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千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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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下旬,牙帐拔营,往北迁移。
从双河到千泉,途中要经过一片沙漠,大队人马通过,前后花了大约半个多月。沒有车,只有骆驼队和马队,我骑在骆驼上,头上戴着帏帽,浑身上下都被包裹的严严实实,免得被**的阳光灼伤。
五月,此处已进入夏季了。
一望无际的沙漠,看不到尽头,即便我前前后后都有人,耳边还能听到驼铃声,我还是生出了对世间万物的敬畏之心。
只有到了这样的天地间,才会知道自己有多渺小。
忽而忆起从前和春分说的话來,后宫的女人正是不知天地宽广,所以才会斗!女人,只会想成为那个弹丸之地的主人,而男人,则想着如何变成雄鹰,成为这天地的主人!
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了,一个是不知天地之宽广守着门户斗个沒完,一个是知道疆土的无垠才想着征服。
我回头看了一眼阿齐力,掀开帏帽笑道:“我终于找到一处可以安葬自己的地方了。”
阿齐力骑着马,走快两步到我身边,问道:“你想葬在哪里?”随即低声道:“西京太皇太后的金棺已经葬入先帝陵寝了,恐怕你真的要别地而葬了。”
“是啊,所以我才会这么说。”我淡淡的笑了笑,指着这片黄沙说,“等我死了,就葬在这里。”
阿齐力好奇的问:“为什么会想到在这儿?我们突厥是火葬,你是汉人,汉人都是土葬,那也要择一处风水宝地才是,怎么会想到沙漠呢?”
“因为这里亘古不变,”我叹道,“除了黄沙就是黄沙,沒有一丝变动。我如果葬在这里,不管过了一百年还是一千年,我的骸骨还是那副骸骨,不会被腐朽。”
阿齐力怔了怔,笑道:“倒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那,你可有最不想安葬的地方呢?”
“水里!”我很快说道。
“为何?”
我皱皱眉,嘀咕说:“会被泡的很难看的,而且……还会被鱼吃掉。”
阿齐力哑然失笑,然后说:“可是若在沙漠里,也会被飞鸟吃了呢!天葬,听说过吗?”
我看着天空划过飞鸟的羽翅,吐了吐舌头,道:“不说了,怪慎人的!”
阿齐力笑起來,我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在最前面骑着高头大马的贺戮听到这儿的笑声,回头看了一眼,驱马來到我身旁,冷冷看了我一眼。即便隔着帏帽,我也能感觉到他的不悦。阿齐力识趣的退到了后面,贺戮对我伸出手:“过來!”
“不要,”我看了一眼之前与他并肩前行的步真,她正回头望这儿瞧呢,我忙拒绝了!
贺戮才不会管我拒绝与否,搂着我的腰把我抱到他前面,我挣扎了一下,不满的说:“还嫌我被鞭子抽得不够么!”他把马鞭塞进我手里,一夹马腹,飓风加快了步子上前,他道:“她要是再敢抽你,你就抽回去!我的女人可不是这么懦弱的!”
我摸着乌金的马鞭手柄,低声道:“真的抽了她,谁知你会不会又心疼了呢!”、
他狠狠一捏我的手,我吃痛吸了口气。他御马至最前,回首高声对大家说了一句,众人应和,加快了脚步。
半个月后,行营抵达千泉,千泉位于天山北麓,库腊加特河上游一带,既有森林,又有草甸和千股泉水,景致十分优美。
牙帐所在地不再是安营搭帐,而是白墙穹顶的宫殿,掩映在林泉之间。虽然不及西京皇宫,但也别有一种异域风情。
我好奇的抬着头打量着殿中墙壁上的壁画,画上的人物栩栩如生,色彩斑斓,有突厥人,也有汉人,似乎在讲述着一个个绚烂多姿的故事。
我被壁画吸引,驻足不前,两个侍女小声的提醒了两句。我想着在这里要过上五个月,到也不急于一时,先跟着她们去了住处。终于不用和贺戮挤在一个帐篷里了,贺戮的住处在前面的大殿,我就在后面的一个单独的房间里,只隔了一道走廊。
连续赶了十几天的路,我确实很累了,让她们打了水來我先洗个澡,换了一身轻便的胡服,躺在床上美美的睡了一觉。比起在沙漠里,这里的确很凉爽,比九成宫还要舒适。
九成宫啊……西京,我遥远的故乡,这辈子我再也沒有回去的可能了。
启悯,你是不是已经把我忘了呢?沒有我,你的皇权、你的帝位都唾手可得,再也沒有人能阻止你去得到想要的一切了。
我闭上眼,轻轻唤了一声:“启悯……”
醒來,已是傍晚,贺戮说过今晚有什么篝火晚会,侍女立在一旁等我起身更衣。
我换上一套大红色的胡服,头发也和突厥女孩一样结成了麻花小辫,但沒有她们那么多,只是象征性的结了几根,其余的头发则自然垂下。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除了肤色白皙,我看上去和一个突厥女孩沒什么两样了。
既來之,则安之。
要我穿过一片沙漠逃跑,那是沒有可能的事。
所以,我只能在这儿等上五个月,等到十月回到双河,再另行打算吧!
侍女给我身上挂了一些银饰,说:“可汗送给你的。”我笑了笑,低头看了看银饰,和她们一起出去,先找贺戮,再与贺戮一起参加什么篝火晚会。
贺戮看到我这身打扮很是满意,不过他说还缺了一样东西,然后命人不知从哪里找來一块绣着细碎银饰的大红色头巾,亲自为我包上。红头巾一直垂到了我的脚踝,和我的衣服很配,我歪着头看着他,他一眼不眨的盯着我。我妩媚的笑了笑,说:“很美吧?都看呆了。”
他瞪我一眼,冷冷道:“再美,也只配得上做我的侍妾!”
我阴阳怪气的冷哼一声,道:“是啊,只有步真才配得上当您的可敦!”
门口叮当几声,步真欢快的跑了进來,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呢!只是步真看到我也在,原本欢快的脸上立即满是阴霾。她上下打量着我,和贺戮说了什么,贺戮冷着脸沒理她。她又看向我,咬着牙点点头,用马鞭指了指我,转身走了。
我连忙从贺戮腰间把乌金马鞭夺了过來,他蹙眉:“你要做什么?”我一本正经的说:“以备不时之需!”他不屑的看了我一眼:“你想用这个和步真抗衡么?沒学过鞭法的人,控制不住这根鞭子。”
我立即道:“那你教我!”
“好!”他爽快的答应了,“明天就开始教你,骑马、扬鞭,这些都是在草原生存的技能,你还想学什么,我都教给你。只是今晚你得跟在我身边,伺候我!”说到最后一句,他一把抱住我的腰,贴着他的身体。
我连忙把马鞭还给他,摸了摸被撞疼的胸口。他哈哈大笑,拉着我的手大步走出去。
(PS:选第四个选项的亲真是重口味中的重口味啊!简直就是川香麻辣味啦!)
四月下旬,牙帐拔营,往北迁移。
从双河到千泉,途中要经过一片沙漠,大队人马通过,前后花了大约半个多月。沒有车,只有骆驼队和马队,我骑在骆驼上,头上戴着帏帽,浑身上下都被包裹的严严实实,免得被**的阳光灼伤。
五月,此处已进入夏季了。
一望无际的沙漠,看不到尽头,即便我前前后后都有人,耳边还能听到驼铃声,我还是生出了对世间万物的敬畏之心。
只有到了这样的天地间,才会知道自己有多渺小。
忽而忆起从前和春分说的话來,后宫的女人正是不知天地宽广,所以才会斗!女人,只会想成为那个弹丸之地的主人,而男人,则想着如何变成雄鹰,成为这天地的主人!
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了,一个是不知天地之宽广守着门户斗个沒完,一个是知道疆土的无垠才想着征服。
我回头看了一眼阿齐力,掀开帏帽笑道:“我终于找到一处可以安葬自己的地方了。”
阿齐力骑着马,走快两步到我身边,问道:“你想葬在哪里?”随即低声道:“西京太皇太后的金棺已经葬入先帝陵寝了,恐怕你真的要别地而葬了。”
“是啊,所以我才会这么说。”我淡淡的笑了笑,指着这片黄沙说,“等我死了,就葬在这里。”
阿齐力好奇的问:“为什么会想到在这儿?我们突厥是火葬,你是汉人,汉人都是土葬,那也要择一处风水宝地才是,怎么会想到沙漠呢?”
“因为这里亘古不变,”我叹道,“除了黄沙就是黄沙,沒有一丝变动。我如果葬在这里,不管过了一百年还是一千年,我的骸骨还是那副骸骨,不会被腐朽。”
阿齐力怔了怔,笑道:“倒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那,你可有最不想安葬的地方呢?”
“水里!”我很快说道。
“为何?”
我皱皱眉,嘀咕说:“会被泡的很难看的,而且……还会被鱼吃掉。”
阿齐力哑然失笑,然后说:“可是若在沙漠里,也会被飞鸟吃了呢!天葬,听说过吗?”
我看着天空划过飞鸟的羽翅,吐了吐舌头,道:“不说了,怪慎人的!”
阿齐力笑起來,我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在最前面骑着高头大马的贺戮听到这儿的笑声,回头看了一眼,驱马來到我身旁,冷冷看了我一眼。即便隔着帏帽,我也能感觉到他的不悦。阿齐力识趣的退到了后面,贺戮对我伸出手:“过來!”
“不要,”我看了一眼之前与他并肩前行的步真,她正回头望这儿瞧呢,我忙拒绝了!
贺戮才不会管我拒绝与否,搂着我的腰把我抱到他前面,我挣扎了一下,不满的说:“还嫌我被鞭子抽得不够么!”他把马鞭塞进我手里,一夹马腹,飓风加快了步子上前,他道:“她要是再敢抽你,你就抽回去!我的女人可不是这么懦弱的!”
我摸着乌金的马鞭手柄,低声道:“真的抽了她,谁知你会不会又心疼了呢!”、
他狠狠一捏我的手,我吃痛吸了口气。他御马至最前,回首高声对大家说了一句,众人应和,加快了脚步。
半个月后,行营抵达千泉,千泉位于天山北麓,库腊加特河上游一带,既有森林,又有草甸和千股泉水,景致十分优美。
牙帐所在地不再是安营搭帐,而是白墙穹顶的宫殿,掩映在林泉之间。虽然不及西京皇宫,但也别有一种异域风情。
我好奇的抬着头打量着殿中墙壁上的壁画,画上的人物栩栩如生,色彩斑斓,有突厥人,也有汉人,似乎在讲述着一个个绚烂多姿的故事。
我被壁画吸引,驻足不前,两个侍女小声的提醒了两句。我想着在这里要过上五个月,到也不急于一时,先跟着她们去了住处。终于不用和贺戮挤在一个帐篷里了,贺戮的住处在前面的大殿,我就在后面的一个单独的房间里,只隔了一道走廊。
连续赶了十几天的路,我确实很累了,让她们打了水來我先洗个澡,换了一身轻便的胡服,躺在床上美美的睡了一觉。比起在沙漠里,这里的确很凉爽,比九成宫还要舒适。
九成宫啊……西京,我遥远的故乡,这辈子我再也沒有回去的可能了。
启悯,你是不是已经把我忘了呢?沒有我,你的皇权、你的帝位都唾手可得,再也沒有人能阻止你去得到想要的一切了。
我闭上眼,轻轻唤了一声:“启悯……”
醒來,已是傍晚,贺戮说过今晚有什么篝火晚会,侍女立在一旁等我起身更衣。
我换上一套大红色的胡服,头发也和突厥女孩一样结成了麻花小辫,但沒有她们那么多,只是象征性的结了几根,其余的头发则自然垂下。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除了肤色白皙,我看上去和一个突厥女孩沒什么两样了。
既來之,则安之。
要我穿过一片沙漠逃跑,那是沒有可能的事。
所以,我只能在这儿等上五个月,等到十月回到双河,再另行打算吧!
侍女给我身上挂了一些银饰,说:“可汗送给你的。”我笑了笑,低头看了看银饰,和她们一起出去,先找贺戮,再与贺戮一起参加什么篝火晚会。
贺戮看到我这身打扮很是满意,不过他说还缺了一样东西,然后命人不知从哪里找來一块绣着细碎银饰的大红色头巾,亲自为我包上。红头巾一直垂到了我的脚踝,和我的衣服很配,我歪着头看着他,他一眼不眨的盯着我。我妩媚的笑了笑,说:“很美吧?都看呆了。”
他瞪我一眼,冷冷道:“再美,也只配得上做我的侍妾!”
我阴阳怪气的冷哼一声,道:“是啊,只有步真才配得上当您的可敦!”
门口叮当几声,步真欢快的跑了进來,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呢!只是步真看到我也在,原本欢快的脸上立即满是阴霾。她上下打量着我,和贺戮说了什么,贺戮冷着脸沒理她。她又看向我,咬着牙点点头,用马鞭指了指我,转身走了。
我连忙从贺戮腰间把乌金马鞭夺了过來,他蹙眉:“你要做什么?”我一本正经的说:“以备不时之需!”他不屑的看了我一眼:“你想用这个和步真抗衡么?沒学过鞭法的人,控制不住这根鞭子。”
我立即道:“那你教我!”
“好!”他爽快的答应了,“明天就开始教你,骑马、扬鞭,这些都是在草原生存的技能,你还想学什么,我都教给你。只是今晚你得跟在我身边,伺候我!”说到最后一句,他一把抱住我的腰,贴着他的身体。
我连忙把马鞭还给他,摸了摸被撞疼的胸口。他哈哈大笑,拉着我的手大步走出去。
(PS:选第四个选项的亲真是重口味中的重口味啊!简直就是川香麻辣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