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将剽窃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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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动过后,林子轩冷静下来。
他发现这个大规模剽窃外国名著的计划存在着诸多漏洞。
他的确看过不少外国名著,可有些名著年代过于久远,早就出版过了,像是《简爱》和《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类的。
他真正看过的现当代小说并不多,而且有些小说的思想和这个时代不相符。
或者说超越了这个时代。
前进半步是天才,前进一步就成了疯子。
林子轩剽窃小说是为了出名和赚钱,他可不想和梵高一样,死后才得到殊荣。
他就是一个俗人,没有那么高尚的情操。
还有些小说看到一半觉得没意思丢掉了,就算用搜索栏搜索也只能得到残缺不全的小说。
虽然说残缺也是一种美,可出版社绝不会答应。
最关键的一点是,他看的外国小说都是中文版。
这一点最为致命。
也就是说,他想要剽窃那些小说,首先要把中文版翻译成英文。
这让林子轩哭笑不得。
这算什⊥≧,么事啊,他看的中文版本身就是英文翻译过来的,现在倒好,还要再翻译回去。
别小看了翻译工作,这样捣腾一遍,兴许就成了另一个故事。
何况翻译这种活可不是谁都能做的,不仅要具有深厚的文化功底,还要对外国的生活风俗了如指掌,否则就会失去原作的神韵。
所以说,一位优秀的文学家或许不是一位优秀的翻译家,可一位优秀的翻译家一定是一位优秀的文学家。
这倒是个难题。
原本这位富家子弟林子轩在哥伦比亚大学学的是经济学,本人的英文水平不高,即便在纽约生活了两年,也只能应付普通的听说读写。
而穿越来的林子轩对英文更是不精通。
小说中的言辞讲究简洁优美,需要的词汇量太多,他无法胜任。
假若由他来生搬硬套,查字典翻译的话,那最终的结果就是把名著毁掉。
别人看到的只能是一篇中学生水平的作文,语言乏味,叙述平淡,就算主题再深刻,立意再新颖,也无法打动出版社的编辑。
还有个篇幅的问题,长篇小说一般都需要几十万字。
在这个没有电脑的时代,想要写文章,只能用打字机,或者手写。
用打字机也只能打出英文来,想要把小说写出来,只能用手写,而且还必须是繁体字。
手写!
繁体字!
天啊!
林子轩不由得发出一阵哀嚎。
对于习惯于用电脑打字的人来说,用手写繁体字,无疑是一种折磨,看来想要剽窃名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面对诸多困难,林子轩没有放弃。
他需要找一些篇幅较短的名著,这样无论是手写还是翻译都会简单的多。
童话故事一般篇幅都比较少,他搜索了一番,找到了一本叫做《小王子》的童话故事。
这是一位法国人在1942年创作的童话故事,主人公是一位来自外星的小王子,故事讲述了小王子在来到地球之前经历的种种冒险。
作者用孩子般的眼光,透射出成人的空虚和愚妄,用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和寂寞,以及那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生命。
看到了《小王子》,林子轩自我反思了一下。
他为自己剽窃名著的行为小小的羞愧了一番,觉得这件事不怎么道德。
这就是文学的魅力,能够让人反省自身。
不过他也只是稍微愧疚了一下,就下定决心把剽窃进行到底,这就是成人的世界。
在成人的世界里,终日为了名利而奔波,为了成功不择手段,早已没有了孩子的纯真。
除了《小王子》,林子轩还找到了一本《老人与海》,是一篇中篇小说。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在1951年写的一篇小说,享誉全世界,因此获得了美国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这句话是小说的核心。
他不由得暗自窃喜,这可是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只要出版了这本书,他在世界文坛上就有了一席之地。
林子轩还找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可面对十几万字的工作量,他只能暂时放弃。
当然还有《飘》,这本描写美国南北战争的小说非常有名,改编成电影《乱世佳人》后风靡了全世界。
可是这本书有近百万字的篇幅,他要写到什么时候。
在这一刻,他无比想念电脑,想念后世的美好时光。
既然做出了决定,有了出名和赚钱的动力,林子轩忙碌起来。
他洗漱了一番,出门到一家中餐馆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回到公寓,准备大干一场。
徐至摩走了,公寓里另外一间房子空了下来,他没打算找其他人住进来,以免有人打扰到他的剽窃大计。
反正他也准备离开美国了,他深切的感觉到只有回国才有发展前途。
这不是说他有多爱国,而是国内用的是中文,剽窃起来更加方便而已。
简单的收拾了房间,养足了精神,林子轩坐到书桌前,拿起了钢笔,看着稿纸,又是一阵无语。
这个时代写中文都是竖着来的,和后世横着写字的习惯不同。
为了成为大文豪,我要不畏险阻,排除万难。
林子轩给自己打气,在稿纸上写下了《老人与海》几个字,这篇世界级的名著提前几十年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写作是艰苦的,对此林子轩深有体会。
习惯总是很难改变。
在剽窃的过程中,他一不小心就会写成简体字,有时候还横竖傻傻分不清楚,浪费了不少稿纸,导致写作进程极为缓慢。
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他都呆在公寓里,除了吃饭绝不外出,也不去上课,就算是朋友相约也给推辞掉,进入了隐居的状态。
好在他有着半宅男的性质,不觉得窝在房间里有什么不好,也不会觉得孤独。
如果是以前那位富家子弟林子轩,早就四处玩乐去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大半个月的奋战后,他终于把《老人与海》和《小王子》两本书抄袭了出来。
林子轩揉了揉发酸的手腕,看着面前的稿纸,一股豪情油然而生。
从今日起,他也算是世界级的文豪了。
在激动过后,林子轩冷静下来。
他发现这个大规模剽窃外国名著的计划存在着诸多漏洞。
他的确看过不少外国名著,可有些名著年代过于久远,早就出版过了,像是《简爱》和《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类的。
他真正看过的现当代小说并不多,而且有些小说的思想和这个时代不相符。
或者说超越了这个时代。
前进半步是天才,前进一步就成了疯子。
林子轩剽窃小说是为了出名和赚钱,他可不想和梵高一样,死后才得到殊荣。
他就是一个俗人,没有那么高尚的情操。
还有些小说看到一半觉得没意思丢掉了,就算用搜索栏搜索也只能得到残缺不全的小说。
虽然说残缺也是一种美,可出版社绝不会答应。
最关键的一点是,他看的外国小说都是中文版。
这一点最为致命。
也就是说,他想要剽窃那些小说,首先要把中文版翻译成英文。
这让林子轩哭笑不得。
这算什⊥≧,么事啊,他看的中文版本身就是英文翻译过来的,现在倒好,还要再翻译回去。
别小看了翻译工作,这样捣腾一遍,兴许就成了另一个故事。
何况翻译这种活可不是谁都能做的,不仅要具有深厚的文化功底,还要对外国的生活风俗了如指掌,否则就会失去原作的神韵。
所以说,一位优秀的文学家或许不是一位优秀的翻译家,可一位优秀的翻译家一定是一位优秀的文学家。
这倒是个难题。
原本这位富家子弟林子轩在哥伦比亚大学学的是经济学,本人的英文水平不高,即便在纽约生活了两年,也只能应付普通的听说读写。
而穿越来的林子轩对英文更是不精通。
小说中的言辞讲究简洁优美,需要的词汇量太多,他无法胜任。
假若由他来生搬硬套,查字典翻译的话,那最终的结果就是把名著毁掉。
别人看到的只能是一篇中学生水平的作文,语言乏味,叙述平淡,就算主题再深刻,立意再新颖,也无法打动出版社的编辑。
还有个篇幅的问题,长篇小说一般都需要几十万字。
在这个没有电脑的时代,想要写文章,只能用打字机,或者手写。
用打字机也只能打出英文来,想要把小说写出来,只能用手写,而且还必须是繁体字。
手写!
繁体字!
天啊!
林子轩不由得发出一阵哀嚎。
对于习惯于用电脑打字的人来说,用手写繁体字,无疑是一种折磨,看来想要剽窃名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面对诸多困难,林子轩没有放弃。
他需要找一些篇幅较短的名著,这样无论是手写还是翻译都会简单的多。
童话故事一般篇幅都比较少,他搜索了一番,找到了一本叫做《小王子》的童话故事。
这是一位法国人在1942年创作的童话故事,主人公是一位来自外星的小王子,故事讲述了小王子在来到地球之前经历的种种冒险。
作者用孩子般的眼光,透射出成人的空虚和愚妄,用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和寂寞,以及那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生命。
看到了《小王子》,林子轩自我反思了一下。
他为自己剽窃名著的行为小小的羞愧了一番,觉得这件事不怎么道德。
这就是文学的魅力,能够让人反省自身。
不过他也只是稍微愧疚了一下,就下定决心把剽窃进行到底,这就是成人的世界。
在成人的世界里,终日为了名利而奔波,为了成功不择手段,早已没有了孩子的纯真。
除了《小王子》,林子轩还找到了一本《老人与海》,是一篇中篇小说。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在1951年写的一篇小说,享誉全世界,因此获得了美国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这句话是小说的核心。
他不由得暗自窃喜,这可是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只要出版了这本书,他在世界文坛上就有了一席之地。
林子轩还找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可面对十几万字的工作量,他只能暂时放弃。
当然还有《飘》,这本描写美国南北战争的小说非常有名,改编成电影《乱世佳人》后风靡了全世界。
可是这本书有近百万字的篇幅,他要写到什么时候。
在这一刻,他无比想念电脑,想念后世的美好时光。
既然做出了决定,有了出名和赚钱的动力,林子轩忙碌起来。
他洗漱了一番,出门到一家中餐馆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回到公寓,准备大干一场。
徐至摩走了,公寓里另外一间房子空了下来,他没打算找其他人住进来,以免有人打扰到他的剽窃大计。
反正他也准备离开美国了,他深切的感觉到只有回国才有发展前途。
这不是说他有多爱国,而是国内用的是中文,剽窃起来更加方便而已。
简单的收拾了房间,养足了精神,林子轩坐到书桌前,拿起了钢笔,看着稿纸,又是一阵无语。
这个时代写中文都是竖着来的,和后世横着写字的习惯不同。
为了成为大文豪,我要不畏险阻,排除万难。
林子轩给自己打气,在稿纸上写下了《老人与海》几个字,这篇世界级的名著提前几十年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写作是艰苦的,对此林子轩深有体会。
习惯总是很难改变。
在剽窃的过程中,他一不小心就会写成简体字,有时候还横竖傻傻分不清楚,浪费了不少稿纸,导致写作进程极为缓慢。
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他都呆在公寓里,除了吃饭绝不外出,也不去上课,就算是朋友相约也给推辞掉,进入了隐居的状态。
好在他有着半宅男的性质,不觉得窝在房间里有什么不好,也不会觉得孤独。
如果是以前那位富家子弟林子轩,早就四处玩乐去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大半个月的奋战后,他终于把《老人与海》和《小王子》两本书抄袭了出来。
林子轩揉了揉发酸的手腕,看着面前的稿纸,一股豪情油然而生。
从今日起,他也算是世界级的文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