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she is the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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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盼的心情也随着他这个微笑的笑容而变得甜甜的,“大锅饭,吃吃看。”
因为就是从16楼运上来的,所以饭菜并没有用保温盒装着,菜摆在盘子里,只是外面用盘倒扣着防止灰尘,连盼这会儿一一揭开放到桌面上。
五菜一汤,还有一个不锈钢的小桶,里头热腾腾一桶米饭,袅袅热气熏腾,令人一见便食欲大开。
严易一看这个菜的道数就明白绝对和林至脱不了干系,这人绝对是跑去连盼面前刷好感了,否则就给他一人吃,哪里用得着做这些。
看他的女人好欺负不是?等这个月看见工资单就知道哭了!
小饭桶面上堆了好几块锅巴,连盼没先吃菜,就着锅巴咬得咔咔响,严易看她吃得香,忍不住有些好奇,“菜都不吃了?”
他肠胃没那么好,锅巴糙且硬,不容易消化,所以连盼给他盛的就是软乎乎的米饭,要就菜吃,锅巴自己留着吃,看上去有点像吃独食似的。
她脸上微微一红,居然有点心虚的感觉。
被他目光灼灼盯着,连盼只得从小饭桶里夹了一块稍微软乎一点的锅巴给他,“这块稍微焦脆点,没那么硬。”
古人云,天地一碗饭,别小瞧米饭这个东西,菜再好吃,离了饭也不香,而饭要是真做好吃了,连菜都用不上。
这会儿大铁锅里烧出来的锅巴就是这样,必须得先嚼几口,把肚子里盘旋好久的期待感先填一填后,才能正经开始吃饭。
看她分了一块给自己,严易这才满意了,夹起锅巴便往嘴里送——克咧,米饭锅巴很容易便被咬断,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
不像连盼那块是咔咔的声音,他这块的确要软上许多,又焦又软,大概一碗口大,锅巴外沿还有一些半透明的米胶,舌头一碰到就化了,的确很香,就是那种很纯粹的米香。米饭咀嚼之后有一点点甜味,淡淡的,并没有什么很强烈的味觉冲击,但正是这种淡淡的,纯粹的米饭味道让人觉得格外满足,好像一下子就踏实下来的感觉。
连盼夹了两个小田螺往嘴里塞,田螺和锅巴一块儿在嘴里被咬碎,她忍不住眯起眼睛,真是好幸福啊,终于吃到这个了。
其实之前在街边她也有看到有卖田螺的,只不过街边卖的都是那种一水儿油腻腻红辣辣的那种,怕不卫生,便没有买来吃。这会儿自己做的格外放心,酱香的,咬在嘴里又韧又弹,格外下饭。
连盼一边吃一边暗自感慨,跟着有大老板混就是不一样,这有人每天送菜感觉有点像回到宫里似的,都不用她天天去菜场买菜了。
菜场里买来买去都是些家常菜,其实食材还是很有限的。倒也不是说家常菜不好吃,只是时间久了,难免就想吃点鲜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总之不常见的都有点想念,好像格外好吃似的。
严易对她的手艺是产生了一点耐受性了,所以吃饭勉强还算矜持,两碗饭,一碗汤,饱了便不再吃。
秘书团那群人则是完全疯了,一群人都跟饿了千八百年似的,刚开始还好,大家都埋头猛吃,到后面简直是明抢,筷子漫天飞舞,差点没打起来。
菜式虽然不多,只有五道,但其实分量很足,连盼都是拿大海碗装的,器具没那么精致,但是味道一级棒。本来大伙儿都是蹲办公室的,平常运动量也比较小,尤其秘书团一半以上都是美女,注重身材管理,饭量也不大。不过饭量小可不意味着潜能小,只能说,这十五个人的潜力全被连盼给激发出来了。
美女小莹吃着炒芽白感觉都有点要哭的感觉,一颗小芽白而已,做得太犯规了啊!再这么下去,她以后都不想吃什么减肥沙拉蔬菜水果了!
黑猪肉被切成了拇指盖大小的肉丁,又鲜又辣,吃一块恨不得就扒几大口米饭那种,这爆肚丝和酱田螺都是这一个调,没别的,就是下饭。
本来众人进来看到两层餐车下边一个超大不锈钢盆满盆子米饭的时候都觉得连盼实在太高估都市白领的饭量了,结果十分钟过去了,大盆里的米饭眼见就少了一多半!
女生还稍微好点,吃的快的,十几分钟最多吃个两碗,碰上那些个平常有去健身房锻炼的男士比如像林至这种,彻底就开启了饭桶模式,五六碗都不带喊撑的,一顿饭吃了快半个小时,一大盆米饭眼见就空了。
五个装菜的大海碗都见了底,只剩一些菜渣子在碗底,还有人孜孜不倦地在碗里捞,准备就着剩下的一点汤汁再吃两碗米饭。
林至是最先开始吃的,不带停吃了二十多分钟,这会儿终于饱了,满意地打了个饱嗝,把碗筷收进了餐车里,吩咐下属,“最后吃完的,把餐车收了,送到十六楼去。”
Linda把炒船娘里头的最后一只小河虾给捞了上来,扔进嘴里,满意地擦了擦嘴,回头问身边的小莹,“莹莹,有没有薄荷糖?给我两粒。”
船娘是民间叫法,简单来说就是韭菜炒河虾,葱姜蒜一块儿爆,讲究就是一个字——鲜。吃完的后遗症也挺明显的,口味重,又是韭菜又是河虾大瓣蒜的,吃的时候没人顾得上,吃完了在场的女士们纷纷开始自觉传递薄荷糖。
本来吧,大家对连盼这个突降秘书团的‘实习生’的定位就是‘未来老板娘’,然而经此一事,众人决定改变态度,将老板娘的定位切换到‘投喂人’,万众一心,坚决将‘求喂养求饲养’政策坚持到底,绝不放弃!
连盼可不知道这群人私底下已经跟邪教似的成立了一个花式蹭吃小组,将她奉为大主教。自己吃自己的饭菜总是感觉没那么强烈的,她将碗筷就在严易办公室的茶水间简单清洗了一下,等出来一看,餐车都不在了,显然已经被董事长office那群人给收走了。
还挺自觉的。
吃完饭,整个办公区域的日光灯都已按时熄灭,到午休时间了,连盼小心翼翼回严易的办公室,一路转过去,她发现大家都是自带午休床和小被子的,就在卡位旁小憩。
严易好像就没买这个。
她钻进办公室的时候严易还没睡,不过他办公椅后面落地窗的窗帘已经拉上了,办公室里没开灯,光线有些昏暗,显然他也是准备午休了。连盼觉得有点尴尬,她怎么睡啊?难不成在小桌上趴一会儿吗?
她并不喜欢趴着午睡,在学校都是回宿舍睡觉的,趴着睡不舒服,而且没几分钟手就会被压麻,更加难受。
不知道是不是备一张午休床好像显得不够professional似的,严易并没有在办公室里准备这个,他抽了一个小沙发靠背扔在了沙发顶部当枕头,好像就打算睡在沙发上。
会客区沙发很长,两米七八左右,接近三米了,虽然严易个高,但睡他一个,还是绰绰有余。连盼想了想,也拿了一个沙发靠垫,准备垫在自己卡位的桌面上,说不定隔着垫子睡,手就不会麻了。
她在心里默默盘算,赶明儿也要去淘宝上买一张折叠午休床。
一手能抱的垫子有五六个,随意分布在沙发上,连盼拿的是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就在沙发角落里,只是她刚弯下腰去拿了垫子,还没直起身来,便突然感觉腰上传来一股大力,她整个人被带得往后一个趔趄,直接摔在了沙发上。
当然,也摔进了严易怀里。
“准备跑哪儿去?”他声音从耳廓后面传过来,懒懒的。
连盼小声解释,“我要拿沙发垫去卡位那里睡午觉。”
要不是顾着办公室里放张床影响不好,严易早让让林至给置办张午休床到里面了,不过会客沙发足有一米宽,侧身挤一挤,勉强还是能睡下两个人的,勉强也当个床用吧。
而且……严易搂紧了她的腰,因为地方狭小,两人不得不紧紧贴在一起——和一般女生偏低的体温不一样,连盼的身体和手,永远都是暖暖的,让他感觉很舒服,很温暖。
就好像一个长期没有安全感的小孩,终于有一天找到了自己的睡眠小熊一样,从此每晚都必须抱着她入睡心里才踏实。
连盼手里本来还拿着一个沙发垫,被他这样一扯,垫子自然也落到了地毯上,弹了一圈,都快滚到茶几下面去了。
她伸长了手指去够,严易却只是变换了一下姿势,右手将她的脑袋轻轻托起,左手臂则是伸长,刚好作为枕头给她枕在脑下。手臂顺便往外拉着她的手也收了回来,握住手掌,捂在怀里,“别捡了,快睡。”
他是想把手臂给自己做枕头吗?
连盼察觉到这一点,突然觉得脸有点发烫,她努力将自己的身子往下缩,“我这样压着你,一会儿你就该麻了。”
紧密相挨,少女微微蹭动的身躯所带来的摩擦感异常明显,连盼只感觉严易的声音有些咬牙切齿的,“我乐意!”
“别动了,快睡!”他手掌突然在她胸前拍了拍,很轻的动作,却满含警告。
连盼当即顺从地不敢再乱动。
毕竟这个人的底线实在有点低,或者说完全没有底线这种东西?所以听话是最好的办法,不然……下场她已经领略过了,严易此人,毫无节操和羞耻心可言。
广元和绝大多数公司一样,中午12点下班,下午2点上班,中间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吃饭和午休。折腾到现在,一点钟早过了,确实午休时间已经不太充裕。
严易下午还有工作,连盼虽然轻松,但下午也还要参加实习培训,再加上她有午休的习惯,躺在严易怀里,虽然觉得他抱得太紧有点不舒服,然而困意还是很快袭来,她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一点五十五的时候,办公室里午休结束的音乐响起,连盼被这声音一惊,猛然从沙发上坐起,楞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严易还在身后,又连忙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却见严易还躺在沙发上没动。
他半眯缝着眼,显然已经醒了,似乎有点起床气似的,还赖着不想起来的感觉。
连盼又不好喊他,便自作主张跑到了落地窗那儿,把窗帘给拉开,好让外面明亮的光线透进来,猜想兴许这样他会醒得快一点。
严易简直快气死了,手臂全给这丫头压麻了,也不知道过来扶自己一把。
他艰难地用另外一只手撑着沙发靠背坐了起来,下午的阳光很强烈,连盼哗啦一下将窗帘拉到了底,整个会客区这一块几乎都暴露在了烈日之下,虽然淡茶色的玻璃将光抵消了一部分,但这突如其来的光线变化还是让严易有点睁不开眼。
连盼只见到他左手臂好像一直垂在那里没动,她心里咯噔一声,脸上顿时有点烧起来了。
他手臂果然还是被自己压麻了。
她蹬蹬蹬从落地窗那儿又跑回了沙发旁,身上的裙摆随着她小步快跑的姿势轻微摆动,好像水杯中来回震荡的水一样,很美丽。当然比裙摆更像水的则是她饱满又富有弹性的身躯,胸前一跳一跳的,严易眯了眯眼,突然觉得手麻好像也无所谓了。
连盼小心翼翼坐到了他旁边,她伸出两手在他手臂上轻轻揉捏,一边捏,一边轻轻打量他的脸色。
老实说,这种血液不循环造成的暂时肢体失调,等上一会儿就好了,最怕的就是整条手臂正在针扎一样发麻,还有人在上面不断发力,严易一时有股整个胳膊都被她废了的感觉。
他强忍着没表露,只是眉头微微蹙起,连盼看着更内疚了,愈加发奋给你他按摩手臂。
又酸又麻,好一个甜蜜又沉重的爱的负担。
这一段小插曲过后,连盼给他倒了杯咖啡,下午的工作便正式开始了。她还有培训,自然是去参加培训,不再和严易待在一起。
实习生的培训时间很长,分上下两场,中间有一段休息时间。第二场的培训,讲师不小心拖堂了一下下的,等到结束的时候,六点钟都已经过了。
张童问她要不要一起回宿舍,连盼只能让她先走,她没好意思说自己要去严易那儿,只说先回办公室,一会儿再回学校。
这也不算撒谎吧?
连盼抱着培训材料回到办公室,办公区域的人走了差不多有一半,严易还在。
看见她进来,他顺手将电脑合上,拿了自己的西装外套就要走。
连盼有点没反应过来,“去哪儿?”
“你说呢?”
他挑着眉,连盼哪有不懂的?她红着脸将材料放到了自己的小桌上,“先回学校吧,我要拿点东西。”
这就是应允了,严易嘴角顿时露出了一个满意的微笑。
两人一起去车库,车子很快开到了J大门口,他把车停在了校门口的小路上,朝她挥手,“快去吧!”
这年头,奥迪都是公务员的标配了,因此并算显眼,看连盼背影走远,严易琢磨着还要等上一会儿,顺手便打开了电台。
谁知不到半小时,连盼就出来了。
她是小跑过来的,校门口离女生宿舍还有一段路,这一路快走加小跑的,她额上不免出了一点汗,额前碎发粘在脑门上。
严易看她气喘吁吁的,不免心疼起来,“跑什么?怕我先跑了?”
她当然知道他不会跑,就是怕他等久了无聊,只想着赶快过来。她只收拾了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和近期要穿的几件衣服,都装进了背包里,速度当然快。
连盼红着脸也没解释,严易从里面给她开了车门,电台里正好响起一阵轻柔的音乐——
Iwasher,shewasme
wewereone,wewerefree
是RobbieWillams的著名情歌Sheistheone。
严易嘴角勾了勾,挺应景的。
如果非要用句英文来形容他对连盼的感觉,大概就是这句吧,Sheistheone。
就是她了,无法替代,不可替代。
电台里放的并不是原唱,好像是个年轻人翻唱的,声音并没有Robbie那么沧桑,而是一种很有磁性,又带着一些随性不羁的声音。
其实挺深情的一首歌,被他唱出了free的感觉,蛮好听的。
车子当然就是往严易在青山的别墅去了,连盼莫名觉得这男生的声音有些熟悉,只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
她并不常关注明星,猜想估计是在哪个商场听到过吧。
歌曲放到一半,电台主持人适时调小了音乐插白道,“歌坛小天王周辰带来的这一首Sheistheone,大家喜欢吗?听周辰说,这首歌是送给他小时候的一位好朋友的,听说是青梅竹马哦!小天王这算是自爆绯闻吗?”
------题外话------
每次英文单词中间的空格好像都会默认被去掉,不知道咋回事?大家如果看到连在一起的字母,可能要分辨一下单词,汗~
强推Sheistheone,这首歌真的超好听的,瓜第一次听得时候瞬间就有种心脏被击中的感觉,还把它用到了自己的婚礼背景音乐上,哈哈~
连盼的心情也随着他这个微笑的笑容而变得甜甜的,“大锅饭,吃吃看。”
因为就是从16楼运上来的,所以饭菜并没有用保温盒装着,菜摆在盘子里,只是外面用盘倒扣着防止灰尘,连盼这会儿一一揭开放到桌面上。
五菜一汤,还有一个不锈钢的小桶,里头热腾腾一桶米饭,袅袅热气熏腾,令人一见便食欲大开。
严易一看这个菜的道数就明白绝对和林至脱不了干系,这人绝对是跑去连盼面前刷好感了,否则就给他一人吃,哪里用得着做这些。
看他的女人好欺负不是?等这个月看见工资单就知道哭了!
小饭桶面上堆了好几块锅巴,连盼没先吃菜,就着锅巴咬得咔咔响,严易看她吃得香,忍不住有些好奇,“菜都不吃了?”
他肠胃没那么好,锅巴糙且硬,不容易消化,所以连盼给他盛的就是软乎乎的米饭,要就菜吃,锅巴自己留着吃,看上去有点像吃独食似的。
她脸上微微一红,居然有点心虚的感觉。
被他目光灼灼盯着,连盼只得从小饭桶里夹了一块稍微软乎一点的锅巴给他,“这块稍微焦脆点,没那么硬。”
古人云,天地一碗饭,别小瞧米饭这个东西,菜再好吃,离了饭也不香,而饭要是真做好吃了,连菜都用不上。
这会儿大铁锅里烧出来的锅巴就是这样,必须得先嚼几口,把肚子里盘旋好久的期待感先填一填后,才能正经开始吃饭。
看她分了一块给自己,严易这才满意了,夹起锅巴便往嘴里送——克咧,米饭锅巴很容易便被咬断,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
不像连盼那块是咔咔的声音,他这块的确要软上许多,又焦又软,大概一碗口大,锅巴外沿还有一些半透明的米胶,舌头一碰到就化了,的确很香,就是那种很纯粹的米香。米饭咀嚼之后有一点点甜味,淡淡的,并没有什么很强烈的味觉冲击,但正是这种淡淡的,纯粹的米饭味道让人觉得格外满足,好像一下子就踏实下来的感觉。
连盼夹了两个小田螺往嘴里塞,田螺和锅巴一块儿在嘴里被咬碎,她忍不住眯起眼睛,真是好幸福啊,终于吃到这个了。
其实之前在街边她也有看到有卖田螺的,只不过街边卖的都是那种一水儿油腻腻红辣辣的那种,怕不卫生,便没有买来吃。这会儿自己做的格外放心,酱香的,咬在嘴里又韧又弹,格外下饭。
连盼一边吃一边暗自感慨,跟着有大老板混就是不一样,这有人每天送菜感觉有点像回到宫里似的,都不用她天天去菜场买菜了。
菜场里买来买去都是些家常菜,其实食材还是很有限的。倒也不是说家常菜不好吃,只是时间久了,难免就想吃点鲜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总之不常见的都有点想念,好像格外好吃似的。
严易对她的手艺是产生了一点耐受性了,所以吃饭勉强还算矜持,两碗饭,一碗汤,饱了便不再吃。
秘书团那群人则是完全疯了,一群人都跟饿了千八百年似的,刚开始还好,大家都埋头猛吃,到后面简直是明抢,筷子漫天飞舞,差点没打起来。
菜式虽然不多,只有五道,但其实分量很足,连盼都是拿大海碗装的,器具没那么精致,但是味道一级棒。本来大伙儿都是蹲办公室的,平常运动量也比较小,尤其秘书团一半以上都是美女,注重身材管理,饭量也不大。不过饭量小可不意味着潜能小,只能说,这十五个人的潜力全被连盼给激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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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猪肉被切成了拇指盖大小的肉丁,又鲜又辣,吃一块恨不得就扒几大口米饭那种,这爆肚丝和酱田螺都是这一个调,没别的,就是下饭。
本来众人进来看到两层餐车下边一个超大不锈钢盆满盆子米饭的时候都觉得连盼实在太高估都市白领的饭量了,结果十分钟过去了,大盆里的米饭眼见就少了一多半!
女生还稍微好点,吃的快的,十几分钟最多吃个两碗,碰上那些个平常有去健身房锻炼的男士比如像林至这种,彻底就开启了饭桶模式,五六碗都不带喊撑的,一顿饭吃了快半个小时,一大盆米饭眼见就空了。
五个装菜的大海碗都见了底,只剩一些菜渣子在碗底,还有人孜孜不倦地在碗里捞,准备就着剩下的一点汤汁再吃两碗米饭。
林至是最先开始吃的,不带停吃了二十多分钟,这会儿终于饱了,满意地打了个饱嗝,把碗筷收进了餐车里,吩咐下属,“最后吃完的,把餐车收了,送到十六楼去。”
Linda把炒船娘里头的最后一只小河虾给捞了上来,扔进嘴里,满意地擦了擦嘴,回头问身边的小莹,“莹莹,有没有薄荷糖?给我两粒。”
船娘是民间叫法,简单来说就是韭菜炒河虾,葱姜蒜一块儿爆,讲究就是一个字——鲜。吃完的后遗症也挺明显的,口味重,又是韭菜又是河虾大瓣蒜的,吃的时候没人顾得上,吃完了在场的女士们纷纷开始自觉传递薄荷糖。
本来吧,大家对连盼这个突降秘书团的‘实习生’的定位就是‘未来老板娘’,然而经此一事,众人决定改变态度,将老板娘的定位切换到‘投喂人’,万众一心,坚决将‘求喂养求饲养’政策坚持到底,绝不放弃!
连盼可不知道这群人私底下已经跟邪教似的成立了一个花式蹭吃小组,将她奉为大主教。自己吃自己的饭菜总是感觉没那么强烈的,她将碗筷就在严易办公室的茶水间简单清洗了一下,等出来一看,餐车都不在了,显然已经被董事长office那群人给收走了。
还挺自觉的。
吃完饭,整个办公区域的日光灯都已按时熄灭,到午休时间了,连盼小心翼翼回严易的办公室,一路转过去,她发现大家都是自带午休床和小被子的,就在卡位旁小憩。
严易好像就没买这个。
她钻进办公室的时候严易还没睡,不过他办公椅后面落地窗的窗帘已经拉上了,办公室里没开灯,光线有些昏暗,显然他也是准备午休了。连盼觉得有点尴尬,她怎么睡啊?难不成在小桌上趴一会儿吗?
她并不喜欢趴着午睡,在学校都是回宿舍睡觉的,趴着睡不舒服,而且没几分钟手就会被压麻,更加难受。
不知道是不是备一张午休床好像显得不够professional似的,严易并没有在办公室里准备这个,他抽了一个小沙发靠背扔在了沙发顶部当枕头,好像就打算睡在沙发上。
会客区沙发很长,两米七八左右,接近三米了,虽然严易个高,但睡他一个,还是绰绰有余。连盼想了想,也拿了一个沙发靠垫,准备垫在自己卡位的桌面上,说不定隔着垫子睡,手就不会麻了。
她在心里默默盘算,赶明儿也要去淘宝上买一张折叠午休床。
一手能抱的垫子有五六个,随意分布在沙发上,连盼拿的是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就在沙发角落里,只是她刚弯下腰去拿了垫子,还没直起身来,便突然感觉腰上传来一股大力,她整个人被带得往后一个趔趄,直接摔在了沙发上。
当然,也摔进了严易怀里。
“准备跑哪儿去?”他声音从耳廓后面传过来,懒懒的。
连盼小声解释,“我要拿沙发垫去卡位那里睡午觉。”
要不是顾着办公室里放张床影响不好,严易早让让林至给置办张午休床到里面了,不过会客沙发足有一米宽,侧身挤一挤,勉强还是能睡下两个人的,勉强也当个床用吧。
而且……严易搂紧了她的腰,因为地方狭小,两人不得不紧紧贴在一起——和一般女生偏低的体温不一样,连盼的身体和手,永远都是暖暖的,让他感觉很舒服,很温暖。
就好像一个长期没有安全感的小孩,终于有一天找到了自己的睡眠小熊一样,从此每晚都必须抱着她入睡心里才踏实。
连盼手里本来还拿着一个沙发垫,被他这样一扯,垫子自然也落到了地毯上,弹了一圈,都快滚到茶几下面去了。
她伸长了手指去够,严易却只是变换了一下姿势,右手将她的脑袋轻轻托起,左手臂则是伸长,刚好作为枕头给她枕在脑下。手臂顺便往外拉着她的手也收了回来,握住手掌,捂在怀里,“别捡了,快睡。”
他是想把手臂给自己做枕头吗?
连盼察觉到这一点,突然觉得脸有点发烫,她努力将自己的身子往下缩,“我这样压着你,一会儿你就该麻了。”
紧密相挨,少女微微蹭动的身躯所带来的摩擦感异常明显,连盼只感觉严易的声音有些咬牙切齿的,“我乐意!”
“别动了,快睡!”他手掌突然在她胸前拍了拍,很轻的动作,却满含警告。
连盼当即顺从地不敢再乱动。
毕竟这个人的底线实在有点低,或者说完全没有底线这种东西?所以听话是最好的办法,不然……下场她已经领略过了,严易此人,毫无节操和羞耻心可言。
广元和绝大多数公司一样,中午12点下班,下午2点上班,中间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吃饭和午休。折腾到现在,一点钟早过了,确实午休时间已经不太充裕。
严易下午还有工作,连盼虽然轻松,但下午也还要参加实习培训,再加上她有午休的习惯,躺在严易怀里,虽然觉得他抱得太紧有点不舒服,然而困意还是很快袭来,她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一点五十五的时候,办公室里午休结束的音乐响起,连盼被这声音一惊,猛然从沙发上坐起,楞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严易还在身后,又连忙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却见严易还躺在沙发上没动。
他半眯缝着眼,显然已经醒了,似乎有点起床气似的,还赖着不想起来的感觉。
连盼又不好喊他,便自作主张跑到了落地窗那儿,把窗帘给拉开,好让外面明亮的光线透进来,猜想兴许这样他会醒得快一点。
严易简直快气死了,手臂全给这丫头压麻了,也不知道过来扶自己一把。
他艰难地用另外一只手撑着沙发靠背坐了起来,下午的阳光很强烈,连盼哗啦一下将窗帘拉到了底,整个会客区这一块几乎都暴露在了烈日之下,虽然淡茶色的玻璃将光抵消了一部分,但这突如其来的光线变化还是让严易有点睁不开眼。
连盼只见到他左手臂好像一直垂在那里没动,她心里咯噔一声,脸上顿时有点烧起来了。
他手臂果然还是被自己压麻了。
她蹬蹬蹬从落地窗那儿又跑回了沙发旁,身上的裙摆随着她小步快跑的姿势轻微摆动,好像水杯中来回震荡的水一样,很美丽。当然比裙摆更像水的则是她饱满又富有弹性的身躯,胸前一跳一跳的,严易眯了眯眼,突然觉得手麻好像也无所谓了。
连盼小心翼翼坐到了他旁边,她伸出两手在他手臂上轻轻揉捏,一边捏,一边轻轻打量他的脸色。
老实说,这种血液不循环造成的暂时肢体失调,等上一会儿就好了,最怕的就是整条手臂正在针扎一样发麻,还有人在上面不断发力,严易一时有股整个胳膊都被她废了的感觉。
他强忍着没表露,只是眉头微微蹙起,连盼看着更内疚了,愈加发奋给你他按摩手臂。
又酸又麻,好一个甜蜜又沉重的爱的负担。
这一段小插曲过后,连盼给他倒了杯咖啡,下午的工作便正式开始了。她还有培训,自然是去参加培训,不再和严易待在一起。
实习生的培训时间很长,分上下两场,中间有一段休息时间。第二场的培训,讲师不小心拖堂了一下下的,等到结束的时候,六点钟都已经过了。
张童问她要不要一起回宿舍,连盼只能让她先走,她没好意思说自己要去严易那儿,只说先回办公室,一会儿再回学校。
这也不算撒谎吧?
连盼抱着培训材料回到办公室,办公区域的人走了差不多有一半,严易还在。
看见她进来,他顺手将电脑合上,拿了自己的西装外套就要走。
连盼有点没反应过来,“去哪儿?”
“你说呢?”
他挑着眉,连盼哪有不懂的?她红着脸将材料放到了自己的小桌上,“先回学校吧,我要拿点东西。”
这就是应允了,严易嘴角顿时露出了一个满意的微笑。
两人一起去车库,车子很快开到了J大门口,他把车停在了校门口的小路上,朝她挥手,“快去吧!”
这年头,奥迪都是公务员的标配了,因此并算显眼,看连盼背影走远,严易琢磨着还要等上一会儿,顺手便打开了电台。
谁知不到半小时,连盼就出来了。
她是小跑过来的,校门口离女生宿舍还有一段路,这一路快走加小跑的,她额上不免出了一点汗,额前碎发粘在脑门上。
严易看她气喘吁吁的,不免心疼起来,“跑什么?怕我先跑了?”
她当然知道他不会跑,就是怕他等久了无聊,只想着赶快过来。她只收拾了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和近期要穿的几件衣服,都装进了背包里,速度当然快。
连盼红着脸也没解释,严易从里面给她开了车门,电台里正好响起一阵轻柔的音乐——
Iwasher,shewasme
wewereone,wewerefree
是RobbieWillams的著名情歌Sheistheone。
严易嘴角勾了勾,挺应景的。
如果非要用句英文来形容他对连盼的感觉,大概就是这句吧,Sheistheone。
就是她了,无法替代,不可替代。
电台里放的并不是原唱,好像是个年轻人翻唱的,声音并没有Robbie那么沧桑,而是一种很有磁性,又带着一些随性不羁的声音。
其实挺深情的一首歌,被他唱出了free的感觉,蛮好听的。
车子当然就是往严易在青山的别墅去了,连盼莫名觉得这男生的声音有些熟悉,只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
她并不常关注明星,猜想估计是在哪个商场听到过吧。
歌曲放到一半,电台主持人适时调小了音乐插白道,“歌坛小天王周辰带来的这一首Sheistheone,大家喜欢吗?听周辰说,这首歌是送给他小时候的一位好朋友的,听说是青梅竹马哦!小天王这算是自爆绯闻吗?”
------题外话------
每次英文单词中间的空格好像都会默认被去掉,不知道咋回事?大家如果看到连在一起的字母,可能要分辨一下单词,汗~
强推Sheistheone,这首歌真的超好听的,瓜第一次听得时候瞬间就有种心脏被击中的感觉,还把它用到了自己的婚礼背景音乐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