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回 天之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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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罡,你不在相国府待着,跑我这里来做什么?难道不怕董卓四处查抄吗?”
听王允的话,很是害怕荀罡给自己惹祸上身,这也是正常的,这些年迈之臣,何人不想安全无忧?
荀罡走进房间,轻声道:“王司徒,在下是从未央宫内出来的。”
“未央宫?什么情况?”
荀罡将昨日之事全数汇报给了王允,毕竟在这长安城中,他似乎也只能选择相信王允;他将董卓带他进宫面圣、将天下之事报与皇帝,甚至就连与皇帝结义之事,全部都说了出来。
王允无比诧异,先是诧异于董卓竟然会将荀罡带入未央宫,其次便是惊异于皇帝竟然会和荀罡义结金兰;要知道与皇帝结义,这是前朝几乎没有的事情,更何况是在权臣的眼皮子底下?
若是如此,这荀罡就是皇帝的兄弟了,那岂不是在自己的脑袋上了?王允惶恐,连忙跪在地上,沉声道:“老臣王允叩见荀皇弟!”
荀罡懵了,连忙将王允搀扶起来,也不知他是在唱哪一出:“王司徒,你这是何意?尊驾是三公,又是老臣,我不过是个地方官员,如何担当得起这份大礼?”
“不不不,之前你是州牧,但现在你可是皇弟,若是夸张点来说,如今陛下身陷囹圄,你大可代他发号施令!”王允模样十分激动,“汉室有救矣,汉室有救矣!”
荀罡很茫然,自己不过是皇弟而已,哪里来的这么大权力?而且当年刘备被人称作刘皇叔,又厉害到了哪里去?还不是颠沛流离,直到后面才打下一片基业吗?
王允见他不知所措的模样,连说道:“你能得到陛下赏识,与之结为兄弟,此乃千古之美名!荀罡,你可愿意为汉室奉献生命,至死不渝?”
到这种情况了我还能拒绝不成?荀罡苦笑一声,应道:“这是自然!”
“与慈明公果然一个模样,哈哈哈!”王允开怀大笑,连忙叫来下人吩咐酒菜,“今日你先在我家中休憩,不知你今后如何打算?”
“实不相瞒,昨日冒犯董卓,与陛下同寝,今日还结为兄弟,只怕惹怒了董卓。长安城在下不敢待了,我想早日回到豫州去,也算作为陛下外面的资本!”
王允点了点头,毕竟他们只有京中势力是不够的,如果外面多一层势力,这是最好不过的;关东诸侯心怀鬼胎,刘焉刘表这两个人心中对于汉室也无甚感情,忠于大汉的宗亲刘虞又远在幽州,如今只能依靠这个豫州牧了。
“也好,今日你在我这里休息,我好好接待你一下,若这两日城中无甚新闻,我即刻派人将你送回豫州!”
“如此……有劳王司徒了。”
王允连连摆手,大说不敢:“荀罡,如今你是皇弟,需得时刻注重言行!不过我觉得你现在不得随意暴露自己的身份,免得给陛下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下明白。”
“在董卓那里很压抑吧,正好快到饭点了,我叫府中一支歌女来为你庆功。”
歌女……说实话荀罡不好这一口,吃饭就吃饭,干嘛没事看福利?但王允既然都这么说了,荀罡也只能却之不恭了。
这王司徒,倒还挺会享受的;我豫州府邸中都没有歌女……
在王允的安排下,司徒府今日提前开了饭;汉朝一般是一日两餐,王公贵族一日三餐或四餐;王允府按照的是三餐规定,上的这是午餐。
漆器的包揽下,一块块色泽鲜美的大肉块端了上来,虽然不知道是如何做出来的,但闻上去都觉得很香;或许是王允觉得昨天荀罡在未央宫吃得好,自己也不能太掉颜面,上的全是肉,连点素菜都没有。
二人宾主相坐,由于顾及到荀罡的年龄,王允并没有上酒,而是急忙叫了一队歌女来到宴会大厅,唱两首小曲以讨荀罡的欢心。
那可是皇弟,讨好了对自己大有好处!
歌女从后面一列列的缓缓上台,一个个浓妆艳抹,穿着留仙裙,脂粉装黛,却有着不同凡响的美;荀罡喜欢淡妆女子,对于这些浓妆艳抹的女子并没有太大的好感,不过不得不承认,古代美女确实有他们独特的气质,不像后世的一堆网红脸……啧啧啧!
歌曲奏的是《诗经.大雅.文王》,荀罡没有听过这个曲子,只觉得这曲子单纯的在赞扬一个作古的人,毫无意思;却不知王允选择这个曲子,是有深层次含义的。
《文王》据说是周公旦所作,用以赞扬周文王,同时鞭策周成王要尽心尽力施展仁德之政;同时嘱咐属下官员,要顺应天命,效忠于周朝。只要知道这首歌做出来的用意,那王允的弦外之音,似乎就很明朗了。
不过对荀罡这种没看过《诗经》的人来说,唱这首歌无异于对牛弹琴。
但荀罡看的很认真,非常认真,倒不是因为这些人舞姿有多美,也不是因为歌唱得有多好;而是他终于发现,这队人中的领舞之人,竟是一个绝色美人!
却见那人:金钗彩凤髻,百花留仙衣;姣容凋辉绶,粉面敷桃脂。红唇玉肌骨,笑靥白山隙;媚眼婆娑吟,闭月羞清池。体态纤细,容若羞芳,粉脂赴身义百死,方天戟下笑愁君。
荀罡停箸,因为他已经呆了,成年人的潜意识告诉他,如此绝色女子,必然天之尤物!
一曲歌舞罢,众人见荀罡桌上饭菜竟然丝毫没有动,不由得惊了,但按照惯例,还得继续跳;就当众人即将再跳下一段的时候,荀罡让她们止住了。
王允愣了愣,问道:“荀罡,可是歌舞不合口味?无妨,我让她们换一支!”
荀罡只觉得自己不自觉的止住了王允的举止,却没想到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只能硬着头皮说道:“非也!王司徒岂不见我饭食未动?”
“莫非是不喜欢这些舞女?”
荀罡戳了戳眼前的那块肉,笑道:“秀色可餐,已经饱了。”
王允一愣,脸上竟是露出了一抹古怪的笑意,他是个老人精,知道荀罡看上这里面的姑娘了。没想到这家伙小小年纪,竟然还挺有品位;王允笑问道:“荀罡,可是喜欢这队舞女?或是……喜欢其中的哪一个?”
荀罡闻言,挺不好意思的,但在王允看来,这不过是件小事罢了;他直接点名说道:“荀罡,你喜欢哪个舞女?明日一并与你带回豫州去!”
这么豪爽?
荀罡不知道,这些舞女几乎毫无地位,达官贵人喜欢,送了就送了;而且对于这些女子而言,说不定是好事,万一被看上了,收做小妾,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这是那个时代的好结局,却是整个封建王朝的悲哀……
荀罡尴尬的笑了笑,对着舞女群中的那人指了一指,王允见是领舞之人,将其他所有的舞女都赶了下去,仅仅留着她一个人。
见舞女少了,荀罡这才送下了心来,朝王允笑问道:“王司徒,不知此女子姓名?”
王允回道:“此乃我从洛阳带回的孤女任红昌,小名貂蝉。我命人教授她歌舞,为我府中增添一番色彩;荀罡,你若是喜欢她,将她带回去便可!貂蝉,快点见过荀豫州!”
女子嫣然一笑,如仙女下凡,惊煞世人;她微微弯身,行了个万福道:“婢子貂蝉,见过荀豫州。”
“荀罡,你不在相国府待着,跑我这里来做什么?难道不怕董卓四处查抄吗?”
听王允的话,很是害怕荀罡给自己惹祸上身,这也是正常的,这些年迈之臣,何人不想安全无忧?
荀罡走进房间,轻声道:“王司徒,在下是从未央宫内出来的。”
“未央宫?什么情况?”
荀罡将昨日之事全数汇报给了王允,毕竟在这长安城中,他似乎也只能选择相信王允;他将董卓带他进宫面圣、将天下之事报与皇帝,甚至就连与皇帝结义之事,全部都说了出来。
王允无比诧异,先是诧异于董卓竟然会将荀罡带入未央宫,其次便是惊异于皇帝竟然会和荀罡义结金兰;要知道与皇帝结义,这是前朝几乎没有的事情,更何况是在权臣的眼皮子底下?
若是如此,这荀罡就是皇帝的兄弟了,那岂不是在自己的脑袋上了?王允惶恐,连忙跪在地上,沉声道:“老臣王允叩见荀皇弟!”
荀罡懵了,连忙将王允搀扶起来,也不知他是在唱哪一出:“王司徒,你这是何意?尊驾是三公,又是老臣,我不过是个地方官员,如何担当得起这份大礼?”
“不不不,之前你是州牧,但现在你可是皇弟,若是夸张点来说,如今陛下身陷囹圄,你大可代他发号施令!”王允模样十分激动,“汉室有救矣,汉室有救矣!”
荀罡很茫然,自己不过是皇弟而已,哪里来的这么大权力?而且当年刘备被人称作刘皇叔,又厉害到了哪里去?还不是颠沛流离,直到后面才打下一片基业吗?
王允见他不知所措的模样,连说道:“你能得到陛下赏识,与之结为兄弟,此乃千古之美名!荀罡,你可愿意为汉室奉献生命,至死不渝?”
到这种情况了我还能拒绝不成?荀罡苦笑一声,应道:“这是自然!”
“与慈明公果然一个模样,哈哈哈!”王允开怀大笑,连忙叫来下人吩咐酒菜,“今日你先在我家中休憩,不知你今后如何打算?”
“实不相瞒,昨日冒犯董卓,与陛下同寝,今日还结为兄弟,只怕惹怒了董卓。长安城在下不敢待了,我想早日回到豫州去,也算作为陛下外面的资本!”
王允点了点头,毕竟他们只有京中势力是不够的,如果外面多一层势力,这是最好不过的;关东诸侯心怀鬼胎,刘焉刘表这两个人心中对于汉室也无甚感情,忠于大汉的宗亲刘虞又远在幽州,如今只能依靠这个豫州牧了。
“也好,今日你在我这里休息,我好好接待你一下,若这两日城中无甚新闻,我即刻派人将你送回豫州!”
“如此……有劳王司徒了。”
王允连连摆手,大说不敢:“荀罡,如今你是皇弟,需得时刻注重言行!不过我觉得你现在不得随意暴露自己的身份,免得给陛下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下明白。”
“在董卓那里很压抑吧,正好快到饭点了,我叫府中一支歌女来为你庆功。”
歌女……说实话荀罡不好这一口,吃饭就吃饭,干嘛没事看福利?但王允既然都这么说了,荀罡也只能却之不恭了。
这王司徒,倒还挺会享受的;我豫州府邸中都没有歌女……
在王允的安排下,司徒府今日提前开了饭;汉朝一般是一日两餐,王公贵族一日三餐或四餐;王允府按照的是三餐规定,上的这是午餐。
漆器的包揽下,一块块色泽鲜美的大肉块端了上来,虽然不知道是如何做出来的,但闻上去都觉得很香;或许是王允觉得昨天荀罡在未央宫吃得好,自己也不能太掉颜面,上的全是肉,连点素菜都没有。
二人宾主相坐,由于顾及到荀罡的年龄,王允并没有上酒,而是急忙叫了一队歌女来到宴会大厅,唱两首小曲以讨荀罡的欢心。
那可是皇弟,讨好了对自己大有好处!
歌女从后面一列列的缓缓上台,一个个浓妆艳抹,穿着留仙裙,脂粉装黛,却有着不同凡响的美;荀罡喜欢淡妆女子,对于这些浓妆艳抹的女子并没有太大的好感,不过不得不承认,古代美女确实有他们独特的气质,不像后世的一堆网红脸……啧啧啧!
歌曲奏的是《诗经.大雅.文王》,荀罡没有听过这个曲子,只觉得这曲子单纯的在赞扬一个作古的人,毫无意思;却不知王允选择这个曲子,是有深层次含义的。
《文王》据说是周公旦所作,用以赞扬周文王,同时鞭策周成王要尽心尽力施展仁德之政;同时嘱咐属下官员,要顺应天命,效忠于周朝。只要知道这首歌做出来的用意,那王允的弦外之音,似乎就很明朗了。
不过对荀罡这种没看过《诗经》的人来说,唱这首歌无异于对牛弹琴。
但荀罡看的很认真,非常认真,倒不是因为这些人舞姿有多美,也不是因为歌唱得有多好;而是他终于发现,这队人中的领舞之人,竟是一个绝色美人!
却见那人:金钗彩凤髻,百花留仙衣;姣容凋辉绶,粉面敷桃脂。红唇玉肌骨,笑靥白山隙;媚眼婆娑吟,闭月羞清池。体态纤细,容若羞芳,粉脂赴身义百死,方天戟下笑愁君。
荀罡停箸,因为他已经呆了,成年人的潜意识告诉他,如此绝色女子,必然天之尤物!
一曲歌舞罢,众人见荀罡桌上饭菜竟然丝毫没有动,不由得惊了,但按照惯例,还得继续跳;就当众人即将再跳下一段的时候,荀罡让她们止住了。
王允愣了愣,问道:“荀罡,可是歌舞不合口味?无妨,我让她们换一支!”
荀罡只觉得自己不自觉的止住了王允的举止,却没想到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只能硬着头皮说道:“非也!王司徒岂不见我饭食未动?”
“莫非是不喜欢这些舞女?”
荀罡戳了戳眼前的那块肉,笑道:“秀色可餐,已经饱了。”
王允一愣,脸上竟是露出了一抹古怪的笑意,他是个老人精,知道荀罡看上这里面的姑娘了。没想到这家伙小小年纪,竟然还挺有品位;王允笑问道:“荀罡,可是喜欢这队舞女?或是……喜欢其中的哪一个?”
荀罡闻言,挺不好意思的,但在王允看来,这不过是件小事罢了;他直接点名说道:“荀罡,你喜欢哪个舞女?明日一并与你带回豫州去!”
这么豪爽?
荀罡不知道,这些舞女几乎毫无地位,达官贵人喜欢,送了就送了;而且对于这些女子而言,说不定是好事,万一被看上了,收做小妾,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这是那个时代的好结局,却是整个封建王朝的悲哀……
荀罡尴尬的笑了笑,对着舞女群中的那人指了一指,王允见是领舞之人,将其他所有的舞女都赶了下去,仅仅留着她一个人。
见舞女少了,荀罡这才送下了心来,朝王允笑问道:“王司徒,不知此女子姓名?”
王允回道:“此乃我从洛阳带回的孤女任红昌,小名貂蝉。我命人教授她歌舞,为我府中增添一番色彩;荀罡,你若是喜欢她,将她带回去便可!貂蝉,快点见过荀豫州!”
女子嫣然一笑,如仙女下凡,惊煞世人;她微微弯身,行了个万福道:“婢子貂蝉,见过荀豫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