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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尝险境 吉人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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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坚朝庆元三年,古韵城郊外

    光明扭曲,时空闪烁,在这荒无人烟的城郊中,逐渐显露出一个人的形状来。正是方杉,五官端正,眉清目秀,身穿一件类似于汉服的长衫,倒也风度翩翩,恰似君子。

    此刻方杉度过了自己传送期的不适症状,开始查看自己详细的任务说明。

    任务名称:初入江湖

    主要目标:习得内功一门

    次要目标:习得外功一门

    隐藏目标:暂无

    指引:初入江湖的小虾米,这个世界不安全,不要惹事是最好的自保方式。跟随一位强大的师傅,是不错的选择,但是他们凭什么看上你呢?

    任务说明还是那么简单,说了跟没说一样,而且有点不看好自己。方杉摇摇头,自己只是来做任务的,应该不会与这里的人发生什么冲突。自己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得到世界的信息才是当务之急。

    方杉环视了一下自己的处境,远远的可以看到有一座雄伟的古城,与自己所熟知的中国旧时的城市一般,有着高高的城墙保护,自己身后则是连绵的高山,他决定先去那座城里,总是能遇到人的。

    方杉向着那城市走去,可他不知道的是,自己正被一双眼睛盯上了。

    那是一匹老狼,它曾今风光无限,是狼群的王,但他老了,这个世界总是如此,强者才可以成为王。它战胜过无数的挑战者,每当有年轻的狼血气方刚,垂涎王位,而向老狼王发起挑战的,无一不被它狠狠的教训。但是它老了,越来越力不从心,在最近的一次战斗中,它是失败的那一方。

    老狼有着自己的骄傲,他不愿活在新狼王的阴影之中,离开了自己的族群,它必须自己捕食。而如今,它已经饿了十几天了,今天很幸运,它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老狼王轻轻的尾随,它在观察眼前的猎物,猎物看起来很瘦弱,但是自己力气也不多了,必须一击致命。

    方杉仍旧在认真的赶路,对于即将到来的危险毫无察觉。

    老狼王静静的从一个小山坡绕过,潜伏在干枯的草丛中,等待猎物转过弯来,只有一下咬到猎物的喉咙,它才是成功的猎手。

    方杉只感觉周围的草丛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但此刻风稍稍有些大,掩盖了狼王穿梭时的声响。

    近了,近了。方杉逐渐走向死亡的险境。

    只见猛的一声,枯草中顿时冲出一匹野狼,张开了血盆大口。方杉大惊,下意识的用手臂挡在了身前,只是一瞬,鲜血直流,方杉的手臂被老狼王狠狠的咬住。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方杉措手不及,手臂上传来的疼痛几乎让方杉昏厥。但他此时的心却无比的宁静,时间仿佛慢了数倍,都说人在遇到紧急的刺激的时候,会发挥出自己的潜能。

    方杉此刻就是这样,大脑疼的无法思考,身体的本能却让他做出了临危反应。他直接就是一个标准的提膝攻击,正中老狼王的腰部。都说狼是铜头铁骨豆腐腰,这话的确不假,那腰部就是狼的巨大弱点。

    老狼王挨了一下,腹部受痛,哀嚎了一声,松开了自己咬在方杉手臂上的大嘴。但是血的滋味,让它发了狠,只是一瞬,落地后的老狼王立刻忍住疼痛,向方杉发起了第二次致命攻击。

    方杉也明白,这是生死存亡的时刻了,所谓拼命,不过如此吧,他的身体迅速的分泌了大量应急的激素,使得暂时抑制了手臂的痛苦,大脑飞速的转动,寻找生的契机。他趁着老狼王落地的那个空隙,将身体侧向面对老狼王,并用双手做十字,护住自己的脖子。

    这次老狼王没有继续攻击方杉的脖子,它瞄准了方杉的腰部,这一下要是咬实了,肾脏破裂,方杉估计性命难保。危急时刻,方杉左腿又是一记漂亮的提膝,直接击中了老狼王的下巴,打的老狼王眼冒金星。趁着老狼王一时势去,失去平衡,方杉抓住机会,想要吧老狼王推倒在地。

    但老狼王也是成熟的猎手,反应极为机敏,方杉手臂一挥的那一刻,又是重重的咬住方杉的右手不放,这一下,简直是雪上加霜。方杉没有思考的时间,一把将老狼王压倒在地,直接一口咬住了老狼王的喉咙,一股属于野兽所特有的气味充斥着方杉的嗅觉神经,嘴巴上传来细细的咸味,混杂着野狼的毛发,野狼的鲜血涌向方杉的喉咙。

    与野兽的搏斗,只有化身野兽,用最原始的那一面与之搏斗,方有生存之机。方杉用腿狠狠的铰住老狼王的身体,不让其逃离,一边用手狠狠的塞住老狼王的嘴,不让老狼王的嘴有其他的动作,一边疯狂的咬住,还不忘左右扯动。

    一场大战,以老猎手的失败而告终,老狼王失去了所有的力量。方杉仍不敢放松自己,直到精疲力尽,昏死过去。

    山脚呈现出了诡异的一幕,一匹死狼,一个混身是血的人,就这样紧紧相连。若是入夜了,山上的野兽或许会循着血腥味而来,将这两个拼死相斗的战士一并吃了。

    所幸的是,方杉被一位猎人发现了,并带回了自己的家。

    “珠儿,快来帮我。”猎人一手托着方杉,一手提着死狼,回到了自己的小屋,朝着家喊。

    “来啦,今天怎么这么快回来了,天哪,这是!快,快,扶他进来,怎么伤成这般模样。”一位微胖的妇人从小木屋里出来,见到方杉的模样,着实吓了一跳。

    好心的猎人夫妇将方杉安顿妥当,手臂上洒了金疮药,用纱布包扎好。这猎人常年与野兽打交道,自然也容易受伤,因此家里常常准备了疗伤的药品,倒是正好救了方杉一命。

    方杉原本就是脱力,加之失血过度,因此才昏厥了过去,在猎人夫妇的精心照顾下,第二天中午,方杉就醒了过来。

    正当他打量着这个小屋的时候,那位唤作珠儿的妇人端着一碗熬好的白米粥,走了进来,看到方杉醒了,顿时欣喜不已,说道:“小公子醒啦,来喝点粥吧。”方杉明白自己应该是被救了,他刚想起来道谢,却忘了自己手臂上的伤,顿时疼的冷汗直冒。

    “别再动了,你伤到了筋脉,没几个月修养下来,怕是好不了的。我叫林珠,看年纪,你跟我女儿差不多大,不嫌弃的话叫我声林婶就好。昨天下午,我丈夫在打猎的路上发现了你,听他说,你把野狼的喉咙都咬断了,真是命大!”林婶说着就要把粥喂给方杉。

    方杉看着眼前的林婶感激的说道:“多谢林婶救命之恩,来日我定当回报。”

    “回报什么呀,举手之劳,没什么好说的,你要是愿意,在这里多住几日,等身子恢复了,再回家去吧。”林婶边喂着粥,一边慈祥的说。

    此情此景,让方杉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家里,小时候,自己生病了,自己的妈妈就是这样一勺一勺的喂着自己吃饭。想到自己此刻不能与父母团聚,方杉心里就难受的不行,眼里泛起了泪花,他从没有像这个时候这样想念自己的亲人。

    林婶看到方杉哭了,急忙安慰道:“小公子,对不起啊,是不是勾起你什么伤心事了?如果有什么可以帮上忙的你尽管说就是。”方杉此刻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像是一个小孩子,嚎啕大哭起来,哭的撕心裂肺,坦白的讲,方杉仅仅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从未见过什么大风大浪,此前自己一心钻牛角尖的时候,从未想过自己的父母。而此刻,他无比的悔恨,自己怎么能如此不孝,因为爱情纠葛想不开,就走上了轻生的道路,自己的父母此刻应该有多伤悲,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又有谁知。

    林婶看到方杉情绪失控,也不敢再说什么了,她晓得这年轻人身上,定是背负了什么东西。她静静的坐在床头,轻轻的拍着方杉的心堂,希望眼前的年轻人,能从悲伤中脱离开来。

    方杉宣泄了藏在自己心中的情绪,感觉好多了。渐渐止住了哭泣,稳住了自己,他默然的看着天花板,坚定的告诉自己,一定要完成任务,获得重生的机会。

    “再喝点粥吧,年轻人,别想不开,我父母早亡,家中一贫如洗,我无奈之下,只可选择卖身,一个混蛋,他买下了我,但是从来没有把我当人看。你可以想象,其中的辛苦无需多言,那样的日子,我足足过了三年。直到我遇上现在的丈夫,他花重金从那个混蛋那里买下了我的卖身契,并娶我为妻,待我如宝贝一般。如今我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日子过得也算舒坦。所以,年轻人,想开点,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日子总会一天一天好起来的。”林婶为了劝方杉,道出了自己的往事,虽然讲到这些,让林婶有些难过,但是她对生活却依旧充满了希望。

    方杉听了林婶的故事,心中感慨万千,只有经历过痛苦的人,才会明白平凡生活的幸福。自己那一点小事,又算的了什么。方杉对林婶说道:“林婶,你说的对,日子会一天天好起来的,我只是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一时难过,才忍不住哭了,让您担心了。”

    “这就对了,多喝点粥,吃饱了,好的就快。”林婶细致的喂方杉继续喝粥,方杉很快就喝完了。林婶起身帮方杉盖好了被子,说道:“你就安心在这养伤,有什么事可以叫我,我就在外边制皮,晒毛,做做针线。”方杉对林婶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便静静的闭目养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