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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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本不会如意,不能太贪心。”
秦亚茹拍拍高枫,高大队长的脑袋,推着他和自己一起扶了秦文渊去后面的客房休息。
秦文渊秦家嫡长子的身份还是秘密,他在这儿,高枫也不好走,若是高枫不离开,人们只当秦文渊是护卫他一起来的,可若高枫一走,秦文渊还留在南云书斋,恐怕就要惹人疑窦了。
高将军自然没有不乐意的道理,哪怕是陪着自家心爱的女人一起下围棋,然后输得很难看,他脸上的笑容依旧不会消失。
一边下棋,一边吃秦亚茹准备的小点心,一边说些闲话。
对于秦家的事儿,高枫只是模模糊糊地提了几句,并不详谈:“你莫要担心,事情进展的很顺利,我派了人去南疆找岳父,想必岳父福泽深厚,必不会有事,而且,我也已经找到了很有利的人证,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岳父并无谋逆之心,而有谋逆之心的人也不会就此消停下来,只要对方有举动,必然会露出马脚,为你们秦家翻案,实在不难。”
秦亚茹看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索性也就不再多问,虽然这是秦家的事,但从前世开始,高枫便信奉一个准则,万事不密则败,以那人的性子,即使是自己,他也绝不会说出心中的谋算。
这种缺点在别的女人眼里,恐怕会很难以忍受,毕竟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容忍自己的男人和自己之前存在着无数个秘密,而且并不吝于让自己知道。
但秦亚茹却没有那么矫情,就算一开始不适应,可两个人相处了那么多年,她也只好去适应了。
反正就算自己不适应,以这人的霸道性子,除了他,自己恐怕也再找不到其他男人,除非她秦亚茹是要害人。
自己可不是那等‘不识时务’的女人,就算是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不会是为了甩脱高枫。
想到很久以前的往事,秦亚茹不由勾了勾唇角。
当年她还带着少女的皮囊,高枫也还是少年一枚,当年她因为两世为人,心性早已经稳定,自然是品学兼优,深得老师的喜爱,当年高枫却正值叛逆期,整日打架斗殴,一身旺盛的精力根本发泄不完似的,一天没被老师训斥就浑身发痒。
那一年,她这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上完晚自习回家去,却被骑着机车在街道上狂奔的高枫顺手一捞,就捞上了后座,只因为他那伙同伴们个个带了美女,独独他没有。
夜不归宿,那还是第一次。
秦亚茹叹息,从那以后,她生命里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给了高枫,第一次违背父母的意愿,第一次和老师的意见相左,第一次像野人一样肆无忌惮地在山林里生活,第一次乘风破浪,第一次攀上人迹罕至的高峰——这人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得到了那么多还要抱怨,也不怕老天不平,降下劫难。
正沉思,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骚动。
紧接着就是凄厉的惨叫声,声音震荡天际,甚至连早就醉入梦乡的秦文渊,都给吵得迷迷糊糊地在床上高声喝问:“出了什么事……”
“没事,你继续睡。”
高枫一只手拉住亚茹,一只手握刀,径自开门而出,一出门,便见门外一锦衣少年被庞元英踩在脚下,大口大口的鲜血喷出,喷了一地,血腥味扑鼻而来,周围的人尽皆走避。
一见到这锦衣少年,高枫便拉住想上前的秦亚茹,低声道:“莫管闲事,那锦衣的不是什么好东西,咱们走吧。”
秦亚茹一愣,果然止步,只是低语:“来容易,走可不那么容易了。”
果然,庞元英一抬头,正好看到秦亚茹偎依在高枫身后,本能地一脚踢开脚下的那人,走了两步,正好挡住高枫他们的去路。
定定看了两人半晌,庞元英目光顿时一黯,见她还是那般肌肤如雪,即便面对这般惨痛的情形,仍是镇定自若,心里就忍不住有一次隐痛,不恨厉害,却缠绵不绝。
他心中难受,面上却露出一丝讽意,冷笑道:“没想到清高无比的高大将军,竟然也是同道中人,只是你这口味还真有点儿奇怪,那么多名门淑媛不看在眼里,到中意一个弃妇,不过,她生得到真还算妖娆,有那么点儿滋味,本侯的阮红堂有佳丽三千,全是冰肌玉肤,天生丽质的绝代佳人。”
说着,庞元英又走过去,下脚将那地上挣扎着爬起的锦衣少年,重重地碾压了下,眉眼间嘲讽的意味更浓,趋前抬头笑道:“莫不如我拿十个美人与你换,本侯爷偶尔也会想要换个口味尝尝,怎样,看在本侯的面子上,你总不会不答应吧?”
说着,他便指了指一直站在他身后,一身杏黄衣裙的女子“看我这女使阿碧如何?可不比你那女人差!”
他那女使的确生得不错,眉眼温婉,和秦亚茹还有那么三分相像,且年纪也不小,大约得有二十来岁。
说比秦亚茹生得好,那绝对是恭维太过,可也没差太多,尤其是这女使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像是大户人家娇养出来的,且衣着华丽,首饰精美,乍一看去,到真比荆衣布裙的秦亚茹多了些姿色。
高枫蹙眉,沉吟半晌,看样子竟真是在考虑庞元英的建议一般。
秦亚茹低下头,轻轻咳了一声,把笑意吞回去——别看这位小侯爷嘴里不干不净的,可或许是他生得太好,容貌好的人就是占便宜,那些话半点儿威力都没有,就连自己听了,竟也没有受到侮辱的感觉,到觉得他张牙舞爪的小模样像是炸毛的傲娇猫,让人恨不得再上去揪上一把。
庞元英目光幽暗,看着沉吟不语,丝毫无怒气的高枫,不由带出几分轻蔑。
高枫沉默了半晌,呲了呲牙,吐出口气:“抱歉,我实在想不起来您是哪位?你自称侯爷,难道是襄阳王家的小公子?不对,莫不是三王爷家的?还是哪个郡王家的?”
庞元英一怔,勃然大怒,脸色涨红,猛地跳起来长剑飞出,朝着高枫刺去“你,你敢羞辱我?”
高枫似乎颇为无奈,一手护住秦亚茹,懒洋洋地举起刀,刀都未曾出鞘,就漫不经意地把庞元英的攻击一一挡下,还有工夫扭头冲自家女人呢喃:“我说错话了?”
秦亚茹耸耸肩:“我可不知道。”
她的确不知道,自从高枫当了将军,成了英雄,他小时候飞扬跋扈,在东京城浪荡的事迹就自动隐藏,再也无人提起,仿佛高枫从小就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哪里有人敢说他以前是个无恶不作,比庞元英还有混蛋的小混混!
秦亚茹自然就不会知道他的底细。
不一会儿,庞元英就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高枫却还如闲云漫步,轻松自在,这么长时间,他竟不能逼得高枫出刀。
高枫一开始是真没认出庞元英来,毕竟他不是原本那个高枫,对两个小毛孩子小时候的龃龉,也不会感兴趣。
后来他虽然调查过庞家,可这时候的所谓画像,抽象程度让人拿着画像面对面,也不一定能分辨得出来,他一时半会对庞元英没印象,到也正常。
但这会儿却因为庞小侯爷的态度,已然回过味——天底下对自己的女人感兴趣的小侯爷,现在还只有一个。
高枫皱眉,庞家是敌非友,比起襄阳王,高枫觉得还是庞家更让人恨,就像在抗战年代,汉奸比那些侵略者更让人瞧不起。
要不是此时尚且不能确定庞家在秦家私藏龙袍的案子里到底扮演是个什么样的角色,他还不宜妄动,此时高枫真想一个失手,让庞元英就此消失。
反正周围的人都可以作证,是庞元英先动的手,他高枫的宝刀甚至没有出鞘,两个人动手过招,他也手下留情了,若还出意外,自是庞元英运道不好,怪不得他,至少皇上不会为了一个死了的小侯爷,真降罪才立下大功的将军。
诸般念头只是一动而已,高枫面上依旧是带着一丝无奈,像是个跟小朋友过招的大哥哥一样,轻而易举地耍得庞元英团团转。
秦亚茹却明显感觉到高枫下手阴狠起来,竟朝着不容易看出来,却很危险的部位,像肋下,五脏六腑处动手,而且都用的是暗劲。
可以想象,可能一开始不觉得,庞小侯爷回去之后,过上两天,伤情发作,怕是要难受了十天半月。
就在高枫忍不住想,要不要动点儿手脚,让庞元英再也构不成威胁的时候,不远处嘈杂的脚步声响起。
开封巡夜的衙役终于赶到。
这里毕竟是御街,可不是别的地方,衙役们更不会像后世的〖警〗察一般,永远在事后才会冒出来。
“亚茹,你先回去,我来应付。”
秦亚茹点点头,颇为同情地看了庞小侯爷一眼,便施施然转身离去,在衙役到来之前,进了南云书斋,紧锁大门。(未完待续
“人生本不会如意,不能太贪心。”
秦亚茹拍拍高枫,高大队长的脑袋,推着他和自己一起扶了秦文渊去后面的客房休息。
秦文渊秦家嫡长子的身份还是秘密,他在这儿,高枫也不好走,若是高枫不离开,人们只当秦文渊是护卫他一起来的,可若高枫一走,秦文渊还留在南云书斋,恐怕就要惹人疑窦了。
高将军自然没有不乐意的道理,哪怕是陪着自家心爱的女人一起下围棋,然后输得很难看,他脸上的笑容依旧不会消失。
一边下棋,一边吃秦亚茹准备的小点心,一边说些闲话。
对于秦家的事儿,高枫只是模模糊糊地提了几句,并不详谈:“你莫要担心,事情进展的很顺利,我派了人去南疆找岳父,想必岳父福泽深厚,必不会有事,而且,我也已经找到了很有利的人证,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岳父并无谋逆之心,而有谋逆之心的人也不会就此消停下来,只要对方有举动,必然会露出马脚,为你们秦家翻案,实在不难。”
秦亚茹看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索性也就不再多问,虽然这是秦家的事,但从前世开始,高枫便信奉一个准则,万事不密则败,以那人的性子,即使是自己,他也绝不会说出心中的谋算。
这种缺点在别的女人眼里,恐怕会很难以忍受,毕竟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容忍自己的男人和自己之前存在着无数个秘密,而且并不吝于让自己知道。
但秦亚茹却没有那么矫情,就算一开始不适应,可两个人相处了那么多年,她也只好去适应了。
反正就算自己不适应,以这人的霸道性子,除了他,自己恐怕也再找不到其他男人,除非她秦亚茹是要害人。
自己可不是那等‘不识时务’的女人,就算是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不会是为了甩脱高枫。
想到很久以前的往事,秦亚茹不由勾了勾唇角。
当年她还带着少女的皮囊,高枫也还是少年一枚,当年她因为两世为人,心性早已经稳定,自然是品学兼优,深得老师的喜爱,当年高枫却正值叛逆期,整日打架斗殴,一身旺盛的精力根本发泄不完似的,一天没被老师训斥就浑身发痒。
那一年,她这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上完晚自习回家去,却被骑着机车在街道上狂奔的高枫顺手一捞,就捞上了后座,只因为他那伙同伴们个个带了美女,独独他没有。
夜不归宿,那还是第一次。
秦亚茹叹息,从那以后,她生命里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给了高枫,第一次违背父母的意愿,第一次和老师的意见相左,第一次像野人一样肆无忌惮地在山林里生活,第一次乘风破浪,第一次攀上人迹罕至的高峰——这人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得到了那么多还要抱怨,也不怕老天不平,降下劫难。
正沉思,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骚动。
紧接着就是凄厉的惨叫声,声音震荡天际,甚至连早就醉入梦乡的秦文渊,都给吵得迷迷糊糊地在床上高声喝问:“出了什么事……”
“没事,你继续睡。”
高枫一只手拉住亚茹,一只手握刀,径自开门而出,一出门,便见门外一锦衣少年被庞元英踩在脚下,大口大口的鲜血喷出,喷了一地,血腥味扑鼻而来,周围的人尽皆走避。
一见到这锦衣少年,高枫便拉住想上前的秦亚茹,低声道:“莫管闲事,那锦衣的不是什么好东西,咱们走吧。”
秦亚茹一愣,果然止步,只是低语:“来容易,走可不那么容易了。”
果然,庞元英一抬头,正好看到秦亚茹偎依在高枫身后,本能地一脚踢开脚下的那人,走了两步,正好挡住高枫他们的去路。
定定看了两人半晌,庞元英目光顿时一黯,见她还是那般肌肤如雪,即便面对这般惨痛的情形,仍是镇定自若,心里就忍不住有一次隐痛,不恨厉害,却缠绵不绝。
他心中难受,面上却露出一丝讽意,冷笑道:“没想到清高无比的高大将军,竟然也是同道中人,只是你这口味还真有点儿奇怪,那么多名门淑媛不看在眼里,到中意一个弃妇,不过,她生得到真还算妖娆,有那么点儿滋味,本侯的阮红堂有佳丽三千,全是冰肌玉肤,天生丽质的绝代佳人。”
说着,庞元英又走过去,下脚将那地上挣扎着爬起的锦衣少年,重重地碾压了下,眉眼间嘲讽的意味更浓,趋前抬头笑道:“莫不如我拿十个美人与你换,本侯爷偶尔也会想要换个口味尝尝,怎样,看在本侯的面子上,你总不会不答应吧?”
说着,他便指了指一直站在他身后,一身杏黄衣裙的女子“看我这女使阿碧如何?可不比你那女人差!”
他那女使的确生得不错,眉眼温婉,和秦亚茹还有那么三分相像,且年纪也不小,大约得有二十来岁。
说比秦亚茹生得好,那绝对是恭维太过,可也没差太多,尤其是这女使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像是大户人家娇养出来的,且衣着华丽,首饰精美,乍一看去,到真比荆衣布裙的秦亚茹多了些姿色。
高枫蹙眉,沉吟半晌,看样子竟真是在考虑庞元英的建议一般。
秦亚茹低下头,轻轻咳了一声,把笑意吞回去——别看这位小侯爷嘴里不干不净的,可或许是他生得太好,容貌好的人就是占便宜,那些话半点儿威力都没有,就连自己听了,竟也没有受到侮辱的感觉,到觉得他张牙舞爪的小模样像是炸毛的傲娇猫,让人恨不得再上去揪上一把。
庞元英目光幽暗,看着沉吟不语,丝毫无怒气的高枫,不由带出几分轻蔑。
高枫沉默了半晌,呲了呲牙,吐出口气:“抱歉,我实在想不起来您是哪位?你自称侯爷,难道是襄阳王家的小公子?不对,莫不是三王爷家的?还是哪个郡王家的?”
庞元英一怔,勃然大怒,脸色涨红,猛地跳起来长剑飞出,朝着高枫刺去“你,你敢羞辱我?”
高枫似乎颇为无奈,一手护住秦亚茹,懒洋洋地举起刀,刀都未曾出鞘,就漫不经意地把庞元英的攻击一一挡下,还有工夫扭头冲自家女人呢喃:“我说错话了?”
秦亚茹耸耸肩:“我可不知道。”
她的确不知道,自从高枫当了将军,成了英雄,他小时候飞扬跋扈,在东京城浪荡的事迹就自动隐藏,再也无人提起,仿佛高枫从小就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哪里有人敢说他以前是个无恶不作,比庞元英还有混蛋的小混混!
秦亚茹自然就不会知道他的底细。
不一会儿,庞元英就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高枫却还如闲云漫步,轻松自在,这么长时间,他竟不能逼得高枫出刀。
高枫一开始是真没认出庞元英来,毕竟他不是原本那个高枫,对两个小毛孩子小时候的龃龉,也不会感兴趣。
后来他虽然调查过庞家,可这时候的所谓画像,抽象程度让人拿着画像面对面,也不一定能分辨得出来,他一时半会对庞元英没印象,到也正常。
但这会儿却因为庞小侯爷的态度,已然回过味——天底下对自己的女人感兴趣的小侯爷,现在还只有一个。
高枫皱眉,庞家是敌非友,比起襄阳王,高枫觉得还是庞家更让人恨,就像在抗战年代,汉奸比那些侵略者更让人瞧不起。
要不是此时尚且不能确定庞家在秦家私藏龙袍的案子里到底扮演是个什么样的角色,他还不宜妄动,此时高枫真想一个失手,让庞元英就此消失。
反正周围的人都可以作证,是庞元英先动的手,他高枫的宝刀甚至没有出鞘,两个人动手过招,他也手下留情了,若还出意外,自是庞元英运道不好,怪不得他,至少皇上不会为了一个死了的小侯爷,真降罪才立下大功的将军。
诸般念头只是一动而已,高枫面上依旧是带着一丝无奈,像是个跟小朋友过招的大哥哥一样,轻而易举地耍得庞元英团团转。
秦亚茹却明显感觉到高枫下手阴狠起来,竟朝着不容易看出来,却很危险的部位,像肋下,五脏六腑处动手,而且都用的是暗劲。
可以想象,可能一开始不觉得,庞小侯爷回去之后,过上两天,伤情发作,怕是要难受了十天半月。
就在高枫忍不住想,要不要动点儿手脚,让庞元英再也构不成威胁的时候,不远处嘈杂的脚步声响起。
开封巡夜的衙役终于赶到。
这里毕竟是御街,可不是别的地方,衙役们更不会像后世的〖警〗察一般,永远在事后才会冒出来。
“亚茹,你先回去,我来应付。”
秦亚茹点点头,颇为同情地看了庞小侯爷一眼,便施施然转身离去,在衙役到来之前,进了南云书斋,紧锁大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