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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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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晴着一身小小的绿袄,在院中不断的穿梭者,身后的管家紧紧的随在后面,生怕她的小短腿儿不小心就摔了一跤,刹不住的脚步突然撞上了一个人,小小的,跟她一样小小的,只是味道太过于难闻了些,捂着鼻子连连的后退,大眼睛在来人的身上瞅了又瞅,嫌弃道:“哪来的要饭的,真臭。”

    是真的又脏又臭,乱糟糟的头发几乎要盖住了整张脸,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头了,竟还沾着一些泥巴,一声灰不溜秋的脏兮兮的衣服破了好多的洞,露着里面的皮肤,还有些带着淤青,看不清她(他)的脸,所以不知道他(她)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似乎是被她的嫌弃伤到了自尊,他不自觉的往后退了退,却又被身后的人推了过来,推他的人便是她的父亲,司马如峰,她一直以她的父亲为荣,因为她的父亲是个人人敬仰的镇国大将军呢。

    “管家,带他下去洗一洗,换身干净的衣服。”司马如峰道。

    管家立刻上来丝毫不嫌弃的牵了他的手便下去,司马晴好奇的目光追随了片刻后,便一溜烟的跟了上去。

    管家不让她进去,所以她只能在门外的台阶上坐着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兴许是这个家伙太脏了,等得她都快睡着了,才见到门打开了。

    大门支呀一声,管家竟然领了个漂亮的小男孩儿出来。

    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被剪短了的头发乌黑发亮,在阳光下灼灼耀眼,原来,他竟是这般好看呢。

    司马晴上去牵了他的手,却又被他挣开,司马晴不高兴的翘起了小嘴儿:“你要是不给我牵的话,我就让爹爹赶你出去,以后你还得做乞丐。”

    其实她只是吓唬他的,那么好看的人,她才舍不得赶出去呢,可她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牵他的手。

    果然这个方法很有效呢,小男孩懦懦的伸出了手,司马晴开心的牵过,拉着他就往爹爹那边跑。

    爹爹看他的目光很柔和,或许是被他漂亮的长相惊到了呢,司马晴将他拉到了父亲的身边,开心道:“爹爹是要将他留下来吗?”

    司马如峰蹲了身子,摸着她柔软的头发道:“是啊,晴儿不是总怪爹爹经常不在府里,太孤单了吗?爹爹便给你找了个玩伴儿回来,日后便由她陪着你读书写字了。”

    “还有练剑!”司马强仰着小脸儿道。

    司马如峰点点头:“是,还有练剑,晴儿喜欢吗?”

    是问她喜欢小男孩儿吗,司马晴红着小脸儿:“喜欢的。”眨巴着眼睛,又道:“那他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洛煜。”男孩儿怯怯的开了口。

    洛煜,好好听的名字啊,人长得好看,名字也好听呢。

    从此以后,司马晴的身边便多了一个人,不管是上书房,还是上街游玩,还是追逐跑闹,她永远将他带在身边,她最喜欢的,便是与他一道练剑。

    爹爹为他们一人打了一把小小的剑,还说等他们长大了,便再送他们一人一把大的。

    所以司马晴便盼着长大,除了可以得到一把新的剑,她还藏着另一份小心事,那便是她好想看看长大后的洛煜会是什么样,应该也是很好看很好看吧。

    这一年,她6岁,洛煜8岁。

    时光荏苒,转眼间,他们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了,父亲言出必行的送了他们每人一把新剑,她还给他们的剑起了一个名字,她的叫天长,他的叫地久。

    洛煜说难听死了,还总是不许她叫这么难听的名字。

    可他自己还不是时常的念在嘴里,哼!

    长大后的洛煜真的很好看,高高挺挺的身子,精美的五官,眼睛还是大大的,更深邃了些,笑起来,还跟小时候一样,有两个让她羡慕死的小酒窝,司马晴越看越是喜欢,整日的越发的黏得紧了。

    以前,他是她的小跟班,可不知从何时起,她竟不知不觉的成了他的小跟班,洛煜还是不爱说话,对她却是极好的,她生气的时候,会哄着她,虽然总是说错话,让她越发的生气;她难过得哭的时候,洛煜总是不断的拭着她的眼泪,唯一的那句话便是:你别哭了,好不容易有一次,将她搂在了怀里,才止住了哭声,结果自己脸红得像什么似的。

    有一次她犯了错,爹爹要打她,洛煜跑出来说其实是他犯的错,结果挨了爹爹的打,那次打得很凶,洛煜的背上全是藤条的伤口,那日她有史以来的哭得根本停不下里。

    洛煜难受的趴着,抱不了她,她就一个劲儿的哭,直到眼泪哭干了,才小心翼翼的一边给他涂药,一边问她:“做什么那么傻啦,明明不是你做的。”

    当时,洛煜说:“傻瓜,打在你身上,只会让我更疼。”

    那年,她12岁,洛煜14岁。

    再两年,洛煜便成了真正的男子汉了,还是那般的好看,司马晴喜欢得不得了,可是爹爹说,他该出去历练了。

    于是父亲便将他带进了军营,那个只有男人没有女人的鬼地方,至少司马晴会叫它鬼地方,因为洛煜被关在了那里,她很难再见到他了。

    日日的相伴,突然分开,她心里很难过,偷偷的哭了许久,也求了父亲许久,也没见着洛煜回来。

    后来,她再也忍不住了,跑去军营找他,可面还是没见着,便被爹爹拎了回来,而且关了禁闭,直到饿得头昏脑涨的被放出来,也没见着洛煜,后来,也没有,直到两年后。

    这年,她16,洛煜18.

    十六岁,一个对女孩子来说极其重要的年龄,那一年,她终于明白了,对洛煜的感情并非只是从小的大的兄妹情,她喜欢他,或许,她爱他。

    洛煜呢,喜不喜欢她呢。

    后来知道,洛煜是喜欢她的,而且比她喜欢他的时间还要早,早很多很多,只是这个傻瓜呆呆的,从来不好意思说,更不敢说,因为她是镇国大将军亲生的小公主,而他,不过是个乞丐。

    他总说他配不上她,所以她生气,非常的生气,好几次气得再也不想理他,可又狠不下心来,实在是讨厌!

    皇上选妃了,就在他们好不容易发誓要生生世世在一起的时候,皇上选妃了,父亲得知他们的事情后很生气很生气,从没有过的生气,没有跟她商量的,便把她许给了皇帝。

    她带着镇国大将军之女的身份,一跃成了妃子,与洛煜再无了联系,她哭过,念过,甚至想死过,却总是抱着一丝的希望,希望能再见到他。

    她竟然真的见到了,虽然被溪妃娘娘发现了,但好在溪妃娘娘是个好人,不仅让他们见了面,还帮他逃出了宫,她心里愧疚,担忧,却仍抵不过对洛煜的思念。

    能与他在一起,似乎变得比任何事都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