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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收服魔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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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莉莉斯一跺脚,恨恨地说道:“这是我没带惯用的弓箭——震天弓,否则哪里轮到你这只扁毛畜生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震天弓?好威风的名字。苍时蓝用疑惑的目光看着莉莉斯。

    莉莉斯一愣,旋即解释道:“震天弓是我三千年前善使的弓箭,现在也不知道被那些后人弄到哪里去了。我早说过,精灵被天准星赐福,怎么可能没有自己的弓箭呢?”

    狮鹫可不管莉莉斯有没有带震天空,从空中缓缓降落,然后一步一步向苍时蓝等人逼来。

    苍时蓝紧握单刀,心中却一阵发苦。以地对空,又没有远程火力,必败无疑啊。

    狮鹫走了几步,离苍时蓝还有四五米的时候突然停住了,从它身后跳出一个唇红齿白的小孩。

    他笑嘻嘻地说道:“爸爸,这是我的座骑,你看威不威风?”

    说话的人正是苍玉郎。

    原来,这只狮鹫是苍玉郎收服的魔宠。

    苍时蓝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道:“你怎么不早说一声,差点把我吓死了。”

    看到威猛的狮鹫,苍时蓝想收服一只可供骑乘的魔宠的心又开始活动了。可惜唯一一头能骑乘的魔宠已经被苍玉郎先下手为强了,苍时蓝只好等以后的机会。

    现在倒是有不少能做为魔宠的禽类,可惜体型太小,如果骑上去,恐怕不到半分钟,苍时蓝就得骑在相片上——那只可怜的魔宠已经被压扁了。

    瑞文村的小孩子们都围着狮鹫转悠,胆大的还伸出手去摸狮鹫柔软的羽毛。

    苍时蓝注意到这只狮鹫的眼睛似乎有一点肿,嘴巴似乎也是歪的,不由心中暗道,这哪里是收服的魔宠,根本是打服的魔宠好不好。

    莉莉斯瞧了半天,突然问道:“玉郎,你和这只魔兽签订了魔兽契约吗?”

    苍玉郎挠挠头,尴尬地笑了一下,道:“哎呀,我忘掉了耶。莉莉斯阿姨,你教我好吗?”

    莉莉斯微皱眉头,道:“教你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只是魔兽契的又称为魔兽血契,必须用血液书写。你是元素精灵,没有血液,能使用魔兽契约吗?”

    苍玉郎笑道:“莉莉斯阿姨记性不太好哦。我们不是服用了古树精核吗?现在我们的身体已经和常人无异,一点点血液而己,我还出得起。”

    说着,苍玉郎用刀在自己手指上割了一下,鲜红的血液汩汩而出。

    莉莉斯便在空中画起了魔法阵,苍玉郎也依葫芦画瓢地在空中画下了殷红的魔法阵。

    画完后,苍玉郎用手一推,魔法阵向狮鹫飞去,没入它的脑袋。

    苍时蓝看得清楚,魔法阵没入狮鹫的脑袋后,它的眼神由野蛮残暴转为中正平和。

    这说明狮鹫已经正式被苍玉郎收服,再没有什么力量能切断狮鹫与苍玉郎之间的心灵感应。

    苍玉郎感受了一下狮鹫的心灵,脸上露出笑容,跳上狮鹫。

    狮鹫仰头清呖,扑扇翅膀飞了起来,在村子上空盘旋。

    接下来的时间里,村民给逝者收拾遗体。

    瑞文村的村民尸体,将残肢找齐,然后用针线缝合,让他们入土为安。

    而强盗的尸体则被愤怒的村民剁碎,然后堆在一起烧掉。

    根据苍时蓝的建议,幸存的小孩子不参与收敛尸体的活动,因为村民们的死状太过惨烈,他们幼小的心灵恐怕很难接受。

    小孩子们也有任务,他们负责挖掘墓穴。

    挖掘墓穴是重体力劳动,原本不应该由未成年人参与,但瑞文村屠杀案发生后,这里的劳动力受到毁灭性打击,不得不由这些稚嫩的肩膀顶上。

    因为死难者太多,挖掘一个一个的墓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能挖掘一个大坑埋葬。

    尸体一具一具抬进坑里,但孩子们并不能分辨出哪具尸体是他们的父母,因为每具尸体都被床单缠得紧紧的——如果不缠紧一些,临时缝合好的尸体可能会重新断裂。

    悲伤的场面,苍时蓝没有目睹,也不愿意目睹,他正带着苍玉郎在瑞文河里洗澡。

    苍时蓝身上沾满了鲜血和人体内的各种知名的、不知名的液体,黏黏糊糊,好不难受。

    瑞文村的惨案已然发生,但瑞文河却依旧清彻,河里的游鱼依旧在水里嬉戏,唯一不同的是,每天来打水的人已经消失了。

    苍时蓝泡在水里,清凉的河水将他身上的血腥之气一点一点带走。

    苍玉郎在河里游得正欢,看他这个样子,完全想像不出来,十几天之前,他还是一个惧怕水元素的火系元素精灵。

    苍玉郎一会儿潜泳、一会儿仰泳,一会儿蛙泳,一会儿狗刨,玩得不亦乐乎。

    突然,他一个猛子扎进水里,许久都没有出来。

    苍时蓝有些担心,正想过去看看,就见苍玉郎从水里冒出来,双手抱着一条半米长的大鱼。

    他把鱼用力地抛向狮鹫,道:“尼克,这是给你的。”

    尼克,这应该是苍玉郎给狮鹫取的名字。

    狮鹫接住鱼,一口便吞了下去,接着脸上便露出怪异的神情。它是陆地禽类,没品尝过鱼类的味道。

    回味再三,它似乎觉得鱼肉的味道不坏,便鼓动翅膀大叫起来。

    苍玉郎连声应道:“好,好,我马上再给你抓鱼。”

    说着,他便潜入水中,连抓了七八条鱼丢到岸上。

    狮鹫不再一口把鱼吞下,而是用脚爪按住鱼,一点一点把鱼撕着吃。

    看着苍玉郎和狮鹫玩闹,不知不觉到了晚上,苍时蓝总算把身体洗干净了,可是看到衣服,他便傻眼了。

    他换洗的衣服全在车上,被车夫连车一起偷走了。

    他刚脱下来的衣服,且不说上面沾满血腥,就算不顾血腥味,那一团碎布条,也不知道该怎么穿上身。

    苍时蓝只好让苍玉郎去瑞文村给他拿上一身衣服。

    苍玉郎新收座骑,特别愿意做这种跑腿的事情。

    它跳上狮鹫,凌空而去。不一会儿,他便拿了一套崭新的衣服回来。

    衣服居然还挺合身的。不过对着河面一照,那是怎么看怎么难看。

    为什么?因为这是匹格帝国的标准平民服饰,一身直上直下,没有半点线条美感的长衫,再加上蓬松宽大,穿上像孕妇一样的上衣。

    唉!苍时蓝暗暗叹了一口气,好好的一个绝世美男子眨眼变成帅小伙,这跟谁说理去?

    苍时蓝闷闷不乐地踱回瑞文村,见孩子们还在挖掘墓穴,知道今天无论如何是走不了了,只能等明天天明再上路。反正黑灯瞎火,看不清路,也不好走。

    随便吃了点晚餐,就看见苍小凤领着雷克斯连吁带喘地回来了,后面还缀着一只小小的云雀。

    一见苍时蓝,苍小凤就兴奋地说道:“大丰收,大丰收!想不到火焰乌鸦的巢穴里居然有一个巨大的藏宝库,里面各种金币不下两万枚,各种宝石、水晶、秘银、玉石更是数不胜数,我来了个卷包会,全让雷克斯吃了,发财,发财啊。”

    雷克斯的模样就惨了些,身上一道一道的血痕,尽是鸟爪抓出来的。

    他哭丧着脸说道:“主人,少爷可高兴了,我就惨了。那群火焰乌鸦不敢攻击百鸟之王,专拿我出气。你看,你看……这得吃多少肉才能补回来呀。”

    苍时蓝见雷克斯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也的确凄惨,心生怜悯,软语安慰了几句,又说道:“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村南有一株百年古树,枝繁叶茂,像极了肥猪树。我批准你可以把树掘倒、吞下,到时我们在哪儿住下,就把树吐出来,再种下。这样,你每天就有新鲜的肥猪树叶吃了。”

    雷克斯乐得一蹦三尺高,往村南头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