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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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一个推论。当然,这同时也是一个值得否认的推论。
在现实的世界里,所有发生过的事毫无疑问只有一个确定性的真相。但在经过不同的人加工处理以后,如果没有一个“目击者”真实的阐述出自己的所见所闻,仅凭现场所有的线索很难得出一个唯一解。
当然,就算“目击者”真的存在,他或他撒谎与否会导致证词的不同,他或她的见闻是否就是真实也值得商榷。
总而言之,现实案件推理并不是试卷上的选择题,仅有ABCD四个选项和一个明晃晃的标准答案。更多的情况下,线索是缺少的,拼图是不完整的,无法填补的漏洞是令人抓心挠肺的,余下的空间有更多的可能性。
雪白的绒毛可能来自一只家养的肥兔子,也可能来自一只被清洗干净的炸毛野猫,光是生物界的可能性多种多样,再往下延伸也不是没有不是活物,而是源于一个绒毛抱枕的可能性。
但如果加了限制条件,譬如把地址放在野外的草地上,家养的兔子就不便出场,毛绒抱枕也举手投降,范围再度缩小。
这是广义上的排除法,但并不绝对。
起码在提倡谨慎甚至提倡的有些过头了的梁安看来,就算是家养的兔子也可能被主人的奶奶拿到野外放跑,乖乖躺在沙发上的抱枕也不是没有被带到车上,在车门开关之间不慎掉落,辗转落在草地上的可能性。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极令人烦躁的杠精思维,通常发生于钻牛角尖的争辩当中。
但有的时候不得不一点余地也不允许留下,哪怕只是把微小的可能性储存起来,说不定也能派上用场——这是一个极好的理由。
当然,特定情况需要作出特定的选择,对于大多数犯人确实这种“储存”是无关紧要的,但对于某些特殊的狂徒……也需要特殊的对待。
毕竟无数优秀的精英警员冥思苦想,费劲九牛二虎之力都没有抓住一个极有表现欲的杀手,也并不是毫无理由。黎明就是这样一个值得捋清所有细节来把握的变数。
要还原他的轨迹、动机和行为,无疑是一个最大的难题。因为无定性正是他的“定性”所在,他似乎天生就为了不动声色的取人性命而生,所有的选择都毫无规律,非要找到特点那就是“能杀死,能逃跑,能不留痕迹”。
无数人畅想过这位杀手究竟会有着怎样的真身。说不定他还真和最普通的激情杀手一样在犯案以后藏在人群当中,只是带上了面具,脸上带着和常人别无二致的疑惑与讶异,心里却暗自嘲笑。
谁知道呢?有关于黎明的“身外事”众所周知,但对于他本人的描述几乎没有任何答案。正如之前所说,黎明是一个毫无线索的身份。甚至连“他”的性别都只是一种基于平均身体素质产生的临时假定,做不了真也没什么含金量。
这个人妄图揭穿罪恶并处以私刑,却没有流露出一点嫉恶如仇的杀手应有的感性漏洞,就像是一个为了执行任务而执行任务的机器,看似凭借感性“惩凶除恶”,实际上离开任务以后,就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看客,混入人群中。
但无论如何,因为这样多标志性一般的文稿的出现,黎明成为对手几乎已经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实,这样一来,三队也必须以高度紧张的姿态面对现有的线索——仅有的线索。
在遍布市区的监控摄像头的帮助下,很多的罪恶都因为现代社会的到来而无所遁形。但这次的犯罪现场就不可能有这样的方便——毕竟本就不是一个合法的团伙,要能随处装上摄像头这种东西,哪还需要卧薪尝胆的线人?
也就是说,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凭借一片被老手收拾干净的现场,试图还原出所有的可能。而在这些可能之中,就需要现有的线索来纠正所有的错误。
先有还原曾经发生的事,才能发现其中可能的突破口。
“第一个推论是一种‘可以达成的手法’,但毫无疑问,其中存在着一些逻辑上的谬误。”梁安眯了眯眼,对自己提出的基础论点进行辩驳。
“赵晓霞上门是因为什么这暂且不表,起码我们按照现场的环境状况可以得出结论,她死后并没有被移动过位置。那又是为什么,她会在洗手间里陈尸直到李春生也同样死去的时刻?如果是李春生杀死的她,为什么惯于‘杀人越货’的他会放任一具尸体躺在这样一个地方,而不是立刻找人解决尸体。”
关于杀人越货,这是另外的内容。很无可奈何的是,到目前为止尚未找到李春生相关生平的警方也只能暂且参考黎明给出的“文章”。
而作为临时的依据,文中写道,李春生的杀人越货正是让手下处理掉对自己不利的人,借用帮派械斗排除异己。
黑帮的械斗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伤人死人都难以避免,但同时作为法外狂徒的他也会让手下人把尸体处理干净,用黑道惯用的手法解决问题。
这是一个将私自启动的权利利用到极致的“老大”,本就游走在律法之外,也栽在了另一个“法外狂徒”的手上。
“也许因为赵晓霞身份特殊,他也怕被查出这件事和他有关以后招惹麻烦,所以打算亲自动手?”宋乔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左右看看,“比如害怕自己的手下知道了这件事,因为警方和家属给出的赏金丰厚而决定反水……这样背叛的情况出现?”
由此可见,宋乔雨虽然不太适应现代生活,但电视剧应该是在这段时间里看了不少。
刘澈摇了摇头:“其实这些老大反而不一定比自己的手下擅长这种‘脏活’,他们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自己不熟悉的业务不会擅自出手。更不要说这么多人的窝点里首脑的出行务必会引起一群下面人的注意,由他自己处理反而会更加的惹眼——除非他能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冒烟也不闹出动静,把尸体给弄没了。”
但呈现出的情况是,一具女尸分毫未动的躺在李春生的洗手间中,看上去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和掩饰,焕然如她刚刚倒下的时刻。
李春生并没有叫来任何人,这是因为老羊的目击证词中,在推定的时间段内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人从正门走进了李春生的房间。
赵晓霞身份特殊,有助理和下属关注,他们随时可能报警找人。难道这样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人,会因为杀了人以后的心绪激荡而对自己杀害的对象暂时不加处理,打算冷静冷静,任由一个巨大的罪证躺在自己家的厕所?
“也就是说,李春生生前并不知道这具尸体的所在。他并不是杀害赵晓霞的凶手。”
这是妄言。
因为不存在实质性的证据,一切只是草地上的野猫一样片面的推论——但因为对象并不是那位难以预测的黎明,所以路暂且可以这样往下走。
无根的游萍也可以捞来瞅瞅。
因为有的凶嫌普通寻常,只能依靠搭桥或者坐船普通的过河。但他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个能如蜻蜓点水一般在水面上行走,只在片刻间消失的波澜间现出行踪的过客。
每一个细节的忽视都可能造成满盘皆输的结局。
但这样一来,又是谁杀死的赵晓霞?如果是黎明,他会因为什么不为人知的动机或者理由,特地卡出这样明确的时间差异吗?
这是第一个推论。当然,这同时也是一个值得否认的推论。
在现实的世界里,所有发生过的事毫无疑问只有一个确定性的真相。但在经过不同的人加工处理以后,如果没有一个“目击者”真实的阐述出自己的所见所闻,仅凭现场所有的线索很难得出一个唯一解。
当然,就算“目击者”真的存在,他或他撒谎与否会导致证词的不同,他或她的见闻是否就是真实也值得商榷。
总而言之,现实案件推理并不是试卷上的选择题,仅有ABCD四个选项和一个明晃晃的标准答案。更多的情况下,线索是缺少的,拼图是不完整的,无法填补的漏洞是令人抓心挠肺的,余下的空间有更多的可能性。
雪白的绒毛可能来自一只家养的肥兔子,也可能来自一只被清洗干净的炸毛野猫,光是生物界的可能性多种多样,再往下延伸也不是没有不是活物,而是源于一个绒毛抱枕的可能性。
但如果加了限制条件,譬如把地址放在野外的草地上,家养的兔子就不便出场,毛绒抱枕也举手投降,范围再度缩小。
这是广义上的排除法,但并不绝对。
起码在提倡谨慎甚至提倡的有些过头了的梁安看来,就算是家养的兔子也可能被主人的奶奶拿到野外放跑,乖乖躺在沙发上的抱枕也不是没有被带到车上,在车门开关之间不慎掉落,辗转落在草地上的可能性。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极令人烦躁的杠精思维,通常发生于钻牛角尖的争辩当中。
但有的时候不得不一点余地也不允许留下,哪怕只是把微小的可能性储存起来,说不定也能派上用场——这是一个极好的理由。
当然,特定情况需要作出特定的选择,对于大多数犯人确实这种“储存”是无关紧要的,但对于某些特殊的狂徒……也需要特殊的对待。
毕竟无数优秀的精英警员冥思苦想,费劲九牛二虎之力都没有抓住一个极有表现欲的杀手,也并不是毫无理由。黎明就是这样一个值得捋清所有细节来把握的变数。
要还原他的轨迹、动机和行为,无疑是一个最大的难题。因为无定性正是他的“定性”所在,他似乎天生就为了不动声色的取人性命而生,所有的选择都毫无规律,非要找到特点那就是“能杀死,能逃跑,能不留痕迹”。
无数人畅想过这位杀手究竟会有着怎样的真身。说不定他还真和最普通的激情杀手一样在犯案以后藏在人群当中,只是带上了面具,脸上带着和常人别无二致的疑惑与讶异,心里却暗自嘲笑。
谁知道呢?有关于黎明的“身外事”众所周知,但对于他本人的描述几乎没有任何答案。正如之前所说,黎明是一个毫无线索的身份。甚至连“他”的性别都只是一种基于平均身体素质产生的临时假定,做不了真也没什么含金量。
这个人妄图揭穿罪恶并处以私刑,却没有流露出一点嫉恶如仇的杀手应有的感性漏洞,就像是一个为了执行任务而执行任务的机器,看似凭借感性“惩凶除恶”,实际上离开任务以后,就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看客,混入人群中。
但无论如何,因为这样多标志性一般的文稿的出现,黎明成为对手几乎已经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实,这样一来,三队也必须以高度紧张的姿态面对现有的线索——仅有的线索。
在遍布市区的监控摄像头的帮助下,很多的罪恶都因为现代社会的到来而无所遁形。但这次的犯罪现场就不可能有这样的方便——毕竟本就不是一个合法的团伙,要能随处装上摄像头这种东西,哪还需要卧薪尝胆的线人?
也就是说,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凭借一片被老手收拾干净的现场,试图还原出所有的可能。而在这些可能之中,就需要现有的线索来纠正所有的错误。
先有还原曾经发生的事,才能发现其中可能的突破口。
“第一个推论是一种‘可以达成的手法’,但毫无疑问,其中存在着一些逻辑上的谬误。”梁安眯了眯眼,对自己提出的基础论点进行辩驳。
“赵晓霞上门是因为什么这暂且不表,起码我们按照现场的环境状况可以得出结论,她死后并没有被移动过位置。那又是为什么,她会在洗手间里陈尸直到李春生也同样死去的时刻?如果是李春生杀死的她,为什么惯于‘杀人越货’的他会放任一具尸体躺在这样一个地方,而不是立刻找人解决尸体。”
关于杀人越货,这是另外的内容。很无可奈何的是,到目前为止尚未找到李春生相关生平的警方也只能暂且参考黎明给出的“文章”。
而作为临时的依据,文中写道,李春生的杀人越货正是让手下处理掉对自己不利的人,借用帮派械斗排除异己。
黑帮的械斗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伤人死人都难以避免,但同时作为法外狂徒的他也会让手下人把尸体处理干净,用黑道惯用的手法解决问题。
这是一个将私自启动的权利利用到极致的“老大”,本就游走在律法之外,也栽在了另一个“法外狂徒”的手上。
“也许因为赵晓霞身份特殊,他也怕被查出这件事和他有关以后招惹麻烦,所以打算亲自动手?”宋乔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左右看看,“比如害怕自己的手下知道了这件事,因为警方和家属给出的赏金丰厚而决定反水……这样背叛的情况出现?”
由此可见,宋乔雨虽然不太适应现代生活,但电视剧应该是在这段时间里看了不少。
刘澈摇了摇头:“其实这些老大反而不一定比自己的手下擅长这种‘脏活’,他们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自己不熟悉的业务不会擅自出手。更不要说这么多人的窝点里首脑的出行务必会引起一群下面人的注意,由他自己处理反而会更加的惹眼——除非他能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冒烟也不闹出动静,把尸体给弄没了。”
但呈现出的情况是,一具女尸分毫未动的躺在李春生的洗手间中,看上去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和掩饰,焕然如她刚刚倒下的时刻。
李春生并没有叫来任何人,这是因为老羊的目击证词中,在推定的时间段内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人从正门走进了李春生的房间。
赵晓霞身份特殊,有助理和下属关注,他们随时可能报警找人。难道这样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人,会因为杀了人以后的心绪激荡而对自己杀害的对象暂时不加处理,打算冷静冷静,任由一个巨大的罪证躺在自己家的厕所?
“也就是说,李春生生前并不知道这具尸体的所在。他并不是杀害赵晓霞的凶手。”
这是妄言。
因为不存在实质性的证据,一切只是草地上的野猫一样片面的推论——但因为对象并不是那位难以预测的黎明,所以路暂且可以这样往下走。
无根的游萍也可以捞来瞅瞅。
因为有的凶嫌普通寻常,只能依靠搭桥或者坐船普通的过河。但他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个能如蜻蜓点水一般在水面上行走,只在片刻间消失的波澜间现出行踪的过客。
每一个细节的忽视都可能造成满盘皆输的结局。
但这样一来,又是谁杀死的赵晓霞?如果是黎明,他会因为什么不为人知的动机或者理由,特地卡出这样明确的时间差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