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火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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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星森林位于天星帝国的北方,龙天辞别了师傅他们之后,立刻向着离玄炼门最近的城镇无痕城奔去,从这里到天星森林,有好几千公里,龙天必须得先去无痕城买一匹骏马代步,要是仅仅靠自己的两腿,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赶到天星森林呢。
本来玄炼门的外门里面有骏马和一切物资的,但是龙天并未找他们索要,要不然自己的行踪就有可能被师傅他们知道了,龙天不愿意让大家知道他此行的目的地,所以一切事情都得自己悄悄的去办。
在玄炼门到达无痕城的途中,还耸立着一座高约三百米的高山,当龙天从山脚下走过之时,山腰一处秘密的洞穴里面,一黑衣人眼中闪烁着阴狠光芒,手里拿着一个望远的玄器,盯着龙天远去的背影,小眼里面猝然闪过一丝喜悦的光芒。
随即,从这个半山腰的山洞里面“唰”的飞出一只传讯飞鹰。
龙天行走了一阵,在远离师傅他们的视线之后,立刻运起乾坤步,犹如一阵微风吹过,龙天的身影顿时消失在原地,可以媲美玄皇境界的度不是一般人可以看出来的。就连路旁的鸟儿也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继续站在树枝上高歌。
不过因为龙天的实际境界不过玄圣巅峰,所以还不能升空飞行,这就是唯一的缺陷了。
花了不到半个小时,龙天就到了无痕城外,望着这座比天星城小了不少的城镇,龙天在城墙的一个偏僻的角落稳住了身形,然后施施然的向着城门行去。
城门口有两个士兵无精打采的站在那里,例行公事般的抽查着来往的行人,不过当两人见到龙天身上那股高贵之气,立刻恭恭敬敬的站在一旁,不敢上前盘问。本来他们这座小城镇恒古以来就是平安无事,就算是国家之间生战事,还没等到打到这里来,战事就结束了,随之这个无痕城就会归属于新的国家,所以这里的检查并不严,这两人平日见的人多了,自然不会来盘问举止优雅高贵的龙天,免得惹祸上身。
进了无痕城,龙天打量了一下城内,只见城内的建筑物都不高,而且里面的房屋都是痕迹斑斑的,墙壁上无数风吹雨打过的痕迹,显然是有一些岁月了。
无痕城并不大,纵眼望去,一眼可以看到另一边的低矮城墙,龙天此行的目的是去买一匹骏马代步,所以直奔目的地——马市。
银子绝对不是问题,在下山之前,负责玄炼门外门事务的三师兄给了自己数万两银票,够花了。
望着眼前低矮的一排平房,前面的一根木棍高高的挑起,上面书写着龙飞凤舞的“马市”两字,龙天不禁一阵苦笑,就这破地方能有什么骏马?这与天星城那规模宏伟的马市比起来,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语啊,不过除了在这里挑选马匹,龙天别无他法,因为离开了这座城镇,还要好几百公里才能到达下一城镇,自己还是先随便挑一匹马吧,大不了到下一个大点的城镇换匹好些的马儿。
守在马市里面的是个面黄肌瘦的中年汉子,此时正坐在竹凳上打瞌睡,在他身后的木围栏里面,稀稀拉拉的或站或立着几匹瘦马,跟这个主人倒是很相似。
“老板,买马了。”龙天在这个中年男子耳边叫了一声。
“啊?***,那个……”中年男子被高音从睡梦中吓了过来,嚯的站了起来,大声的咒骂起来,可是当他看到衣着高贵的龙天之后,立刻咽下了到了嘴边的脏话,擦了擦眼睛,脸上堆笑,对着龙天深深的躬身行了一礼,问道:“公子,你要买马吗?你来看看,小号虽然规模不大,但是这里的马儿都是万里挑一的骏马,保证能让公子满意的……”
听到中年男子滔滔不绝的推销,龙天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身后的马厩里面就稀稀拉拉的那几匹瘦高的马儿,可这家伙却吹上了天,吗的,他不去地球上做销售完全是浪费人才了,龙天不禁恶意的想道,要是自己有了大神通,一定把这个能说会道的货送到地球上去做业务员。
“行了,行了,老板,不要再说了,你给我挑选你这里最好的一匹马,银子不会少了你的。不知道一百两够不够?”龙天神念一动,玄戒里面的一张百两银票就到了手上,丢给了男子。
接到银票,中年男子脸上乐开了花,连忙点头道:“够了,够了,公子,您稍等,我帮您去牵来我这里最好的千里红。”中年男子屁颠屁颠的跑到平房后面去了,他今天真是太开心了,以前就算一连几个月,也不可能赚到一百两,现在这富家子一出手就是一百两,真是个败家子啊,不过我喜欢,老板心里鄙视着龙天,同时又感谢着龙天。不过拿人钱财,还是要替人消灾的,今天自己就把不久得到的那匹好些的马儿卖给这个公子把,要不然这家伙知道自己藏私,到时候用背后那根长家伙锤自己一下,就够自己受的了。
中年男子只看到龙天背后背着一个用青布包裹着的长条形东西,不知道这正是龙天这次在玄炼门的藏宝室内挑选的奇异兵器——黑棍。这是龙天为自己的武器取的新名字,以后见到谁不爽的话,就像是那些劫匪打黑棍一样,偷偷的给这家伙一下子,把他打晕,然后为所欲为,那就是名副其实的黑棍了。
龙天现在并未把黑棍放到自己的玄戒里面,因为他想体验一下背着武器闯江湖的豪气。
龙天并未等多久,伴随着一声响亮的长啸,中年男子便从后院牵着一匹浑身火红色的马儿出来了,此马虽然显得有些瘦弱,但是双眼闪亮,龙天以前在东北牧场照顾过马儿,自然知道这匹马绝对称得上中品了。
“公子,不知道您对这匹马可还满意?”中年男子小声的问道。
“恩,不错。”龙天笑着说道,随手又是一张百两的银票甩给老板:“你去把马鞍和一应物件备齐,这是赏你的。”龙天当然知道这匹马的价值,一百两是足够了,但是能在这里找到中品的骏马,龙天大喜之下,出手自然很是大方了,反正玄炼门富有得很,这么点小钱根本不算什么。
“啊?谢谢公子,谢谢公子。”中年男子战战兢兢的接过银票,激动得声音都变了,连忙连滚带爬的去具备马鞍、缰绳之类的东西去了,他决定,做完这笔买卖,就回乡下去休息一段时间,要知道,一百两银票足够乡下一家三口好好的吃上两年了。
骑着通体火红色的“火儿”,龙天志得意满的出了无痕城,今天大手大脚的花钱,真是蛮爽的感觉啊,看中年男子那种对待大爷的态度,龙天极度满足。
这也难怪龙天,这个世界和以前的地球一样,势利眼的人都是非常多,以前在地球上自己和师傅老龙住在繁华都市里面的城区居民区,那可是被许多的人称之为“平民房”、“穷民区”的地方,被许多的富人看不起,就连在学校里面,都会被一些有钱的学生讥讽,可是自己高中刚毕业,有着一身的本事,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被李家的火箭炮轰到天玄大陆来了,如今老子有钱了,自然是要甩甩大牌了。
“哈哈。”心情大好的龙天哈哈大笑起来,骑在“火儿”身上,直奔天星森林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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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星森林位于天星帝国的北方,龙天辞别了师傅他们之后,立刻向着离玄炼门最近的城镇无痕城奔去,从这里到天星森林,有好几千公里,龙天必须得先去无痕城买一匹骏马代步,要是仅仅靠自己的两腿,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赶到天星森林呢。
本来玄炼门的外门里面有骏马和一切物资的,但是龙天并未找他们索要,要不然自己的行踪就有可能被师傅他们知道了,龙天不愿意让大家知道他此行的目的地,所以一切事情都得自己悄悄的去办。
在玄炼门到达无痕城的途中,还耸立着一座高约三百米的高山,当龙天从山脚下走过之时,山腰一处秘密的洞穴里面,一黑衣人眼中闪烁着阴狠光芒,手里拿着一个望远的玄器,盯着龙天远去的背影,小眼里面猝然闪过一丝喜悦的光芒。
随即,从这个半山腰的山洞里面“唰”的飞出一只传讯飞鹰。
龙天行走了一阵,在远离师傅他们的视线之后,立刻运起乾坤步,犹如一阵微风吹过,龙天的身影顿时消失在原地,可以媲美玄皇境界的度不是一般人可以看出来的。就连路旁的鸟儿也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继续站在树枝上高歌。
不过因为龙天的实际境界不过玄圣巅峰,所以还不能升空飞行,这就是唯一的缺陷了。
花了不到半个小时,龙天就到了无痕城外,望着这座比天星城小了不少的城镇,龙天在城墙的一个偏僻的角落稳住了身形,然后施施然的向着城门行去。
城门口有两个士兵无精打采的站在那里,例行公事般的抽查着来往的行人,不过当两人见到龙天身上那股高贵之气,立刻恭恭敬敬的站在一旁,不敢上前盘问。本来他们这座小城镇恒古以来就是平安无事,就算是国家之间生战事,还没等到打到这里来,战事就结束了,随之这个无痕城就会归属于新的国家,所以这里的检查并不严,这两人平日见的人多了,自然不会来盘问举止优雅高贵的龙天,免得惹祸上身。
进了无痕城,龙天打量了一下城内,只见城内的建筑物都不高,而且里面的房屋都是痕迹斑斑的,墙壁上无数风吹雨打过的痕迹,显然是有一些岁月了。
无痕城并不大,纵眼望去,一眼可以看到另一边的低矮城墙,龙天此行的目的是去买一匹骏马代步,所以直奔目的地——马市。
银子绝对不是问题,在下山之前,负责玄炼门外门事务的三师兄给了自己数万两银票,够花了。
望着眼前低矮的一排平房,前面的一根木棍高高的挑起,上面书写着龙飞凤舞的“马市”两字,龙天不禁一阵苦笑,就这破地方能有什么骏马?这与天星城那规模宏伟的马市比起来,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语啊,不过除了在这里挑选马匹,龙天别无他法,因为离开了这座城镇,还要好几百公里才能到达下一城镇,自己还是先随便挑一匹马吧,大不了到下一个大点的城镇换匹好些的马儿。
守在马市里面的是个面黄肌瘦的中年汉子,此时正坐在竹凳上打瞌睡,在他身后的木围栏里面,稀稀拉拉的或站或立着几匹瘦马,跟这个主人倒是很相似。
“老板,买马了。”龙天在这个中年男子耳边叫了一声。
“啊?***,那个……”中年男子被高音从睡梦中吓了过来,嚯的站了起来,大声的咒骂起来,可是当他看到衣着高贵的龙天之后,立刻咽下了到了嘴边的脏话,擦了擦眼睛,脸上堆笑,对着龙天深深的躬身行了一礼,问道:“公子,你要买马吗?你来看看,小号虽然规模不大,但是这里的马儿都是万里挑一的骏马,保证能让公子满意的……”
听到中年男子滔滔不绝的推销,龙天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身后的马厩里面就稀稀拉拉的那几匹瘦高的马儿,可这家伙却吹上了天,吗的,他不去地球上做销售完全是浪费人才了,龙天不禁恶意的想道,要是自己有了大神通,一定把这个能说会道的货送到地球上去做业务员。
“行了,行了,老板,不要再说了,你给我挑选你这里最好的一匹马,银子不会少了你的。不知道一百两够不够?”龙天神念一动,玄戒里面的一张百两银票就到了手上,丢给了男子。
接到银票,中年男子脸上乐开了花,连忙点头道:“够了,够了,公子,您稍等,我帮您去牵来我这里最好的千里红。”中年男子屁颠屁颠的跑到平房后面去了,他今天真是太开心了,以前就算一连几个月,也不可能赚到一百两,现在这富家子一出手就是一百两,真是个败家子啊,不过我喜欢,老板心里鄙视着龙天,同时又感谢着龙天。不过拿人钱财,还是要替人消灾的,今天自己就把不久得到的那匹好些的马儿卖给这个公子把,要不然这家伙知道自己藏私,到时候用背后那根长家伙锤自己一下,就够自己受的了。
中年男子只看到龙天背后背着一个用青布包裹着的长条形东西,不知道这正是龙天这次在玄炼门的藏宝室内挑选的奇异兵器——黑棍。这是龙天为自己的武器取的新名字,以后见到谁不爽的话,就像是那些劫匪打黑棍一样,偷偷的给这家伙一下子,把他打晕,然后为所欲为,那就是名副其实的黑棍了。
龙天现在并未把黑棍放到自己的玄戒里面,因为他想体验一下背着武器闯江湖的豪气。
龙天并未等多久,伴随着一声响亮的长啸,中年男子便从后院牵着一匹浑身火红色的马儿出来了,此马虽然显得有些瘦弱,但是双眼闪亮,龙天以前在东北牧场照顾过马儿,自然知道这匹马绝对称得上中品了。
“公子,不知道您对这匹马可还满意?”中年男子小声的问道。
“恩,不错。”龙天笑着说道,随手又是一张百两的银票甩给老板:“你去把马鞍和一应物件备齐,这是赏你的。”龙天当然知道这匹马的价值,一百两是足够了,但是能在这里找到中品的骏马,龙天大喜之下,出手自然很是大方了,反正玄炼门富有得很,这么点小钱根本不算什么。
“啊?谢谢公子,谢谢公子。”中年男子战战兢兢的接过银票,激动得声音都变了,连忙连滚带爬的去具备马鞍、缰绳之类的东西去了,他决定,做完这笔买卖,就回乡下去休息一段时间,要知道,一百两银票足够乡下一家三口好好的吃上两年了。
骑着通体火红色的“火儿”,龙天志得意满的出了无痕城,今天大手大脚的花钱,真是蛮爽的感觉啊,看中年男子那种对待大爷的态度,龙天极度满足。
这也难怪龙天,这个世界和以前的地球一样,势利眼的人都是非常多,以前在地球上自己和师傅老龙住在繁华都市里面的城区居民区,那可是被许多的人称之为“平民房”、“穷民区”的地方,被许多的富人看不起,就连在学校里面,都会被一些有钱的学生讥讽,可是自己高中刚毕业,有着一身的本事,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被李家的火箭炮轰到天玄大陆来了,如今老子有钱了,自然是要甩甩大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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