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团长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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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样伤心的时候,她当然觉得没有把脸丢大,不把事情闹大,这局面是她最希望看到的。
于是,就挑挑眉梢,活动一下脖颈,昂首挺胸地穿过餐厅,从餐厅一侧的房门离开了。
客厅内就剩下了宋书煜和秦青这两人,宋书煜看看秦青瞅着桑红背影那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冷笑一声:“看来真相确实不是我看到的模样,也不是我听到的模样,秦青,我即便让她走,她都没有选择跟你一起离开,你是不是该死心了!”
秦青笑得玩世不恭道:“死心?我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别说她还没有嫁给你,即便她嫁给了你,我也永远都有机会,谁让咱年轻哪,比你晚生这十年,只要我存了心,那机会简直多了去了!”
宋书煜瞧这小子到了这样的时候,还在嘴硬,不由气极而笑:“有种,信不信我让你们家连a市的老窝都连锅端了?别仗着秦洛水和我的那点交情,你就这样蹬鼻子上脸,今儿我这话就撂这里了,换一个人敢这样惹我,那后果不是一顿胖揍这么简单就能了的。”
秦青脸上的笑意顿时僵住了,他死死地盯着宋书煜良久,牙齿都咬得牙龈发木,这才从牙缝里挤出话来:“我是我,我家人是我家人,这是两码事!”
“在我看来,你是秦家的接班人,让你一无所有,你还能拿什么耍横?”宋书煜说得很自然。
“你——卑鄙!”秦青此刻才想到小叔说过的宋书煜的狠辣,当即有些后怕。
“我卑鄙?你这样一个给我提鞋都不配的小子,竟然敢觊觎我的女人,还敢给我撂下这样的烂摊子!谁卑鄙?”
“男未婚、女未嫁,我喜欢桑红,今天这事情,我绝不后悔!因为我觉得自己比你更能给她尊重,给她信任,给她欢笑,给她幸福!喜欢你的女人多了去了,桑红什么时候因此就怀疑过你的忠诚了?可是,看看你,她不过就我这样一个打着友情幌子的追求者,几句有心的引你误解的话,你竟然就当真了,还让她滚!桑红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用我告诉你吗?”
宋书煜不再理他,转身大步往外走。
“我最后说一句,请你听着——三天后,我就要乘坐xx次航班,远赴y国留学,我给了桑红机票,到时候她怎么选择,我无法左右,但是,我能保证的是,这三天内,我绝不再找她;我也请你尊重爱情,尊重她,尊重我,以平等的、渴望爱情的一个普通男人的身份,去尊重她的选择。”
宋书煜脚步一顿,就头也不回地撩起客厅正门的棉帘往外走了。
秦青想要跟出去,看看自己这狼狈的模样,知道他这样子要是一露脸,今天的事情,任凭谁也无力回天了。
他只好回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心底却在为伤心透顶的桑红担忧了。
他知道她是个敏感又自尊的女孩子,在这b市,她几乎是举目无亲,这样的时刻,她会去哪里呢?
宋书煜大步跳下台阶,转身就开了停在大楼一侧的自己的车,开足马力,轰然冲向了大院门口,守门的警卫听得轰然作响的车身,不过仅仅能模糊地判断出是宋书煜的车,慌得连警戒栏杆都来不及升起,就看着他的车开足马力,加着油门,就那么呼啸而来。
这——这太子爷是不是疯了?
目送他车速的院内的所有人,都不由惊讶地用眼睛追随着他的车,胆小的人都开始闭眼捂耳了。
只见那车在栏杆五米开外,再加油门,硿然一声,竟然飞起,利落地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越过那个挡车的横栏,落到了院子的外边的大道上。
短暂的滑行之后,就又往外飙。
在大宅主楼门前站着的警卫,都被宋书煜这一出给闹得目瞪口呆。
回过神,那个肥胖的副队长就慌忙捏着手里的无线联络器,一边往门口跑,一边问门口警卫,情况怎么样。
那警卫打了好几个寒颤才出了声:“这位爷太猛了,你刚刚一通知他可能要开车出来,我还专门打算站到门前边和他打声招呼,这一闪神之间,他竟然那么气势汹汹地过来了,瞧得我——”
“喂,你小子说话干脆些,到底怎么样了?”
警卫队的副队长一边跑一边催促门口这个啰嗦的家伙,他身材有些发福,说话间已经喘着粗气地站到了大门口的门岗边。
站在那里看看空荡荡的街道,没有恐怖的血腥味,他几乎腿发软,弯腰喘着粗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吓死我了!”说着抹了脸上的汗珠儿,一屁股坐在廊下的软椅上。
“队长,你怎么没按常识想?他要是有什么闪失,我可能坐在这里给你汇报情况?”那警卫笑着端了杯茶送过去。
那队长接了,啜了一口试探一下茶温,遂仰头灌下,问道:“就那样过去了?”
那警卫一脸庆幸地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幸亏我今天太累了,没有平时的机灵劲儿,如果搁在平常,你一个电话过来,我就会快速地操作挡车栏,按这位爷刚刚的速度,估计也就升起来一半而已,你想想,升到一半的后果,不是刚好把他给撞下来?”
那队长笑道:“我就是担心这个,吓得我心脏都要跳出喉咙口了。”
那警卫转而一副崇拜至极的模样:“都说这位爷是家里脾气最难琢磨的家伙,今天露这样一手,看来有关他身手车技的传言都是真的;**——那家伙的油门声震得我耳朵都嗡嗡响,我吓愣了,连转身按开挡车栏的动作都想不到,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他到了这门口不足十米的距离处,一加油门,嗖地一下,老天爷啊,我眼睁睁地看着他那车,愣是高高地腾空而起,发出刺耳的尖声,竟然越过栏杆了,我探头细看,门外车轮落地之后的尖锐擦痕,竟然足足划了五米远。”
“是得看看,走,咱们到门外看看去,回头我取了那录像带子,再细细揣摩。”
胖队长此刻已经缓过来气了,就起身往门外走。
“那是,那一段要是做了你兄弟开办的驾校的技术片片头,你说会不会吸引更多的学员?”那警卫眼珠儿一转,怂恿道。
“这主意好是好,要是让他知道,还不是找抽?”胖队长随口笑道。
“怎么回事,什么事情值得他这样赶?”
警卫向胖队长打听小道消息,因为半个小时之前,警卫大队长下令,让副队长亲自带了六个人去主楼大客厅前边站岗,不许外人出入,一会儿,这位爷就气冲冲地飞车而出了。
“闭嘴,这事儿也是咱们能打听的?记住规矩,和家里的正主儿有关的事情,少议论!”胖队长警惕性很高,虽然他也纳闷不已,他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得到客厅内隐隐约约的打斗声,毕竟,客厅的正门儿连关都不曾关,隔着棉帘子,猜也能猜出大概,就是不知道谁有这豹子胆,敢在那个地方打斗,照着情况看,气走的这个爷显然算一个。
“好了,估计问了你也不会知道。”那警卫没有听到预期的小道消息,竟然被训,不由小声咕哝,这刚刚都送了茶给他润嗓子了,还不说难道不急得慌?
“小样,用激将法对付我,这手段太幼稚了。”
胖队长说着,绕着那车轮落地在地面擦出的痕迹用步子估算一下基本的长度,一边意味莫名地摇头,一边往院内走,一刻都没有迟疑。
桑红从餐厅一侧的门口出来,看看外边也没有什么熟人,此刻她的模样一定不好,所以,她也熄了去找师父林玄玉一起离开的心思,一个人悄无声息地就出了大门,顺着街道往远处走去。
快步地穿过几条街,就到了热闹的街心公园了。
虽然只不过是午后三四点,阳光正暖的时候,她却觉得寒风凛冽,老是往她的衣服缝隙里钻,不由将身上的外套裹得紧紧的,一身漂亮的衣服,被她那畏畏缩缩的模样给搞到不伦不类的。
穿过街心公园,她不知道自己走得多快,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她只是觉得只有这样一路狂奔,她才能不哭出声来。
她觉得脸上有些凉意,抬手一抹,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了。
她不由咧咧嘴笑了,她有多久都没有掉过眼泪了,她记不起来了,抬起手指尝尝那咸涩的泪水,她第一次觉得爱情真的不是一个好东西,一旦沾上了,就会变得无比的脆弱,脆弱到连他说的一个字,就能让她流出泪来。
爱哭鬼!鄙视你!
她小声地鄙视自己,怎么就没有胆子给那个独断专行的家伙一个耳刮子,竟然就这样灰溜溜地逃了,那混蛋不会认为她真的是做贼心虚吧。
她叹口气,知道自己没有那点底气,更没有那点胆气。
这世间男女之间的事儿,怎么也不是她这个小脑瓜能想得清楚的,她就是觉得,这个宋书煜就是那个专门生出来整治的妖孽,不然,怎么总是在他面前,老是小心翼翼地想要讨他欢喜?
简直就到了这样的程度——他一个笑脸,她就如同升腾到了天堂,他一个皱眉,她就如同跌落到地狱;更不要说,他竟然会疾言厉色地让她滚了,她觉得自己此刻难受得几乎是九曲回肠,肚子里的肠子脊骨什么的,都给拧巴到一起去了。
这样一想,她就觉得自己浑身都是痛的,连一步路都不想走了。
看看街边的长椅,她很想像小时候一样,倦了就那么躺着歇一会,可是,看看身上漂亮的短裙和长外套,这衣服的价钱不知道当初让她多肉疼,可是现在,她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
当即就不管有没有什么灰尘,就像小时候一样,伸臂一趴,面朝下爬在长椅上,那双手垫住下巴,目光下垂,玩起来小时候爬在街边长椅上观察行人的鞋子的游戏来。
这游戏她小时候玩过无数遍,只要一玩起来,她就会忘记孤苦,忘记饥饿,忘记一切不愉快的事情。
从她身边经过一双穿着尖尖细跟的白色长筒靴,那靴子的后跟踩着彩砖,响起清脆的格格声——
她在想,这靴子的主人是一个妙龄的少女,她穿着这么漂亮的靴子,无论身上穿着什么样子颜色的衣服,都能衬得亮眼起来,她那轻快的节奏,如同一个奔赴约会地点的幸福的女孩子,她的恋人是怎么样的一个男子?
她的面孔里唰地出现了一张熟悉的脸,她顿时鄙视道:“滚一边,你这个一根筋的暴君,别来烦我!”
她就这样爬着,和小时候一样,百无聊赖地看鞋子编故事,用丰富的想象力和分析力,来尽可能准确又曲折地构思着这些陌生人的故事。
宋书煜开着车出了街心公园,就追到了她的身影。
他看着她健步如飞地行走,看着她拿手抹眼泪,拿着她抬头望天,看着她喃喃低语。
直到看到她就那样无所顾忌地在繁华的街道边,就那么什么都不在乎地爬到沾满灰尘的长椅上,一动不动地爬着。
那模样,让他看得眼睛发酸,这不过是一个尚未成年的毛丫头,他怎么就舍得把她往那么坏的地方想,说出那么绝情的字眼,不知道这丫头现在伤心成什么模样呢。
他觉得心底有个声音在提醒他,不要让她走,千万不要让她走。
说了多少次,要把她捧在手心里疼的,怎么一不小心就把她惹哭了?
可是,这样伤心的时候,她当然觉得没有把脸丢大,不把事情闹大,这局面是她最希望看到的。
于是,就挑挑眉梢,活动一下脖颈,昂首挺胸地穿过餐厅,从餐厅一侧的房门离开了。
客厅内就剩下了宋书煜和秦青这两人,宋书煜看看秦青瞅着桑红背影那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冷笑一声:“看来真相确实不是我看到的模样,也不是我听到的模样,秦青,我即便让她走,她都没有选择跟你一起离开,你是不是该死心了!”
秦青笑得玩世不恭道:“死心?我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别说她还没有嫁给你,即便她嫁给了你,我也永远都有机会,谁让咱年轻哪,比你晚生这十年,只要我存了心,那机会简直多了去了!”
宋书煜瞧这小子到了这样的时候,还在嘴硬,不由气极而笑:“有种,信不信我让你们家连a市的老窝都连锅端了?别仗着秦洛水和我的那点交情,你就这样蹬鼻子上脸,今儿我这话就撂这里了,换一个人敢这样惹我,那后果不是一顿胖揍这么简单就能了的。”
秦青脸上的笑意顿时僵住了,他死死地盯着宋书煜良久,牙齿都咬得牙龈发木,这才从牙缝里挤出话来:“我是我,我家人是我家人,这是两码事!”
“在我看来,你是秦家的接班人,让你一无所有,你还能拿什么耍横?”宋书煜说得很自然。
“你——卑鄙!”秦青此刻才想到小叔说过的宋书煜的狠辣,当即有些后怕。
“我卑鄙?你这样一个给我提鞋都不配的小子,竟然敢觊觎我的女人,还敢给我撂下这样的烂摊子!谁卑鄙?”
“男未婚、女未嫁,我喜欢桑红,今天这事情,我绝不后悔!因为我觉得自己比你更能给她尊重,给她信任,给她欢笑,给她幸福!喜欢你的女人多了去了,桑红什么时候因此就怀疑过你的忠诚了?可是,看看你,她不过就我这样一个打着友情幌子的追求者,几句有心的引你误解的话,你竟然就当真了,还让她滚!桑红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用我告诉你吗?”
宋书煜不再理他,转身大步往外走。
“我最后说一句,请你听着——三天后,我就要乘坐xx次航班,远赴y国留学,我给了桑红机票,到时候她怎么选择,我无法左右,但是,我能保证的是,这三天内,我绝不再找她;我也请你尊重爱情,尊重她,尊重我,以平等的、渴望爱情的一个普通男人的身份,去尊重她的选择。”
宋书煜脚步一顿,就头也不回地撩起客厅正门的棉帘往外走了。
秦青想要跟出去,看看自己这狼狈的模样,知道他这样子要是一露脸,今天的事情,任凭谁也无力回天了。
他只好回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心底却在为伤心透顶的桑红担忧了。
他知道她是个敏感又自尊的女孩子,在这b市,她几乎是举目无亲,这样的时刻,她会去哪里呢?
宋书煜大步跳下台阶,转身就开了停在大楼一侧的自己的车,开足马力,轰然冲向了大院门口,守门的警卫听得轰然作响的车身,不过仅仅能模糊地判断出是宋书煜的车,慌得连警戒栏杆都来不及升起,就看着他的车开足马力,加着油门,就那么呼啸而来。
这——这太子爷是不是疯了?
目送他车速的院内的所有人,都不由惊讶地用眼睛追随着他的车,胆小的人都开始闭眼捂耳了。
只见那车在栏杆五米开外,再加油门,硿然一声,竟然飞起,利落地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越过那个挡车的横栏,落到了院子的外边的大道上。
短暂的滑行之后,就又往外飙。
在大宅主楼门前站着的警卫,都被宋书煜这一出给闹得目瞪口呆。
回过神,那个肥胖的副队长就慌忙捏着手里的无线联络器,一边往门口跑,一边问门口警卫,情况怎么样。
那警卫打了好几个寒颤才出了声:“这位爷太猛了,你刚刚一通知他可能要开车出来,我还专门打算站到门前边和他打声招呼,这一闪神之间,他竟然那么气势汹汹地过来了,瞧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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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队的副队长一边跑一边催促门口这个啰嗦的家伙,他身材有些发福,说话间已经喘着粗气地站到了大门口的门岗边。
站在那里看看空荡荡的街道,没有恐怖的血腥味,他几乎腿发软,弯腰喘着粗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吓死我了!”说着抹了脸上的汗珠儿,一屁股坐在廊下的软椅上。
“队长,你怎么没按常识想?他要是有什么闪失,我可能坐在这里给你汇报情况?”那警卫笑着端了杯茶送过去。
那队长接了,啜了一口试探一下茶温,遂仰头灌下,问道:“就那样过去了?”
那警卫一脸庆幸地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幸亏我今天太累了,没有平时的机灵劲儿,如果搁在平常,你一个电话过来,我就会快速地操作挡车栏,按这位爷刚刚的速度,估计也就升起来一半而已,你想想,升到一半的后果,不是刚好把他给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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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警卫转而一副崇拜至极的模样:“都说这位爷是家里脾气最难琢磨的家伙,今天露这样一手,看来有关他身手车技的传言都是真的;**——那家伙的油门声震得我耳朵都嗡嗡响,我吓愣了,连转身按开挡车栏的动作都想不到,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他到了这门口不足十米的距离处,一加油门,嗖地一下,老天爷啊,我眼睁睁地看着他那车,愣是高高地腾空而起,发出刺耳的尖声,竟然越过栏杆了,我探头细看,门外车轮落地之后的尖锐擦痕,竟然足足划了五米远。”
“是得看看,走,咱们到门外看看去,回头我取了那录像带子,再细细揣摩。”
胖队长此刻已经缓过来气了,就起身往门外走。
“那是,那一段要是做了你兄弟开办的驾校的技术片片头,你说会不会吸引更多的学员?”那警卫眼珠儿一转,怂恿道。
“这主意好是好,要是让他知道,还不是找抽?”胖队长随口笑道。
“怎么回事,什么事情值得他这样赶?”
警卫向胖队长打听小道消息,因为半个小时之前,警卫大队长下令,让副队长亲自带了六个人去主楼大客厅前边站岗,不许外人出入,一会儿,这位爷就气冲冲地飞车而出了。
“闭嘴,这事儿也是咱们能打听的?记住规矩,和家里的正主儿有关的事情,少议论!”胖队长警惕性很高,虽然他也纳闷不已,他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得到客厅内隐隐约约的打斗声,毕竟,客厅的正门儿连关都不曾关,隔着棉帘子,猜也能猜出大概,就是不知道谁有这豹子胆,敢在那个地方打斗,照着情况看,气走的这个爷显然算一个。
“好了,估计问了你也不会知道。”那警卫没有听到预期的小道消息,竟然被训,不由小声咕哝,这刚刚都送了茶给他润嗓子了,还不说难道不急得慌?
“小样,用激将法对付我,这手段太幼稚了。”
胖队长说着,绕着那车轮落地在地面擦出的痕迹用步子估算一下基本的长度,一边意味莫名地摇头,一边往院内走,一刻都没有迟疑。
桑红从餐厅一侧的门口出来,看看外边也没有什么熟人,此刻她的模样一定不好,所以,她也熄了去找师父林玄玉一起离开的心思,一个人悄无声息地就出了大门,顺着街道往远处走去。
快步地穿过几条街,就到了热闹的街心公园了。
虽然只不过是午后三四点,阳光正暖的时候,她却觉得寒风凛冽,老是往她的衣服缝隙里钻,不由将身上的外套裹得紧紧的,一身漂亮的衣服,被她那畏畏缩缩的模样给搞到不伦不类的。
穿过街心公园,她不知道自己走得多快,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她只是觉得只有这样一路狂奔,她才能不哭出声来。
她觉得脸上有些凉意,抬手一抹,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了。
她不由咧咧嘴笑了,她有多久都没有掉过眼泪了,她记不起来了,抬起手指尝尝那咸涩的泪水,她第一次觉得爱情真的不是一个好东西,一旦沾上了,就会变得无比的脆弱,脆弱到连他说的一个字,就能让她流出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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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声地鄙视自己,怎么就没有胆子给那个独断专行的家伙一个耳刮子,竟然就这样灰溜溜地逃了,那混蛋不会认为她真的是做贼心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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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男女之间的事儿,怎么也不是她这个小脑瓜能想得清楚的,她就是觉得,这个宋书煜就是那个专门生出来整治的妖孽,不然,怎么总是在他面前,老是小心翼翼地想要讨他欢喜?
简直就到了这样的程度——他一个笑脸,她就如同升腾到了天堂,他一个皱眉,她就如同跌落到地狱;更不要说,他竟然会疾言厉色地让她滚了,她觉得自己此刻难受得几乎是九曲回肠,肚子里的肠子脊骨什么的,都给拧巴到一起去了。
这样一想,她就觉得自己浑身都是痛的,连一步路都不想走了。
看看街边的长椅,她很想像小时候一样,倦了就那么躺着歇一会,可是,看看身上漂亮的短裙和长外套,这衣服的价钱不知道当初让她多肉疼,可是现在,她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
当即就不管有没有什么灰尘,就像小时候一样,伸臂一趴,面朝下爬在长椅上,那双手垫住下巴,目光下垂,玩起来小时候爬在街边长椅上观察行人的鞋子的游戏来。
这游戏她小时候玩过无数遍,只要一玩起来,她就会忘记孤苦,忘记饥饿,忘记一切不愉快的事情。
从她身边经过一双穿着尖尖细跟的白色长筒靴,那靴子的后跟踩着彩砖,响起清脆的格格声——
她在想,这靴子的主人是一个妙龄的少女,她穿着这么漂亮的靴子,无论身上穿着什么样子颜色的衣服,都能衬得亮眼起来,她那轻快的节奏,如同一个奔赴约会地点的幸福的女孩子,她的恋人是怎么样的一个男子?
她的面孔里唰地出现了一张熟悉的脸,她顿时鄙视道:“滚一边,你这个一根筋的暴君,别来烦我!”
她就这样爬着,和小时候一样,百无聊赖地看鞋子编故事,用丰富的想象力和分析力,来尽可能准确又曲折地构思着这些陌生人的故事。
宋书煜开着车出了街心公园,就追到了她的身影。
他看着她健步如飞地行走,看着她拿手抹眼泪,拿着她抬头望天,看着她喃喃低语。
直到看到她就那样无所顾忌地在繁华的街道边,就那么什么都不在乎地爬到沾满灰尘的长椅上,一动不动地爬着。
那模样,让他看得眼睛发酸,这不过是一个尚未成年的毛丫头,他怎么就舍得把她往那么坏的地方想,说出那么绝情的字眼,不知道这丫头现在伤心成什么模样呢。
他觉得心底有个声音在提醒他,不要让她走,千万不要让她走。
说了多少次,要把她捧在手心里疼的,怎么一不小心就把她惹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