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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我就笑着看你们勾心斗角

作者:拔丝山药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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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何申的,是一片沉默。

    之所以会如此,一方面是因为他威严不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班上同学不知该从何说起,宋词和阮甜又闹矛盾了,原因是程阳。这事虽然让众多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心潮澎湃,却也着实是个尴尬事儿,起码完全不适合放在班会课上说。

    何申一看这情况,说道:“刘兴,马文文,跟我出来一趟。”

    刘兴和马文文分别是班上的班长和学习委员,何申之所以选他们俩当班委不是因为他们足够优秀,而是因为他们总是很乐意收集各种信息并与他分享,嗯,说的难听点就是“官方走狗”。

    读过书的人都知道,每个班上总有那么几个喜欢向老师打小报告的人,这类人同学们通常都不喜欢,却也不会轻易得罪,毕竟他们看起来是距离老师最近且最受宠的人。然而事实是——最近是真的,最受宠嘛,则真的未必。

    说到这里就必须提出一个经典的谎言——老师对所有学生都一视同仁!

    这句话不光学生不信,连教师自己也不信。

    一视同仁?拜托,怎么可能!一个班最少也有二三十个学生,教师就只有一颗心一份精力,各个都仔细关照会累死人的好不好。

    再说,教师这个职业的先天因素就决定了,比起差生他们更喜欢好学生,比起调皮的学生他们更喜欢听话的学生,比起学习态度差的学生他们更喜欢好学的学生,比起学习能力差的学生他们更喜欢聪明的学生。当然,如果某个学生能够又听话又聪明又好学又成绩好,那ta必然会成为教师的心头宝!

    也真不能怪教师偏心,试想下,同样一个班的学生,同样在上TA的课,有的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认真完成作业,有的……呵,不提也罢,这种时候要求TA对他们同等看待也实在太难为人了一点。

    何申虽然是个冷漠的教师,却依旧处于教师范畴内,所以对于班上的学生,他自然是有所偏好的。刘兴和马文文是他亲自委任的班委,却绝不是他最喜欢的学生。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他们有些时候的确很好用。

    “出了什么事?”

    他只问了这一句,刘兴和马文文就你一言我一语地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个清清楚楚,顺带还补充了下上周的前情提要。

    何申听着脑门上的筋都疼,所以他最讨厌管这些倒霉孩子了,一个二个的才多大年纪,不好好学习弄出这些个幺蛾子。可偏偏这事他还真不能不管,与上周的宋词不同,阮甜这次旷课可没假条,且她的性格也远比宋词要难搞,一时不察指不定就会闹出什么事情来。

    他抬手抚了下额角,侧头对马文文说:“你去班上,让宋珊珊、林雪那几个经常和阮甜一起玩的,去找找她。”

    “好。”

    说完,他又对刘兴说:“你去把程阳叫来。”

    “好!”比起潜意识里只想近距离看热闹的马文文,刘兴的心里还有一点自己的小九九。

    不光女生有嫉妒心,男生也一样有。就比如刘兴,一直都在嫉妒程阳。本来嘛,同是男生,成绩也差不多优秀,凭什么大家都只看得到程阳?要知道,他可是班长!班长!结果一有什么事,所有人都下意识地会先去问程阳的意见,平时聊天时程阳也总是话题的中心,他程阳不就一破体育委员吗?不就长着一张好脸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凭什么能和他争!

    这种扭曲的嫉妒心,最终可以总结为两句话,那就是——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受不了!只要你过得不如我好,我就兴奋地嗷嗷叫!

    所以此刻,眼看着程阳倒霉,刘兴心里几乎乐开了花。他努力抑制住内心的喜悦与脸上的笑容,将程阳从班里叫了出来,与此同时,努力用脸色和眼神向班上其他学生们传递一种“程阳这次真的要倒大霉了”的意味——呵呵,瞧瞧,你们平时喜爱看中围绕的人,这次惹了多大的祸!以后最好离他远一点!

    宋辞单手托着下巴,目送程“壮士”和酷似“带队党”的刘兴离开,心想谁TM说高中生关系很纯粹很简单的?站出来让他打一顿!瞧这一个二个各怀心思的,弄得跟“校园版?宫心计”似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点心思放在稍微年长一点的人眼里实在是不够看,也难怪一些人在步入大学和社会后“回首过去能会心一笑”,果然是单纯的可笑啊。

    伴随着程阳的离开,陆续有人将视线落在他身上,宋辞用脚趾头去想都知道这些人在想些什么,不外乎就是——“程阳都被叫去了,下一个该是宋词了吧”。

    宋辞对此毫不担心,左右无事,他索性再次拿出了手机。作为一个偶尔会犯强迫症的阿宅,看帖子看到一半被迫停下很揪心的有木有!

    于是乎,他再次打开了自己的书评区,点开了另外一个红帖。

    这个帖子的发帖人叫“草蛇千里”,这名粗看起来有点黄暴,稍微思考一下……嗯,还是有点黄暴,但其实它源于一句很有名的话——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这句话在宋辞原本所在的世界,出处有二,一为金圣叹评《水浒传》,二为《红楼梦》脂批本。如今这个世界,因为没了清朝,《红楼梦》自然也就消失了,不得不说是文学的遗憾,不过金圣叹倒是还存在,毕竟他原本就是明末清初人。他在,他说的这句话自然也就在。

    这句话的本意是“一条蛇从草丛穿过,不会留下脚印,但蛇有体重,还是会留下一些不明显却仍存在的痕迹”,它被用来比喻事物留下隐约可寻的线索和迹象,作者反复使用同一词语,多次交待某一特定事物,可以形成一条若有若无的线索,贯穿于情节之中。嗯,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伏笔!

    由此可见,这人取“草蛇千里”这个名字,一方面是为了秀一把文化,另一方面嘛……大概是他想和许仙做至交好友!

    言归正传,人如其名,这位草蛇千里朋友最擅长的,就是找寻文中的各种线索。这个特长在起阅其他分区没有太大的用武之地,毕竟嘛,有些个写了几百万字的水文,作者写着写着配角的名字都能记错,就更别提前文挖下的坑了,找不找伏笔有区别吗?没有!但推理区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