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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迷雾重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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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哥在我表舅眼里,始终是个没出息的待业青年,但在我看来,表哥是个挺能折腾的人,从小胆子就大,敢做敢闯,向来不肯循规蹈矩。

    举个例子,以前有种关于耳蚕的传说,说“耳蚕”那是叫白了,也有称耳屎或耳垢的,总之就是耳朵里的秽物,据说正常人吃了这玩意儿,立刻就能变成傻子。

    家大人经常这么告诉小孩,说是胡同里那个老傻子,即是小时候误吃耳蚕造成的,这种事有没有依据,则是完全无从考证,反正大伙都这么传,渐渐都信以为真了。也许真有这么回事,也许只是吓唬小孩,毕竟那东西不卫生,那年头的孩子大都又淘又馋,什么都敢往嘴里放,所以拿这种话震唬着。

    表哥十五六岁的时候,跟胡同里的一群半大孩子打赌,说起吃耳蚕能变傻子的事,白糖当场从自己耳朵里掏出来一大块耳蚕,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掏过耳朵,那耳朵里的东西可想而知。掏出来的这块耳蚕,能有小指甲盖那么大,也不知道存了多少年了,黄里透绿,放在手里给表哥看:“你敢不敢吃?”

    表哥胆子再大也不敢嚼,全当是吃个蚂蚱,捏起来扔到嘴里,拿凉白开往下一送,气不长出面不改色,也没有变成傻子,彻底将吃耳蚕变傻子这个愚昧无知的说法给破了,震了整条胡同,还因为打赌赢了二十根小豆冰棍。

    表哥从小就经常干这种事,拿表舅和表舅妈的话来讲,淘得都出圈了,干嘛嘛不行,吃嘛嘛没够,搁哪哪碍事。

    其实越是这种人越能成大事,汉高祖刘邦当年不也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按表哥的理解,在厂子里找份工作,老老实实每天到点上班到点下班,刮风下雨不敢迟到,累死累活赚份工资,整日里算计着柴米油盐,将来娶个媳妇生个孩子,再教育孩子长大也这么做,那才是真没出息,男子汉大丈夫坚决不能走这条路。

    表哥果然没走那条路,他应该算是国内下海比较早的那批个体户,只不过时运不佳,要不然早就发了,当然摆小人儿书摊捡到枚老钱儿,后来莫名其妙丢了,那倒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表哥捡到最厉害的一个宝物,还是在1985年,那件东西可说得上是空前绝后了。

    那一年白糖已经去厂里上班了,表哥又认识了一个新疆人,俩人合伙卖羊肉串。新疆那哥们儿手艺不错,但只会说维语,地面也不熟,跟表哥合伙,俩人打了个炉子,就在街上烤羊肉串。那是天津最早的羊肉串,至少周围的人在表哥摆摊之前,都没尝过这种西域风味。那会儿是两毛钱一串,羊肉都拿自行车的车条穿着,不像现在都用竹签子。炉架子后面放台单卡的破录音机,喇叭都劈了,也不知从哪搞来一盘旋律诡异的磁带,说是新疆的乐曲,但是放起来呜哩哇啦,谁也听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曲子。新疆人拿把破蒲扇,一会儿把羊肉串在炭火上翻来翻去地烤,一会儿捏起孜然辣椒面往上撒,动作非常熟练,他一扇那炭就冒白烟,混合着烤肉的香气,让人离着半条街就能闻到。表哥则在那诡异的旋律下,嘟噜着舌头吆喝生意,什么辣的不辣的,领导世界新潮流的羊肉串,这买卖在当时来说可太火了,路过的男女老少没有不留口水的,每天下午都围着一帮人。

    那天有个外地男子,看模样四十来岁,大概是到天津探亲或出差,一听口音就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因为北京人口甜,老北京话和普通话还不一样,儿话音特别重。刚解放的时候,全国党政军机关都设在首都了,各个机关加上家属不下百万人,这些人大多来自五湖四海,口音是南腔北调,子女后代基本上都说普通话,但不是老北京的土话,只有四九城里住了多少代的人,才说真正的老北京话。表哥家在北京有亲戚,所以一听口音就能听出来。

    这位老北京走在半路上,也被表哥的羊肉串吸引过来,吃了两块钱的,吃完抹抹嘴,抬脚走了,却把手里拎的提包忘在原地了。表哥对这个人有印象,可等到晚上收摊,还没见失主回来,他一琢磨:“这么等也不是事,不如打开看看皮包里有什么,要是有很多钱,那人家肯定也挺着急,就赶紧交给派出所,让他们想办法去联系失主,要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我就自行处置了,没准只是些土特产之类的……”想到这把包打开,见那里面除了零七八碎,以及一些证件票据之外,还有个很奇怪的东西。

    这东西像是年头很老的玉石,但没那么沉重,有一指来长,两指来宽,形状并不规则,疙里疙瘩的泛着白,还带着一些黑绿色的斑纹。从来没听过见过这种东西,看来又不像古董,晚上到家,拿去请教白糖的爷爷。

    白糖的爷爷当过算卦老道,也做了好些年当铺的掌柜,长眼一看这东西,连连摇头,表示从没见过。像玉肯定不是玉,这些黑绿色的纹理,也不是铜沁,古玉和青铜器一起埋到地下,年深岁久,青铜之气侵入到玉的气孔中,会形成深绿的沁色,那叫青铜沁。如果古玉是放在尸体旁边,死尸腐烂的血水泡过玉器,年头多了是黑色,是为血沁。这东西上的斑纹色呈黑绿,又不成形状,多半是仿古玉的西贝货,什么是西贝货?西贝加起来念个贾,江湖上避讳直接说假字,就拿西贝二字代指假货,一个大子儿也不值。

    表哥听完十分扫兴,又想这皮包里有证件和票据,还是还给失主为好,转天还没等送交派出所,那位老北京就急匆匆地找来了。敢情这位也够糊涂,回到家才发现包没了,也想不起来丢在哪来,一路打听过来,问到表哥这里,表哥就把皮包还给人家了。

    那位老北京感激不已,主要是这些票据事关重大,搞丢了很麻烦,他拿出那块假玉要送给表哥。表哥执意不收,另外也生气这人虚情假意,拿这东西来糊弄自己。

    那位老北京说这东西确实不是玉,它是哪来的呢,您听我跟您说说,我老家儿是正红旗的旗人,前清时当皇差,守过禄米仓,禄米仓您听说过吗?明末清初,八旗铁甲入关,大清皇上坐了龙庭,给八旗各部论功行赏,这天下是八旗打下来的,今后有这朝廷一天,八旗子弟就有禄米,到月支取,这叫铁杆庄稼。当然根据地位不同,领多领少是不一样了,属于一种俸禄,可以自己吃,也可以拿到市上换钱。朝廷存米的地方就叫禄米仓。仓里的米年复一年,新米压着陈米,整个满清王朝前后两百多年,最底下的米不免腐烂发霉。赶到大清国玩完了,那禄米仓里的米还没见底,不过底下的米早就不能吃了。再往后日本鬼子来了,这小日本子太抠门了,据说他们天皇喝粥都舍不得用大碗,哪舍得给咱老百姓吃大米白面啊,发明了一种混合面,拿那些粮食渣子,配上锯末让咱吃,这东西畜生都不肯吃,硬让咱老百姓吃,也不知吃死了多少人,那混合面里就有禄米仓存了几百年的陈米。那时候我老家儿还守着最大的一处禄米仓,让小鬼子拿刺刀逼着,也不敢违抗,整天在仓里挖出那些猪狗都不吃的陈米,用来做混合面,结果挖到最深处,发现了好多这种化石。相传这是地华,华乃物之精,陈米在特殊环境下变成了石头,所以表面疙里疙瘩,都是米变的呀,最后数一数,挖出这么二十几块,天底下可就这么多,再多一块也找不出了。这么多年一直收藏在家里,这次到天津是有个朋友很想要,因此给他带了一块。

    这位老北京说这东西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也少见,就想送给表哥略表谢意。

    表哥一想这不就是粟米形成的化石吗,那黑绿色的斑痕都是霉变物,谁愿意要这种破玩意儿?于是推辞不受。可转过年来就后悔了,悔得以头撞墙,原来有日本人收这东西,也不知道是研究还是收藏,反正是一块能换一辆小汽车,那时万元户都不得了,一辆小汽车是什么概念?

    表哥总捡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些值钱有些罕见。可按看相的说,他这人手掌上有漏财纹,捡到什么好东西也留不住,所谓“物有其主”,那就不该是他的东西,可换个角度想想,这些经历本身,又何尝不是一件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