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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同人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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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想世界公司业务完全是围绕热门作品的IP展开,除此之外,公司并没有实际的业务部门。

    版权出版需要找出版公司合作,影视改编需要找影视公司来执行,动画改编需要动画公司,游戏改编则需要专业的游戏团队……

    这些资源,幻想世界公司自身都是不具备的。好在新创业系本身就拥有出版、影视、动画和游戏公司。

    幻想世界公司跟那些兄弟单位都是同一个老板,也不怕这些兄弟单位坑自己。

    目前,幻想世界公司唯一拥有的超级IP,既是金庸的14部武侠小说。这个超级IP,注定了不仅仅现在值钱,未来几十年不仅仅不会过气,反而越来越值钱。

    当然,仅仅啃金庸版权的老本,那么,未来几十年的投资收益率,肯定还不如直接投资不动产或是买恒指成分股。

    但是,林棋对于幻想世界公司的期盼,可不仅仅是金庸版权的开发。未来幻想世界公司,除了“金庸宇宙”之外,还有会有很多很多的“XX宇宙”。那些,新的世界观级IP,将会支撑幻想世界公司逐渐发展成一家世界级的公司。

    别的IP不敢说,除了天价购买的金庸版权之外,林棋还有不要钱的超级IP。比如,“型月宇宙”的核心版权,已经掌握在林棋手中,未来肯定是要注入到幻想世界公司的。

    “型月”作为90年代末期刚刚问世,21世纪才开始靠着一部又一部作品,将单纯的小众黄油,渐渐的发展成了“型月宇宙”。在设定的时髦程度以及核心粉丝的忠诚来看,型月世界的粉丝人数上虽然不如金庸,但赚钱效应上却毫不逊色。

    ……

    “好了,金庸宇宙的发展权交给你们了!”林棋对着公司不满50名员工说道,“未来的以此为根基发展成迪士尼那样的程度,还是一事无成,就看你们的了!”

    “老板,我们当然的努力成中国版迪士尼!”

    “不是中国版迪士尼,那有什么意思?是要在世界范围内,比市值,比营收,比影响人数,渐渐达到迪士尼那样的地步!”林棋笑道,“迪士尼就靠着米老鼠、唐老爷之类的核心版权,渐渐的发展到现在这般程度。当初,他们创业条件,比幻想世界差远了。你们,应该先订一个长远的大目标,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即使将来打个七八折、五六折,也比中国版迪士尼要强的多!”

    “是!”

    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分为设定集委员会、同人授权委员会、改编和开发委员会三大部门。

    设定集委员会负责研读金庸14部小说,从中提炼出最基本的世界观和设定。这个设定集,作为今后同人作品和改编作品创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人授权委员会,专门负责金庸同人版权的授权和审核。外界的小说和漫画创作者,将作品寄给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之后,由同人委员会审核,拥有一定质量的同人作品,将会给予出版授权。当然了,授权的代价是1%的版税,一本书十块钱,出版机构需要为同人作者支付图书定价1%的费用,作为同人出版的授权费用。这个版税抽成很低,而且,长远来看利益也不大,但是必须要收,通过收取这个微薄的授权费,来向市场潜移默化宣示版权的权威。

    当然了,同人授权仅限于作品本身,如果,试图将同人作品改编成影视、游戏,则需要再度联系金武工作室。至于,同人的同人,更是不被允许的。任何采用了金庸世界观和设定的作品,都需要获得工作室的官方授权,否则,都会遭到法律起诉。

    至于,改编和开发委员会,则是专门负责金庸武侠原著和符合金庸武侠世界观的同人作品的影视、动画、游戏等等项目的改编和投资。

    ……

    现阶段设定集至少需要1年以上时间,才能出第一版。不过,根据已有的原著,依然可以展开一些业务。

    比如,金庸武侠同人,已经跟新创业出版集团公司合作,在香港、澳门和国内,展开了征稿活动。

    “金庸武侠同人征稿开始啦。同人,既是根据原著人物剧情,进行二次创作改编。如同明朝先有《水浒传》,后有根据《水浒传》部分人物和背景创作的《金瓶梅》、《荡寇志》。根据原著进行二次改编创作,既为同人小说。

    幻想世界公司旗下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系金庸版权唯一的正版授权机构。本公司成立于1986年12月,由林棋10亿港元买断金庸版权出版、改编以及各种商业利益,并将金庸版权作为核心资产注入幻想世界公司。幻想世界公司旗下设立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研究和开发金庸版权的文化和商业价值。

    本次征稿由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联合新创业出版集团公司等合作单位举办。符合金庸武侠同人的中长篇小说、漫画稿件,可向新创业出版集团的收件地址投稿。获得录用小说稿件,按照千字保底10元稿酬发放稿费,实际稿酬按照图书定价10%版权乘以发行量计算。录用的稿件稿费不足千字10元按保底稿酬支付,录用却未出版,依然按照千字十元标准执行。稿件以14万字以上长篇篇幅为主(参考新创业出版集团租书店的长篇小说篇幅),投稿附上3万字以上正文加上作品概括和大纲。

    漫画类稿件,建议以中短篇为准,稿酬每页10元。另外,拥有实力可以绘金庸人物插画,录用插画每张不低于50元稿酬……”

    靠着新创业出版集团拥有的3000多家自营租书店,同人征稿的消息,迅速的向港澳和国内发散。

    由于,新创业出版集团的发行渠道,越发以自身的租书店为重。至少三分之一的图书,直接在自家租书店发行。这些图书,并不靠向读者直接出售来盈利,而是以图书的日租金来赚钱。

    而集团公司的租书网点,一开始仅仅是统计小说出租数据,反馈给集团公司,这使得公司的编辑部对于题材和市场风向有更清晰的认识。但后来,基层的员工反馈一些读者因为看的小说太多了,也开始写起小说了,但他们普遍对于出版流程不熟悉,打交道的更多的租书店的员工和负责人。与此同时,租书店的基层员工,因为长期接触一线市场和读者,甚至,还能接触一些创作爱好者,对作品也能有一些建议,所以,不少基层员工已经具备准编辑的能力。所以,集团公司就调整的战略,让租书网店除了对读者提供租书服务之外,也将初步收稿的权利下放给了基层的租书店。

    这样一来,因为看多了小说,想要创作小说的新嫩作者,可以直接把稿子交给租书店的负责人。租书店的负责人,当然不具备正式的编辑资格,但是,可以进行提建议和收稿。总部的物流人员,将新书货物送到各大网点时,基层营业网点代收的稿子,也提交给总部的物流人员,交到编辑部。将来,无论是退稿还是稿件被录用,都会通过基层网点的工作人员帮忙转达。

    与此同时,总部也对基层网点进行奖励,每增加一篇投稿量,奖励10块钱。编辑部录用的稿件,则奖励基层人员200块。

    也正是因为这个体制的运转,使得新创业出版集团获得的稿件数量,远超过国内外任何一家出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