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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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守业这个女儿,打从生下来起他就觉得跟旁人家的娃儿不一样。
哭声哄亮,手脚有劲儿,才几个月的娃儿的眼神就跟已经能听得懂大人在说什么了似的。
等能走路说话了,从来都用不着丫环婆子看顾,人离得她近了还嫌弃,自己会吃饭穿衣梳洗,同年纪的小娃儿她瞧都懒得瞧,当然了若是同在一处的场合,自家这闺女那就是领头的,无论是再熊的娃子,到了闺女面前就老实得跟小绵羊一般。
四岁时就知道要念书,请了个先生教了一年,那先生就辞馆而去,他本以为是小女娃没有长性,谁知她却能将经书上的字全都记住,能写会算了!那会儿他还感叹为何她不是个男丁,不然他老孙家也算后继有人。
学会了认字能自己看书之后,他这女儿每月的零花钱也不去买吃穿玩具,胭脂水粉更是沾也不沾,只买些偏门的书册,还有各种药材,这些举动虽古怪,却也不出大褶,因此也就随她去了。
等后来他跟胡氏好上,元配本就体弱,多年求子,喝下多少古怪汤药,坏了身子再生不得,知道外头有胡氏更是雪上加霜,没捱多久就去了。
因为胡氏的缘故,他这闺女之前就跟他不亲近,等听说他要明媒正娶迎胡氏进门,就找到他,当着他面一掌劈碎了张厚实的红木八仙桌!那时他才知道,原来自家女儿不是一般的健壮,而是怪力如神!
可再怪力如神,她也只是一个小女子,想靠着力气大就拿下整个黑风寨,不是异想天开是啥?
看着孙守业惊得眼似铜铃,几乎要拉住她不让自己做傻事的模样,孙钗微微一笑。
“爹,不是咱们两人,是我一个人!”
她这个便宜爹为人平庸,大才干没有,也只有一点经商的小才,她要拿下黑风寨,他能藏好,不给拖后腿就不错了。
孙守业还待再说,孙钗却已是不耐烦多讲,一把背起孙守业,迈开大步就往山顶上跑。
孙守业只觉得风声呼呼,自己这个大女儿背着个人,还居然跑得如飞一般,他刚想张嘴,夜间冷风就灌了进来,他只好赶紧闭嘴,心里忽忧忽喜时惊时惧,乱成一团麻,幸好从这半山的山洞到山顶也没多远,孙钗脚程又快,不一会儿就到了。
山顶处是不到一亩的平地,平地上随处散乱着巨石,另一面则是悬崖峭壁,先前那些病得快要不行的客商们,便是从这里被扔下去的。
孙守业只想想就胆战心惊,“钗,钗儿,你怎么带爹来这儿?”不会是心里还记恨吧?
孙钗叮嘱道,“等会儿寨子里乱起来,那些山匪估计会到处乱窜,其他的地方都不安全,估计只有这里才不会有人来,爹你就寻个大石,藏在后头,不说不动,估计就算偶然有人来,也发现不了你……等天亮我料理罢了寨子,再来接你!”
孙钗说罢就掷了一物过来,孙守业反射地接着,却原来是件厚实的披风,不等他说点什么,孙钗已然转身而走,几个纵跃,便不见了踪影!
孙守业望望月明星稀的夜空,再捏一把手里那厚实的披风,心里不禁怀疑,这真是我闺女?亲的?我是咋生出来的?
黑风寨有五位当家,为首的大当家陆万钟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使一柄大环刀,武力在这南屏山七个寨子里是最强悍的,孙钗想要收了黑风寨,陆万钟这个人肯定不能留着。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孙钗之前在各人的嘴里已经把陆万钟这人的信息打听(逼问)的差不多了。
此人住在寨子里最高的那处小楼里,二楼最当间儿的那个大屋。
陆万钟本是官宦人家的子弟,据说他爹活着的时候还官至两省巡抚。不过陆万钟却只是他爹的外室子,从小养到大,虽锦衣玉食,银钱不缺,但倒底是无人管教,倒让他跟着一帮道上的狐朋狗友学了些拳脚本事,正巧他倒是有把子力气,舍得花银子拜师学艺,数年下来,还真让他练出了些名堂。不过他的好日子却也不长,本来他出生时他爹就已经是四十多岁,等他十八九岁的时候,他爹都快七十的人了,还沉湎酒色,在爱妾玉榻上,兴奋过度得了马上风,嘎蹦一下死了。
亲爹死了,这陆府可不就是嫡母一系的天下了?庶子和小妾们个个噤若寒蝉,作小伏低,只可惜先前老爷子在的时候他们也是蹦哒得欢,仇怨结下了哪能轻易地就了了?等老爷子头七一过,庶子小妾们都被扫地出府,先前各种手段弄来的财物也得吐出了大半,有那特别张狂的小妾,就被“悲伤过度随了老头子去”了。
至于陆万钟这个外室子,陆府也没放过,先前那些给他们母子吃用的宅院店铺,都被收了回去,至于陆万钟,陆家族谱上都没这么个人,还想来冒认官亲?自然要打出去!
陆万钟本来就无人教管,先前暗里仗着他爹的势那也是满满的衙内派头,如今吃了这么大的亏,哪里忍得?可陆府势大,他又动不得,于是只好蛰伏起来,暗自谋算。
没过几年便被他觑着时机,嫡母随同嫡系二房回归祖地,他听了消息便纠结了一帮绿林亡命徒,在半路上设下埋伏,把嫡系二房的车队尽数劫住,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他想起当初他亲娘说过,若不是嫡母善妒,他们母子早就能进府过名正言顺的好日子,便觉得该替父讨个公道,于是凶性大发,一不作二不休,将所有人都杀了个干净。
杀了人,劫了财,陆万钟算是有了本钱,带着聚来的一干人呼啸而去,成了极有前途的山贼。
陆万钟二十多岁的时候曾经抢了个小地主家的闺女为妻,那女子惧怕忧思,在生产的时候一命呜呼,只留了个女儿下来。后头陆万钟也懒得再娶,反正他身为寨主,身边也断不了女人,只可惜这么些年,再没人怀上他的钟,就只有那个独苗女儿陆宝如。
陆万钟长得不差,年轻时也称得上英俊,陆宝如亲娘也是美人儿,可陆宝如却是个异类。
一生下来就是个黑胖丑小妞,再加上早就没了亲娘,在土匪窝里长大,更是学得粗鲁不堪,比爷们还要爷们。
孙守业这个女儿,打从生下来起他就觉得跟旁人家的娃儿不一样。
哭声哄亮,手脚有劲儿,才几个月的娃儿的眼神就跟已经能听得懂大人在说什么了似的。
等能走路说话了,从来都用不着丫环婆子看顾,人离得她近了还嫌弃,自己会吃饭穿衣梳洗,同年纪的小娃儿她瞧都懒得瞧,当然了若是同在一处的场合,自家这闺女那就是领头的,无论是再熊的娃子,到了闺女面前就老实得跟小绵羊一般。
四岁时就知道要念书,请了个先生教了一年,那先生就辞馆而去,他本以为是小女娃没有长性,谁知她却能将经书上的字全都记住,能写会算了!那会儿他还感叹为何她不是个男丁,不然他老孙家也算后继有人。
学会了认字能自己看书之后,他这女儿每月的零花钱也不去买吃穿玩具,胭脂水粉更是沾也不沾,只买些偏门的书册,还有各种药材,这些举动虽古怪,却也不出大褶,因此也就随她去了。
等后来他跟胡氏好上,元配本就体弱,多年求子,喝下多少古怪汤药,坏了身子再生不得,知道外头有胡氏更是雪上加霜,没捱多久就去了。
因为胡氏的缘故,他这闺女之前就跟他不亲近,等听说他要明媒正娶迎胡氏进门,就找到他,当着他面一掌劈碎了张厚实的红木八仙桌!那时他才知道,原来自家女儿不是一般的健壮,而是怪力如神!
可再怪力如神,她也只是一个小女子,想靠着力气大就拿下整个黑风寨,不是异想天开是啥?
看着孙守业惊得眼似铜铃,几乎要拉住她不让自己做傻事的模样,孙钗微微一笑。
“爹,不是咱们两人,是我一个人!”
她这个便宜爹为人平庸,大才干没有,也只有一点经商的小才,她要拿下黑风寨,他能藏好,不给拖后腿就不错了。
孙守业还待再说,孙钗却已是不耐烦多讲,一把背起孙守业,迈开大步就往山顶上跑。
孙守业只觉得风声呼呼,自己这个大女儿背着个人,还居然跑得如飞一般,他刚想张嘴,夜间冷风就灌了进来,他只好赶紧闭嘴,心里忽忧忽喜时惊时惧,乱成一团麻,幸好从这半山的山洞到山顶也没多远,孙钗脚程又快,不一会儿就到了。
山顶处是不到一亩的平地,平地上随处散乱着巨石,另一面则是悬崖峭壁,先前那些病得快要不行的客商们,便是从这里被扔下去的。
孙守业只想想就胆战心惊,“钗,钗儿,你怎么带爹来这儿?”不会是心里还记恨吧?
孙钗叮嘱道,“等会儿寨子里乱起来,那些山匪估计会到处乱窜,其他的地方都不安全,估计只有这里才不会有人来,爹你就寻个大石,藏在后头,不说不动,估计就算偶然有人来,也发现不了你……等天亮我料理罢了寨子,再来接你!”
孙钗说罢就掷了一物过来,孙守业反射地接着,却原来是件厚实的披风,不等他说点什么,孙钗已然转身而走,几个纵跃,便不见了踪影!
孙守业望望月明星稀的夜空,再捏一把手里那厚实的披风,心里不禁怀疑,这真是我闺女?亲的?我是咋生出来的?
黑风寨有五位当家,为首的大当家陆万钟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使一柄大环刀,武力在这南屏山七个寨子里是最强悍的,孙钗想要收了黑风寨,陆万钟这个人肯定不能留着。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孙钗之前在各人的嘴里已经把陆万钟这人的信息打听(逼问)的差不多了。
此人住在寨子里最高的那处小楼里,二楼最当间儿的那个大屋。
陆万钟本是官宦人家的子弟,据说他爹活着的时候还官至两省巡抚。不过陆万钟却只是他爹的外室子,从小养到大,虽锦衣玉食,银钱不缺,但倒底是无人管教,倒让他跟着一帮道上的狐朋狗友学了些拳脚本事,正巧他倒是有把子力气,舍得花银子拜师学艺,数年下来,还真让他练出了些名堂。不过他的好日子却也不长,本来他出生时他爹就已经是四十多岁,等他十八九岁的时候,他爹都快七十的人了,还沉湎酒色,在爱妾玉榻上,兴奋过度得了马上风,嘎蹦一下死了。
亲爹死了,这陆府可不就是嫡母一系的天下了?庶子和小妾们个个噤若寒蝉,作小伏低,只可惜先前老爷子在的时候他们也是蹦哒得欢,仇怨结下了哪能轻易地就了了?等老爷子头七一过,庶子小妾们都被扫地出府,先前各种手段弄来的财物也得吐出了大半,有那特别张狂的小妾,就被“悲伤过度随了老头子去”了。
至于陆万钟这个外室子,陆府也没放过,先前那些给他们母子吃用的宅院店铺,都被收了回去,至于陆万钟,陆家族谱上都没这么个人,还想来冒认官亲?自然要打出去!
陆万钟本来就无人教管,先前暗里仗着他爹的势那也是满满的衙内派头,如今吃了这么大的亏,哪里忍得?可陆府势大,他又动不得,于是只好蛰伏起来,暗自谋算。
没过几年便被他觑着时机,嫡母随同嫡系二房回归祖地,他听了消息便纠结了一帮绿林亡命徒,在半路上设下埋伏,把嫡系二房的车队尽数劫住,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他想起当初他亲娘说过,若不是嫡母善妒,他们母子早就能进府过名正言顺的好日子,便觉得该替父讨个公道,于是凶性大发,一不作二不休,将所有人都杀了个干净。
杀了人,劫了财,陆万钟算是有了本钱,带着聚来的一干人呼啸而去,成了极有前途的山贼。
陆万钟二十多岁的时候曾经抢了个小地主家的闺女为妻,那女子惧怕忧思,在生产的时候一命呜呼,只留了个女儿下来。后头陆万钟也懒得再娶,反正他身为寨主,身边也断不了女人,只可惜这么些年,再没人怀上他的钟,就只有那个独苗女儿陆宝如。
陆万钟长得不差,年轻时也称得上英俊,陆宝如亲娘也是美人儿,可陆宝如却是个异类。
一生下来就是个黑胖丑小妞,再加上早就没了亲娘,在土匪窝里长大,更是学得粗鲁不堪,比爷们还要爷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