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人命比草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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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留郡城东,富贵马场。
咴儿……
一声清亮的马鸣从里面传出来。
透过稀疏的紫槐木篱笆,可以看到十几个富家少年,正在草场上纵马追逐,恣意玩耍。
这日天气极好。
天上,一行大雁排成“人”字,悠闲地穿云飞过。
距离马场不远,有一块用干草垛围起来的空地,却是一个奴隶贸易集市。
素日这里是极冷清的,今儿个是三月十五,却正逢“赶会”的日子。一大早儿,那些凶悍的奴隶贩子们,便已带着各色“货物”涌向这里,图着卖个好价钱。
不一时,这里也便热闹了起来。
老莫染房的东家莫瘸子,也赶来凑热闹,他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捡个便宜货。
他的染房原本有三个杂工,两日前刚病死了一个。
按照莫瘸子的规矩,一个萝卜一个坑,死一个就要顶上一个,否则染房的效率就要大打折扣的。这种事儿在生性悭吝贪婪的莫瘸子看来,是绝对不能忍受的!
他捞的就是死人身上的油水。
说实话,老莫染房的活儿其实并没啥技术含量,大多是把兽皮上的腐肉刮掉,从腐蚀性极强的植物花茎里提取色料,再就是把有毒的干燥剂和染浆混合在一起,配制成染料。
活儿虽不难,但每一样差不多都是耗命的,在老莫染房干杂工的,罕有熬过第三个年头的。
因此,莫瘸子的杂工,或是他从街边捡回来的乞丐,或是雇佣来的一些四处浪荡的无业游民,而他最喜欢的,莫过于从集市买几个老弱病残,却极为廉价的奴隶回来。
乱世里,人命比草贱。
这花不了什么钱。
况且,这些奴隶也活不了几年,把他们生命里最后一丝能量也压榨干净,莫瘸子非常喜欢这种感觉。
只是今日他的运气不太好,骑着那头老驴在集市转了一大圈,仍没找到中意的目标。快到晌午的时候,莫瘸子才注意到在集市的一个角落里,蹲坐着两个瘦骨嶙峋的奴隶。
那两个奴隶一个太老了,而一个又太小了,再加上全病恹恹的,所以根本无人问津。
老的那个已经过了古稀之年,看上去至少七八十岁了,小的那个却还是个孩子,最多不过七八岁的样子。俩人破衣烂衫,面色饥黄,无力地靠在一架大车的车毂上歇息。
大车上面却舒服地坐着三个女奴,肤色白皙,碧眼金发,皆有几分姿色,看容貌并非此间人,应是从海外运来的。
每个女奴身前皆放置着一个精致的牌子,根据姿色和年纪的差别,标着不同的价格。其中最贵的那个要价高达二百个金叶子,而最便宜的那个,也要一百个金叶子。
相形之下,那一老一小俩个奴隶,就完全是处理货了。
俩人用一根粗皮绳套在一起,绳子上面穿了一片绿芭蕉叶子,叶子上用朱砂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大字:“两枚银叶子”。
看到这个价格,莫瘸子鼠目一亮。
两个银叶子呀,他咋了下舌儿,这价格还真便宜。就算这俩奴隶买回来命不长久,可只要压榨得合理,只要一年的光景熬下来,至少也能替他赚十来个金叶子的利润。
总的来说,这是个只赚不陪的买卖。
心里这样打算着,莫瘸子遂翻身爬下驴,拉着缰绳,一瘸一拐地走过去。
走到近前。
莫瘸子伸食指点了下那两个奴隶,开始和单腿吊在车辕上,长相凶恶的一个汉子讨价还价。闲了半日,见有人居然想要这俩个废物,那恶汉倒也不墨迹,最终一个银叶子成交。
签好契约,莫瘸子心满意足地带着那两个奴隶离开集市,准备返回染房。
时值暮春时节,路边花红柳绿。
忽地,两个鲜衣怒马的少年从富贵马场并辔而出,扬镳策马从莫瘸子的老驴旁飞驰而过。跟在那老驴后面赤脚走着的两个奴隶,却是行尸般垂着头,表情木然。
仿佛这繁华世界,根本与他们无关。
只是,当那双锦衣少年已渐行渐远,只剩两个黑点时,那孩子这才慢慢抬起头来。
那孩子名叫林渊。
在他满是尘垢的脸上,有一双乌黑的眼睛。
从那双眼睛里透出的光芒,有着与他的年龄完全不符的深邃和漠然,或许,只有同样从炼狱般的艰难生活中走过的人,才能够明白那目光里,包含着怎样的痛苦与屈辱。
林渊眼中的光芒一闪即逝。
代之而起的,是顺从和茫然。
从更小的时候开始,他便已经学会了如何把自己内心的执拗与顽强,深深隐藏起来。
既然争不过这世界,那就干脆顺从它!
林渊不知道自己出生在哪儿。
他只记得,自己一直生活的地方,是赤血荒原边缘的一个小镇。
小镇极小。
甚至,小得连名字都没有。
整个小镇只有一条街,街上有十几间七扭八歪的客栈,林渊便在其中一间客栈长大。椐客栈的胖老板邓三关说,林渊是他用几块红苕,从一个途经此地的奴隶贩子手里换来的。
至于那条街,被人称作烂泥街。
天地为逆旅。
烂泥街除了那十几间客栈,皆是过客。
这些过客大部分又是盗牛贼,除此之外,往来这里的便是一些奴隶贩子、***通缉犯,以及形形色色无恶不作的人。
这就是林渊眼中世界最初的样子。
而他便像赤血荒原的一只黑翅牛虻,在极度恶劣的旱季里,藏在龟裂的大地缝隙里,无论风吹日晒,无论环境变得多么糟糕,它仍坚强地活了下来。等雨季到来的时候,当大批的三足蛮牛从南方迁徙过来时,它便会突然振翅而出,凶猛地扑上去,用那些蛮牛体内的鲜血,来充溢它早已干瘪的生命。
就是靠着这样的方式,在比野狗还不如的生存环境里,林渊像黑翅牛虻一样奇迹般活到了七岁。
在七岁那一年,林渊被一个闯荡江湖的奴隶贩子,用三个铜叶子的价格,把他从邓三关手中买走。随后,林渊跟随那恶汉上了一只大船,飘洋过海,九死一生到了另外一个大陆。
半年后,他们从海外归来。
在码头买了一辆大车,然后在路上又颠簸了将近三个月,那恶汉带着他到了清留郡。
从鱼凫大陆运来的三个美貌女奴,才是恶汉这次要出手的“货物”。至于那个老奴隶,却是他们一行人经过一个叫吴江村的地方,捡来的一个老乞丐。
半个馊馒头,便换了那老乞丐自己签的卖身契。
林渊第一眼见到老乞丐,不知为何,心里却升出一种怪怪的感觉。
他觉得,这老乞丐似曾相识。
可在无人时细问之下,那老乞丐却自称从未离开过吴江村。
在此之前,他到过最远的地方,不过是村北的陌川山脉。深入山脉几十里处,有座断魂岭。断魂岭景色奇绝,怪石大瀑,奇花异草,皆世人见所未见。
老乞丐每谈及此,不知为何,却总是愀然神伤。
断魂岭?
乍听这名字,林渊没来由地心里又是一紧,竟亦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怪事儿!
虽未对人讲,但林渊心中却暗自不解:他自打记事儿以来,便一直生活在烂泥街,何曾到过那断魂岭,又哪里可能见过这老乞丐呢?就是跟随这恶汉出来之后,却也是第一次路经此处的。
细究无果,渐渐林渊也便把此事忘了。
十数日后的一个清晨。
晚雨初晴,朝曦微露。一行人由东穿越陌川山脉,终于到了清留郡。
同一时刻。
莫瘸子骑着那头老驴,由西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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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留郡城东,富贵马场。
咴儿……
一声清亮的马鸣从里面传出来。
透过稀疏的紫槐木篱笆,可以看到十几个富家少年,正在草场上纵马追逐,恣意玩耍。
这日天气极好。
天上,一行大雁排成“人”字,悠闲地穿云飞过。
距离马场不远,有一块用干草垛围起来的空地,却是一个奴隶贸易集市。
素日这里是极冷清的,今儿个是三月十五,却正逢“赶会”的日子。一大早儿,那些凶悍的奴隶贩子们,便已带着各色“货物”涌向这里,图着卖个好价钱。
不一时,这里也便热闹了起来。
老莫染房的东家莫瘸子,也赶来凑热闹,他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捡个便宜货。
他的染房原本有三个杂工,两日前刚病死了一个。
按照莫瘸子的规矩,一个萝卜一个坑,死一个就要顶上一个,否则染房的效率就要大打折扣的。这种事儿在生性悭吝贪婪的莫瘸子看来,是绝对不能忍受的!
他捞的就是死人身上的油水。
说实话,老莫染房的活儿其实并没啥技术含量,大多是把兽皮上的腐肉刮掉,从腐蚀性极强的植物花茎里提取色料,再就是把有毒的干燥剂和染浆混合在一起,配制成染料。
活儿虽不难,但每一样差不多都是耗命的,在老莫染房干杂工的,罕有熬过第三个年头的。
因此,莫瘸子的杂工,或是他从街边捡回来的乞丐,或是雇佣来的一些四处浪荡的无业游民,而他最喜欢的,莫过于从集市买几个老弱病残,却极为廉价的奴隶回来。
乱世里,人命比草贱。
这花不了什么钱。
况且,这些奴隶也活不了几年,把他们生命里最后一丝能量也压榨干净,莫瘸子非常喜欢这种感觉。
只是今日他的运气不太好,骑着那头老驴在集市转了一大圈,仍没找到中意的目标。快到晌午的时候,莫瘸子才注意到在集市的一个角落里,蹲坐着两个瘦骨嶙峋的奴隶。
那两个奴隶一个太老了,而一个又太小了,再加上全病恹恹的,所以根本无人问津。
老的那个已经过了古稀之年,看上去至少七八十岁了,小的那个却还是个孩子,最多不过七八岁的样子。俩人破衣烂衫,面色饥黄,无力地靠在一架大车的车毂上歇息。
大车上面却舒服地坐着三个女奴,肤色白皙,碧眼金发,皆有几分姿色,看容貌并非此间人,应是从海外运来的。
每个女奴身前皆放置着一个精致的牌子,根据姿色和年纪的差别,标着不同的价格。其中最贵的那个要价高达二百个金叶子,而最便宜的那个,也要一百个金叶子。
相形之下,那一老一小俩个奴隶,就完全是处理货了。
俩人用一根粗皮绳套在一起,绳子上面穿了一片绿芭蕉叶子,叶子上用朱砂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大字:“两枚银叶子”。
看到这个价格,莫瘸子鼠目一亮。
两个银叶子呀,他咋了下舌儿,这价格还真便宜。就算这俩奴隶买回来命不长久,可只要压榨得合理,只要一年的光景熬下来,至少也能替他赚十来个金叶子的利润。
总的来说,这是个只赚不陪的买卖。
心里这样打算着,莫瘸子遂翻身爬下驴,拉着缰绳,一瘸一拐地走过去。
走到近前。
莫瘸子伸食指点了下那两个奴隶,开始和单腿吊在车辕上,长相凶恶的一个汉子讨价还价。闲了半日,见有人居然想要这俩个废物,那恶汉倒也不墨迹,最终一个银叶子成交。
签好契约,莫瘸子心满意足地带着那两个奴隶离开集市,准备返回染房。
时值暮春时节,路边花红柳绿。
忽地,两个鲜衣怒马的少年从富贵马场并辔而出,扬镳策马从莫瘸子的老驴旁飞驰而过。跟在那老驴后面赤脚走着的两个奴隶,却是行尸般垂着头,表情木然。
仿佛这繁华世界,根本与他们无关。
只是,当那双锦衣少年已渐行渐远,只剩两个黑点时,那孩子这才慢慢抬起头来。
那孩子名叫林渊。
在他满是尘垢的脸上,有一双乌黑的眼睛。
从那双眼睛里透出的光芒,有着与他的年龄完全不符的深邃和漠然,或许,只有同样从炼狱般的艰难生活中走过的人,才能够明白那目光里,包含着怎样的痛苦与屈辱。
林渊眼中的光芒一闪即逝。
代之而起的,是顺从和茫然。
从更小的时候开始,他便已经学会了如何把自己内心的执拗与顽强,深深隐藏起来。
既然争不过这世界,那就干脆顺从它!
林渊不知道自己出生在哪儿。
他只记得,自己一直生活的地方,是赤血荒原边缘的一个小镇。
小镇极小。
甚至,小得连名字都没有。
整个小镇只有一条街,街上有十几间七扭八歪的客栈,林渊便在其中一间客栈长大。椐客栈的胖老板邓三关说,林渊是他用几块红苕,从一个途经此地的奴隶贩子手里换来的。
至于那条街,被人称作烂泥街。
天地为逆旅。
烂泥街除了那十几间客栈,皆是过客。
这些过客大部分又是盗牛贼,除此之外,往来这里的便是一些奴隶贩子、***通缉犯,以及形形色色无恶不作的人。
这就是林渊眼中世界最初的样子。
而他便像赤血荒原的一只黑翅牛虻,在极度恶劣的旱季里,藏在龟裂的大地缝隙里,无论风吹日晒,无论环境变得多么糟糕,它仍坚强地活了下来。等雨季到来的时候,当大批的三足蛮牛从南方迁徙过来时,它便会突然振翅而出,凶猛地扑上去,用那些蛮牛体内的鲜血,来充溢它早已干瘪的生命。
就是靠着这样的方式,在比野狗还不如的生存环境里,林渊像黑翅牛虻一样奇迹般活到了七岁。
在七岁那一年,林渊被一个闯荡江湖的奴隶贩子,用三个铜叶子的价格,把他从邓三关手中买走。随后,林渊跟随那恶汉上了一只大船,飘洋过海,九死一生到了另外一个大陆。
半年后,他们从海外归来。
在码头买了一辆大车,然后在路上又颠簸了将近三个月,那恶汉带着他到了清留郡。
从鱼凫大陆运来的三个美貌女奴,才是恶汉这次要出手的“货物”。至于那个老奴隶,却是他们一行人经过一个叫吴江村的地方,捡来的一个老乞丐。
半个馊馒头,便换了那老乞丐自己签的卖身契。
林渊第一眼见到老乞丐,不知为何,心里却升出一种怪怪的感觉。
他觉得,这老乞丐似曾相识。
可在无人时细问之下,那老乞丐却自称从未离开过吴江村。
在此之前,他到过最远的地方,不过是村北的陌川山脉。深入山脉几十里处,有座断魂岭。断魂岭景色奇绝,怪石大瀑,奇花异草,皆世人见所未见。
老乞丐每谈及此,不知为何,却总是愀然神伤。
断魂岭?
乍听这名字,林渊没来由地心里又是一紧,竟亦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怪事儿!
虽未对人讲,但林渊心中却暗自不解:他自打记事儿以来,便一直生活在烂泥街,何曾到过那断魂岭,又哪里可能见过这老乞丐呢?就是跟随这恶汉出来之后,却也是第一次路经此处的。
细究无果,渐渐林渊也便把此事忘了。
十数日后的一个清晨。
晚雨初晴,朝曦微露。一行人由东穿越陌川山脉,终于到了清留郡。
同一时刻。
莫瘸子骑着那头老驴,由西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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