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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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林美和林妈妈一起去遛强强,林妈妈把绳子给她牵说:“你来拉它吧,这狗现在越来越有劲了。”
林美一上手才知道妈妈为什么这么说,强强现在长得也就是高过她的膝盖,头仰起时到她腰的位置,应该算是已经长成了。它的四肢极为有力,哪怕只是普普通通的往前走都很容易把人带跑。她拉着它就是一踉跄一踉跄的。
“强强!”不过只要一叫它的名字,它就会走得慢一点等等主人。
现在林妈妈带它走得更远了一点,来回至少要半小时左右的散步时间。因为少走一点它不肯回家!非要在外面逛够才行。
周围几条街都认识这条大狼狗了。强强的背毛已经全长出来了,两耳竖直,目光坚毅,走在路上威武得不行!路边经过的男孩们看到它都忍不住站住说:“哇!大狗!”
有喜欢的想上来摸摸或走近看看都不太敢,先问林美:“它咬不咬人?”
强强还没咬过人,而且它在外面几乎不叫。不是害怕,而是好像没有遇到威胁就不会叫的那种感觉。狗厂的人说这条狗好,聪明,从小没怎么教就懂事。要不是它跟它亲爹合不来,舅舅说狗厂的孙老板都想把狗赖下来不还给他们了。
林美就蹲下抱着强强的脖子,让那些人走近看看它。有个二十多的男生跟踩地雷一样小心翼翼的靠近把手慢慢慢慢伸过来,“狗狗,强强,强强……”
强强低头闻闻他的手,不理。他就再壮着胆子再凑近一点点摸摸它的脖子,摸的时候跟摸美女似的双眼放光大喘气。
然后竟然跟着林美他们走了半条街才跑回去找他的朋友们,远远的林美还能听到他说:“我操!等我自己住了,哥一定也要养一条这种狗!太TM帅了!”
带强强出去一趟,实在是光荣啊。林妈妈也说:“我自己出去没人认识我,带它出去都认识它了,喊强强,周围也有别的遛狗的还跟我说话。可不少人喜欢它。还有人提醒我说小心有偷狗的。我说不会,强强不是一般的狗。”
林美听林妈妈说才知道,狗厂为了保证强强这种狗的野性,会喂它们活食。强强现在扑鸡子一整套,“我去接它时,那狗厂的人还特意让我看,抓了只鸡扔过去,强强跟另外两只狗包围着那只鸡,一口就把脖子咬断了。然后那两只卧着,强强吃完后走开它们俩才去吃。”
林美听得心惊胆战,让妈妈无论如何也要把强强看好,尽量别引起它的凶性。不然它要真咬了人,就真是个小偷,估计它也要倒霉的。
林妈妈说:“我知道。平时出来遛都牵绳子,也就在咱们家附近遛,不去别的地方。”这狗都是他们家的一份子了,真叫人给抓走了,那才心疼呢。“而且那些人偷狗也不会找它这么凶的狗偷,偷的都是比较亲人的小狗。”
回家一天之后,林美又要回学校去了。这次没时间去姥姥家,陶涛已经去学校了,说这个学校比他原来的学校要好,至少教学楼是新的。
强强已经明白林美每次提书包就是要走,结果这次林美走之前怎么都找不到她刚才放到门口的书包了,林妈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憋笑,给她指指她的卧室。林美进去才发现强强趴在床边挡着床下,她蹲下一看就发现她的书包被它给顶到床底下去了。
林妈妈这才哈哈笑起来,说:“刚才我就看你蹲下穿鞋,它就过去叼着你的书包一路小跑啊跑进你屋里去了,你穿完鞋一转头就看不到书包了。”那样子真是有意思极了。
林美无奈的看着林妈妈,当时她还以为她记错了,没有把书包提过来,还去客厅找。
强强死死趴在地上不动,林妈妈哄它:“强强,姐姐要走了。”没用,最后是两人把它给拖开才把书包够出来。
强强长长的哼了一声,委屈巴巴的趴下了,下巴搁在前爪上,还长出一口气。
林美蹲下来又抱着它哄了半天才出门。
回到学校后,跟周罄交流了一下彼此的宠物已经成他们的日常了。周罄曾经抱着她的兔子照了张照片拿给林美看,想像中娇小可爱的小白兔根本不存在,那只名叫雪子的肉兔卧在周罄怀里时她两只手都抱不住,必须放到腿上才能拍照。
看到照片后,林美能理解为什么周爸爸不想养了,这兔子根本不像宠物。也就周罄爱到深处没有对它的外表有什么不满,反而说它长这么大这么肥“好可爱!”。
晚自习时,赵老师特意来了一趟,提醒说:“一些同学最近因为别的事分了神,但我现在要求你们把心思收回来用在学习上。这不是老师对你们的要求高,是因为我相信你们能调整好。不会耽误任何一件事。”
赵老师都这么相信他们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大概是因为之前参加竞赛熟悉起来了,同病相怜的林美几人再次聚到一起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学习小组。赵老师对此乐见其成,甚至发话在自习课上时大家可以自由组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我不管你们坐在一起是谈恋爱也好还是写作业也好,都行。大家随便,只要你们能在期末给我一个好成绩,我是很开明的。”赵老师说,“关于早恋的事,我想你们大家也发现了,我不是那种一定不让你谈的老师。你谈可以,偷偷谈,别喝醉酒被教导主任发现就行。我这里不管,能修成正果的,回头你们结婚记得给我送张贴子,我也去喝喝喜酒。”
班里轰的一下鼓掌叫好!
唯有又被当成反面典型教育同学的郑凯羞涩的埋下头。
赵老师笑着说:“总之,我相信你们自己都有数。我也就不多说了。”
可能因为赵老师的“开明”,班里的人如果有恋人的就明目张明的出双入对了。周罄早上甚至都不跟林美一起走了,因为何棋在女生寝外面的路上等她。两人晚上也是一起下晚自习。
林美成孤家寡人了。
当然她也不缺朋友,回寝室吃饭开始常常跟黄苓结伴了。
黄苓悄悄问林美:“你谈了没有?”
林美摇头。
两人在食堂吃午饭,食堂的电视上放着电视剧但没多少人看。聊聊天是很好的下饭佐料。
黄苓说:“你还真坚持要找一个比你强的男朋友啊?”她其实觉得林美是在敷衍人。要么就是她不打算现在找,要么就是她已经谈了,但一直瞒着所有人,连周罄都不知道。
林美:“男生当然要比女生强吧。我找一个不如我的图什么?”
黄苓好奇的问:“你们这些附中的人都在一起,那里头有没有你喜欢的人?”
林美摇头,黄苓突然低头状似认真的吃饭,一边给她使眼色。
林美下意识的转头往后看,见图海刚好拿着饭缸站起来,两人眼神一碰,图海冲她点点头走了。
林美好奇的问黄苓:“你喜欢他啊?“
黄苓说:”不是。其实我谈着呢。”
“啊?”林美后知后觉的发现大家都开始谈恋爱了。
也不能说是恋爱。这更像是大家突然发现世界上还有另一种性别的人可以交朋友,而且这个朋友交起来会让人心儿怦怦跳,挺刺激的。以前都是男生跟男生玩,女生跟女生玩。现在变成了男生跟女生玩。
比起初中的遮遮掩掩,高中时的恋爱谈起来就多了几分坦然。当然老师们还是严防死守的,像赵老师这么开明的不多见。隔壁班就是董老师的文科班,听说董老师是貌似开明,实则那啥的。
他也跟赵老师说他一点都不介意大家谈恋爱,情窦初开,多美好的恋爱啊。然后他给大家科普了初恋一般都是BE的结局。在他的嘴里,在高中谈恋爱的一般都没好下场,二般的都是考不上理想的大学,三般的最后两人要是偷尝禁果,来个流产或家长父母大闹学校,两家反目成仇,两人老死不相往来。
经过董老师的科普后,文科班公然谈恋爱的人是几个班里最少的。董老师还跟女生说你找男朋友吧,他必须要尊重你,必须要疼爱你,必须要向着你,还必须比你学习好,必须帅……一串必须后,董老师把二班的女生给洗脑得不轻,男朋友的要求直线上升!
男生那边,董老师也不会厚此薄彼。女朋友必须温柔体贴,必须貌美如花,必须纯真善良。他还跟男生们讨论喜欢金庸小说里哪一个女主角。最后结论是女生必须美如天仙,像小龙女,再才高八斗,如王语嫣,如果刁蛮任性机灵古怪那就是黄蓉。如此一拔高,别说二班的女生了,全校女生符合要求的也没几个。
林美听说董老师给二班灌的心灵鸡汤后说了句:“董老师也不怕二班的人以后都找不到对象?”
寝室卧谈会的大家一想,都笑起来了。
林美不觉得自己说错了,添了句:“要求都这么高,怎么找啊?”
还有人觉得董老师说的有道理啊,找男友当然要疼爱自己向着自己,要是学习好再加上帅那就更完美了!除此之外嘛,都有点小缺憾。
跳过这些,大家把全校男生给排了下名次。
最帅的说是已经毕业的三年级的一个男生,叫什么不知道,就知道那叫一个帅翻天。黄苓说了一件事来形容他的帅,“听说他当年军训的时候都晒不黑,别人晒的都跟非洲人似的,他晒完脸发红,红色一褪就又白了,比以前还白。”
全寝室的女生都发出羡慕的感叹。一个男生拥有晒不黑的体质真是太浪费了。
黄苓继续补刀:“而且他还不长汗毛,据说小腿上都没汗毛。比女生的毛还少。”
大家再感叹,不少人都去摸自己的小臂和小腿,感受下自己的汗毛,再想像下男生不长汗毛……
突然有个人说:“他不会是雄性激素缺乏吧?”
全寝室一静,跟着就暴笑起来。
晚上,林美和林妈妈一起去遛强强,林妈妈把绳子给她牵说:“你来拉它吧,这狗现在越来越有劲了。”
林美一上手才知道妈妈为什么这么说,强强现在长得也就是高过她的膝盖,头仰起时到她腰的位置,应该算是已经长成了。它的四肢极为有力,哪怕只是普普通通的往前走都很容易把人带跑。她拉着它就是一踉跄一踉跄的。
“强强!”不过只要一叫它的名字,它就会走得慢一点等等主人。
现在林妈妈带它走得更远了一点,来回至少要半小时左右的散步时间。因为少走一点它不肯回家!非要在外面逛够才行。
周围几条街都认识这条大狼狗了。强强的背毛已经全长出来了,两耳竖直,目光坚毅,走在路上威武得不行!路边经过的男孩们看到它都忍不住站住说:“哇!大狗!”
有喜欢的想上来摸摸或走近看看都不太敢,先问林美:“它咬不咬人?”
强强还没咬过人,而且它在外面几乎不叫。不是害怕,而是好像没有遇到威胁就不会叫的那种感觉。狗厂的人说这条狗好,聪明,从小没怎么教就懂事。要不是它跟它亲爹合不来,舅舅说狗厂的孙老板都想把狗赖下来不还给他们了。
林美就蹲下抱着强强的脖子,让那些人走近看看它。有个二十多的男生跟踩地雷一样小心翼翼的靠近把手慢慢慢慢伸过来,“狗狗,强强,强强……”
强强低头闻闻他的手,不理。他就再壮着胆子再凑近一点点摸摸它的脖子,摸的时候跟摸美女似的双眼放光大喘气。
然后竟然跟着林美他们走了半条街才跑回去找他的朋友们,远远的林美还能听到他说:“我操!等我自己住了,哥一定也要养一条这种狗!太TM帅了!”
带强强出去一趟,实在是光荣啊。林妈妈也说:“我自己出去没人认识我,带它出去都认识它了,喊强强,周围也有别的遛狗的还跟我说话。可不少人喜欢它。还有人提醒我说小心有偷狗的。我说不会,强强不是一般的狗。”
林美听林妈妈说才知道,狗厂为了保证强强这种狗的野性,会喂它们活食。强强现在扑鸡子一整套,“我去接它时,那狗厂的人还特意让我看,抓了只鸡扔过去,强强跟另外两只狗包围着那只鸡,一口就把脖子咬断了。然后那两只卧着,强强吃完后走开它们俩才去吃。”
林美听得心惊胆战,让妈妈无论如何也要把强强看好,尽量别引起它的凶性。不然它要真咬了人,就真是个小偷,估计它也要倒霉的。
林妈妈说:“我知道。平时出来遛都牵绳子,也就在咱们家附近遛,不去别的地方。”这狗都是他们家的一份子了,真叫人给抓走了,那才心疼呢。“而且那些人偷狗也不会找它这么凶的狗偷,偷的都是比较亲人的小狗。”
回家一天之后,林美又要回学校去了。这次没时间去姥姥家,陶涛已经去学校了,说这个学校比他原来的学校要好,至少教学楼是新的。
强强已经明白林美每次提书包就是要走,结果这次林美走之前怎么都找不到她刚才放到门口的书包了,林妈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憋笑,给她指指她的卧室。林美进去才发现强强趴在床边挡着床下,她蹲下一看就发现她的书包被它给顶到床底下去了。
林妈妈这才哈哈笑起来,说:“刚才我就看你蹲下穿鞋,它就过去叼着你的书包一路小跑啊跑进你屋里去了,你穿完鞋一转头就看不到书包了。”那样子真是有意思极了。
林美无奈的看着林妈妈,当时她还以为她记错了,没有把书包提过来,还去客厅找。
强强死死趴在地上不动,林妈妈哄它:“强强,姐姐要走了。”没用,最后是两人把它给拖开才把书包够出来。
强强长长的哼了一声,委屈巴巴的趴下了,下巴搁在前爪上,还长出一口气。
林美蹲下来又抱着它哄了半天才出门。
回到学校后,跟周罄交流了一下彼此的宠物已经成他们的日常了。周罄曾经抱着她的兔子照了张照片拿给林美看,想像中娇小可爱的小白兔根本不存在,那只名叫雪子的肉兔卧在周罄怀里时她两只手都抱不住,必须放到腿上才能拍照。
看到照片后,林美能理解为什么周爸爸不想养了,这兔子根本不像宠物。也就周罄爱到深处没有对它的外表有什么不满,反而说它长这么大这么肥“好可爱!”。
晚自习时,赵老师特意来了一趟,提醒说:“一些同学最近因为别的事分了神,但我现在要求你们把心思收回来用在学习上。这不是老师对你们的要求高,是因为我相信你们能调整好。不会耽误任何一件事。”
赵老师都这么相信他们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大概是因为之前参加竞赛熟悉起来了,同病相怜的林美几人再次聚到一起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学习小组。赵老师对此乐见其成,甚至发话在自习课上时大家可以自由组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我不管你们坐在一起是谈恋爱也好还是写作业也好,都行。大家随便,只要你们能在期末给我一个好成绩,我是很开明的。”赵老师说,“关于早恋的事,我想你们大家也发现了,我不是那种一定不让你谈的老师。你谈可以,偷偷谈,别喝醉酒被教导主任发现就行。我这里不管,能修成正果的,回头你们结婚记得给我送张贴子,我也去喝喝喜酒。”
班里轰的一下鼓掌叫好!
唯有又被当成反面典型教育同学的郑凯羞涩的埋下头。
赵老师笑着说:“总之,我相信你们自己都有数。我也就不多说了。”
可能因为赵老师的“开明”,班里的人如果有恋人的就明目张明的出双入对了。周罄早上甚至都不跟林美一起走了,因为何棋在女生寝外面的路上等她。两人晚上也是一起下晚自习。
林美成孤家寡人了。
当然她也不缺朋友,回寝室吃饭开始常常跟黄苓结伴了。
黄苓悄悄问林美:“你谈了没有?”
林美摇头。
两人在食堂吃午饭,食堂的电视上放着电视剧但没多少人看。聊聊天是很好的下饭佐料。
黄苓说:“你还真坚持要找一个比你强的男朋友啊?”她其实觉得林美是在敷衍人。要么就是她不打算现在找,要么就是她已经谈了,但一直瞒着所有人,连周罄都不知道。
林美:“男生当然要比女生强吧。我找一个不如我的图什么?”
黄苓好奇的问:“你们这些附中的人都在一起,那里头有没有你喜欢的人?”
林美摇头,黄苓突然低头状似认真的吃饭,一边给她使眼色。
林美下意识的转头往后看,见图海刚好拿着饭缸站起来,两人眼神一碰,图海冲她点点头走了。
林美好奇的问黄苓:“你喜欢他啊?“
黄苓说:”不是。其实我谈着呢。”
“啊?”林美后知后觉的发现大家都开始谈恋爱了。
也不能说是恋爱。这更像是大家突然发现世界上还有另一种性别的人可以交朋友,而且这个朋友交起来会让人心儿怦怦跳,挺刺激的。以前都是男生跟男生玩,女生跟女生玩。现在变成了男生跟女生玩。
比起初中的遮遮掩掩,高中时的恋爱谈起来就多了几分坦然。当然老师们还是严防死守的,像赵老师这么开明的不多见。隔壁班就是董老师的文科班,听说董老师是貌似开明,实则那啥的。
他也跟赵老师说他一点都不介意大家谈恋爱,情窦初开,多美好的恋爱啊。然后他给大家科普了初恋一般都是BE的结局。在他的嘴里,在高中谈恋爱的一般都没好下场,二般的都是考不上理想的大学,三般的最后两人要是偷尝禁果,来个流产或家长父母大闹学校,两家反目成仇,两人老死不相往来。
经过董老师的科普后,文科班公然谈恋爱的人是几个班里最少的。董老师还跟女生说你找男朋友吧,他必须要尊重你,必须要疼爱你,必须要向着你,还必须比你学习好,必须帅……一串必须后,董老师把二班的女生给洗脑得不轻,男朋友的要求直线上升!
男生那边,董老师也不会厚此薄彼。女朋友必须温柔体贴,必须貌美如花,必须纯真善良。他还跟男生们讨论喜欢金庸小说里哪一个女主角。最后结论是女生必须美如天仙,像小龙女,再才高八斗,如王语嫣,如果刁蛮任性机灵古怪那就是黄蓉。如此一拔高,别说二班的女生了,全校女生符合要求的也没几个。
林美听说董老师给二班灌的心灵鸡汤后说了句:“董老师也不怕二班的人以后都找不到对象?”
寝室卧谈会的大家一想,都笑起来了。
林美不觉得自己说错了,添了句:“要求都这么高,怎么找啊?”
还有人觉得董老师说的有道理啊,找男友当然要疼爱自己向着自己,要是学习好再加上帅那就更完美了!除此之外嘛,都有点小缺憾。
跳过这些,大家把全校男生给排了下名次。
最帅的说是已经毕业的三年级的一个男生,叫什么不知道,就知道那叫一个帅翻天。黄苓说了一件事来形容他的帅,“听说他当年军训的时候都晒不黑,别人晒的都跟非洲人似的,他晒完脸发红,红色一褪就又白了,比以前还白。”
全寝室的女生都发出羡慕的感叹。一个男生拥有晒不黑的体质真是太浪费了。
黄苓继续补刀:“而且他还不长汗毛,据说小腿上都没汗毛。比女生的毛还少。”
大家再感叹,不少人都去摸自己的小臂和小腿,感受下自己的汗毛,再想像下男生不长汗毛……
突然有个人说:“他不会是雄性激素缺乏吧?”
全寝室一静,跟着就暴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