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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章:长在狗堆里的孩子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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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子墨问她爸那儿要了个大箱子,把傅雪松送的东西都放在了里边。从小到大,里边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有用的、玩的、吃的。总而言之是啥都有,有的是生日礼物,有的是他爸出门做生意带回来的,有的是他自己看中的小玩意。当然,吃的就全被她干掉了,不然这箱子早就不够装了。

    但是最近,箱子有爆棚的趋势。

    因为雪松不怎么送零食了,全都是些实用的,光硬面抄就十几本,加上其他七零八落的,把箱子塞得满满的,她就把十岁那年从他那儿收到的生日礼物单独拿了出来,免得被挤坏了。

    子墨有时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他就只是笑笑,说想送就送了。

    这天期末考试,子墨刚考完就被雪松揽了个满怀,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抱,也是最后一次的相拥。

    教室里同学都没走完,见着两个人的动作便悄悄议论了起来。因为两人成绩一直都是班上数一数二的,老师也没有限制过他们的交往,毕竟只有好朋友的距离,说多了反而不好。

    韩子墨楞了一下,随机将手环在雪松身后,她轻轻地拍着他的背,问道,“怎么了?”

    回答她的是无尽的沉默。

    这个拥抱持续了很久,雪松却只觉得过了一秒。人这一生,最怕的就是分别,他不说,她也不说,但或许两人都懂。

    那天晚上,雪松走了。

    子墨没有去送,她只是望着那条长长的马路,脸上看不出忧伤。

    当艳艳急匆匆跑来的时候就见她坐在小学门前的草堆上,呆呆地看着地面,手上还拿着一只恍若崭新的钢笔。

    “小墨!刚刚长远哥哥给我说傅雪松去外地读书了,走了快半个小时了。”艳艳气喘吁吁,一手抹着额头上的汗。

    她知道小墨跟雪松要好,都做好了对方要抱着自己痛哭的准备了,然而子墨只是低下了头,什么都没有说。

    “小墨。”艳艳担心地看着她,绞尽了本就不多的脑子想要安慰她。

    “说不定雪松很快就回来了呢!长远哥哥说他爸爸妈妈去外地做生意,可能时间会很长这才把他一起带走的,那他爸爸生意顺利的话他就回来了呀。”

    子墨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天,嘴角抿得紧紧的。艳艳笑得有些尴尬,她的话好像不起作用。

    半响,她轻轻说到,“艳艳你回去吧,我没事,跟我爸说今天跟你睡,就不回家了。”

    “啊?”黄艳诧异,见她又开始呆呆地望着地面,也就跟着呆呆地说了声哦就一步三回头地回家了。

    韩子墨性格太倔,村里人尽皆知,她是不行了。

    子墨在那里坐了很久,说久呢,好像也不是很久,不过一晚上的时间。

    那天晚上过后,她就跟没事人似得,像往常一样做饭洗衣割猪草。家里又拉了两头小猪,她就一天守着他们,反正放假了也不用出门。

    大家都以为她没事了,因为她的表现太正常了,除了有时候路过小学的时候会出神之外,都是好的。

    长远经常回来找她玩,她说累了,不想出去,长远就拉着艳艳陪她在家里斗地主,也不敢讲雪松的事,因为毫无消息。

    说来雪松算是他的堂弟,他爸爸是雪松舅舅的哥哥,这亲戚算来也不远哈。。。

    开学了,子墨就格外认真地学习,从来都是班里和年纪的第一名,摆脱了千年老二的名号,她却并没有觉得有多么欢喜。

    由于成绩好,后来她进了区里最好的高中,三年学习下来,她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学。

    三年时间了,她回头看了看,好像除了她,什么都变了。

    艳艳初中之后就没有再读了,跟着长远在他家开的一家小工厂上班,有长远照顾着,过得倒还滋润。只是当年那一个劲跟在长远身后的习惯依旧保留着,厂里就传她是长远的小媳妇,每次逗她,她的脸都会红的跟个猴屁股一样。

    邹录没考大学,在当地的一家职业高中读书,现在都是还在读大专。

    韩子墨考上大学的事疯了一样在村里传开了,大家都纷纷向刚子道喜。摆酒宴那天,刚子喝了很多,他说他高兴啊,他家子墨有出息啊!

    她妈妈也从镇上回来了,子墨考上了大学,她也就没必要再在外边辛苦了,这么多年,不想家人那是不可能的。她妈就抱着她哭,说让她好好读,没钱就跟家里打电话,家里有钱的。

    方蓝竟然出人意料的也到席了,还送了几百块钱,说是给娃的零花钱。

    长远和艳艳都没有来,厂里出了点事,他爸几乎快把厂子交给他了,出了事当然是他去处理。而当年和艳艳打架的徐红,早早的就有了孩子,如今已经三个月大了。

    等到子墨走的那天,她的行李就只有一个背包和一个箱子。学校肯定是得自己去的,北京太远了。

    但是她觉得太远了也挺好的,可以不用看见和想起一些不远看见和想起的事。

    艳艳和长远来送她了,长远让她保重身体,要是在那边受欺负了就给他说,他立马飞到北京去揍死那不长眼的家伙。

    连他傅哥罩的人都敢动,简直不想活了!

    艳艳就一直哭,说舍不得小墨,最后哭岔气了,还是长远给她顺了顺气给带回去的。

    她最后看了眼这个从小长大的村庄,然后毅然决然离开了这村庄。背包最里层的硬物好像在发烫。

    那只十岁的生日礼物,她到现在都没有用过,也没打算过用。

    她把它带到了北京,上学的时候不会寂寞,走夜路的时候不会害怕,委屈的时候不会哭泣,因为有那么一个人,曾经是她最好的朋友,在她美丽的年华,给了她最好的欢笑。

    钢笔写下的,不止是字,还有人的念想。

    她还记得,那年的那个拥抱,给了她温暖的怀抱,是她的朋友。

    有这样一种情,超乎友情,似乎亲情,却不是爱情,有的人不信,有的人,却深信不疑。

    上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