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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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警惕起来。在绿洲城混这么多年,那里的士兵都没能把我怎么样,我不能折在阿克塞尔。我仔细观察士兵们的表情,他们的一举一动,右手紧握腰间的短刀。
那个士兵长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别紧张,我们只是想问你点事情。”
我收回了右手,但还不敢放松警惕。
他说:“近几年因为沙漠中出现了砂龙,砂龙总会破坏商船,所以阿克塞尔的商人一般都不会用沙船运货。今年,我国研制出了特快的沙船,许多有钱的商人都愿意购买这种商船运货,但也只能进行短途运输。昨天,有一个商人从西海岸来阿克塞尔的路途中,发现有一具巨大的尸骨。他们说大致可以看出是砂龙的尸骨,上面还有刀划过的痕迹,应该是有人把砂龙狩猎了。阿克塞尔与西海岸的商业受砂龙影响很多年了,国王想找到狩猎砂龙的人,请他们去王宫坐一坐,所以我们就出来找人了。今天我们又打听到你是最近唯一一个从东南面沙漠来的人,所以想问问你有关狩猎砂龙的人,你有没有什么情报,如果情报有用,我们也会给你一些好处的。”
彭克走过来对我说:“嗯,对,你要是知道些什么尽管说。我和这帮人都是很多年的好友了,如果真有什么有用的情报,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我愣了愣,突然哈哈大笑。
他们一帮人看着我笑却不知我在笑什么,脸上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他们一头雾水。
“是我宰的砂龙。”
他们一阵惊呼。
“这砂龙对一般人而言还是有点棘手的,甚至很容易丧命,不过对我而言,它的攻击模式还是简单了点,就算再来一头我也能宰了……”虽说这是大话,但也无妨。
彭克一把拉住我的手,兴奋地跟我说:“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现在你可是阿克塞尔的功臣了!”
我倒是又不明白了,为什么区区一头砂龙竟能让我成为他们口中的功臣。不过我还是很高兴的,情不自禁地笑了。
士兵长问:“有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就是屠龙勇士呢?”
我拿给他们看砂龙的鳞片。
他伸手想要拿,我立刻把包裹收了回来。他无奈地笑了笑,我犹豫了一下,拿给他一片。他拿起那一片鳞片,仔细端详起来。
“没错的,这是龙的鳞片,和地龙身上的鳞片差不多,但地龙的鳞片比这个小多了。我之前见过火龙的鳞片,和这个差不多大,和这个很像。”旁边的一个士兵说。
“拉斐尔,能不能跟我们走一趟?我们好向国王交差。”士兵长笑着对我说。
就这样,我就跟着他们去了王宫。
这王宫真是金碧辉煌,还没进王宫就看到王宫跟其他建筑有着明显的不同。进了王宫,里面的装饰更是让人目不暇接,我不禁惊叹了一路。很快,我们就到了一个宽敞的地方,在最深处,坐着一个装扮华丽的年轻人,我猜大概是国王吧。
“国王,您寻的屠龙勇士我们找到了。”那个士兵长单膝跪在国王面前说道。“拉斐尔,还不给国王行礼!”他又转过头跟我说。
“行了,这些就免了吧。”那个国王站了起来。“你是叫拉斐尔是吧?”
我点了点头。
“狩猎砂龙的时候你也在场吧。你有没有什么同伴?你们是几个人杀的砂龙?”
“我一个人杀的。”
“什……什么?你真的一个人杀了砂龙?有没有什么证据?”
我是抱着那包鳞片来的。我怕他都抢了去,只从里边拿了几片展示给他看。
国王走了过来,仔细瞧了瞧,点了点头,说:“像是之前搜集的砂龙鳞片。来人,拿之前搜集到的砂龙鳞片!”
很快,有士兵端过来一个托盘,上面隔着一层金色纱布,放着一些龙鳞。
国王拿起那些鳞片,对比了一下,点了点头,说:“应该是了吧。”然后他就把鳞片放回了托盘上。
突然,国王迅速伸手要抢我手里的包裹,我一只手抱紧了包裹,用另一只手拨开他的手。还没等我调整好位置,他又伸出另一只手,我立刻拿手肘挡住。这时,他的又伸手来抢,我立刻提起膝,挡住他的手。国王见我一条腿支撑,又用他的腿扫我的腿。我见势不妙,立刻向后跳开了。
旁边的人都惊呼,我不理会他们,紧盯着国王。国王突然拍了拍手,说:“身手不错,你大概是那个杀死砂龙的人吧。”我愣了一下,原来国王是要试试我的身手。
“这些年来,托列姆一直发展经济,很少有人有如此棒的身手,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国王回到王座上,说,“你愿不愿意做托列姆的将军?”
这真是个好问题。起初,我只是想有朝一日能赚很多钱,过上好日子,可没想到竟是以这种方式出人头地。我是很想接受的,毕竟我还是有些虚荣的。可想到未来可能要带兵打仗,自己的生活几乎都过不了几天,真是令人难过,还是算了吧。
“我不愿意。”我坚定地看着国王。
周围的不知道是些什么人的人都惊呼,国王也愣了。
“要是给钱的话,我就当私活儿接了,要是当长期的工作的话,我还是愿意给别人打打零工,赚点钱,过自己的生活。”
“哈哈,好啊,那以后我要是有什么事拜托你,你就当私活儿接好了,我也会准备足够的雇佣金的。不过,上一任的将军在狩猎砂龙的时候不幸牺牲了,从那之后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如果你要是愿意的话,随时可以来做托列姆的将军。”
“将军就算了,给我些钱的话我倒是会不客气的接受。”
“那是肯定的,你帮我们狩猎了砂龙,解决了我们一个大难题,我肯定是要赏的。来人,给拉斐尔准备一万枚金币,再去收拾一下海边的那套豪宅,今天收拾好了交接给拉斐尔。”
一万枚!从此以后几乎是不愁吃穿了,想过的生活终于来了。在贫民窟作小混混的日子还历历在目,如今我已经咸鱼翻身,一下子成了大富豪。幸福来得太突然,我不禁流下了喜悦的泪水。
“不过呢,”国王又严肃起来,“在这之前,我还有个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我如果能做的话,一定尽力。”
“至于什么事,明天你再来王宫,咱们再详谈。今天你就先回去收拾收拾,准备入住新房子吧。”
我被带回了朋克的住处。“怎么样啊,拉斐尔,国王都说了些什么?”我刚一进门,就被好奇的朋克追问。
“他说我狩猎砂龙帮了他们很大的忙,要赏赐我一万枚金币,还有一套豪宅。我正准备收拾收拾,搬过去住了。”我边说着,边收拾东西。
“哇哦,这么好!看吧,你果然成了托列姆的功臣。”
“对了,我还想怎么答谢你的救命之恩呢。赏赐的金币还没给我,我就把这包龙鳞都送给你吧。”说着,我递了过去。
“真的?太棒了,最近正愁着缺少资金的问题呢,这下终于解决了。”
“行了,我收拾好了。那我先走了,以后有机会再见吧。”收拾好东西,和朋克道别后,就和士兵一起去海边的豪宅了。
坐着地龙拉的龙车,我们很快就到了海边。
比起王宫,这座豪宅真是没有逊色多少,倒不如说,这座豪宅是另一种景致:蓝色的顶,白色的墙壁,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有种童话般的意境。比起王宫的建筑风格,我倒是更喜欢这豪宅。
到了院子门口,龙车停了下来。下了龙车,我抬起头,才发现这前院是蛮大的,大门距离豪宅还有一段距离。正对着大门有一座精致的喷泉,其他地方都种满了花花草草,比起绿洲城的植物要丰富的多。院子里的花丛中有一种花一下子吸引住我的目光,我不禁朝着那花走去,在花丛前驻足观赏。
“这花本是达布林岛独有的,叫慕蝶花,近几年因为阿克塞尔和达布林岛的贸易往来增多,许多达布林岛的特产都被搬来了阿克塞尔,这花就是其中之一。相传古时候曾有一位魔法师爱上了一个年轻的姑娘,可那位姑娘在战乱中不幸失去了性命,那位魔法师就用魔法把她生前最爱的花种在了她的花园里,让这种花永远都不会凋谢。后来,这种花就被成为慕蝶花。”
“你是?”
“拉斐尔阁下,从今天起,我是您的管家,查理。”
见他穿着十分正经,我也就信了。可不知这国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给我这么好的宅子,还配了管家,不知是他派人好生伺候着我,还是找了一帮人监视着我。
我没再看查理,径自走进了豪宅。刚一进门,就见左右两边各一排女仆,这真是吓到我了。
“国王殿下担心拉斐尔阁下不适应这里的生活,特地从王宫调来些女仆。不知阁下意下如何?”
见这些女仆也都年轻貌美,本想让她们都散了去。可想到我之前在绿洲城各处打零工的情形,还不是希望能有些轻松的活儿干,一想她们生活也不容易,留下来我倒是会让她们轻松些,也就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查理让我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我也就从了他。不过这澡堂倒也是大得惊人,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拉斐尔阁下,需要我为您搓澡吗?”
“拉斐尔阁下,需要我为您打香皂吗?”
……
我更没想到的是,澡堂里居然有一排女仆站在门口。我真是受不了了,把她们都轰走了。
我脱了衣服,坐在浴池里,感觉像进了天堂般,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舒适感,应该是在绿洲城的时候从未洗过热水澡吧。终于,我曾经期盼的好日子来了。
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发现我原来的那身打工仔的衣服已经不见了,只有放在柜子上的一套看起来很华丽的衣服。无奈之下,只能穿上了。可这衣服穿上后感觉浑身都不舒服,大概是衣服太紧了,虽然材质很好,但我还是不喜欢。
“查理,有没有更加宽松一点的衣服?或者轻便一点的也行。”我第一次向他们提要求。
“阁下,这是国王派人送来的衣服,您应该适应一下。就算真的不想穿,新的衣服也要等裁缝制作几天后才会有。”
“那就把我原来的衣服洗一洗,平常穿那个就好了。”
“那身衣服太破旧了,不适合您现在的身份。”
“然而我也没有特殊的什么身份,不过就是受了国王的一点赏赐而已。”
“何止是一点。国王向来是论功行赏,从来不因为身份或是特权而有特别待遇。您这次受了这么大的赏赐,必然是有巨大的功绩,我们怎么敢怠慢您呢。”
“哎,不过就是砍死了一条砂龙,也不至于这么夸张。”
“砂龙?我的天,比起砂龙,这点赏赐真不算什么。”
我不禁一愣。
“自从砂龙出现后,沙船就没办法出海了,因为砂龙总是破坏沙船。无奈之下,商人们都只能靠地龙来拉货,效率却很低。托列姆的经济因此被极大地限制了,像绿洲城这种很远的地方就逐渐成了孤岛,几乎没有商人愿意绕远路去绿洲城,自然,与那里的贸易就断绝了。而砂龙死后,大量沙船又能出海了,托列姆各地的贸易往来又能正常进行了,经济也就能回到原来的发展速度,从而加快托列姆的发展进程了。对国家、对商人而言,你做的事都是有巨大意义的,所以您如今得到的赏赐根本就不夸张。”
没想到差点取我性命的砂龙竟成了我的吉祥物。看来我得做好心理准备,免得承受不起人们的感谢。
到了吃完饭的时间,我又被那个国王邀请,参加庆功宴。我穿着这身紧绷绷的衣服,坐着龙车去了王宫。
在王宫前,聚集了一大批人,由于太阳落山了,我看不清这些人都是什么来头,但他们貌似都喊着我的名字。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龙车停下了,停在了王宫门口,我被查理提醒该下龙车了。不知什么时候,王宫门口搭了个台子,我离开王宫的时候都没有这个台子。
这时,国王从王宫里出来了,朝着我的方向挥了挥手。这时,身后的人们都呼喊起国王来。
身边的士兵点燃了许多火把,插在台子周围,瞬间整个台子亮了起来。
国王走了过来,拉着我,走上了台子。顿时,我有些惊慌失措。
“各位,曾经的托列姆是一个繁荣的国家,我们与奥瑟、阿美尼亚、达布林岛的海上贸易使得我们的经济几百年来都是十分繁荣的。可自从奥瑟与阿美尼亚开战后,我国的沙漠中就出现了砂龙,砂龙使得我们的商船屡遭破坏,除阿克塞尔以外的其他城市的经济水平直线下滑,我们的商业因此被束缚了二十余年。可就在前几日,出现了一位屠龙勇士,他独自一人杀死了祸害我们多年的砂龙。如今,他的名字已被载入史册,我们托列姆将永远不忘他的名字——拉斐尔!”
国王的话让台下的人们都呼喊着我的名字,我是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有些经受不起。国王推了我一把,我踉跄了两步,发现我站在台子的最前面,眼前是一群呼喊着我名字的人。我不知该如何表达,向台下挥了挥手。
“从今天起,拉斐尔将成为我们的名誉将军,为托列姆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果然,这庆功宴是个陷阱,如今这情形我是没法回绝这将军的职位了。不过反正期待的好日子也算是有了初体验,心愿既了,之后的事也就无所谓了。我也就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职务。
“今晚,为了庆祝拉斐尔将军狩猎砂龙的功绩,我在王宫前准备了宴席,希望所有人都可以来参加,同拉斐尔将军喝上一杯!”
说完,国王拉着我前去王宫前。从远处望去,王宫前站满了身着华丽服饰的人,应该是托列姆的文武官员和当地的王公贵族。
国王向他们介绍了我,我也同他们一一敬了酒。话说这喝酒我倒是擅长,在贫民窟和哈维他们是没少喝酒,最后还不是我把他们都喝倒了。
就这样,热热闹闹的一晚上过去了。
回到豪宅,我还有半分清醒,便又洗了个澡,洗去身上的酒气。
“拉斐尔阁下真是好酒量啊,见那些官员贵族有的都飘飘欲仙了,您还一点都不脸红,真是惊人啊。”查理赞叹道。
“这都没什么,已经习惯了。不过这国王倒真是有钱啊,也不怕市民把他吃穷了。”
“阿克塞尔的人生活都还算富裕,倒不会在意这一餐饭。不过来喝一杯的人倒是不少,国王看来也是准备很充分啊。”
想起绿洲城的人,和阿克塞尔简直天壤之别。看来经济发达的地方人们的生活才过得更富裕。不过这倒让我想起了哈维那帮伙伴,现在可能还是饥一顿饱一顿,而我却酒足饭饱,在这里过上了奢侈的生活。苟富贵,无相忘。我倒是希望他们也能得到我得到的赏赐,因为随便换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其实都能宰了那砂龙。可就是绿洲城那地方偏僻,资源却偏偏够用,人们都不敢往外走,所以那里的人才过着这么艰苦的生活,还要看商人贵族的脸色行事。有朝一日,打通阿克塞尔和绿洲城的通路才好,让那里的也过上好日子,顺便捎带上路过的那个小村庄。
带着这样的希冀,不知不觉间,我在浴室里睡着了。
我警惕起来。在绿洲城混这么多年,那里的士兵都没能把我怎么样,我不能折在阿克塞尔。我仔细观察士兵们的表情,他们的一举一动,右手紧握腰间的短刀。
那个士兵长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别紧张,我们只是想问你点事情。”
我收回了右手,但还不敢放松警惕。
他说:“近几年因为沙漠中出现了砂龙,砂龙总会破坏商船,所以阿克塞尔的商人一般都不会用沙船运货。今年,我国研制出了特快的沙船,许多有钱的商人都愿意购买这种商船运货,但也只能进行短途运输。昨天,有一个商人从西海岸来阿克塞尔的路途中,发现有一具巨大的尸骨。他们说大致可以看出是砂龙的尸骨,上面还有刀划过的痕迹,应该是有人把砂龙狩猎了。阿克塞尔与西海岸的商业受砂龙影响很多年了,国王想找到狩猎砂龙的人,请他们去王宫坐一坐,所以我们就出来找人了。今天我们又打听到你是最近唯一一个从东南面沙漠来的人,所以想问问你有关狩猎砂龙的人,你有没有什么情报,如果情报有用,我们也会给你一些好处的。”
彭克走过来对我说:“嗯,对,你要是知道些什么尽管说。我和这帮人都是很多年的好友了,如果真有什么有用的情报,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我愣了愣,突然哈哈大笑。
他们一帮人看着我笑却不知我在笑什么,脸上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他们一头雾水。
“是我宰的砂龙。”
他们一阵惊呼。
“这砂龙对一般人而言还是有点棘手的,甚至很容易丧命,不过对我而言,它的攻击模式还是简单了点,就算再来一头我也能宰了……”虽说这是大话,但也无妨。
彭克一把拉住我的手,兴奋地跟我说:“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现在你可是阿克塞尔的功臣了!”
我倒是又不明白了,为什么区区一头砂龙竟能让我成为他们口中的功臣。不过我还是很高兴的,情不自禁地笑了。
士兵长问:“有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就是屠龙勇士呢?”
我拿给他们看砂龙的鳞片。
他伸手想要拿,我立刻把包裹收了回来。他无奈地笑了笑,我犹豫了一下,拿给他一片。他拿起那一片鳞片,仔细端详起来。
“没错的,这是龙的鳞片,和地龙身上的鳞片差不多,但地龙的鳞片比这个小多了。我之前见过火龙的鳞片,和这个差不多大,和这个很像。”旁边的一个士兵说。
“拉斐尔,能不能跟我们走一趟?我们好向国王交差。”士兵长笑着对我说。
就这样,我就跟着他们去了王宫。
这王宫真是金碧辉煌,还没进王宫就看到王宫跟其他建筑有着明显的不同。进了王宫,里面的装饰更是让人目不暇接,我不禁惊叹了一路。很快,我们就到了一个宽敞的地方,在最深处,坐着一个装扮华丽的年轻人,我猜大概是国王吧。
“国王,您寻的屠龙勇士我们找到了。”那个士兵长单膝跪在国王面前说道。“拉斐尔,还不给国王行礼!”他又转过头跟我说。
“行了,这些就免了吧。”那个国王站了起来。“你是叫拉斐尔是吧?”
我点了点头。
“狩猎砂龙的时候你也在场吧。你有没有什么同伴?你们是几个人杀的砂龙?”
“我一个人杀的。”
“什……什么?你真的一个人杀了砂龙?有没有什么证据?”
我是抱着那包鳞片来的。我怕他都抢了去,只从里边拿了几片展示给他看。
国王走了过来,仔细瞧了瞧,点了点头,说:“像是之前搜集的砂龙鳞片。来人,拿之前搜集到的砂龙鳞片!”
很快,有士兵端过来一个托盘,上面隔着一层金色纱布,放着一些龙鳞。
国王拿起那些鳞片,对比了一下,点了点头,说:“应该是了吧。”然后他就把鳞片放回了托盘上。
突然,国王迅速伸手要抢我手里的包裹,我一只手抱紧了包裹,用另一只手拨开他的手。还没等我调整好位置,他又伸出另一只手,我立刻拿手肘挡住。这时,他的又伸手来抢,我立刻提起膝,挡住他的手。国王见我一条腿支撑,又用他的腿扫我的腿。我见势不妙,立刻向后跳开了。
旁边的人都惊呼,我不理会他们,紧盯着国王。国王突然拍了拍手,说:“身手不错,你大概是那个杀死砂龙的人吧。”我愣了一下,原来国王是要试试我的身手。
“这些年来,托列姆一直发展经济,很少有人有如此棒的身手,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国王回到王座上,说,“你愿不愿意做托列姆的将军?”
这真是个好问题。起初,我只是想有朝一日能赚很多钱,过上好日子,可没想到竟是以这种方式出人头地。我是很想接受的,毕竟我还是有些虚荣的。可想到未来可能要带兵打仗,自己的生活几乎都过不了几天,真是令人难过,还是算了吧。
“我不愿意。”我坚定地看着国王。
周围的不知道是些什么人的人都惊呼,国王也愣了。
“要是给钱的话,我就当私活儿接了,要是当长期的工作的话,我还是愿意给别人打打零工,赚点钱,过自己的生活。”
“哈哈,好啊,那以后我要是有什么事拜托你,你就当私活儿接好了,我也会准备足够的雇佣金的。不过,上一任的将军在狩猎砂龙的时候不幸牺牲了,从那之后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如果你要是愿意的话,随时可以来做托列姆的将军。”
“将军就算了,给我些钱的话我倒是会不客气的接受。”
“那是肯定的,你帮我们狩猎了砂龙,解决了我们一个大难题,我肯定是要赏的。来人,给拉斐尔准备一万枚金币,再去收拾一下海边的那套豪宅,今天收拾好了交接给拉斐尔。”
一万枚!从此以后几乎是不愁吃穿了,想过的生活终于来了。在贫民窟作小混混的日子还历历在目,如今我已经咸鱼翻身,一下子成了大富豪。幸福来得太突然,我不禁流下了喜悦的泪水。
“不过呢,”国王又严肃起来,“在这之前,我还有个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我如果能做的话,一定尽力。”
“至于什么事,明天你再来王宫,咱们再详谈。今天你就先回去收拾收拾,准备入住新房子吧。”
我被带回了朋克的住处。“怎么样啊,拉斐尔,国王都说了些什么?”我刚一进门,就被好奇的朋克追问。
“他说我狩猎砂龙帮了他们很大的忙,要赏赐我一万枚金币,还有一套豪宅。我正准备收拾收拾,搬过去住了。”我边说着,边收拾东西。
“哇哦,这么好!看吧,你果然成了托列姆的功臣。”
“对了,我还想怎么答谢你的救命之恩呢。赏赐的金币还没给我,我就把这包龙鳞都送给你吧。”说着,我递了过去。
“真的?太棒了,最近正愁着缺少资金的问题呢,这下终于解决了。”
“行了,我收拾好了。那我先走了,以后有机会再见吧。”收拾好东西,和朋克道别后,就和士兵一起去海边的豪宅了。
坐着地龙拉的龙车,我们很快就到了海边。
比起王宫,这座豪宅真是没有逊色多少,倒不如说,这座豪宅是另一种景致:蓝色的顶,白色的墙壁,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有种童话般的意境。比起王宫的建筑风格,我倒是更喜欢这豪宅。
到了院子门口,龙车停了下来。下了龙车,我抬起头,才发现这前院是蛮大的,大门距离豪宅还有一段距离。正对着大门有一座精致的喷泉,其他地方都种满了花花草草,比起绿洲城的植物要丰富的多。院子里的花丛中有一种花一下子吸引住我的目光,我不禁朝着那花走去,在花丛前驻足观赏。
“这花本是达布林岛独有的,叫慕蝶花,近几年因为阿克塞尔和达布林岛的贸易往来增多,许多达布林岛的特产都被搬来了阿克塞尔,这花就是其中之一。相传古时候曾有一位魔法师爱上了一个年轻的姑娘,可那位姑娘在战乱中不幸失去了性命,那位魔法师就用魔法把她生前最爱的花种在了她的花园里,让这种花永远都不会凋谢。后来,这种花就被成为慕蝶花。”
“你是?”
“拉斐尔阁下,从今天起,我是您的管家,查理。”
见他穿着十分正经,我也就信了。可不知这国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给我这么好的宅子,还配了管家,不知是他派人好生伺候着我,还是找了一帮人监视着我。
我没再看查理,径自走进了豪宅。刚一进门,就见左右两边各一排女仆,这真是吓到我了。
“国王殿下担心拉斐尔阁下不适应这里的生活,特地从王宫调来些女仆。不知阁下意下如何?”
见这些女仆也都年轻貌美,本想让她们都散了去。可想到我之前在绿洲城各处打零工的情形,还不是希望能有些轻松的活儿干,一想她们生活也不容易,留下来我倒是会让她们轻松些,也就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查理让我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我也就从了他。不过这澡堂倒也是大得惊人,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拉斐尔阁下,需要我为您搓澡吗?”
“拉斐尔阁下,需要我为您打香皂吗?”
……
我更没想到的是,澡堂里居然有一排女仆站在门口。我真是受不了了,把她们都轰走了。
我脱了衣服,坐在浴池里,感觉像进了天堂般,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舒适感,应该是在绿洲城的时候从未洗过热水澡吧。终于,我曾经期盼的好日子来了。
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发现我原来的那身打工仔的衣服已经不见了,只有放在柜子上的一套看起来很华丽的衣服。无奈之下,只能穿上了。可这衣服穿上后感觉浑身都不舒服,大概是衣服太紧了,虽然材质很好,但我还是不喜欢。
“查理,有没有更加宽松一点的衣服?或者轻便一点的也行。”我第一次向他们提要求。
“阁下,这是国王派人送来的衣服,您应该适应一下。就算真的不想穿,新的衣服也要等裁缝制作几天后才会有。”
“那就把我原来的衣服洗一洗,平常穿那个就好了。”
“那身衣服太破旧了,不适合您现在的身份。”
“然而我也没有特殊的什么身份,不过就是受了国王的一点赏赐而已。”
“何止是一点。国王向来是论功行赏,从来不因为身份或是特权而有特别待遇。您这次受了这么大的赏赐,必然是有巨大的功绩,我们怎么敢怠慢您呢。”
“哎,不过就是砍死了一条砂龙,也不至于这么夸张。”
“砂龙?我的天,比起砂龙,这点赏赐真不算什么。”
我不禁一愣。
“自从砂龙出现后,沙船就没办法出海了,因为砂龙总是破坏沙船。无奈之下,商人们都只能靠地龙来拉货,效率却很低。托列姆的经济因此被极大地限制了,像绿洲城这种很远的地方就逐渐成了孤岛,几乎没有商人愿意绕远路去绿洲城,自然,与那里的贸易就断绝了。而砂龙死后,大量沙船又能出海了,托列姆各地的贸易往来又能正常进行了,经济也就能回到原来的发展速度,从而加快托列姆的发展进程了。对国家、对商人而言,你做的事都是有巨大意义的,所以您如今得到的赏赐根本就不夸张。”
没想到差点取我性命的砂龙竟成了我的吉祥物。看来我得做好心理准备,免得承受不起人们的感谢。
到了吃完饭的时间,我又被那个国王邀请,参加庆功宴。我穿着这身紧绷绷的衣服,坐着龙车去了王宫。
在王宫前,聚集了一大批人,由于太阳落山了,我看不清这些人都是什么来头,但他们貌似都喊着我的名字。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龙车停下了,停在了王宫门口,我被查理提醒该下龙车了。不知什么时候,王宫门口搭了个台子,我离开王宫的时候都没有这个台子。
这时,国王从王宫里出来了,朝着我的方向挥了挥手。这时,身后的人们都呼喊起国王来。
身边的士兵点燃了许多火把,插在台子周围,瞬间整个台子亮了起来。
国王走了过来,拉着我,走上了台子。顿时,我有些惊慌失措。
“各位,曾经的托列姆是一个繁荣的国家,我们与奥瑟、阿美尼亚、达布林岛的海上贸易使得我们的经济几百年来都是十分繁荣的。可自从奥瑟与阿美尼亚开战后,我国的沙漠中就出现了砂龙,砂龙使得我们的商船屡遭破坏,除阿克塞尔以外的其他城市的经济水平直线下滑,我们的商业因此被束缚了二十余年。可就在前几日,出现了一位屠龙勇士,他独自一人杀死了祸害我们多年的砂龙。如今,他的名字已被载入史册,我们托列姆将永远不忘他的名字——拉斐尔!”
国王的话让台下的人们都呼喊着我的名字,我是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有些经受不起。国王推了我一把,我踉跄了两步,发现我站在台子的最前面,眼前是一群呼喊着我名字的人。我不知该如何表达,向台下挥了挥手。
“从今天起,拉斐尔将成为我们的名誉将军,为托列姆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果然,这庆功宴是个陷阱,如今这情形我是没法回绝这将军的职位了。不过反正期待的好日子也算是有了初体验,心愿既了,之后的事也就无所谓了。我也就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职务。
“今晚,为了庆祝拉斐尔将军狩猎砂龙的功绩,我在王宫前准备了宴席,希望所有人都可以来参加,同拉斐尔将军喝上一杯!”
说完,国王拉着我前去王宫前。从远处望去,王宫前站满了身着华丽服饰的人,应该是托列姆的文武官员和当地的王公贵族。
国王向他们介绍了我,我也同他们一一敬了酒。话说这喝酒我倒是擅长,在贫民窟和哈维他们是没少喝酒,最后还不是我把他们都喝倒了。
就这样,热热闹闹的一晚上过去了。
回到豪宅,我还有半分清醒,便又洗了个澡,洗去身上的酒气。
“拉斐尔阁下真是好酒量啊,见那些官员贵族有的都飘飘欲仙了,您还一点都不脸红,真是惊人啊。”查理赞叹道。
“这都没什么,已经习惯了。不过这国王倒真是有钱啊,也不怕市民把他吃穷了。”
“阿克塞尔的人生活都还算富裕,倒不会在意这一餐饭。不过来喝一杯的人倒是不少,国王看来也是准备很充分啊。”
想起绿洲城的人,和阿克塞尔简直天壤之别。看来经济发达的地方人们的生活才过得更富裕。不过这倒让我想起了哈维那帮伙伴,现在可能还是饥一顿饱一顿,而我却酒足饭饱,在这里过上了奢侈的生活。苟富贵,无相忘。我倒是希望他们也能得到我得到的赏赐,因为随便换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其实都能宰了那砂龙。可就是绿洲城那地方偏僻,资源却偏偏够用,人们都不敢往外走,所以那里的人才过着这么艰苦的生活,还要看商人贵族的脸色行事。有朝一日,打通阿克塞尔和绿洲城的通路才好,让那里的也过上好日子,顺便捎带上路过的那个小村庄。
带着这样的希冀,不知不觉间,我在浴室里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