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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精良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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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游西逛的云侯爷终于遇到了一场麻烦,麻烦起源于一次问路。

    “小哥,敢问云玥那个狗贼的府邸在哪里。某家有事要找他。”麻衣素袍的云玥被一个大汉拦住,抱拳拱手前来问路。

    云玥?狗贼?云玥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虽说自己做事说不上万家生佛。但也不至于说是灭绝人性吧,用得着把狗贼这么骇人听闻的职称扣老子脑袋上?

    一个好人说自己也就算了,眼前这货。一个字形容就是大,两个字形容就是好大。篮球一样的脑袋,挂着俩招风大耳,大鼻子大嘴巴。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好像一张大饼子脸上用筷子戳俩窟窿。这到底是人啊,还是猪啊!天蓬元帅转世?

    身旁的护卫消无声息的将云玥拉后一些,隐隐护在身后。“呃……这位……这位先生找云玥何事?”

    “哼!某家前些时刚刚从齐国回来,路过函谷关时听闻有一狗贼名唤云玥。为了一个女子,硬闯函谷关。连杀我大秦三十六位功勋卓著的校尉,大王念他往日功劳赦免了他。可我老秦人的的性命怎是那么好的拿的,今天某家就要替死去的的校尉们讨一个公道,快点告诉某家这狗贼,身在何处。让某家……”

    话没说完这货就被人群淹没了,云玥现在可以确定。这家伙除了长的磕碜,还他娘的缺心眼儿。单人匹马来找自己这个一城之主寻仇,不搞搞暗杀也就算了,还这么大鸣大放。你当老子手下,跟你一样都是猪啊。

    九月的天有些干燥,众人将猪头兄围住打得是烟尘滚滚。挤不进去的关中,还拿鞋往里面砸。(温馨提示:古人穿的是木屐!)

    等护卫将大伙拉住的时候,猪头兄已经看不得了。肥大的身子好像一个泥球,浑身上下都是灰土已经看不出本来模样。

    “狗贼,平凉一城都是狗贼。我乃是老秦人,不会放过你们这些狗贼。”匆匆赶来的穷奇一个窝心脚,这货球一样滚出去老远,终于不骂了。估计是昏过去。

    “他娘的,晚上杀了打打牙祭。就是他娘的太肥!”穷奇恨恨的瞥了猪头兄一眼,任谁被唤作狗贼都不会高兴。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云玥对这猪头兄忽然感了兴趣,早听说秦汉游侠的风姿。没想到今天遇到一个,后世古惑仔看多了。对这种快意恩仇的家伙似乎没什么反感,伸手拦住正要擒拿的穷奇。

    “这个人你不能打他的主意,我还有用处。”说完一挥手,便有护卫用绳子将这家伙捆了。

    一间暂时不住人的房子被借用来做了审讯室,一瓢凉水下去。满脸的灰土就成了泥浆,刚刚还威风凛凛的大汉现在狼狈不堪。

    “狗贼……!”这是猪头兄起身之后的第一句话,自然又招来一顿棍棒。杀才们实在不愿意用拳脚揍他,太脏了回头还要洗手。

    “我说猪头,你叫什么名字。”这就是个病句,不过猪头兄不在乎。吐了一口带血的吐沫喝道:“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游侠夜莫便是老子。今天你们仗着人多,有本事跟老子一对一……”

    敖沧海用棍子在他肚子上一桶,夜莫便疼得双眼突出。好长时间才缓过一口气来,胖脸上的肥肉都在抖动。

    “不想遭罪嘴巴便放干净点儿,我说夜莫。连杀三十六校尉,是老子干的。大王已经宽恕了我,而且每户人家都得了云玥的钱财。足够这些校尉家属富足一生,若是他们的未亡人懂得持家。估计成为累世巨富也未可知。

    大秦律法严明,两年前先王颁布了纳金豁免之策。也就是说,云某所犯罪孽。都已经纳金豁免,大王在这一点上并未徇私。

    好了,现在好听的说完了。本侯就跟你说不好听的,那些校尉的家眷拿了本侯给予的钱财,没一个嚷嚷着报仇的。都一个劲儿的给本侯叩,千恩万谢。说他们的当家的,骨头里面熬出油来也不值这么多钱。

    人总该有些精神,但是很可惜。绝大部分人没有,他们只羡慕别人奢华的生活。见到别人吃好的会嘴馋,用好的会嫉妒。某种程度上,对物质的贪婪会越他们的精神。

    今天我放了你,不为别的。就为了你千里寻仇的勇气,世上还有执念的人不多了。你算得上是一个,坚持你的理想。若是你觉得我真的还有罪,你再来杀我。不过你得练好本事,至少先能打过他。”云玥一指面目凶恶的穷奇。

    “老子打不过他,这辈子可能都打不过。身体上的劣势,不是说弥补就能弥补得了的。你说的有些道理,不过大王真的颁布过那条法令?我没读过书,你别骗我。”圆圆的小眼睛充满了疑惑,云玥似乎说得对,可跟自己从小接受的教育却格格不入,让人一时很难接受。

    “大王的法令有正式的公文,你可以去咸阳打听打听。若是有假,你再来找我。还是那句话,打赢他就行。”

    “好,若是夜莫冤枉了侯爷,定然亲自来向侯爷请罪。这颗头,侯爷愿拿便拿去。”

    很好,狗贼变成了侯爷。看起来这家伙也不傻,在护卫们鄙视的眼神里。这货一骨碌便站起来,抖落掉了身上的绳子,笑着走了。

    “不韦,这个云玥又打了胜仗。奏章上说,干掉了上万匈奴人。看得出来,这一次的战绩应该不假。云玥所部损失过半,那小子行兵一向伤亡很少,想象得出来那是怎样的一场鏖战。”庄襄王手中拿着竹简,看过之后若有所思。

    “这个云玥别的都好说,打仗更是一把好手。听说他正在筑城,平凉在他的治下很快便会成为坚城一座。会是我大秦在西北最坚固的要塞,有了他在大秦便可以专心对付山东六国。早日鼎定中原,完成统一大业。”

    “孤的意思是,要不要给他再拨些兵马。这一张他伤亡过半,孤是担心万一匈奴人冬天再来复仇,那可怎生是好。”

    吕不韦巴不得匈奴人将云玥全家砍死,最好大卸八块才能消解心头之恨。不顾庄襄王这么说了,至少也要有个态度。不然,自己的私心暴露得过于明显。会让庄襄王猜忌自己,这是吕不韦尽量避免的。

    “大王,不韦还是那句话。给他的兵不能多,这小子一贯善于邀买人心。若是兵都被他带得熟了,怕是日久生成祸患。援兵可以派,不过绝对不能多。他不是伤亡过半么?那就给他补充三千军卒,补足所缺员额即可。他用五千人可以斩杀过万匈奴人,想必守城也不成问题。”

    “不韦说得有理,这个人既要用也得防。前些时他不断给太后送礼,还别说那种叫做玻璃的东西还真是不错。晶莹剔透,烛火下更显华贵。孤看,比起孤用的玉碗似乎还要好些。太后看了很喜欢,听说给秦清都送了一对玻璃珠子。”

    “哈哈哈!大王是我大秦之主,何必拘泥于那些小东西。最近不韦得了一个好东西,放在室中可驱寒暑蚊虫不近。大王夜间批改奏章,只消此物即可。”吕不韦说完便从怀中掏出一个锦盒,打开锦盒一个鸡蛋大小的夜明珠便出现了庄襄王面前。

    吸饱了光的夜明珠在承明殿中散着明亮光华,看得庄襄王都有些呆住。

    “不韦仅将此物献与王上,愿我大王福泽绵长万寿无疆。”吕不韦说完,便将手中锦盒连同夜明珠一同递过去。千度见状赶忙接过来,端端正正放到庄襄王案几上。

    吕不韦为了此次觐见,这夜明珠在阳光下暴晒了一个月。现在没有那种惨绿色的光芒,而是柔和的白光。

    庄襄王抚摸着夜明珠大喜,案几上被强光照得通明。低头一看,竹简上的字迹似乎更加清晰起来。果然是一个好宝贝。

    “如此宝物实在难得,不韦有心了。”庄襄王大是满意,要说还是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与自己想处多年的吕不韦,就是比那些阿谀奉承之辈来得贴心。对,还有那个不给自己送东西的云玥。

    “大王是我大秦之主,如此宝物自然只有大王消受得起。”送出云玥送的夜明珠,吕不韦有些肉痛。当然,打死他也不会告诉庄襄王。这颗珠子是云玥送给他的。

    “千度,将这珠子放在孤的案头。每天晚上批阅奏章,孤都要用。”

    “诺!”

    如果云玥在这里一定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如此放射源天天晚上都要近距离接触。您是打算每天化疗还是怎么着?怪不得历史上的庄襄王三载而亡,算算日子。这位兄弟在这么大剂量的辐射下硬是挺了一年,好身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