那个残疾的二姐,陆小朝可真是乐观积极得教人震惊,谁家的孩子教得这么好?
“我们先去吃饭吧?你住哪?我让人把你的行李搬过来吧?”撇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我问陆小朝,并且再次强调:“不是让你白吃白住,也不是让你卖身,回去要还的。”
陆小朝点点头,一副后怕的样子:“今天早晨起来的时候发现东西不见了,我吓了一跳,还好人没事……”
“你说,你是睡得有多沉,小偷光顾你都不知道?”我啧啧了两声,接着调侃:“还有,小偷如果不是个女人的话,你真该好好反省!”
“为什么?”
“如果小偷是个男的,自己眼前躺着一个睡死的女人,他都没有见色起心,那不是你有问题吗?”
陆小朝一下子黑了脸,我见状,过瘾地大笑:“报一箭之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