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7章 毛绒绒硬邦邦的那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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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不是草棍?”李幼雯斜起了眼角,打量着段少君,一副神算子的架势。“你可别告诉我你用的是毛笔,你要是能用毛笔写出这么漂亮的字来,我把那笔给嚼碎吃了去。”
“真的?!”段少君当即大喜过望,迫不及待地追问道。“只要我能用毛笔写出这样的字来,你就把笔给吃了是吧?”
看到段少君那副两眼一亮之后贼兮兮的表情,刚刚想要硬气地点头的李幼雯犹豫了,是的,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心眼太多,谁知道他又会想什么样的歪点子来对付自己。
想想自己堂堂大唐昭阳公主,总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拿着只笔在那咔嚓咔嚓的嚼碎了吞下去吧?那得有多丢人,唔……本帅还真丢不起那个人。
“假的,怎么,你就那么希望本帅在大庭广众之下嚼毛笔玩吗?”李幼雯脸色一板,使出了所有女人都习惯性使用的绝招,翻脸。
段少君干巴巴地笑着摇了摇头。“怎么可能,我是那样的人吗?”
李幼雯继续津津有味地欣赏起来,不得不说,《聊斋异志》这部包含着诸多经典神狐鬼怪的短篇小说合集绝对是华夏民族文学艺术作品中的一个巅峰之作。
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有极高的艺术成就。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哪怕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单单只是挑出了几个故事出来改编的影视剧,也照样是经久不衰,特别是聂小倩与宁采臣之间的爱情,更是令人扼腕叹息,又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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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段少君至今仍旧记忆犹如,甚至连对话都如同印在脑子里边一般。不得不说,张国荣演的宁采臣,的的确确令人印象无比的深刻,当然饰演聂小倩的王祖贤也同样很吸引人眼球。
而里边,可是还有不少的好故事不逊色于《聂小倩》的,经过了段少君这位毕业于医学院的大才子的加工与琢磨之后,自然是更加的尽善尽美。
至少段少君觉得,其艺术价值与欣赏价值,绝对要远远地高于涵盖了四百多个小故事的《聊斋》,因为他所写的《聊斋志异》已经写了两万多字,却仅仅只完成了《聂小倩》和《婴宁》这两个故事而已。
若是要完成那四百多个小故事,泥玛,段少君觉得把自己手腕写骨折都不知道得写到哪年哪月。毕竟这是古代,自己用的不是电脑,而是用手一个字一个字的写。
而且自己用的还不是最擅长的钢笔,用的是鹰毛笔……唔,想歪的诸位自个面壁去,这绝对是岗岗的天上猛禽的羽毛,因为鹅毛难找,而这些契胡人却有饲养猛禽的习惯。
虽然养猛禽很费劲,整个托托海,也不过三五只专属于吐昆的猎鹰。而有了猎鹰的出现,这让段少君很郁闷,毕竟自己传递消息需要靠鸽子。但是现如今,却因为这些契胡蛮子养着这些猛禽,那么,放飞的信鸽如果携带了信件,就会出现暴露的可能性。
所以,向来是呲齿必报的段大公子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些该死的鸟,借口要做试验,每一只猎鹰,都被拔掉了两根最长的飞笔,变成了段少君手中的鹰毛笔。
“没想到,真没想到,这个可比那什么之前你写给我看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好看多了。”李幼雯一面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一面弹动着毒舌对段少君过去的作品进行着抨击。
段少君很无奈,这个女人,实在是无聊。“喂,我说殿下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我这个作者,难道你不知道得罪作者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吗?”
“为什么?”李幼雯恋恋不舍地从那书稿中抬起了头来,看着段少君好奇地问道。
“你要记住,这些精彩纷呈的故事皆是出自我的笔下,而这些活灵活现的人物的命运,亦掌握在我的手中,若是你把作者给得罪了,那么……你可以想象一下你所喜欢的角色,将会出现一种可怕的命运……”说到了这,段少君还很阴险地露出了一个坏坏的笑容来给方才这番话增添威力。
李幼雯总算是回过了味来,这个女人顿时危险地眯起了杏眼。“段长史,你首先要搞清楚,你是作者没错,但你不要忘记了本帅是你的上司,你要是为了跟我作对,把我喜欢的角色弄得太悲惨,本帅会很不开心的,然后嘛,后果你应该很清楚才对。”
段少君错愕地看着这个女人,考虑了一番之后,最终还是决定不跟这个女人计较,唔……主要是跟她计较太得不偿失了点。“好吧,我承认殿下您不愧是一位文武双全,智计百出的大将军,您慢慢瞅,我先睡了,到地方了再叫我就行。”
段少君决定不再理会这个暴力女,虽然是个白富美,但是攻击性太强,这样的女人,不好找婆家啊。段少君带着这样地感慨与遗憾,拿了个靠枕垫着脑袋,沉思了不足盏茶的功夫,便在梦中与那周公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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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引人入胜的情节,很吸引人的对话与描写,还有那些优美的形容词,虽然是白话文写就的,但是看起来,不仅仅让人觉得耳目一新,重要的是段少君的描写,的确很能打动人心。
至少李幼雯就被深深地打动了,就连段少君那细密的酣声,也丝毫不能影响到李幼雯看书的心情。随着书中场景的描述,李幼雯的心情就跟坐上了过山车似的,随着人物的命运,与情节的发展,忽上忽下,时而展露笑颜,时而又愁眉不展,咬牙切齿。
就在看到了宁采臣进入了兰若寺,恰巧姥姥赶来,被聂小倩拉着逃离兰若寺的情节时,李幼雯感觉到了自己的腿似乎碰到了什么重物。不由得不耐烦地拿手拔了下,结果就感觉到手碰到了一个毛绒绒的,硬邦邦的,不知道是啥玩意的东西。
而书中的描写正让李幼雯心情激荡,然后又摸到了这么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吓得李幼雯差点跳了起来,低下了头看去,这才心有余悸地出了一口大气,哭笑不得地看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睡到了自己身边来的段少君。
而刚刚摸到的,正是段少君的脑袋。李幼雯咬着牙,看着这个可恶的家伙,居然从竖的睡成了横的,而且还有一只手居然搭到了自己的大腿上。李幼雯已经扬起了手,可是看到段少君那香甜的睡姿,想了想,略有些犹豫地轻轻地放下了手。
可是,就这么让这个家伙吃自己大腿的豆腐,李幼雯实在是有些忍不住,可又心疼这个可怜的家伙,为了让自己的归途不至于无聊,而去熬更守夜的写出精彩的话本,让李幼雯实在是生不出怒意来,不过羞恼之意倒是越来越浓。
不想管,又不合适,自己可是黄花闺女,让一个大男人这么搂着自己的腿这成何体统?李幼雯既羞又恼,但又不想吵醒这个可怜的人儿。
一时之间,纠结在原处的李幼雯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都。不过还好,没等李幼雯再继续考虑下去,段少君翻了一个身,又转到了另外一边,撅起的屁股,正好朝着李幼雯。
看到这家伙难看的睡姿,李幼雯真是哭笑不得,但心里边也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去考虑方才那样纠结的问题了。心思再一次沉浸进了书稿当中。
待到得中午时分,这一次,因为遇上了一个隶属于吐昆的部落,所以大伙终于不再继续嚼着肉干,喝着清水当午餐,而可以舒服地坐在草地上等待着羊肉汤了。
“难道不是草棍?”李幼雯斜起了眼角,打量着段少君,一副神算子的架势。“你可别告诉我你用的是毛笔,你要是能用毛笔写出这么漂亮的字来,我把那笔给嚼碎吃了去。”
“真的?!”段少君当即大喜过望,迫不及待地追问道。“只要我能用毛笔写出这样的字来,你就把笔给吃了是吧?”
看到段少君那副两眼一亮之后贼兮兮的表情,刚刚想要硬气地点头的李幼雯犹豫了,是的,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心眼太多,谁知道他又会想什么样的歪点子来对付自己。
想想自己堂堂大唐昭阳公主,总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拿着只笔在那咔嚓咔嚓的嚼碎了吞下去吧?那得有多丢人,唔……本帅还真丢不起那个人。
“假的,怎么,你就那么希望本帅在大庭广众之下嚼毛笔玩吗?”李幼雯脸色一板,使出了所有女人都习惯性使用的绝招,翻脸。
段少君干巴巴地笑着摇了摇头。“怎么可能,我是那样的人吗?”
李幼雯继续津津有味地欣赏起来,不得不说,《聊斋异志》这部包含着诸多经典神狐鬼怪的短篇小说合集绝对是华夏民族文学艺术作品中的一个巅峰之作。
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有极高的艺术成就。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哪怕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单单只是挑出了几个故事出来改编的影视剧,也照样是经久不衰,特别是聂小倩与宁采臣之间的爱情,更是令人扼腕叹息,又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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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段少君至今仍旧记忆犹如,甚至连对话都如同印在脑子里边一般。不得不说,张国荣演的宁采臣,的的确确令人印象无比的深刻,当然饰演聂小倩的王祖贤也同样很吸引人眼球。
而里边,可是还有不少的好故事不逊色于《聂小倩》的,经过了段少君这位毕业于医学院的大才子的加工与琢磨之后,自然是更加的尽善尽美。
至少段少君觉得,其艺术价值与欣赏价值,绝对要远远地高于涵盖了四百多个小故事的《聊斋》,因为他所写的《聊斋志异》已经写了两万多字,却仅仅只完成了《聂小倩》和《婴宁》这两个故事而已。
若是要完成那四百多个小故事,泥玛,段少君觉得把自己手腕写骨折都不知道得写到哪年哪月。毕竟这是古代,自己用的不是电脑,而是用手一个字一个字的写。
而且自己用的还不是最擅长的钢笔,用的是鹰毛笔……唔,想歪的诸位自个面壁去,这绝对是岗岗的天上猛禽的羽毛,因为鹅毛难找,而这些契胡人却有饲养猛禽的习惯。
虽然养猛禽很费劲,整个托托海,也不过三五只专属于吐昆的猎鹰。而有了猎鹰的出现,这让段少君很郁闷,毕竟自己传递消息需要靠鸽子。但是现如今,却因为这些契胡蛮子养着这些猛禽,那么,放飞的信鸽如果携带了信件,就会出现暴露的可能性。
所以,向来是呲齿必报的段大公子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些该死的鸟,借口要做试验,每一只猎鹰,都被拔掉了两根最长的飞笔,变成了段少君手中的鹰毛笔。
“没想到,真没想到,这个可比那什么之前你写给我看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好看多了。”李幼雯一面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一面弹动着毒舌对段少君过去的作品进行着抨击。
段少君很无奈,这个女人,实在是无聊。“喂,我说殿下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我这个作者,难道你不知道得罪作者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吗?”
“为什么?”李幼雯恋恋不舍地从那书稿中抬起了头来,看着段少君好奇地问道。
“你要记住,这些精彩纷呈的故事皆是出自我的笔下,而这些活灵活现的人物的命运,亦掌握在我的手中,若是你把作者给得罪了,那么……你可以想象一下你所喜欢的角色,将会出现一种可怕的命运……”说到了这,段少君还很阴险地露出了一个坏坏的笑容来给方才这番话增添威力。
李幼雯总算是回过了味来,这个女人顿时危险地眯起了杏眼。“段长史,你首先要搞清楚,你是作者没错,但你不要忘记了本帅是你的上司,你要是为了跟我作对,把我喜欢的角色弄得太悲惨,本帅会很不开心的,然后嘛,后果你应该很清楚才对。”
段少君错愕地看着这个女人,考虑了一番之后,最终还是决定不跟这个女人计较,唔……主要是跟她计较太得不偿失了点。“好吧,我承认殿下您不愧是一位文武双全,智计百出的大将军,您慢慢瞅,我先睡了,到地方了再叫我就行。”
段少君决定不再理会这个暴力女,虽然是个白富美,但是攻击性太强,这样的女人,不好找婆家啊。段少君带着这样地感慨与遗憾,拿了个靠枕垫着脑袋,沉思了不足盏茶的功夫,便在梦中与那周公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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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引人入胜的情节,很吸引人的对话与描写,还有那些优美的形容词,虽然是白话文写就的,但是看起来,不仅仅让人觉得耳目一新,重要的是段少君的描写,的确很能打动人心。
至少李幼雯就被深深地打动了,就连段少君那细密的酣声,也丝毫不能影响到李幼雯看书的心情。随着书中场景的描述,李幼雯的心情就跟坐上了过山车似的,随着人物的命运,与情节的发展,忽上忽下,时而展露笑颜,时而又愁眉不展,咬牙切齿。
就在看到了宁采臣进入了兰若寺,恰巧姥姥赶来,被聂小倩拉着逃离兰若寺的情节时,李幼雯感觉到了自己的腿似乎碰到了什么重物。不由得不耐烦地拿手拔了下,结果就感觉到手碰到了一个毛绒绒的,硬邦邦的,不知道是啥玩意的东西。
而书中的描写正让李幼雯心情激荡,然后又摸到了这么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吓得李幼雯差点跳了起来,低下了头看去,这才心有余悸地出了一口大气,哭笑不得地看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睡到了自己身边来的段少君。
而刚刚摸到的,正是段少君的脑袋。李幼雯咬着牙,看着这个可恶的家伙,居然从竖的睡成了横的,而且还有一只手居然搭到了自己的大腿上。李幼雯已经扬起了手,可是看到段少君那香甜的睡姿,想了想,略有些犹豫地轻轻地放下了手。
可是,就这么让这个家伙吃自己大腿的豆腐,李幼雯实在是有些忍不住,可又心疼这个可怜的家伙,为了让自己的归途不至于无聊,而去熬更守夜的写出精彩的话本,让李幼雯实在是生不出怒意来,不过羞恼之意倒是越来越浓。
不想管,又不合适,自己可是黄花闺女,让一个大男人这么搂着自己的腿这成何体统?李幼雯既羞又恼,但又不想吵醒这个可怜的人儿。
一时之间,纠结在原处的李幼雯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都。不过还好,没等李幼雯再继续考虑下去,段少君翻了一个身,又转到了另外一边,撅起的屁股,正好朝着李幼雯。
看到这家伙难看的睡姿,李幼雯真是哭笑不得,但心里边也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去考虑方才那样纠结的问题了。心思再一次沉浸进了书稿当中。
待到得中午时分,这一次,因为遇上了一个隶属于吐昆的部落,所以大伙终于不再继续嚼着肉干,喝着清水当午餐,而可以舒服地坐在草地上等待着羊肉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