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小说网 > 修真麻辣烫 > 第427章 改名‘寻龙诀’

第427章 改名‘寻龙诀’

推荐阅读:天神诀梦醒细无声神级幸运星惊悚乐园娱乐圈最强霸主农女贵娇我的大侠系统奸臣无限之军事基地宠文结局之后

一秒记住【三界小说网 www.xs3j.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这东西的确对他有大用处,他之所以选这个加强型寻尸盘也是有原因的,不是他因为灵石太多了,已经没有处花了,是别的原因。

    因为他看得出来,以他练器大师的眼光来看,只要消花一个时辰,甚至不用任何练器材料的情况下,就可以做一个改进,把它扩大到一百里的境地。

    他现在的灵识范围不过二十里左右,这个加强型寻尸盘就能够寻找到百里的尸体,这对他太有用了。

    另外说一点题外话,秦刚自己也不大喜欢寻尸盘这个太过直白的名字,这个名字有点恶心,一拿上寻尸盘就有一种恶心的感觉,感觉自己拿的不是一个类阵盘,而是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尸体上还生满了蛐,那种密集的感觉真是太恐怖了。

    他想了一些其他的名字,叫‘找尸盘’,想想这个更恶心,还是放弃了,另外就叫‘追尸盘’,这个也不行太前卫了,不如就收‘恋尸盘’,呸呸呸,这具最不行了,这个太重口了。

    正在如此烦恼的时候,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在他心里一出,那就叫做‘寻龙诀’!

    这是一个好名字,好像在哪个地方听过的,不过秦刚也想不起来,这不是问题的重点,不应该占据他的大部分思想,所以秦刚没有往这个‘牛角尖’里钻。

    把寻龙诀放入储物袋里,秦刚快速地走着,他想着甚至可以跟自己打一个赌了,就是不会再碰到他自己需要的东西。

    因为他现在有需要的东西,全部都在他储物袋里,并且量也是非常充足的,不过他身上还有百万灵石左右,这些灵石大都是上品灵石,这种灵石其实是应急用的。

    就是在与人斗法时,如果自己的灵气枯竭了,其他灵药又吃得太多了,身体产生了对药性的排斥,就可以奢侈一把,用上一块上品灵石,那灵气恢复的速度是呱呱地快。

    当然这是划不来的,一块上品灵石值一百中品灵石,值一万块下品灵石,用这些灵石可以买到很多极品的恢复灵气的丹药,这些丹药至少可以用二十次以上,所以这是种浪费。

    不过不是到了危急时分,谁用惹得用上口灵石恢复灵气了,这是应急用的,不过应急用,两块充足,一块就够用了。

    因为经验告诉秦刚,那就是当遇到那种舍得用上品丹药恢复灵气的时候,可能也没有这个机会了,明显遇到实力远远超过自己的人时,这种程度奢侈的浪费,一向节俭的秦刚才是允许的,可是对方会给自己用的机会吗,答应显然是不。

    不过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一追一逃时,这也用得上。

    总之说这么多,那意思就是,秦刚的灵石还能够买一些东西,他一向是寻种要实用的东西,用不着实用的金钱那种人。

    今晚他的体验是十分丰富的,遇到了陨石砸死‘仙人’的事情,遇到会吐真预言的假鸭子,遇到了‘寻尸盘’,现在走在路人,无聊侵扰着他。

    所以他自己替自己打了一个赌,就是如果还能遇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他就要做一件更无聊的事情。

    刚才他一口气买下十万块灵石的寻尸盘,对方也被秦刚这种‘豪爽’给震动了,不过这咱震动多半是讽刺的震动,所以对方把‘寻尸清单’勉强赠送给了秦刚。

    当时秦刚就不想要的,一是因为找这些尸体太麻烦了,自己不想节外生枝,只要意绪地完成自己的任务。二是因为有顾虑,怕找到别人的尸体时,到时反而对自己有要求,就是把他家传了十世的传宗之物给他时,那时怎么办。

    后面一个原因是主要原因,因为秦刚报得最的几个报价,都是从五十万灵石到一百万灵石不等。

    而且上面有些家族的人,甚至不承认自己寻找到族人死亡,而是列为失踪,这些人生前都是郝郝有名的高手。

    连秦刚都耳闻过他们的事迹,不过这些事迹都不是什么好事,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至少提出来是令人头皮发麻的,就是这些失踪之人的,一个叫做‘万河老祖’的,是元婴修为,他真正的称呼是‘血河老祖’,他是一个靠吸别人鲜血来练功的人。

    死在他手里的凡人和修仙者不知凡几,可他就因为关于处理各种各样复杂的人际关系,所以这种半公开状态下做这件事情,没有遭到任何处罚。

    他打了这个赌之后,其实也不是刻意要求他自己去找,而是巧合之下遇到了,就要捡尸了,呸这个名称也太丑了,太恶心了,就叫收龙吧。

    不然他之前,就算遇到这路尸体,装着没有看见就得了。

    闪过了一群又一群的人,秦刚朝着特定的目的地到达,北边又好几处临时搭建的练器室,花不了多少灵石就可以租上一间,他打算租上一间,然后再把冰火蓑衣再改进一下,那时就该闯谷了。

    不守他有一种预感,这次冰火谷之行不会太平,但那里毕竟不是一个太平的地方,不太平还不能形容,可能会发生一些刻骨铭心的事情,可能会发生会影响一生的事情。

    这种形容才是正确的。

    突然在这个感伤的时刻,他看到一双靴子,一双他非常想穿的靴子。

    这是非常奇怪的,秦刚是一个非常实在的人,对自己的穿着、靴子之类的事情感觉兴趣的,一般是女孩子才对。

    他为什么也被一双靴子吸引了。

    原因也是这双靴子很特别,身上散发着强烈又捉摸不透的信息,这种感觉是摸不着看到不到的。

    他觉得这双靴子有一点特别之处,他想呆下来看一看,不过他自己给自己打的这个赌他就输了,当然也可以这么理解,他也是赢的,而且这种说法也不是掩耳盗铃的说法。

    这是一个比较小的摊子,但是装扮得非常花哨,一些粉红色的布整齐地铺在地下,上面放着一些五颜六色的靴子,这些靴子以一般人的眼光看的话,就是好看而已没有其它用处了。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