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夕阳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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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天边是红艳不失柔和的晚霞,大地沐浴在这片霞光中,便透着一股宁静味道。
此时正是初春时节,万物生发,大地上铺着一层绿毯,不过在这绿毯间却有一条远不见尽头与出处的金带,那是一条宽阔的黄土路。
路上迤逦着一支长长的车队,当然,这所谓“长长”不是跟这条路相比的,不过百来号人、十几辆马车的队伍规模确实是不小了。
这是一支商队。
十几辆马车多是货车,上面是满当当的各色货物,只有三辆车里载着人,车上的人分别是商队主人及其儿子、还有医师。
其余的近百人里,除了十多名管事或骑在拉车的马上、或坐在车辕上外,还有二十四人是骑着高头大马,手执各式武器,不止是他们自身穿着护甲,就连马身上都披着一层皮甲。
其中尤以行进在队伍最前及最后的四名骑士最为吸人眼球、气势最是雄壮:
因为他们不像他人身上的护甲以皮革为主,顶多就是有块护心镜,这四人身上的铠甲明光锃亮,却是以金属为主的战甲,胯下的纯白色战马披着的是链甲,战马也比其他二十匹本就不矮的马还高出小半个头,骨架粗壮、肌肉强健。
更加特别的是,这四匹马蹄下竟下有团团白雾缭绕,那白雾也不太大,只堪堪包裹住硕大的马蹄,但有着蹄下的这四团白雾,它们扬蹄奔行时,就无有丝毫的尘土扬起了。
这四匹马被唤做踏云马,力大无穷,放开脚程可日行三千里,却不是普通马匹可比。
而骑着它们的四名骑士是商队的最强武力——晨曦战士。
除了这些人外,剩下的就都是步行了,这些步行之人身上基本没有着甲,手上倒多也有持着各种武器,不过这些武器显然一看就不能跟那些骑士相比,有的甚至干脆就是拿着根削尖的竹枪,也就聊胜于无了。
不过他们本来就不是专职战斗的,他们的主职是收购贩卖货物,也就是商队的伙计,持武器只是预防着危急时能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医师的马车是在队伍的中后方,在马车的左右各有一名披甲骑士隐约护持着。
医师对于这种战斗只是家常便饭的商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披甲骑士专门守护也不奇怪。
“奶奶的,我的脚肯定起泡了,可痛死我了,我以后一定也要成为护卫,骑着战马,再不用这么受累了。”
医师马车后面的一辆货车后,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走路有些歪扭,看着前面的骑士,羡慕地低声说着。
赶路一天,少年脸上颇有些脏乱,走路间很明显地流露出痛楚之色。
他是这次商队扩编刚吸收入内的人,还没习惯长途徒步奔波,脚下就起了泡了,好在这时候大多人都累了,商队行进速度放缓,还不至于让他受不住。
而他说话的对象是在身边的一名二十岁左右的青年。
相比相貌普通、身材一般的少年,青年要耐看得多,虽然也一样穿着粗布衣,身上脸上不可避免的有些尘土,但还是比少年要干净一些。
更主要的是身材修长矫健、五官棱角分别,特别是一双眼睛,黑亮黑亮的,很是给他添了不少彩。
不过若将他脸上的风尘洗去,便可发现他的脸色有点苍白。
少年说着将目光转向青年:
“东哥,你能杀死阴魔,虽然他们说那阴魔肯定是刚诞生的蠢货,虽然你差点跟它同归于尽了,但不管怎么说你也一定是名很强大的护卫吧?”
少年此时话里的“护卫”并不指狭义上的护卫,而是指还没能成为战士,但又有较强大实力的那一层次的人。
因为这些人一般从事的是护卫、冒险者一类的职业,而冒险者这称呼太宽泛,战士冒险者也多得是。只有护卫,不管是商队护卫还是看家护院的护卫,所称呼的都不会是战士——战士便是从事类似工作,在实际上的职务也往往是客卿、供奉等。
所以人们多以护卫泛指有较强大实力的、战士之下的人。
当然,这并没有严格的限定,比如实力强大的商队对护卫的要求,肯定要比实力弱小的商队更高。而到了某些危险的地域,或者一些繁华的大城乃至巨城之类的,战士做最底层的护卫是很正常的。
青年东哥目光悠远,随意回道:“还行吧。”
少年有些羡慕:
“这次到达安远城修整过后,你的伤势就应该好的差不多了,那就可以申请成为护卫了,薪俸高、各种福利好,不用走路,还不用去跟人讨价还价,可比伙计舒服多了。”
东哥名叫传东,对少年罗小虎的话只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他心里是想着罗小虎只想着做护卫的好处,却没想着做护卫的危险性比伙计要高得多,不过这是大多人特别是青少年的普遍想法,他无意去与罗小虎说道。
至于申请成为护卫……呵呵!
罗小虎显然不明白东哥的微笑的真正意思,对他来说,成为护卫就是最大的野望了。
当然,有的时候他也会幻想点不可能实现的幻想,比如……
罗小虎极目向着队伍最前方,骑在踏云马上、装备齐整威武的两名晨曦战士看去,距离有点远,又有些许尘埃遮挡视线,使得那两名战士的背影在罗小虎的眼里,有些不太真切。
但对罗小虎来说这样正合适。
若距离太近,又或者没有尘埃略略阻挡下目光,他还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看着那两名尊贵强大的晨曦战士的身影——据说战士们对目光的感知可是很敏锐的呢。
罗小虎的目光贪婪地盯着那两个身影,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嘴角不自觉地张开,在明亮的晚霞下,有点点晶光在他嘴里出现。
“你想成为战士?”
东哥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正在浮想联翩的罗小虎吓了一跳,赶紧合上嘴巴,伸手在嘴角擦了擦。
“怎么会!”罗小虎头摇的跟泼浪鼓似的,看向东哥:
“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我只不过是希望今晚能在梦里成为战士,穿上威武的战甲、骑着强壮漂亮的踏云马,享受一下身为战士的滋味罢了。”
对他来说,成为护卫是理想,是要想方设法去实现的;成为战士则是梦想,或者准确来说是幻想,他根本没想着会有实现的那一天。
传东看了他一眼,轻轻一叹,低声呢喃:
“知足也好,总好过苦苦追求却不可得,只落得痛苦一生乃至丢失性命来得好。”
“东哥你说什么?”罗小虎疑惑问道。
“没什么……”
队伍前方杨管事的声音传了过来:
“前面有片开阔的平地,晚上就在那里休息了,后面的快赶几步,开始埋锅做饭。”
晚霞看着灿烂,却是很快就会暗淡消失,然后天色迅速变暗,所以商队要趁着还有光亮安营做饭了,至于夜晚行进,那是不可能的事。
听到要吃饭休息,众疲惫的伙计都提起了几分精神,就连罗小虎脚步也轻快了几分,似乎脚上的痛感都大为减轻了。
被选为休息地的是路边的一块空地,看得出这当是人工开辟出来的,有被烧过的草木灰残留,还有做饭宿营的痕迹,商队倒是凑巧了,省事不少。
埋锅造饭的事自然还是由伙计配合几名兼职的伙夫来做,骑马的护卫们则是给自己的马松散筋骨肌肉、喂食,就连四名战士也都是自己动手,他们常年在外奔波,战马并不是简单的代步工具,而是亲密的伙伴甚至战友!
传东没有去给其他伙计帮忙,他没有为他人服务的觉悟。
忙碌的伙计们倒也没人来指责他,因为他们都知道他杀死了只阴魔,有着护卫级的实力,等这次回去休整一下,伤好了就肯定要成为护卫的。
无所事事的传东将目光放在空地的一块巨大的石头上,那石头约莫有丈五来长,一丈高,此时石头上有一名年轻人正在舞动着一把长剑。
那剑通体明亮,透着晶莹之感,剑身内部有点点火红光芒流转,随着年轻人的舞动,长剑化成一道红色流光不断飞舞,更因剑身晶莹,除了主要的红色流光,还有各种色彩闪动,看起来极是漂亮。
年轻人舞剑的姿态中都透着股快活之意,嘴里更是时不时发出兴奋的呼喝,显见得很是高兴。
“怎么,小子,很羡慕少爷的剑?”一个声音在身边响起。
传东收回目光,出现在他身边的是杨管事,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杨管事既是商队的大管事,也是商队主人王德均家里的外事管家。
杨管事低声道:
“那把剑留在你手里不过是明珠蒙尘,你又能使出几分威力?只有在小少爷手里才是相得益彰。更何况若没我们相救,你现在指不定连具完整的尸骨都没了,老爷还心善收你为王家家仆,允你护卫之位,你当感激老爷的恩情才是!”
传东淡声道:
“杨管事你多心了,那把剑本就是我为感谢王老板的救命之恩,主动献给王少爷的,已经没有什么念想了,只是王少爷剑耍的漂亮,忍不住看了几眼罢了。”
成为家仆之事,他都懒得提了,趁他昏迷时直接用他的手指在那卖身契上按下了手印,或许对罗小虎这等人,这种事求之不得,但对他传东而言,这显然不是什么恩情。
“你明白事理就好”杨管事露出笑容,然后又收敛笑容,有些严厉地道:
“另外要称呼老爷‘老爷’、或‘主人’,你现在是我们王家的人了,怎能叫什么老板,更何况还带着姓,成何体统!称呼小少爷一样要叫‘小少爷’、‘胜少爷’‘小主人’!”
传东随口回道:“知道了。”
杨管事看他这态度有些不满,却没再说什么,只想着来日方长,怎么着也得把这小子好好炮制炮制,再揉捏成合乎他心意的形状。
杨管事走开后,传东微抬头看向在远处山头一点点沉下去的夕阳,眼睛渐渐失去了焦点。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夕阳西下,天边是红艳不失柔和的晚霞,大地沐浴在这片霞光中,便透着一股宁静味道。
此时正是初春时节,万物生发,大地上铺着一层绿毯,不过在这绿毯间却有一条远不见尽头与出处的金带,那是一条宽阔的黄土路。
路上迤逦着一支长长的车队,当然,这所谓“长长”不是跟这条路相比的,不过百来号人、十几辆马车的队伍规模确实是不小了。
这是一支商队。
十几辆马车多是货车,上面是满当当的各色货物,只有三辆车里载着人,车上的人分别是商队主人及其儿子、还有医师。
其余的近百人里,除了十多名管事或骑在拉车的马上、或坐在车辕上外,还有二十四人是骑着高头大马,手执各式武器,不止是他们自身穿着护甲,就连马身上都披着一层皮甲。
其中尤以行进在队伍最前及最后的四名骑士最为吸人眼球、气势最是雄壮:
因为他们不像他人身上的护甲以皮革为主,顶多就是有块护心镜,这四人身上的铠甲明光锃亮,却是以金属为主的战甲,胯下的纯白色战马披着的是链甲,战马也比其他二十匹本就不矮的马还高出小半个头,骨架粗壮、肌肉强健。
更加特别的是,这四匹马蹄下竟下有团团白雾缭绕,那白雾也不太大,只堪堪包裹住硕大的马蹄,但有着蹄下的这四团白雾,它们扬蹄奔行时,就无有丝毫的尘土扬起了。
这四匹马被唤做踏云马,力大无穷,放开脚程可日行三千里,却不是普通马匹可比。
而骑着它们的四名骑士是商队的最强武力——晨曦战士。
除了这些人外,剩下的就都是步行了,这些步行之人身上基本没有着甲,手上倒多也有持着各种武器,不过这些武器显然一看就不能跟那些骑士相比,有的甚至干脆就是拿着根削尖的竹枪,也就聊胜于无了。
不过他们本来就不是专职战斗的,他们的主职是收购贩卖货物,也就是商队的伙计,持武器只是预防着危急时能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医师的马车是在队伍的中后方,在马车的左右各有一名披甲骑士隐约护持着。
医师对于这种战斗只是家常便饭的商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披甲骑士专门守护也不奇怪。
“奶奶的,我的脚肯定起泡了,可痛死我了,我以后一定也要成为护卫,骑着战马,再不用这么受累了。”
医师马车后面的一辆货车后,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走路有些歪扭,看着前面的骑士,羡慕地低声说着。
赶路一天,少年脸上颇有些脏乱,走路间很明显地流露出痛楚之色。
他是这次商队扩编刚吸收入内的人,还没习惯长途徒步奔波,脚下就起了泡了,好在这时候大多人都累了,商队行进速度放缓,还不至于让他受不住。
而他说话的对象是在身边的一名二十岁左右的青年。
相比相貌普通、身材一般的少年,青年要耐看得多,虽然也一样穿着粗布衣,身上脸上不可避免的有些尘土,但还是比少年要干净一些。
更主要的是身材修长矫健、五官棱角分别,特别是一双眼睛,黑亮黑亮的,很是给他添了不少彩。
不过若将他脸上的风尘洗去,便可发现他的脸色有点苍白。
少年说着将目光转向青年:
“东哥,你能杀死阴魔,虽然他们说那阴魔肯定是刚诞生的蠢货,虽然你差点跟它同归于尽了,但不管怎么说你也一定是名很强大的护卫吧?”
少年此时话里的“护卫”并不指狭义上的护卫,而是指还没能成为战士,但又有较强大实力的那一层次的人。
因为这些人一般从事的是护卫、冒险者一类的职业,而冒险者这称呼太宽泛,战士冒险者也多得是。只有护卫,不管是商队护卫还是看家护院的护卫,所称呼的都不会是战士——战士便是从事类似工作,在实际上的职务也往往是客卿、供奉等。
所以人们多以护卫泛指有较强大实力的、战士之下的人。
当然,这并没有严格的限定,比如实力强大的商队对护卫的要求,肯定要比实力弱小的商队更高。而到了某些危险的地域,或者一些繁华的大城乃至巨城之类的,战士做最底层的护卫是很正常的。
青年东哥目光悠远,随意回道:“还行吧。”
少年有些羡慕:
“这次到达安远城修整过后,你的伤势就应该好的差不多了,那就可以申请成为护卫了,薪俸高、各种福利好,不用走路,还不用去跟人讨价还价,可比伙计舒服多了。”
东哥名叫传东,对少年罗小虎的话只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他心里是想着罗小虎只想着做护卫的好处,却没想着做护卫的危险性比伙计要高得多,不过这是大多人特别是青少年的普遍想法,他无意去与罗小虎说道。
至于申请成为护卫……呵呵!
罗小虎显然不明白东哥的微笑的真正意思,对他来说,成为护卫就是最大的野望了。
当然,有的时候他也会幻想点不可能实现的幻想,比如……
罗小虎极目向着队伍最前方,骑在踏云马上、装备齐整威武的两名晨曦战士看去,距离有点远,又有些许尘埃遮挡视线,使得那两名战士的背影在罗小虎的眼里,有些不太真切。
但对罗小虎来说这样正合适。
若距离太近,又或者没有尘埃略略阻挡下目光,他还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看着那两名尊贵强大的晨曦战士的身影——据说战士们对目光的感知可是很敏锐的呢。
罗小虎的目光贪婪地盯着那两个身影,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嘴角不自觉地张开,在明亮的晚霞下,有点点晶光在他嘴里出现。
“你想成为战士?”
东哥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正在浮想联翩的罗小虎吓了一跳,赶紧合上嘴巴,伸手在嘴角擦了擦。
“怎么会!”罗小虎头摇的跟泼浪鼓似的,看向东哥:
“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我只不过是希望今晚能在梦里成为战士,穿上威武的战甲、骑着强壮漂亮的踏云马,享受一下身为战士的滋味罢了。”
对他来说,成为护卫是理想,是要想方设法去实现的;成为战士则是梦想,或者准确来说是幻想,他根本没想着会有实现的那一天。
传东看了他一眼,轻轻一叹,低声呢喃:
“知足也好,总好过苦苦追求却不可得,只落得痛苦一生乃至丢失性命来得好。”
“东哥你说什么?”罗小虎疑惑问道。
“没什么……”
队伍前方杨管事的声音传了过来:
“前面有片开阔的平地,晚上就在那里休息了,后面的快赶几步,开始埋锅做饭。”
晚霞看着灿烂,却是很快就会暗淡消失,然后天色迅速变暗,所以商队要趁着还有光亮安营做饭了,至于夜晚行进,那是不可能的事。
听到要吃饭休息,众疲惫的伙计都提起了几分精神,就连罗小虎脚步也轻快了几分,似乎脚上的痛感都大为减轻了。
被选为休息地的是路边的一块空地,看得出这当是人工开辟出来的,有被烧过的草木灰残留,还有做饭宿营的痕迹,商队倒是凑巧了,省事不少。
埋锅造饭的事自然还是由伙计配合几名兼职的伙夫来做,骑马的护卫们则是给自己的马松散筋骨肌肉、喂食,就连四名战士也都是自己动手,他们常年在外奔波,战马并不是简单的代步工具,而是亲密的伙伴甚至战友!
传东没有去给其他伙计帮忙,他没有为他人服务的觉悟。
忙碌的伙计们倒也没人来指责他,因为他们都知道他杀死了只阴魔,有着护卫级的实力,等这次回去休整一下,伤好了就肯定要成为护卫的。
无所事事的传东将目光放在空地的一块巨大的石头上,那石头约莫有丈五来长,一丈高,此时石头上有一名年轻人正在舞动着一把长剑。
那剑通体明亮,透着晶莹之感,剑身内部有点点火红光芒流转,随着年轻人的舞动,长剑化成一道红色流光不断飞舞,更因剑身晶莹,除了主要的红色流光,还有各种色彩闪动,看起来极是漂亮。
年轻人舞剑的姿态中都透着股快活之意,嘴里更是时不时发出兴奋的呼喝,显见得很是高兴。
“怎么,小子,很羡慕少爷的剑?”一个声音在身边响起。
传东收回目光,出现在他身边的是杨管事,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杨管事既是商队的大管事,也是商队主人王德均家里的外事管家。
杨管事低声道:
“那把剑留在你手里不过是明珠蒙尘,你又能使出几分威力?只有在小少爷手里才是相得益彰。更何况若没我们相救,你现在指不定连具完整的尸骨都没了,老爷还心善收你为王家家仆,允你护卫之位,你当感激老爷的恩情才是!”
传东淡声道:
“杨管事你多心了,那把剑本就是我为感谢王老板的救命之恩,主动献给王少爷的,已经没有什么念想了,只是王少爷剑耍的漂亮,忍不住看了几眼罢了。”
成为家仆之事,他都懒得提了,趁他昏迷时直接用他的手指在那卖身契上按下了手印,或许对罗小虎这等人,这种事求之不得,但对他传东而言,这显然不是什么恩情。
“你明白事理就好”杨管事露出笑容,然后又收敛笑容,有些严厉地道:
“另外要称呼老爷‘老爷’、或‘主人’,你现在是我们王家的人了,怎能叫什么老板,更何况还带着姓,成何体统!称呼小少爷一样要叫‘小少爷’、‘胜少爷’‘小主人’!”
传东随口回道:“知道了。”
杨管事看他这态度有些不满,却没再说什么,只想着来日方长,怎么着也得把这小子好好炮制炮制,再揉捏成合乎他心意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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