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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最后的公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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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八月,骄阳似火,一支商队在大愚山脚下缓缓地移动着。

    “妈的,真热!”领队的宋希抹了把脸上的汗,“照这样热下去,等到了渔关,我他妈非脱一层皮不可。”宋希的话,让商队里的人乐呵不起来。

    若是平时,宋希说话,总有人附和,可这一次送货,一是天气太热,二是因为到了大愚山,这儿的土匪喜妹甚是厉害,所以大家伙儿乐不起来。

    看出众人的神态,宋希招手,把阿南叫到自己面前,“阿南,阿威那小子去探路,怎么还没回来?”

    “不知道。”阿南是刚进商队的新手,这次出来,临走时东家老余特地叮嘱宋希,说阿南是他家的远房侄子,让他路上多多关照。宋希最讨厌这种走后门,一路上很是“关照”阿南。苦的累的都让阿南做,若不是因为阿南是新手,探路这样的事儿宋希也会交给他。

    不过,阿南倒是个好性子,也是做事儿的好手。无论宋希安排什么,他都认认真真做得妥妥当当,让宋希挑不出任何问题来。

    而且这小子热闹,走哪儿哪儿欢乐,进商队没多久,就让和大家伙儿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外加好几次遇到危险,都是阿南一马当先,救了大家,所以在商队里,阿南的威望直逼宋希,让宋希第一次有了危机感。

    “不知道?你们不是好得穿一条裤子了么?你不知道?”

    “宋叔,我没那么大的裤腰,而且我不是半仙。”

    阿南的话,引起了一片笑声,就连宋希在看到阿南一本正经的表情后,也“噗”一笑,骂了出来,“滚——别站老子面前,老子看着心烦。”

    等阿南走后,宋希蹭着脸上的汗水,眯眼看着不远处的霭霭青山,嘴边念叨了一句,“阿威莫不是遇到土匪了?”

    南凤国在明月晟手里一直平平稳稳,也算得上是国富民强。偏生在这样一个国家,会有大愚山这个例外。

    大愚山在南凤国北边,靠近边塞,因为山高路远,当官的也顾不上这里,大愚山在五年前被一群土匪占山为王,没两年,大愚山女当家喜妹的名号就传了出去,如今更是响彻南凤国。

    但凡出关的商队,都要经过大愚山,只要路过,就得给喜妹孝敬,否则就会被他们洗劫一空。有些商队为了避免被打劫,绕开大愚山走远路,被喜妹知道后直接带人包抄,最后下场更加惨烈,直接葬送了性命。

    朝廷军队也曾过来围剿几次,因为大愚山山大林深,军队最后也没能把土匪怎样,折腾了几次,朝廷兵马损失不少,后来就不了了之,大愚山土匪也就扬名天下。那些商队见朝廷都奈何不了喜妹,干脆安安分分地从大愚山路过,老老实实地给喜妹进贡,反倒能平安。

    宋希在这条路上跑了几十年,自从出现土匪后,他也按规矩给喜妹进贡,每次也算平安无事。这次,宋希派阿威去探路,就是想看看土匪到哪儿了,他好做准备,没想到阿威去了半天还没回来,真是急死个人。

    “头儿,到底是走还是等着?”有人上前询问。宋希咬了咬牙,看了看天色,下了命令。“先走着!”

    商队浩浩荡荡,开进大愚山,一直到傍晚,都没遇到土匪。

    事情有些蹊跷,宋希总觉得这次的“顺利”有些不对劲。难道土匪们都喝醉了,睡大觉去了?那些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听说很多朝廷要犯都逃到了大愚山当土匪,这些人可是得罪不得。

    正在宋希绞尽脑汁想着土匪们的异常的时候,旁边山林里传来“簌簌”的声音,随后一声“缴钱不杀”,吓得宋希差点儿从马身上摔下来。

    再一看,一个桃红的身影慢悠悠地出现在众人面前,那女子的乌发垂在左肩上,头发里缠着珍珠和金银丝,耳垂上挂着鹌鹑蛋大小的宝石,把粉白的耳垂拉得老长。

    她一身桃红色的短裙,腿上绑着暗红色的护膝,胸口的衣领开的老低,露出了水蓝色的肚兜,和一抹白花花的肉,一走一晃荡,让人看着就遐想连篇。

    “啧啧,宋老板,几天不见,你倒是忘了我大愚山的规矩了。”

    原来眼前女子就是让人头疼的土匪头子喜妹,见到来人,宋希连忙脸上堆满了笑容赢了上去,“喜姑娘,您误会了!我这次一到山口就派了阿威过来,可是等了半天阿威都没有回去……我这不是赶时间,所以就——”

    “我没见到你说的什么阿威阿猫,兄弟们,你们见到了没?”

    “没有——”旁边的汉子们挥舞着手中的大刀凶神恶煞地吆喝着,吓得商队里的人纷纷下马,低垂着头,生怕惹恼了土匪被取了性命。

    和这些人相比,依旧端正骑在马上的阿南显得格外突兀,喜妹没一会儿就注意到了他。

    阿南端端正正地坐在马上,握着缰绳,背挺的笔直,目不斜视地看着喜妹,眼神里没有丝毫胆怯,勾起了喜妹的兴趣。

    喜妹摇晃着手里花花绿绿的马鞭,扭着腰肢走到马下,抬起俏生生的脸看着阿南。

    这张脸,鹅蛋型,没有闺中女子的白净,反而因为长期日晒,染上了健康的红。鹅蛋脸上,有一双张扬的柳叶眉,浓浓的黛色。眉下的眼,有一种说不出的风骚韵味,在喜妹的左脸上,有一道细细的疤痕,从眉梢一直延续到唇角。

    此时,喜妹正带着浓烈的兴趣打量着阿南,在喜妹眼里,阿南是个高挑的男人,宽肩,细腰,窄臀,有一副极好的身架子。可好身材比起来,阿南的那张脸反而平凡了一些。说不上英俊,却十分有味,而且非常年轻,顶多十六七岁。

    “这位兄弟,第一次出门?”喜妹一跃而上,坐到阿南怀里,把手探进了阿南的衣服中,捏拿了几下。硬邦邦的肉,好身材!喜妹一阵浪笑。

    “是的,还请喜姑娘多多关照。”阿南面不改色地握住喜妹的手,不让她在深入。

    阿南的声音有种特殊的磁性,听得喜妹心中一颤,她并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姑娘,可阿南身上干净的男人气息,让她心旷神怡。在对上阿南的眼睛时,喜妹心中的这种感觉更加明显,这男人浑身散发着魔力,让人忍不住想探究一番。

    喜妹侧身,将胸口的花白坦露在阿南眼前,双手挂在他的脖子上,胸口温柔地蹭着阿南结实的胸膛。“兄弟多大年纪?家里可有妻室?”

    “没有。”阿南摇摇头,身子后倾,想拉远喜妹和自己的距离。

    队伍前面的宋希在听到喜妹的问题后,额头上直冒冷汗。这女人要做什么?莫不是相中了阿南,要把阿南留下来当压寨相公?喜妹的浪荡和她的狠辣一样出名,稍有姿色的男人都会被她留下。这阿南虽然相貌并不出众,可他入了喜妹的眼,这是个麻烦事。若喜妹真要把阿南留下,他回去怎么跟东家交待?

    “没有妻室?”喜妹勾手,抚着阿南的下巴,青色的胡渣还有些柔软,证明这男子并没有成熟,还青涩得厉害。

    喜妹盯着阿南的眼睛,看着里面那个影子,声音变得软绵绵起来,“那你可有婚配?”

    “没有。”

    阿南的回答,让喜妹乐得不行,她哈哈大笑着,露出两排洁白如玉的牙齿和粉红色的牙龈肉。就在大家以为喜妹要直接抢人的时候,喜妹一个翻身,来到宋希旁边,马鞭勾着宋希的脖子,将他带入自己怀中,“宋希,你今天坏了我订的规矩,按照惯例,你得把所有货都留下。”

    宋希可不敢去看那片春色,连忙躲到一边给喜妹作揖行礼,“喜姑娘,我真的派了阿威出来,那小子肯定躲哪儿乐呵去了。这批货您要是扣下了,我就算是十个脑袋也赔不起啊!喜姑娘,您就高抬贵手,过路费我们多出都行。”

    见宋希这样,喜妹笑而不答,眼睛直视看着阿南。碰巧,阿南正看着她,喜妹觉得自己内心有股子火在燃烧,烧得她浑身烦躁。她马鞭一扬,指着阿南对宋希说道,“路费十倍,而且他要留下来。”

    前面那句,宋希放了心,十倍就十倍,只要不被扣货就成,只是这后一句怎么这么不对劲啊!

    “您留下阿南做什么啊?他笨手笨脚的,事情都做不好,还是新手,您要不换别人——”

    “不行!我就看中他了!姑奶奶我就喜欢嫩生的美少年!”

    喜妹的固执是众所周知的,她定下的事情,就不会改。可是留下阿南,宋希做不到。虽然他不喜欢这个通过关系进入商队的小伙子,但阿南人不错,为了商队顺利,把阿南留在土匪窝里,万一阿南有什么三长两短的,不但东家那边不好说,宋希自己也会过意不去。

    “喜姑娘,过路费我们可以再多补给你们,阿南的确不能留下。我答应东家要护他安全,这一点儿,恕难从命。”

    “呵呵,那这就谈不好了!”喜妹浪笑,一拍手,土匪们蜂拥而上,将商队团团围住,“既然宋老板不肯,那我只能把你们都留下!兄弟们,把他们都带到朝天寨去!”

    立刻,土匪们上前推搡着众人,将他们的手用麻绳一个个捆住,眼也都用黑布缠上。

    “走咯!”

    朝天寨,在大愚山的深山里,宋希等人被黑布蒙了眼睛,押到山寨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等眼前光亮了后,众人才发现朝天寨是一个山窝里的坝子,只有一条狭长的小路出去。坝子四周都是悬崖,选这样的地方做山寨的确是聪明之举。

    “喜欢这里么?”喜妹凑到阿南身边,和他并肩,喜妹才发现自己的个头仅仅到了阿南的胸口,这男人她越看越满意,越看越喜欢。她认定阿南是自己的男人,干脆直接靠在他怀里,感受他身上的刚阳之气。

    “还不错。”

    阿南这一次没有推开喜妹,而是仔细打量着朝天寨。这里易守难攻,难怪朝廷找了那么久都没有找到土匪的老巢,原来他们的窝藏在这里。

    “这地方是我挑的!朝廷的人都找不到!”

    喜妹靠着木栏,打量着自己的朝天寨,眼里充满了自信。

    阿南侧脸,看着喜妹,这女人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平时看着,只是个艳丽的美娇娘,有些俗气,有些火辣,像酒肆的老板娘一样,风尘和风骚并举。若不是因为朝天寨名声太大,喜妹手上染血太多,没人会相信眼前的女人会是杀人如麻的土匪头子。

    “为什么当土匪?”

    “你很歧视土匪?”喜妹皱眉,两片殷红的唇凑到阿南面前,“我爹是土匪,我娘是土匪,我死去的男人是土匪,我自然也是土匪!”

    这个回答,让阿南微微一笑。他笑的时候,唇角非常好看,喜妹心间一颤,把眼瞥向一边。比阿南帅的男人她见过,为何总觉得阿南与众不同呢?笑得这样迷人,这个阿南真是好看!

    “你叫什么名字?”

    “阿南。”

    “阿南?好名字——”喜妹猛地踮脚,想在阿南唇上轻啄,却被他撇开脸,她的唇只是擦到了他下巴上的胡渣。“阿南,我喜欢你!你要是不想他们出事儿,就留下来。”

    “如果我说不呢?”阿南坏坏一笑,那笑,让喜妹差点儿沉醉进去。

    若是其他人挑衅,喜妹一定二话不说,直接开刀杀人,可阿南不同。喜妹第一眼就看中了阿南,所以才将他掳到朝天寨。

    “阿南,你应该听说过我喜妹的名声。若你不答应,我会把他们一个个都杀掉,让他们死在你面前。”喜妹嘴里说笑,眼神却像带了刀似的,这个男人她要定了,她看中的男人,还没有得不到的。

    “无所谓。我听说,凡是被掳到朝天寨的人,最后的下场都是死路一条。你怕人泄露朝天寨的踪迹,每次都会杀人灭口,这是你的一贯伎俩。既然,他们的结果注定是死,我何必操那么多心。”

    阿南的回答有些不近人情,喜妹越听越喜欢这个男人。

    世人都说她喜妹手段毒辣,不但劫财劫色,还会劫人性命。可她从来都不在乎这些说法,她喜欢这样的生活。这寨子里的人,哪个手上没有几条人命?她身上的人命最多!做这一行,早就把仁义道德抛在脑后了,她就要今朝有酒今朝醉。

    “阿南,你跑不掉的!你是我的,只是我的。”喜妹的手拔了阿南头上的发钗,手指插ru他浓密的乌发中,“今晚洞房,你躲不掉!看你的模样,还是个雏儿,你放心,姐姐一定会手把手地教你的!”

    说完,喜妹“哈哈”大笑,扭着身子进了屋里。

    这一次,除了阿南,其他人都被捆绑起来,丢进了小屋里。寨子里的土匪们大口喝酒,大块儿吃肉,那些木屋上挂满了白森森的骷髅头,仿佛在宣扬他们的辉煌战绩似的。

    “阿南夫君,来嘛——”喜妹换了一件火红色的纱裙,薄薄的一层,里面仅是一件鸳鸯戏水的红肚兜和一条红色及臀的短裤。白花花的肉在红纱的衬托下,格外妖娆。场上的土匪们欢呼了起来,污言秽语顿时充斥着阿南的耳朵。

    “夫君,莫不是害羞了?要我来请你?”喜妹化了妆,在灯火下,看上去妖气十足。

    阿南没理喜妹,反而扯了面前烧好的兔肉塞进嘴里,大口地嚼着。

    “大当家的,相公怕是害羞了!看他模样,定是个嫩生的小鸡,大当家的,你可要记得温柔啊!”

    “哈哈哈!相公,你可要吃饱,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大当家的好久没这样念着一个人了!”

    众人的话,让喜妹很是高兴,干脆坐在了阿南身边伺候他用餐。见喜妹这样,土匪们打着口哨,纷纷起哄,都说阿南是好福气,能享受喜妹的贴身伺候。

    “滚滚滚,一边去!”喜妹看着那些人,一手挽在阿南的手臂上,“你们今天给老娘好好喝酒,好好吃肉。对了,不许闹洞房!老娘今天要自己乐呵!”

    说完,喜妹蹭到阿南怀里,“相公,你饱了没?你饱了我们就干正事儿去吧——”

    之前还在推脱的阿南,一把提起喜妹,将她扛在肩上,在众人的口哨声中去了他们的洞房。

    如果喜妹有先见之明,一定会放过阿南,放过这支商队。可她不是神仙,不会算命,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将在这天戛然而止。

    当七十六个鲜活的人头落在喜妹面前的时候,喜妹尖叫了起来。她怎么都无法将之前的普通伙计阿南和眼前的南凤皇太子凤枭联系起来。

    看着面前一身红衣,英俊异常的紫眸男人,喜妹知道自己错了。她怎么都想不到,堂堂皇太子会为了清扫大愚山土匪,化装成店伙计藏在其中。当她进洞房,被他打晕的那一刻,喜妹就察觉到了事情的异样,可这异常来的太突然,突然得让喜妹措手不及。

    “混蛋,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喜妹抬起头,恶狠狠地看着阿南,不,应该是凤枭。“你杀了我吧!”

    “放心,下一个就是你。”

    凤枭平拍手,一人上前宣读了喜妹的罪状。直到现在,喜妹才知道自己手里有一百四十三条人命,她自己都记不清楚,没想到凤枭还能查出来。

    “行刑——”

    “等一等!”正当大刀要落下的时候,喜妹大声喊停,“太子殿下,我,我能求您一件事情么?”

    “说。”

    “为我们烧火做饭的哑女是无辜的,她的爹娘被我杀了,我见她年幼,没有威胁,就把她留下来当丫头使唤。她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求您高抬贵手,不要错杀了她。她,她只有九岁,还是个孩子……”

    “我知道。行刑吧——”

    倒落,喜妹的头滚在地上。临死前,喜妹一直盯着不远处的一个瘦小的身影,眼里有太多的不甘和不忍。荣华,姑姑只能帮你到这儿,日后如何,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荣华——

    当那个天人一样的男子走过来时,我冰凉的心突然跳得厉害起来。他走到我面前,蹲下来,我才发现他有一双深邃的紫眸,那眼不同于常人,美丽妖冶,散发着迷惑人心的光芒。

    “你叫什么名字?”他的声音很轻柔,低沉中带着迷离的奢华。我握紧了拳头,看他的眼神有些惶恐。我不知道在凤枭眼里我会是什么样的存在,至少我瘦小的身子,宽大而且缀满补丁的粗布衣会让他从心里上怜惜我,而且,我还是个哑巴。

    “你会写字么?”

    凤枭摊开他的掌心放在我面前,他的手指修长。我以为似他这样尊贵的人,一定是娇宠万分,没想到他的手掌和手指上,都有粗糙的茧。看来传闻中皇太子文武双全并不假,否则凤枭也不可能独身闯入朝天寨,一举消灭困扰百姓的土匪。

    “荣华。”

    我伸出手指,在凤枭的掌心写下这两字。

    “荣华?好名字!”凤枭揉了揉我的头,就在我以为他会将我交给身后将士的时候,他将我抱了起来。他看着年轻,并不十分魁梧,可他个头很高,力气也够大。

    我第一次被人这样抱着,有些紧张,小手紧紧地抓住了他胸口的衣服,手上的柴火灰在他火红的锦衣上留下了小巧的手印,我吓得收回了手。

    虽然这里是朝天寨,可消息并不闭塞。喜妹姑姑会从外面带来各种各样的消息回来,比如关于凤枭,我知道他有洁癖,喜红。他身上穿的,应该是寸锦寸金的鲤锦。听说曾经有宫女靠近他,想得到这位皇太子的青睐,却被他丢进了鱼池里。

    现在,看了眼他锦衣上的灰色手印,我闭着眼,小小的身子瑟瑟发抖。不知道我的命运会不会和那宫女一样,会不会被他扔出去。以我单薄的摸样,落地不死也会重伤。

    等了许久,就在我心里感到绝望的时候,我耳边传来了一声轻笑。“呵,这小家伙很有意思!”

    他没恼?我非常惊讶,睁大眼睛看着凤枭。他的笑容非常迷人,虽然我只是九岁的孩童,还是忍不住面红心跳。妖孽,大约就是形容他这样的男子吧!

    凤枭抱着我,一路走了出去。我看到了喜妹姑姑的头颅,她临死前的一眼,充满了各种复杂的味道,我清楚,她是放心不下我。

    “别看!小孩子不要看这些——”

    就在我想跟喜妹姑姑说一声道别的时候,一块带着清香的帕子盖在我的头上,挡住了我的视线。这帕子的味道非常好闻,我从来都没有闻过,和凤枭身上的气味竟然是一样的。

    凤枭不让我看,我便乖巧地趴在凤枭的肩膀上。小孩,总是让人不设防,这是喜妹姑姑常说的话。

    凤枭显然把我当做了普通的孩童,他不知道的是,我跟着喜妹姑姑长大,早就见惯了各种血腥。刚才那场景根本就吓不着我,早在朝天寨建立的那一天,我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喜妹姑姑也知道。换句话说,这五年来,我们一直都在等着这一天,等着凤枭过来。

    我抱着凤枭的肩膀,看着自己生活了这些年的朝天寨越来越远,我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

    喜妹姑姑死了,我唯一的亲人没了,我的未来一片迷茫,我不知道该如何留在凤枭身边,如何存活下去。

    喜妹姑姑说,荣华,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都要坚持住,哪怕苟且偷生,也要活下去。因为你的身体里流淌着高贵的血,你不会永远都卑微着,你不但要活着,还要活出人样来……

    想着喜妹姑姑和朝天寨,我昏昏地睡了过去,再次醒来,已经躺在干净的床上。这屋子,远比我在朝天寨的小屋要好,干净,漂亮。床边垂着的纱帘是半透明的,上面来绣着翩翩飞舞的蝴蝶,就连蝴蝶的翅膀上,都缀着颗颗漂亮的小宝石。

    绝色坊的东西果然精致,我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纱帘上的蝴蝶。

    “荣华小姐,您醒了?”

    听到床上的动静,一个俏丽的姑娘出现在我面前。她比我大不了多少,大概十三岁,看着面善,非常亲切。

    “奴婢冬蕊,是太子殿下派我来伺候您的!”

    冬蕊,是我出了朝天寨认识的第二个人。她每天笑盈盈的,仿佛永远不知忧愁一样。用冬蕊的话说,我太过忧愁,她以为我是因为在朝天寨待得久了,受了那些土匪们的惊吓,所以才没了童真和看了。冬蕊哪儿知道,其实我也是土匪。

    凤枭将我安置在东宫的华阳殿。这里朝阳,温暖,凤枭说我比起同龄的孩童,太过消瘦,应该好好补补。而晒太阳,是凤枭安排给我的任务之一,美其名曰补钙。我不知道补钙是什么,却按照凤枭的要求去做。一是为了讨好他,这是喜妹姑姑对我的要求;二,则是他的话有道理。

    我喜欢温暖的阳光,同时也喜欢凤枭身上的清新。只是我心里牢记着喜妹姑姑的话,灭国之恨,不共戴天。凤枭,今生注定了只能是我的仇人。

    ------题外话------

    O(∩_∩)O

    凤枭的故事没有交待,特地补充个番外。只是用荣华的第一人称来写凤枭,她和凤枭并不是夫妻~

    另外,推荐兔子的新坑《毒医丑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