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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倒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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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遭受了突然的袭击,但骷髅中没有发生任何骚动。后面的骷髅平静的填补前方的空缺,并整齐划一的一小队一小队分散开站着。为首的骷髅骑士依旧淡定的坐在坐骑上,漫不经心的爱抚坐骑露出来的光滑骨骼,仿佛刚刚不过是小丑献上的一出无人欣赏的闹剧。

    骷髅骑士在等待这个卑劣的偷袭者再次出手,这一次它将把这个小老鼠彻底按死,并变成它的傀儡!

    唐栀安换了个地方站着,从这个角度,她可以清晰的看着这个本该是骷髅界底层的骷髅骑士居然佩戴着那一个让人见之色变的法杖!那个小法杖看上去很简单,杖柄似乎是人型生物的尺骨,而托着一个看上去就不详的漆黑珠子的似乎是掌骨和指骨。

    这个小法杖统称亡灵法杖,是可以让死人复活成骷髅永世不可超生的邪恶武器!被复活成骷髅的人要想解脱,只有被人泯灭魂火,彻彻底底的魂飞魄散一途。

    好在这个法杖虽然恐怖,却也有限制:使用对象必须是刚死一分钟之内尸骨保持百分之九十完整的生物。重点是这个法杖出现的几率也很低,几十年间不过听说过几次。

    亡灵法杖人类也可以使用,只是使用它的人会被死亡诅咒,渐渐变为骷髅。她知道有个性格极为诡异,阴晴不定的人不知从哪里得到了亡灵法杖。前期是风光无限,带着一群骷髅作威作福。好景不长的是后面出现了高级骷髅……那家伙被亡灵法杖折磨的头脑不清楚而以下犯上,被抹去了意识彻彻底底沦为高级骷髅的走狗。

    虽说一个骷髅骑着长翅膀的骨马看上去很唬人,但其实这家伙在骷髅军团中就是杂鱼中的咸鱼,只比炮灰好一点的炮灰。人分三六九等,而同一个种类的骷髅也分三六九等。这种黄色骨骼的是骷髅中最脆弱的。

    唐栀安看了看这些骷髅的武器,发现的确有不少矿石或镶嵌,或直接被铸成武器使用。尤其是那个骷髅骑士座下的马儿身上更是一套奢侈的矿石造就的真·马甲。不得不说,这真的很让她眼馋。

    环顾环境的唐栀安想到一个绝佳的主意,还没来得及实施就被突然闯入的人打断。

    一大群衣衫褴褛拿着简陋武器的人被后方衣着完整的人驱赶着向骷髅跑去,一旦有人赖在了后面,就会被后方的人无情杀死。跑在前面会死,躲在后面也会死……可以说他们陷入了极为绝望的境地。

    骷髅们注意到了这些送上门来的血肉,它们迅速变换阵形,战士冲了出去,投掷手留在后方投掷骨矛。骨矛比战士的刀锋先抵达人群,无情的刺穿了一个又一个可怜人的头颅。后方的远程灵武者也开始行动,他们完全不顾前方的同胞直接开始敌我不分的攻击。

    被夹在中间的肉墙们一边无力的抵挡骷髅的攻击一边小心避免被后面的攻击波及……可以说是凄惨至极。

    “你们这群畜生!!!”有人悲戚的大喊了一声,冲着前方的骷髅群和后方的灵武者群各丢了三个高爆□□。

    事发突然,可以说双方都没有准备。也是那个丢手榴弹的人幸运,其中一个居然正中一抖缰绳冲过来的骷髅骑士怀里。骷髅骑士没见过手中这个嗞嗞冒烟的东西,一时间捏在手里没放手……然后手榴弹炸了,将骷髅骑士和它的坐骑一同炸成了碎片。

    这几个手榴弹威力可以说很大,把双方都给炸蒙了。灵武者那边因为损失惨重只能黑着脸直接撤退,而骷髅军团那边因为失去指挥者而陷入了混乱之中,虽然依旧能战斗但进退间已经失去了默契。

    唐栀安看着那个扔出手榴弹的青年狼狈避开混乱的战斗,目标直指那个碎骨之间的法杖。但他失败了,孱弱的他被骷髅战士一刀劈倒在地。

    唐栀安冷眼看着一小部分幸运的幸存者逃出包围圈,而剩余的骷髅们则追了出去,只留下一百个不到留在了门前漫无目的的游逛。比起刚才的井然有序,现在的骷髅看上去完全失去了组织性。

    唐栀安飞落在地,举着合体灵武和迟迟将剩下的骷髅们一一解决。之后一人一虫开始收拾战场。将所有的矿石收入空间中以后,唐栀安才发现那个手榴弹青年还活着。

    唐栀安走到他面前,看着这个青年带着强烈求生欲的倔强眼神,淡淡道:“那个法杖或许能救你,但骷髅的东西肯定不是好东西。”她先把丑话说在了前头,就当是让她捡便宜的报酬,“要就眨一下眼睛。”

    那个人毫不犹豫,毅然决然的眨了下眼睛。他没有灵武,身体孱弱,要想养活家人和女朋友,不冒险怎么行?

    唐栀安就走到法杖面前,用一根随手捡的桌腿将像妖艳贱货一样诱惑自己拿起它的法杖打到了青年怀里。几乎是立刻的,青年身上弥漫起了黑烟,整个肤色渐渐化为了青白——死人的颜色。

    整个过程中青年的脸色无比痛苦,露出的血脉之中似乎有黑色的物质在鼓动,流淌。物质鼓动的幅度之大,好似要把血脉撑破一般。

    做完这一切,唐栀安毫不留恋的离开。在天黑前,唐栀安回到了庭义,从集市上获得了一个大的笔记本,一把笔和十几个透明胶。价格很便宜。

    唐栀安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垂头丧气的王瑞奇。才几天不见,比起以往神气的样子,王瑞奇似乎受了什么刺激,显得颇为失落低沉。

    “啊呀,姑奶奶?”王瑞奇跑了过来,“姑奶奶,你以后是想留在这还是出去啊?”虽然不抱希望,但这事实在愁死他了,让他忍不住想来问问。

    唐栀安回答:“我打算去南湘找人。”

    “老胡和我的家在桂西!离南湘不远。”王瑞奇立马开心道,“还真是巧了!请务必带上我们!”

    唐栀安有些奇怪王瑞奇的选择为什么会和前世不一样。如果不一样了,那灵核是不是也拿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