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盛世美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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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凡的心情很复杂。
“少爷,张嘴,啊——”
“……莺儿,你还是把勺子给我吧……”
“少爷…莫不是莺儿有什么做的不好的,您说,莺儿可以改的…”
“怎么会啊!就是你太好了…我无福消受美人恩啊。”
看着面前的小姑娘一脸泫然欲泣的模样,张思凡不禁陷入了幸福的烦恼,咱这现代人,哪儿享受过这个?
又听莺儿说道:“您如今才大病初愈,正是该好好调理的时候,若是让老爷夫人知道我等照顾不周,那可让奴婢如何交代…”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就当是入乡随俗了…”
张思凡拗不过这萌哒哒地小姑娘,伸手捏了捏莺儿滑嫩的小脸蛋,然后看她通红着脸给自己喂饭,倒也有趣得很。
在这个时代,十二三岁嫁人娶亲已是再寻常不过,大户人家里这种贴身丫头也大都是主人可以享用的。
虽说自己已经守身如玉憋了二十年,但毕竟是生在党的红旗下,沐浴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光辉而成长的新一代知识分子,倒是也不至于对这种小升初年岁的萝莉有太多邪恶的欲望。
彻底的放空了大脑,机械的张嘴、咀嚼、下咽,张思凡回想着这些天发生的种种。
自己……应该是真的穿越了。
当他睁开眼看到这古色古香的木质床盖和床柱,还有一床附着锦缎的被子盖在自己身上,床柱之外是一看便知绝非凡品的三扇浅浮雕屏风,上有栩栩如生的花鸟山水……张思凡很快就接受了自己穿越成了富家子弟这个现实。
正如他所想,张思凡这“转世投胎”的家境可谓相当不错,虽然谈不上是世家大族、高门大阀,可富甲一方倒是绰绰有余。
他的父亲名叫张世平,是闻名中山的富贾豪绅,专做贩马等大生意。在张思凡看来,自己这父亲在后世绝对是个走私军火的大亨。
而自己附身的张家大公子,姓张名钰,小名儿玉奴儿,从小便是个早产儿,体虚多病,还有些智弱,可偏偏生的俊俏无比。张世平虽然对其百般疼爱,但也不敢放他出去闯荡见世面,一是着实有些怕丢人,二来也担心这身子骨受不了。
锁在深闺中,一过就是十六年。
可是呢,根据墨菲定律,你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张思凡怕穿越,他就穿越了。
张世平怕儿子有闪失,他儿子就真闪失了。
幸运的是,这两个同样胆小的人命运出现了有趣的纠葛,张思凡溯回千年成功给他害了大病苟延残喘的儿子续命,倒是险些把他这当父亲的给乐极生悲了。
穿越、重生、年轻了五岁、回到最爱的三国时代,庞大的信息量差点也让刚接受现实的张思凡智商断档,一连两天都在床上瘫着。
熟读三国的张思凡记得,自己这便宜父亲和与他齐名的至交好友苏双都是中山的贩马商人,能在历史上留名是因为他们资助了当时一文不名的刘备,资助的物资是:良马五十匹,金银五百两,镔铁一千斤。
这金银宝马直接给刘备拉起第一支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日后扬名天下的双股剑、青龙偃月刀、丈八蛇矛,都是用这一千斤镔铁打造的。
“这败家老爹,到底刘备是你儿子还是我是你儿子?好像都不是……”
说到三国人物,张思凡喜欢的有很多,智计无双的诸葛孔明,一身是胆的白马赵云,被演绎黑化的美周郎,还有雄才大略的乱世奸雄曹孟德……这也正是他喜欢三国的原因,所谓乱世出英豪,这是群雄并起、将星璀璨的年代,也是无数仁人智者登台亮相的舞台,身为男儿必是想要投身其中!
再想想,还是算了吧……理由不再赘述。
只不过,如此多的英雄豪杰中,张思凡还真不太待见这大汉皇叔刘玄德。
初读三国时他年龄尚幼,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还很差,只能紧紧跟随书籍一起探索历史的恢宏伟岸。可当张思凡慢慢长大,再了解了一番被《演义》歪曲的历史人物后,开始对这个忠厚仁义的皇叔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三国演义》是毫无疑问的在尊刘贬曹,小时候的张思凡不止一次痛惜,蜀国的五虎上将加卧龙凤雏,这一手的王炸怎么能打成这个样子?
有思考才会有进步,渐渐地刘备的身影逐渐同水泊梁山上那个总想着诏安的小黑矮子联系到了一起,都是一手好牌愣是打臭,这二人绝对不是老司机。
可后来他慢慢明白,历史不是角色扮演,也不是游戏,方方面面太复杂。而刘备也不是宋江,更不是忠厚长者,说起来倒是和他祖宗刘邦有些极多相似之处——莫谈仁德,这个时代走仁义是行不通的,刘备这家伙也是个枭雄。
从草莽而起,背负振兴家族荣耀的使命,像小强一般打不死,打不败地流窜在汉末的大地上,若说我大奉先是三姓家奴,玄德公估计得重修一番百家姓,不过起码这股精神是让人由衷敬佩的。
再看看这仁义皇叔的作为,单是张思凡印象深刻的就有如下表现:
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别人老婆,知道后深受感动封人家做官;
说出千古名言:“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完事儿的确是有让手足护着衣服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亲的事迹,这里给关二爷点个赞;
将阿斗猛然掷于地上,换得赵子龙感激涕零,或许直接导致了这可怜孩子智商掉线,蜀汉国祚衰减;
在人家同为宗亲、父子两代人辛勤耕耘的地盘,还是自己老上司的产业上,皇叔带人进行了友好的会晤与访问,然后建立了蜀汉;
很少给人雄才大略的感觉,极善于伪装自己,“煮酒论英雄”的演技堪称奥斯卡级别,二弟三弟总是拿他的眼泪没办法,甚至张思凡都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这关张二人一辈子都活在皇叔的演技中;
唯一一次冲冠一怒,血性十足地去为至亲二弟报仇,把蜀国国力搭上大半到亡国都没缓过劲儿来,还搭上一个三弟,求诸葛丞相心理阴影面积;
口口声声希望复兴汉室、天下太平,可自己却成了天下纷乱不止的因素。
……
当然,这其中含着不少张思凡的个人情感,也包括一些为黑而黑观念的存在,可他不喜欢这个人物却是真的。
更别说,这家伙还抢走了属于自己的一大笔财产,简直婶儿可忍,叔不可忍!
想着想着,张思凡这眉头就皱了起来,吓得一旁的莺儿又停了动作。
“少爷…是太烫了吗?”说着,小女孩儿把勺子放在嘴边用粉唇轻触:“不烫呀……哎!”
只见张思凡一下子端过盛粥的碗一饮而尽,然后擦擦嘴,把棉布和食碗放在了木盘上。
“莺儿先出去吧,少爷我要歇息了!”
“可是少爷,您才刚醒啊…是不是身体有什么不适,要不要看看大夫…”
“连少爷的话你也要不听了吗!”张思凡摆出一副威风堂堂的模样,吓得莺儿连忙告退,这种古代版霸道总裁的感觉一时间让他暗爽不已。
下床走到铜镜前,张思凡细细打量着自己这张脸,一时都有些陶醉,感觉如梦似幻——
剑眉星目,丰神俊朗,肤白如玉,英气自放。
“帅…比起穿越,好像我长这么帅更不可思议一些…”
又在床上辗转一番,待腹中空空,张思凡便起身整理好了衣衫,唤来莺儿为自己梳好头发扎好发髻,收拾停当后只觉得莺儿看自己的目光都带上了狂热与爱慕。
“走,带我去见父亲大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张思凡的心情很复杂。
“少爷,张嘴,啊——”
“……莺儿,你还是把勺子给我吧……”
“少爷…莫不是莺儿有什么做的不好的,您说,莺儿可以改的…”
“怎么会啊!就是你太好了…我无福消受美人恩啊。”
看着面前的小姑娘一脸泫然欲泣的模样,张思凡不禁陷入了幸福的烦恼,咱这现代人,哪儿享受过这个?
又听莺儿说道:“您如今才大病初愈,正是该好好调理的时候,若是让老爷夫人知道我等照顾不周,那可让奴婢如何交代…”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就当是入乡随俗了…”
张思凡拗不过这萌哒哒地小姑娘,伸手捏了捏莺儿滑嫩的小脸蛋,然后看她通红着脸给自己喂饭,倒也有趣得很。
在这个时代,十二三岁嫁人娶亲已是再寻常不过,大户人家里这种贴身丫头也大都是主人可以享用的。
虽说自己已经守身如玉憋了二十年,但毕竟是生在党的红旗下,沐浴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光辉而成长的新一代知识分子,倒是也不至于对这种小升初年岁的萝莉有太多邪恶的欲望。
彻底的放空了大脑,机械的张嘴、咀嚼、下咽,张思凡回想着这些天发生的种种。
自己……应该是真的穿越了。
当他睁开眼看到这古色古香的木质床盖和床柱,还有一床附着锦缎的被子盖在自己身上,床柱之外是一看便知绝非凡品的三扇浅浮雕屏风,上有栩栩如生的花鸟山水……张思凡很快就接受了自己穿越成了富家子弟这个现实。
正如他所想,张思凡这“转世投胎”的家境可谓相当不错,虽然谈不上是世家大族、高门大阀,可富甲一方倒是绰绰有余。
他的父亲名叫张世平,是闻名中山的富贾豪绅,专做贩马等大生意。在张思凡看来,自己这父亲在后世绝对是个走私军火的大亨。
而自己附身的张家大公子,姓张名钰,小名儿玉奴儿,从小便是个早产儿,体虚多病,还有些智弱,可偏偏生的俊俏无比。张世平虽然对其百般疼爱,但也不敢放他出去闯荡见世面,一是着实有些怕丢人,二来也担心这身子骨受不了。
锁在深闺中,一过就是十六年。
可是呢,根据墨菲定律,你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张思凡怕穿越,他就穿越了。
张世平怕儿子有闪失,他儿子就真闪失了。
幸运的是,这两个同样胆小的人命运出现了有趣的纠葛,张思凡溯回千年成功给他害了大病苟延残喘的儿子续命,倒是险些把他这当父亲的给乐极生悲了。
穿越、重生、年轻了五岁、回到最爱的三国时代,庞大的信息量差点也让刚接受现实的张思凡智商断档,一连两天都在床上瘫着。
熟读三国的张思凡记得,自己这便宜父亲和与他齐名的至交好友苏双都是中山的贩马商人,能在历史上留名是因为他们资助了当时一文不名的刘备,资助的物资是:良马五十匹,金银五百两,镔铁一千斤。
这金银宝马直接给刘备拉起第一支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日后扬名天下的双股剑、青龙偃月刀、丈八蛇矛,都是用这一千斤镔铁打造的。
“这败家老爹,到底刘备是你儿子还是我是你儿子?好像都不是……”
说到三国人物,张思凡喜欢的有很多,智计无双的诸葛孔明,一身是胆的白马赵云,被演绎黑化的美周郎,还有雄才大略的乱世奸雄曹孟德……这也正是他喜欢三国的原因,所谓乱世出英豪,这是群雄并起、将星璀璨的年代,也是无数仁人智者登台亮相的舞台,身为男儿必是想要投身其中!
再想想,还是算了吧……理由不再赘述。
只不过,如此多的英雄豪杰中,张思凡还真不太待见这大汉皇叔刘玄德。
初读三国时他年龄尚幼,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还很差,只能紧紧跟随书籍一起探索历史的恢宏伟岸。可当张思凡慢慢长大,再了解了一番被《演义》歪曲的历史人物后,开始对这个忠厚仁义的皇叔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三国演义》是毫无疑问的在尊刘贬曹,小时候的张思凡不止一次痛惜,蜀国的五虎上将加卧龙凤雏,这一手的王炸怎么能打成这个样子?
有思考才会有进步,渐渐地刘备的身影逐渐同水泊梁山上那个总想着诏安的小黑矮子联系到了一起,都是一手好牌愣是打臭,这二人绝对不是老司机。
可后来他慢慢明白,历史不是角色扮演,也不是游戏,方方面面太复杂。而刘备也不是宋江,更不是忠厚长者,说起来倒是和他祖宗刘邦有些极多相似之处——莫谈仁德,这个时代走仁义是行不通的,刘备这家伙也是个枭雄。
从草莽而起,背负振兴家族荣耀的使命,像小强一般打不死,打不败地流窜在汉末的大地上,若说我大奉先是三姓家奴,玄德公估计得重修一番百家姓,不过起码这股精神是让人由衷敬佩的。
再看看这仁义皇叔的作为,单是张思凡印象深刻的就有如下表现:
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别人老婆,知道后深受感动封人家做官;
说出千古名言:“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完事儿的确是有让手足护着衣服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亲的事迹,这里给关二爷点个赞;
将阿斗猛然掷于地上,换得赵子龙感激涕零,或许直接导致了这可怜孩子智商掉线,蜀汉国祚衰减;
在人家同为宗亲、父子两代人辛勤耕耘的地盘,还是自己老上司的产业上,皇叔带人进行了友好的会晤与访问,然后建立了蜀汉;
很少给人雄才大略的感觉,极善于伪装自己,“煮酒论英雄”的演技堪称奥斯卡级别,二弟三弟总是拿他的眼泪没办法,甚至张思凡都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这关张二人一辈子都活在皇叔的演技中;
唯一一次冲冠一怒,血性十足地去为至亲二弟报仇,把蜀国国力搭上大半到亡国都没缓过劲儿来,还搭上一个三弟,求诸葛丞相心理阴影面积;
口口声声希望复兴汉室、天下太平,可自己却成了天下纷乱不止的因素。
……
当然,这其中含着不少张思凡的个人情感,也包括一些为黑而黑观念的存在,可他不喜欢这个人物却是真的。
更别说,这家伙还抢走了属于自己的一大笔财产,简直婶儿可忍,叔不可忍!
想着想着,张思凡这眉头就皱了起来,吓得一旁的莺儿又停了动作。
“少爷…是太烫了吗?”说着,小女孩儿把勺子放在嘴边用粉唇轻触:“不烫呀……哎!”
只见张思凡一下子端过盛粥的碗一饮而尽,然后擦擦嘴,把棉布和食碗放在了木盘上。
“莺儿先出去吧,少爷我要歇息了!”
“可是少爷,您才刚醒啊…是不是身体有什么不适,要不要看看大夫…”
“连少爷的话你也要不听了吗!”张思凡摆出一副威风堂堂的模样,吓得莺儿连忙告退,这种古代版霸道总裁的感觉一时间让他暗爽不已。
下床走到铜镜前,张思凡细细打量着自己这张脸,一时都有些陶醉,感觉如梦似幻——
剑眉星目,丰神俊朗,肤白如玉,英气自放。
“帅…比起穿越,好像我长这么帅更不可思议一些…”
又在床上辗转一番,待腹中空空,张思凡便起身整理好了衣衫,唤来莺儿为自己梳好头发扎好发髻,收拾停当后只觉得莺儿看自己的目光都带上了狂热与爱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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