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最好的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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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其实是非常贪婪的,比狼还要贪婪,可是我们要记住,在这里我们是朋友,所以必须要收起我们的白牙,利爪,还有血红的眼睛。
必须抱着最诚挚的心去攫取我们的利润,牧人一时拿不出那么多的货物交换,记着,你要在按照对等交换的原则榨干他最后一张毛皮,最后个一把羊毛之后,要把牧人非常想要的东西大方的送给他,当然不是给他全部,而是很小的一少部分,告诉他,这是朋友送给他的礼物,不能流露出半点施舍的表情,我们是来交朋友的,不是来抢劫的。或者施恩的。”
在角厮罗教育自己两个憨直的晚辈的时候,云峥也在帐篷里培训自己的部下,诺大的一个帐篷里全是甲子营里面最机灵的军士,他们是这场商业大游行中的主力军,猴子和憨牛也在,彭九在听到精妙的地方赞不绝口,而梁楫这样的笨蛋,已经睡得口歪嘴斜。
葛秋烟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输得一点都不冤枉,她根本就想不到在她看来非常下贱的商贾之术,实际操作起来也是如此的恐怖。
现在才明白当初在皇泽寺,云峥为什么愿意将五沟的重要性告诉自己了,他打的主意就是把自己拖进一场交易,拖进云峥自己最拿手的节奏里,通过稀奇古怪的交易示敌以弱,最后再出奇兵,一把毒药就让自己的百十名部下魂归离恨天。
葛秋烟甚至觉得高昙晟也中计了,因为高昙晟也在和云峥做交易,葛秋烟不认为心高气傲的佛子谈交易的本领会比云峥强。
好在有极乐丹,给了葛秋烟一点来之不易的信心,否则她会在第一时间逃离这里,这里根本就是一个邪恶的大本营,弥勒教的秘密监狱也比这里干净。
云峥的商队在缓缓的向邈川城进发,生意做了一路,好事也做了一河滩。这一路上,修桥补路的事情没少干,他甚至在一个刮风的下午,停止做生意。派出自己的部下帮着一对年老的牧人到处寻找走失的羊羔,彭九冒着危险从沟壑里拴着绳子把羊羔救上来的时候,这里的牧人对这支商队的好感已经上升到自己人的程度了,虽然那只小羊羔被救了上来,感激不尽的老牧人大笑着杀死了小羊羔的母亲,做成美味的手抓羊肉款待这些找羊的好人。
彭九死活不白白接受老人的羊皮,二话不说从粮车上装了三碗米硬塞到老人怀里,请老人家熬点稀粥御寒。
别人都在欢笑,到处都洋溢着和谐喜庆的气氛,只有葛秋烟越看越觉得浑身发冷。武艺高强的葛秋烟在这一刻终于发现,自己才是身处狼群中的那只可怜的羊羔!
云峥发现,把这些中成药送出去的效果要比卖出去的效果好十倍,自己只会治疗一点轻微的跌打损伤,也会治疗一点头疼脑热。到了草原上,云峥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是神医。
难道说草原上的情况都是一样的?封闭落后的雄鹰部是这样,难道庞大无比,离大宋很近,也相对富裕的青塘部也是如此?
最后的结论就是如此,自从云峥给一个哭闹不断的孩子治好关节脱臼的毛病之后,就有无数的人过来找神医看毛病。那个孩子被家人请了无数巫婆,还有高僧看过,都不能让那个孩子停止啼哭,还说这孩子是被邪魔入侵了,差点被放到火堆里烧死。
无奈之下想要云峥这里要个油饼安慰孩子,如果还不好。就只能是当做邪魔入侵了,云峥看不过眼,检查了一下这个脏孩子,结果发现是孩子的肩膀脱臼了,这样的疼痛大人都受不住。更不要说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孩子了。
洗澡,除虱子,多喝开水,这样的万金油药方云峥不知道开出了多少,自己的帐篷外面永远熬着一罐子药草,治不治病的先要有医院的氛围才好。
人的自愈能力是非常强的,更多的时候,心理暗示要比治疗还要重要些,云峥自己就是这么认为的,真正让云峥的神医之名传扬开来的是一个脑袋被狼抓了一爪子的家伙,头皮已经被撕开,都能看见头盖骨,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人已经活不了了,但是云峥发现,这家伙就只是头皮撕裂而已,只是脑袋肿的很大,拿酒仔细的清理了伤口之后,给他拿丝线缝上,三天以后,这家伙基本上就没事了,自己骑着马跑了几十里地追上商队感谢救命之恩。
监视云峥做生意的吐蕃人,对云峥的这支商队的好感达到了极致,见云峥总是把拿来卖的药材白白的送给牧民,他非常的不忍心,担心这样下去整个商队会亏本,这个年轻人就没脸回去见爹娘,所以不允许云峥白送,牧民们也不是白眼狼,送来的礼品根本就不容拒绝。
官员认为病人赠送给云峥的青塘马,的确是属于云峥的,这已经不是买卖的范围了,天上的雄鹰感谢恩人的时候命都可以不要,一匹马算得什么,所以云峥的帐篷外面拴着三十几匹好马,那个官员就当没看见。
高耸的玛尼堆上已经飘满了经幡,这一次已经有了各色丝绸制作的经幡了,被北风一吹,在草原上非常的显眼,这里是人与天神交流的地方,云峥恭敬的将一面哈达绑在绳子上,从远处搬来一块小石头垒在玛尼堆上,双手合十祷告一番才离开,这样的行为已经变成云峥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陆轻盈见到夫君穿着皮袄的样子绝对认不出来,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想到这个有着黝黑面庞,大口的喝着酥油茶,一笑一口大白牙的吐蕃男子会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丈夫。
别人晒的都没有云峥这样夸张,这是他故意而为之,这里的紫外线非常的强烈,只需要七八天的时间就能把一个粉嫩的蜀中俊秀才变成一个彻底的吐蕃人。
他有时候会跑去没人的地方,趁着日头好脱得精光,让日头彻底的把自己变成一个黑人,做每一件事情都需要付出代价,随着事情重要性的提升,代价也会相应的提升,这中间没有任何的捷径可以走。
做吐蕃人的朋友那里比得上成为一个地道的吐蕃人,当青谊结鬼章忍不住想吃美食的时候跑过来找云峥的时候,惊讶地指着和自己一样黑的云峥张大了嘴巴,以前他过来的时候还总说云峥是小白脸,现在已经没法说了。
俩个人对坐在枯草上,大口的嚼着各自认为的美食,青谊结鬼章给云峥带来的是一只肥美的烤羊腿,他自己则在美美的吃着一种叫做拉条子的美食,里面加了好多的青蒜,这时候大地上早就看不见绿色,也不知道他的青蒜是从哪里来的。
“鬼章兄,再有三天就到邈川城了,我想去拜访一下节度使,这是礼仪万万不可轻废。”
“你就算不去邈川城也不成,阿大,就等着见你呢,今年老人家据守在邈川城,往年这时候早就去青塘城了,我觉得像是为你留下来的。
对了,你什么打算啊,我看你的货物已经换的差不多了,你总不能指望带着这些青塘的货物在青塘做生意吧。”
“那怎么行,这都是好东西,你知道一张毯子在成都府是什么价么?可以换一头猪,那东西青塘少见,汉人没有你们这么多的牛羊,吃一头牛会被官府打板子,然后充军的,所以就养了黑乎乎的猪,告诉你啊,那东西做出来的食物之美妙,你想都想不到!比如红烧肉,红烧排骨,多了去了,可惜这里没猪!”
青谊结鬼章猛地抬起头瞅着云峥说:“谁说没有,你等着,我带着人去前面的林子里找找看,野猪而已,你以为我真的没见过?”
这家伙唿哨一声就跨上马背着自己的大弓,带着十几个部下就去了不远处的林子,云峥就站在小山坡上,不长时间就看见林子里的鸟雀轰的一声全部飞上了半空,久久的盘旋不敢落下,无数“罗罗罗罗”的声音在林子里回荡,里面的野兽倒了霉,云峥亲眼看见一只豹子玩命的从林子里逃出来,在草原上疯狂的奔驰,矫健的雄姿展露无遗,十几个人撵着一大群野猪从林子里跑了出来,随着弓弦的鸣响,一头头的野猪纷纷栽倒,看得云峥翘舌不已,自己的这五百人什么时候才能还有这样的本事啊!
青谊结鬼章来去也就半个时辰的时间,这家伙肋下夹着一头野猪就跑回来了,云峥刚才看见了,这头大野猪是这家伙生擒活捉的。
到了云峥跟前,哈哈一笑就把那头百十斤重的野猪轰然一声就扔在了地上,不等野猪翻起身子,这家伙就跳下战马,一脚踹在野猪的肚子上,把这头猪踹的飞了起来,等它落下的时候,又一脚踹在野猪的肚皮上,诺大的一头野猪在他脚上跟皮球没什么区别。
“鬼章,我以后决定离你远远地,尤其是你喝醉之后,你这一脚要是踹在我身上,老子就要一命呜呼!”
“哈哈哈,等我把它的骨头全部踢散之后,再放血,肉的味道一定绝佳,我要多吃些,总是吃面食也怪没劲的。”
ps:
第三章
“我们其实是非常贪婪的,比狼还要贪婪,可是我们要记住,在这里我们是朋友,所以必须要收起我们的白牙,利爪,还有血红的眼睛。
必须抱着最诚挚的心去攫取我们的利润,牧人一时拿不出那么多的货物交换,记着,你要在按照对等交换的原则榨干他最后一张毛皮,最后个一把羊毛之后,要把牧人非常想要的东西大方的送给他,当然不是给他全部,而是很小的一少部分,告诉他,这是朋友送给他的礼物,不能流露出半点施舍的表情,我们是来交朋友的,不是来抢劫的。或者施恩的。”
在角厮罗教育自己两个憨直的晚辈的时候,云峥也在帐篷里培训自己的部下,诺大的一个帐篷里全是甲子营里面最机灵的军士,他们是这场商业大游行中的主力军,猴子和憨牛也在,彭九在听到精妙的地方赞不绝口,而梁楫这样的笨蛋,已经睡得口歪嘴斜。
葛秋烟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输得一点都不冤枉,她根本就想不到在她看来非常下贱的商贾之术,实际操作起来也是如此的恐怖。
现在才明白当初在皇泽寺,云峥为什么愿意将五沟的重要性告诉自己了,他打的主意就是把自己拖进一场交易,拖进云峥自己最拿手的节奏里,通过稀奇古怪的交易示敌以弱,最后再出奇兵,一把毒药就让自己的百十名部下魂归离恨天。
葛秋烟甚至觉得高昙晟也中计了,因为高昙晟也在和云峥做交易,葛秋烟不认为心高气傲的佛子谈交易的本领会比云峥强。
好在有极乐丹,给了葛秋烟一点来之不易的信心,否则她会在第一时间逃离这里,这里根本就是一个邪恶的大本营,弥勒教的秘密监狱也比这里干净。
云峥的商队在缓缓的向邈川城进发,生意做了一路,好事也做了一河滩。这一路上,修桥补路的事情没少干,他甚至在一个刮风的下午,停止做生意。派出自己的部下帮着一对年老的牧人到处寻找走失的羊羔,彭九冒着危险从沟壑里拴着绳子把羊羔救上来的时候,这里的牧人对这支商队的好感已经上升到自己人的程度了,虽然那只小羊羔被救了上来,感激不尽的老牧人大笑着杀死了小羊羔的母亲,做成美味的手抓羊肉款待这些找羊的好人。
彭九死活不白白接受老人的羊皮,二话不说从粮车上装了三碗米硬塞到老人怀里,请老人家熬点稀粥御寒。
别人都在欢笑,到处都洋溢着和谐喜庆的气氛,只有葛秋烟越看越觉得浑身发冷。武艺高强的葛秋烟在这一刻终于发现,自己才是身处狼群中的那只可怜的羊羔!
云峥发现,把这些中成药送出去的效果要比卖出去的效果好十倍,自己只会治疗一点轻微的跌打损伤,也会治疗一点头疼脑热。到了草原上,云峥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是神医。
难道说草原上的情况都是一样的?封闭落后的雄鹰部是这样,难道庞大无比,离大宋很近,也相对富裕的青塘部也是如此?
最后的结论就是如此,自从云峥给一个哭闹不断的孩子治好关节脱臼的毛病之后,就有无数的人过来找神医看毛病。那个孩子被家人请了无数巫婆,还有高僧看过,都不能让那个孩子停止啼哭,还说这孩子是被邪魔入侵了,差点被放到火堆里烧死。
无奈之下想要云峥这里要个油饼安慰孩子,如果还不好。就只能是当做邪魔入侵了,云峥看不过眼,检查了一下这个脏孩子,结果发现是孩子的肩膀脱臼了,这样的疼痛大人都受不住。更不要说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孩子了。
洗澡,除虱子,多喝开水,这样的万金油药方云峥不知道开出了多少,自己的帐篷外面永远熬着一罐子药草,治不治病的先要有医院的氛围才好。
人的自愈能力是非常强的,更多的时候,心理暗示要比治疗还要重要些,云峥自己就是这么认为的,真正让云峥的神医之名传扬开来的是一个脑袋被狼抓了一爪子的家伙,头皮已经被撕开,都能看见头盖骨,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人已经活不了了,但是云峥发现,这家伙就只是头皮撕裂而已,只是脑袋肿的很大,拿酒仔细的清理了伤口之后,给他拿丝线缝上,三天以后,这家伙基本上就没事了,自己骑着马跑了几十里地追上商队感谢救命之恩。
监视云峥做生意的吐蕃人,对云峥的这支商队的好感达到了极致,见云峥总是把拿来卖的药材白白的送给牧民,他非常的不忍心,担心这样下去整个商队会亏本,这个年轻人就没脸回去见爹娘,所以不允许云峥白送,牧民们也不是白眼狼,送来的礼品根本就不容拒绝。
官员认为病人赠送给云峥的青塘马,的确是属于云峥的,这已经不是买卖的范围了,天上的雄鹰感谢恩人的时候命都可以不要,一匹马算得什么,所以云峥的帐篷外面拴着三十几匹好马,那个官员就当没看见。
高耸的玛尼堆上已经飘满了经幡,这一次已经有了各色丝绸制作的经幡了,被北风一吹,在草原上非常的显眼,这里是人与天神交流的地方,云峥恭敬的将一面哈达绑在绳子上,从远处搬来一块小石头垒在玛尼堆上,双手合十祷告一番才离开,这样的行为已经变成云峥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陆轻盈见到夫君穿着皮袄的样子绝对认不出来,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想到这个有着黝黑面庞,大口的喝着酥油茶,一笑一口大白牙的吐蕃男子会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丈夫。
别人晒的都没有云峥这样夸张,这是他故意而为之,这里的紫外线非常的强烈,只需要七八天的时间就能把一个粉嫩的蜀中俊秀才变成一个彻底的吐蕃人。
他有时候会跑去没人的地方,趁着日头好脱得精光,让日头彻底的把自己变成一个黑人,做每一件事情都需要付出代价,随着事情重要性的提升,代价也会相应的提升,这中间没有任何的捷径可以走。
做吐蕃人的朋友那里比得上成为一个地道的吐蕃人,当青谊结鬼章忍不住想吃美食的时候跑过来找云峥的时候,惊讶地指着和自己一样黑的云峥张大了嘴巴,以前他过来的时候还总说云峥是小白脸,现在已经没法说了。
俩个人对坐在枯草上,大口的嚼着各自认为的美食,青谊结鬼章给云峥带来的是一只肥美的烤羊腿,他自己则在美美的吃着一种叫做拉条子的美食,里面加了好多的青蒜,这时候大地上早就看不见绿色,也不知道他的青蒜是从哪里来的。
“鬼章兄,再有三天就到邈川城了,我想去拜访一下节度使,这是礼仪万万不可轻废。”
“你就算不去邈川城也不成,阿大,就等着见你呢,今年老人家据守在邈川城,往年这时候早就去青塘城了,我觉得像是为你留下来的。
对了,你什么打算啊,我看你的货物已经换的差不多了,你总不能指望带着这些青塘的货物在青塘做生意吧。”
“那怎么行,这都是好东西,你知道一张毯子在成都府是什么价么?可以换一头猪,那东西青塘少见,汉人没有你们这么多的牛羊,吃一头牛会被官府打板子,然后充军的,所以就养了黑乎乎的猪,告诉你啊,那东西做出来的食物之美妙,你想都想不到!比如红烧肉,红烧排骨,多了去了,可惜这里没猪!”
青谊结鬼章猛地抬起头瞅着云峥说:“谁说没有,你等着,我带着人去前面的林子里找找看,野猪而已,你以为我真的没见过?”
这家伙唿哨一声就跨上马背着自己的大弓,带着十几个部下就去了不远处的林子,云峥就站在小山坡上,不长时间就看见林子里的鸟雀轰的一声全部飞上了半空,久久的盘旋不敢落下,无数“罗罗罗罗”的声音在林子里回荡,里面的野兽倒了霉,云峥亲眼看见一只豹子玩命的从林子里逃出来,在草原上疯狂的奔驰,矫健的雄姿展露无遗,十几个人撵着一大群野猪从林子里跑了出来,随着弓弦的鸣响,一头头的野猪纷纷栽倒,看得云峥翘舌不已,自己的这五百人什么时候才能还有这样的本事啊!
青谊结鬼章来去也就半个时辰的时间,这家伙肋下夹着一头野猪就跑回来了,云峥刚才看见了,这头大野猪是这家伙生擒活捉的。
到了云峥跟前,哈哈一笑就把那头百十斤重的野猪轰然一声就扔在了地上,不等野猪翻起身子,这家伙就跳下战马,一脚踹在野猪的肚子上,把这头猪踹的飞了起来,等它落下的时候,又一脚踹在野猪的肚皮上,诺大的一头野猪在他脚上跟皮球没什么区别。
“鬼章,我以后决定离你远远地,尤其是你喝醉之后,你这一脚要是踹在我身上,老子就要一命呜呼!”
“哈哈哈,等我把它的骨头全部踢散之后,再放血,肉的味道一定绝佳,我要多吃些,总是吃面食也怪没劲的。”
ps: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