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再见德库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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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似的有没有搞错啊,我一会还要上历史课呢。”看着叶枫渐渐走远,身影即将消失在自己的视野,洪月jiāo不顾形象的大声喊了起来,引得周围男人个个侧目不已。
修真之后,叶枫的记忆,思维不知都提高了多少倍,如果叶枫花时间去学习,应付简简单单的课本知识,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所以他并不担心下周一考验的事。
今天,本来叶枫就有去看看德库拉,顺便与他交流交流的打算,将他放在别墅里几天,他想必早就憋得慌了。
想到别墅里的德库拉,叶枫脸上不由的挂上了笑意,上京一行除开达到先天境界之外最大的收获便是这个了。
试想在这个世界上有谁能将一名亲王级别的血族关在自己的别墅里呢,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吸血鬼能见到的概率就已经小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文明的发达,文化的发展,历史随着文明一起进步,血族这个种族早就被遗忘在尘埃。书店里,电影里,电视,有关吸血鬼的文化层出不穷,惹人羡慕,但是真正有这个机缘见到并且与之接近的又有几人呢。
或许正当叶枫将德库拉带到别墅里的时候,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就有人在感叹,天哪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吸血鬼啊真羡慕那些永远不死,可以永远待在这个世界,享受世界的繁华的生物啊
更有甚者,或许会急切想得到血族一样的力量呢吧。
然而,付诸实践,并且真正有这个机会的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人?更遑论是亲王级别的血族,历史上有名的德库拉了。
没人能,唯有叶枫耳。
“哈哈哈,你倒是会享受,也幸亏别墅里有足够的红酒,不然你岂不是要憋死。”一进别墅,叶枫就见德库拉坐在客厅沙发,正一脸享受的样子,品尝着别墅里的红酒,欣赏着美妙的音乐。
传说中,血族是这个世界上最会享受的种族,所以学会了制作红酒,学会了创造美妙的音乐。现在看来,的确是不假。
“哼,我又出不去,不喝点酒还能干什么?”叶枫的到来,德库拉脸上没有半分欣喜之sè,反而是在听了他的话后郁闷的进行反驳。
血族是骄傲的,不会向任何人卑躬屈膝。
叶枫也不生气,只是笑笑,没有回应。自行坐到另一张沙发,与德库拉聊了起来。
德库拉格外郁闷却是有原因的,当天,叶枫离开的时候心中不放心,于是在别墅周围布上了自己的神念频率bo。
这神念频率是叶枫达到先天大成之后领悟出来的一种神通,它可以布在任何地方,只要有人碰触就会引动它,叶枫的神念是由元神而起,属于灵hun的力量,自有一种威力,所以能给灵hun带来伤害。
看德库拉一脸不爽的样子,很显然,他是吃过叶枫的神念频率bo一次亏了。
而且,德库拉吃过一次亏之后肯定就不敢尝试了,因为那种疼痛是直接作用于他的灵hun,血族肉体强悍,但灵hun没什么特异之处。要知道,直接作用于灵hun的神通可不是那么好受的。就是伤到皮与骨都有很大的区别,更何况是一个生物的根本――灵hun。
纵使德库拉是一名血族亲王,相对于弱小的人类与血族,灵hun强大无比,他也不敢让自己的灵hun受到过多的伤害。
“今天魔尊大人来这里干什么?”过的许久,德库拉终于按耐不住,揶揄道。
魔尊,是第一次与德库拉时,叶枫自我标榜的一个名字。
现在想想,叶枫还真是感觉当时的自己有些好笑,竟然会想到起这么一个名字――魔尊。这里也不是仙侠世界,魔尊这个名字没那么大的威慑力。
人都有一时头脑发热,或者说是情动的时候,当时的叶枫便是处于那样一种状态,心中不由自主的升起一种睥睨天下,唯我独尊的豪情。
“今天我想带你去个好地方,省的你每天活得这么郁闷。不过我先保密是去什么地方。”叶枫神秘一笑,打了个哈哈。
也不管德库拉同不同意,直接运起了体内的先天真元,脚下连连闪动,在德库拉还未反应过来之际,拎着他一路飞奔出别墅区。
真是潇洒的一塌糊涂
bk
闲似的有没有搞错啊,我一会还要上历史课呢。”看着叶枫渐渐走远,身影即将消失在自己的视野,洪月jiāo不顾形象的大声喊了起来,引得周围男人个个侧目不已。
修真之后,叶枫的记忆,思维不知都提高了多少倍,如果叶枫花时间去学习,应付简简单单的课本知识,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所以他并不担心下周一考验的事。
今天,本来叶枫就有去看看德库拉,顺便与他交流交流的打算,将他放在别墅里几天,他想必早就憋得慌了。
想到别墅里的德库拉,叶枫脸上不由的挂上了笑意,上京一行除开达到先天境界之外最大的收获便是这个了。
试想在这个世界上有谁能将一名亲王级别的血族关在自己的别墅里呢,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吸血鬼能见到的概率就已经小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文明的发达,文化的发展,历史随着文明一起进步,血族这个种族早就被遗忘在尘埃。书店里,电影里,电视,有关吸血鬼的文化层出不穷,惹人羡慕,但是真正有这个机缘见到并且与之接近的又有几人呢。
或许正当叶枫将德库拉带到别墅里的时候,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就有人在感叹,天哪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吸血鬼啊真羡慕那些永远不死,可以永远待在这个世界,享受世界的繁华的生物啊
更有甚者,或许会急切想得到血族一样的力量呢吧。
然而,付诸实践,并且真正有这个机会的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人?更遑论是亲王级别的血族,历史上有名的德库拉了。
没人能,唯有叶枫耳。
“哈哈哈,你倒是会享受,也幸亏别墅里有足够的红酒,不然你岂不是要憋死。”一进别墅,叶枫就见德库拉坐在客厅沙发,正一脸享受的样子,品尝着别墅里的红酒,欣赏着美妙的音乐。
传说中,血族是这个世界上最会享受的种族,所以学会了制作红酒,学会了创造美妙的音乐。现在看来,的确是不假。
“哼,我又出不去,不喝点酒还能干什么?”叶枫的到来,德库拉脸上没有半分欣喜之sè,反而是在听了他的话后郁闷的进行反驳。
血族是骄傲的,不会向任何人卑躬屈膝。
叶枫也不生气,只是笑笑,没有回应。自行坐到另一张沙发,与德库拉聊了起来。
德库拉格外郁闷却是有原因的,当天,叶枫离开的时候心中不放心,于是在别墅周围布上了自己的神念频率bo。
这神念频率是叶枫达到先天大成之后领悟出来的一种神通,它可以布在任何地方,只要有人碰触就会引动它,叶枫的神念是由元神而起,属于灵hun的力量,自有一种威力,所以能给灵hun带来伤害。
看德库拉一脸不爽的样子,很显然,他是吃过叶枫的神念频率bo一次亏了。
而且,德库拉吃过一次亏之后肯定就不敢尝试了,因为那种疼痛是直接作用于他的灵hun,血族肉体强悍,但灵hun没什么特异之处。要知道,直接作用于灵hun的神通可不是那么好受的。就是伤到皮与骨都有很大的区别,更何况是一个生物的根本――灵hun。
纵使德库拉是一名血族亲王,相对于弱小的人类与血族,灵hun强大无比,他也不敢让自己的灵hun受到过多的伤害。
“今天魔尊大人来这里干什么?”过的许久,德库拉终于按耐不住,揶揄道。
魔尊,是第一次与德库拉时,叶枫自我标榜的一个名字。
现在想想,叶枫还真是感觉当时的自己有些好笑,竟然会想到起这么一个名字――魔尊。这里也不是仙侠世界,魔尊这个名字没那么大的威慑力。
人都有一时头脑发热,或者说是情动的时候,当时的叶枫便是处于那样一种状态,心中不由自主的升起一种睥睨天下,唯我独尊的豪情。
“今天我想带你去个好地方,省的你每天活得这么郁闷。不过我先保密是去什么地方。”叶枫神秘一笑,打了个哈哈。
也不管德库拉同不同意,直接运起了体内的先天真元,脚下连连闪动,在德库拉还未反应过来之际,拎着他一路飞奔出别墅区。
真是潇洒的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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