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特殊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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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装逼,最为致命!
吴忧默不作声地拿来一大箱子比钻石都值钱的神奇东西。
谢汉龙叫了一大车队的人修缮房子,还提了两辆超炫酷的车。
前后对比之下,众人流浪汉的形象一下子有了质的飞跃,简直突破天际。
反倒是艾文几个看着有些寒酸。
现场已经忙碌的如火如荼,一众黑人上房的上房,砍树的砍树,修缮的修缮,各种工具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无比热闹。
谢汉龙看完两辆车之后,又从那集装箱里弄出了烧烤架以及一应食物,包括好几箱啤酒。
除此之外,还有一台带着环绕立体音的打碟机。
“哥,来首什么?”
站在打碟机前,调试好一应设备,谢汉龙回头看吴天赐。
“老规矩。”吴天赐正在烤肉,爽朗笑道。
“行!那就先来一首小苹果!”
于是乎,劲爆音乐传来。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极富节奏感的音乐以超高分贝的震撼声传开,配合各种工具的翁隆声,加上辽阔大海,金色沙滩,碧蓝天空……
气氛一下子突破天际!
所有人热血沸腾!
一应工人干活儿都有劲儿了。
“有吃有喝有音乐,哈哈哈!”站在打碟机前,谢汉龙一边扭着屁股,一边大笑,“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嗨起来啊!”
凯莉也出来了,坐不住了,好久没有这么欢乐了,关键是,好久没有见过这么多好吃的,这么多啤酒了!
若能短暂忘记痛苦,对于此刻的凯莉来说,绝对是一种恩赐!
于是,她也不客气了,直接上来又吃又跳起来,并不时地欢呼着,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吴忧也出了屋子,没办法,屋子正在修理,自己呆在里面不合适。
直接在沙滩上席地而坐,吴天赐给吴忧弄了吃的和啤酒,吴忧便边吃边看着。
大海蔚蓝,阳光灿烂,音乐回荡不休。
连艾文那一群米国青年都不自主地开始扭动身体,可毕竟刚刚跟吴忧几个华夏人起过冲突,所以虽然情不自禁,但神情还是有些尴尬。
“别愣着啊,跟傻逼似的,没听到音乐,没看见啤酒烤肉吗?一起啊!”谢汉龙随手将一罐啤酒扔给艾文,大笑着道。
艾文愣住,瞪眼看着谢汉龙,确定这个刚刚差点儿跟自己的人打起来的华夏人确实是满脸真诚后,又看向吴忧和吴天赐,发现二人也是一脸笑容。
于是,艾文也笑了,心中佩服滔滔不绝!
华夏人,都这么慷慨,这么豪迈吗?真的可以一笑泯恩仇?
“好!嗨就嗨!既然你们不计较,那咱们就是兄弟了!哈哈!”艾文用英文大笑着。
于是乎,所有人开始了狂欢!
连干活儿的工人都时不时地舞动着,气氛无比高涨。
……
从上午喝到中午,从中午喝到晚上。
中途,工人们也吃喝了一通,所以干活儿很是卖力,不眠不休的连轴转,等到晚上十二点多时,本来一片废墟的房子,已经崭新一片。
狂欢终于结束。
工人们离开,艾文一等也走了。
谢汉龙已经躺在地上睡着了,一只手在屁股上挠啊挠的。
洛洛都喝的有点儿多,抱着一个巨大的熊玩偶躺在沙滩上。
吴天赐往海边儿去了。
吴忧起身,过来抱起洛洛往屋里走。
今夜的月亮更圆,带着一圈儿巨大的月晕,令的整个天地间都是朦胧的光雾,梦幻无比。
凯莉也躺在沙滩上,看了看睡着的谢汉龙,看了看海边的吴天赐,最后目光落在了吴忧的背上。
谢汉龙买了不少新衣服,吴忧也换了一套,贴身的白色背心,硬挺的白色长裤,赤脚。
月光落在他身上,尤为明亮。
“你们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吗?”凯莉喃喃自语。
除了这个想法,她没法解释今天的一切。
这些认识了一天的华夏人,一直都是那么安静,那么神秘,可却无所不能!
他们在乎的好像跟别人在乎的不同,要不然,他们怎么能瞬间跟敌人冰释前嫌,把酒言欢?
他们的做法也跟别人不同,就像这狂欢,没谁有这魄力。
他们又那么洒脱,吃饱喝足就地而睡,跟那些工人也能有说有笑。
凯莉猜不透这些华夏人,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不知道他们是什么身份,只知道他们好像什么都不在乎,可又那么奇怪。
就好像那个叫吴天赐的帅哥,自从来到这里,就没有进过屋,总是沉默着,不知道在干什么。
那个叫吴忧的也是一样,沉默着,做什么都不紧不慢,笑容和煦,年纪轻轻,却像是经历了大风大浪的和蔼老头。
那叫洛洛的小姑娘,就知道吃,可却力大无穷。
而这谢汉龙,比所有富二代都豪爽,又比所有富二代都能打,更加比所有富二代都没架子。
凯莉只能用不一样来形容这帮人,不是上帝派来的,又是什么?凡人怎么能做到这些?就算有钱,也不可能跟一帮不认识的人无比真诚地玩乐成这样!
不自主的,凯莉望着吴忧背影的眼睛变得朦胧,被泪水覆盖。
真的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
于是,她打算借着酒劲儿好好睡一觉,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吴忧将洛洛抱回了她的房间,屋子已经被工人们收拾的纤尘不染,所有东西都换了新的。
将洛洛在床上放好,又给她盖好被子,吴忧这才转身回自己房间。
这小丫头,也是命苦,从今以后也就自己一个亲近人了,得多照顾。
这一天,吴忧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思绪也有些飘荡。
坐在屋里的床上,皓月如挂在窗外,星辰如钻,大海上波光粼粼。
吴忧思绪翻涌,无心修炼,于是掏出那随身带着的《无忧春秋图》看了起来。
月光下,第一页的图就让吴忧失神。
画中是大雪纷飞的场景,师父和秦雪都在。
宛如回到了从前,那热血纵横,情仇纠葛的日子。
虽有些无解的爱恨,有些吴忧也搞不懂的情仇,但每一分记忆,都是珍贵的。
“不知道这次回来,又会发生多少。”望着画面,吴忧轻笑。
人生便是记忆,记忆是否饱满,决定人生是否灿烂,所以吴忧很怀旧。
接着,书页继续翻动,一段段记忆便不断在吴忧脑海翻滚,在这月夜,越发清晰。
约莫半个小时后,吴忧忽地凝眉,本有些涟漪的目光变的精湛。
“生平痛恨天道不公,遂替天行道,斩尽万恶……冷藏峰不敌贼寇围攻,幸得吴忧相救,败吾敌寇,治吾绝伤。其实力之绝顶,风姿之傲然绝妙,天道之洞明,无不令吾折服,受益匪浅。吾生于饥荒,奋发于凄苦,一声萧条无父无母,遂奉其为再生父母,随其姓吴……”
寥寥几行字的记载,可每一句话都斩钉截铁,透着作者果敢雄浑的气魄。
也正是这一小段记载,吸引了吴忧的注意。
以前没有注意,是因为当时没有来米国,而如今身在米国,这一段话便显得特殊起来。
这干脆利落的雄浑言辞,是吴忧的一位故友所写,虽时隔久远,但吴忧此刻依然能想起那清晰的画面。
那时,吴忧在修真界还不是太出名,一次出去历练,结识了这位性子果敢磅礴,又桀骜凶戾的大叔。
没错,是一位大叔,当时吴忧在冷藏峰救他的时候,他已经年过五十,远比吴忧大的多。
那是一位黑皮肤黑胡子一身黑衣的大叔,人长的五大三粗,一颗心也五大三粗!
他的本名叫什么吴忧忘了,只知道这人一生凄苦,少时因为家境贫寒,而他又是个不服输的个性,于是受了太多欺辱,并因为他的一次闯祸,为本就萧条的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
后来机缘之下,他拜入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派,学的一部《纳乾坤》的特殊功法,可以摄人元神,乃至魂力和生气为己用,算是一种邪门歪道的法门,但提升实力的速度却极为可观。
修为小有所成之后,他开始四处杀富济贫,替天行道,专杀大奸大恶的修真者,然后摄其元神为己用。
杀的人越多,他的修为便越高。
可毕竟没有谁愿意让他白平无故掠夺性命修为,尤其那些大奸大恶之人,于是,他在冷藏峰被不少高手围攻,若非碰上外出历练的吴忧,早就命丧黄泉。
吴忧曾劝他收手,因为在吴忧看来,他杀的那些人并非真的都该死,而他的做法也并非真正替天行道,更多的是一种泄愤的理由。
可他只回给吴忧一句话,“天道已然不公,若人心再不公,那这茫茫天下还有什么意义。”
于是,吴忧便随他去了,并一直护他周全,直到他的天劫来临。
当天空的雷劫聚集而成,他才明白吴忧曾劝他的道理,他杀的那些所谓大奸大恶之人,在某些方面其实也很善良,他们之所以做了那些恶事,也是逼不得已,命数使然。
反观自己,双手染满血腥,甚至连累不少无辜,他便也算是大奸大恶。
可惜已经晚了,他的天劫增强数倍,当初的吴忧还年轻,无法帮他度过天劫。
他死在了天劫之中,临死之前,他放弃转世投胎,将所剩元神尽数度入三颗特殊的水晶球之中,并拜托吴忧将三颗水晶球送给他一生唯一拥有过的一个女人。
无形装逼,最为致命!
吴忧默不作声地拿来一大箱子比钻石都值钱的神奇东西。
谢汉龙叫了一大车队的人修缮房子,还提了两辆超炫酷的车。
前后对比之下,众人流浪汉的形象一下子有了质的飞跃,简直突破天际。
反倒是艾文几个看着有些寒酸。
现场已经忙碌的如火如荼,一众黑人上房的上房,砍树的砍树,修缮的修缮,各种工具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无比热闹。
谢汉龙看完两辆车之后,又从那集装箱里弄出了烧烤架以及一应食物,包括好几箱啤酒。
除此之外,还有一台带着环绕立体音的打碟机。
“哥,来首什么?”
站在打碟机前,调试好一应设备,谢汉龙回头看吴天赐。
“老规矩。”吴天赐正在烤肉,爽朗笑道。
“行!那就先来一首小苹果!”
于是乎,劲爆音乐传来。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极富节奏感的音乐以超高分贝的震撼声传开,配合各种工具的翁隆声,加上辽阔大海,金色沙滩,碧蓝天空……
气氛一下子突破天际!
所有人热血沸腾!
一应工人干活儿都有劲儿了。
“有吃有喝有音乐,哈哈哈!”站在打碟机前,谢汉龙一边扭着屁股,一边大笑,“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嗨起来啊!”
凯莉也出来了,坐不住了,好久没有这么欢乐了,关键是,好久没有见过这么多好吃的,这么多啤酒了!
若能短暂忘记痛苦,对于此刻的凯莉来说,绝对是一种恩赐!
于是,她也不客气了,直接上来又吃又跳起来,并不时地欢呼着,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吴忧也出了屋子,没办法,屋子正在修理,自己呆在里面不合适。
直接在沙滩上席地而坐,吴天赐给吴忧弄了吃的和啤酒,吴忧便边吃边看着。
大海蔚蓝,阳光灿烂,音乐回荡不休。
连艾文那一群米国青年都不自主地开始扭动身体,可毕竟刚刚跟吴忧几个华夏人起过冲突,所以虽然情不自禁,但神情还是有些尴尬。
“别愣着啊,跟傻逼似的,没听到音乐,没看见啤酒烤肉吗?一起啊!”谢汉龙随手将一罐啤酒扔给艾文,大笑着道。
艾文愣住,瞪眼看着谢汉龙,确定这个刚刚差点儿跟自己的人打起来的华夏人确实是满脸真诚后,又看向吴忧和吴天赐,发现二人也是一脸笑容。
于是,艾文也笑了,心中佩服滔滔不绝!
华夏人,都这么慷慨,这么豪迈吗?真的可以一笑泯恩仇?
“好!嗨就嗨!既然你们不计较,那咱们就是兄弟了!哈哈!”艾文用英文大笑着。
于是乎,所有人开始了狂欢!
连干活儿的工人都时不时地舞动着,气氛无比高涨。
……
从上午喝到中午,从中午喝到晚上。
中途,工人们也吃喝了一通,所以干活儿很是卖力,不眠不休的连轴转,等到晚上十二点多时,本来一片废墟的房子,已经崭新一片。
狂欢终于结束。
工人们离开,艾文一等也走了。
谢汉龙已经躺在地上睡着了,一只手在屁股上挠啊挠的。
洛洛都喝的有点儿多,抱着一个巨大的熊玩偶躺在沙滩上。
吴天赐往海边儿去了。
吴忧起身,过来抱起洛洛往屋里走。
今夜的月亮更圆,带着一圈儿巨大的月晕,令的整个天地间都是朦胧的光雾,梦幻无比。
凯莉也躺在沙滩上,看了看睡着的谢汉龙,看了看海边的吴天赐,最后目光落在了吴忧的背上。
谢汉龙买了不少新衣服,吴忧也换了一套,贴身的白色背心,硬挺的白色长裤,赤脚。
月光落在他身上,尤为明亮。
“你们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吗?”凯莉喃喃自语。
除了这个想法,她没法解释今天的一切。
这些认识了一天的华夏人,一直都是那么安静,那么神秘,可却无所不能!
他们在乎的好像跟别人在乎的不同,要不然,他们怎么能瞬间跟敌人冰释前嫌,把酒言欢?
他们的做法也跟别人不同,就像这狂欢,没谁有这魄力。
他们又那么洒脱,吃饱喝足就地而睡,跟那些工人也能有说有笑。
凯莉猜不透这些华夏人,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不知道他们是什么身份,只知道他们好像什么都不在乎,可又那么奇怪。
就好像那个叫吴天赐的帅哥,自从来到这里,就没有进过屋,总是沉默着,不知道在干什么。
那个叫吴忧的也是一样,沉默着,做什么都不紧不慢,笑容和煦,年纪轻轻,却像是经历了大风大浪的和蔼老头。
那叫洛洛的小姑娘,就知道吃,可却力大无穷。
而这谢汉龙,比所有富二代都豪爽,又比所有富二代都能打,更加比所有富二代都没架子。
凯莉只能用不一样来形容这帮人,不是上帝派来的,又是什么?凡人怎么能做到这些?就算有钱,也不可能跟一帮不认识的人无比真诚地玩乐成这样!
不自主的,凯莉望着吴忧背影的眼睛变得朦胧,被泪水覆盖。
真的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
于是,她打算借着酒劲儿好好睡一觉,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吴忧将洛洛抱回了她的房间,屋子已经被工人们收拾的纤尘不染,所有东西都换了新的。
将洛洛在床上放好,又给她盖好被子,吴忧这才转身回自己房间。
这小丫头,也是命苦,从今以后也就自己一个亲近人了,得多照顾。
这一天,吴忧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思绪也有些飘荡。
坐在屋里的床上,皓月如挂在窗外,星辰如钻,大海上波光粼粼。
吴忧思绪翻涌,无心修炼,于是掏出那随身带着的《无忧春秋图》看了起来。
月光下,第一页的图就让吴忧失神。
画中是大雪纷飞的场景,师父和秦雪都在。
宛如回到了从前,那热血纵横,情仇纠葛的日子。
虽有些无解的爱恨,有些吴忧也搞不懂的情仇,但每一分记忆,都是珍贵的。
“不知道这次回来,又会发生多少。”望着画面,吴忧轻笑。
人生便是记忆,记忆是否饱满,决定人生是否灿烂,所以吴忧很怀旧。
接着,书页继续翻动,一段段记忆便不断在吴忧脑海翻滚,在这月夜,越发清晰。
约莫半个小时后,吴忧忽地凝眉,本有些涟漪的目光变的精湛。
“生平痛恨天道不公,遂替天行道,斩尽万恶……冷藏峰不敌贼寇围攻,幸得吴忧相救,败吾敌寇,治吾绝伤。其实力之绝顶,风姿之傲然绝妙,天道之洞明,无不令吾折服,受益匪浅。吾生于饥荒,奋发于凄苦,一声萧条无父无母,遂奉其为再生父母,随其姓吴……”
寥寥几行字的记载,可每一句话都斩钉截铁,透着作者果敢雄浑的气魄。
也正是这一小段记载,吸引了吴忧的注意。
以前没有注意,是因为当时没有来米国,而如今身在米国,这一段话便显得特殊起来。
这干脆利落的雄浑言辞,是吴忧的一位故友所写,虽时隔久远,但吴忧此刻依然能想起那清晰的画面。
那时,吴忧在修真界还不是太出名,一次出去历练,结识了这位性子果敢磅礴,又桀骜凶戾的大叔。
没错,是一位大叔,当时吴忧在冷藏峰救他的时候,他已经年过五十,远比吴忧大的多。
那是一位黑皮肤黑胡子一身黑衣的大叔,人长的五大三粗,一颗心也五大三粗!
他的本名叫什么吴忧忘了,只知道这人一生凄苦,少时因为家境贫寒,而他又是个不服输的个性,于是受了太多欺辱,并因为他的一次闯祸,为本就萧条的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
后来机缘之下,他拜入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派,学的一部《纳乾坤》的特殊功法,可以摄人元神,乃至魂力和生气为己用,算是一种邪门歪道的法门,但提升实力的速度却极为可观。
修为小有所成之后,他开始四处杀富济贫,替天行道,专杀大奸大恶的修真者,然后摄其元神为己用。
杀的人越多,他的修为便越高。
可毕竟没有谁愿意让他白平无故掠夺性命修为,尤其那些大奸大恶之人,于是,他在冷藏峰被不少高手围攻,若非碰上外出历练的吴忧,早就命丧黄泉。
吴忧曾劝他收手,因为在吴忧看来,他杀的那些人并非真的都该死,而他的做法也并非真正替天行道,更多的是一种泄愤的理由。
可他只回给吴忧一句话,“天道已然不公,若人心再不公,那这茫茫天下还有什么意义。”
于是,吴忧便随他去了,并一直护他周全,直到他的天劫来临。
当天空的雷劫聚集而成,他才明白吴忧曾劝他的道理,他杀的那些所谓大奸大恶之人,在某些方面其实也很善良,他们之所以做了那些恶事,也是逼不得已,命数使然。
反观自己,双手染满血腥,甚至连累不少无辜,他便也算是大奸大恶。
可惜已经晚了,他的天劫增强数倍,当初的吴忧还年轻,无法帮他度过天劫。
他死在了天劫之中,临死之前,他放弃转世投胎,将所剩元神尽数度入三颗特殊的水晶球之中,并拜托吴忧将三颗水晶球送给他一生唯一拥有过的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