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毛骨悚然的爱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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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时间的巨轮带我们回到抵达小镇的那天。
当时正是初秋,这年的秋天来得比往年早一些,下了几天雨,就变得凉飕飕的,尤其这偏远小镇的温度比起省城来要低上几度。
杨姐和小谢一下车,就看着我直笑。
她们两个早有准备,杨姐带了件外套,披上之后冷风不侵,小谢更不用说,那身笔挺的警服保温效果极好。
唯独自诩身体强壮要风度不要温度的我还穿着一件薄衬衣,但是输场子不能输气势,尤其是在两个女性面前,我嘴硬道:“冒事,我身体好得很,你们看看我的肌肉!”说罢勒起袖子用吃奶的力气在胳膊处鼓起一个软乎乎的小肉包,这时候一阵风吹来,皮肤上马上出现一层鸡皮疙瘩,我控制不住瑟瑟发抖、原形毕露。
两人噗嗤一笑,小谢上来掐了我胳膊一把道:“就这一滩晃悠悠的也叫肌肉?拉倒吧你。”
我朝小谢怒目而视,当时的我正在减肥,好不容易减了十几斤居然被无视了,这比说颜值低更让我火冒三丈。
小谢回过头去,在车尾箱找出一件外套递给我道:“这是老大的,穿上吧。”
小谢嘴里的老大就是张警官,领导不叫叫老大,这性格我喜欢。
穿上张警官的外套,别说还挺合身,我和杨姐在小谢的带领下走向一间刚盖好不久的新瓦房,厚实的外套加上行走热量的消耗,让我化去了一身寒意,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经历的事情,却让我们三个从内心深处体会到了秋天的萧瑟和阴冷。
我们这一行三个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看着小谢的穿着就知道是过来办案的人,几个好事的老头老太太一吆喝,就从屋里跑出来一个男人,男人大概四十岁左右,个子高大、模样俊俏,想必年青的时候在这小镇上也是一个风云人物。
男人介绍了下自己,原来他就是秦苗苗的生父,叫做秦建国(化名)。秦建国将我们迎进内屋,在内屋我们见到了镇上派出所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官。
警官也姓秦,年龄和当时的我差不多,只有二十多岁。
因为秦姓在这个小镇上是大族,所以同姓并不奇怪,虽然秦警官和苗苗家平常没有任何来往,但领导考虑到同族人之间好说话,或许能知道更多消息,所以才安排他过来。结果后来证明,派出所领导的这个决定非常英明,秦警官在这个案子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秦警官将我们叫到一旁,详细介绍了下秦家的情况和事件的来龙去脉。
将不方便公之于众的细节隐去之后,我长话短说,把事件中可以透露的消息原原本本告诉大家。
原来秦苗苗一家家庭成员组成很是特殊,一共是三个男人一个女人,女人就是苗苗一个,三个男人分别是苗苗的爷爷秦老汉、叔叔秦卫国、父亲秦建国。
村子里面单身男比较多,但是一家三个男丁都是单身的可不多,当然这是有历史原因的。
苗苗的奶奶是当年的小镇一枝花,和秦老汉一同含辛茹苦地将两个儿子都拉扯大后,一个噩耗降临到了这个虽然贫穷但是平和幸福的家庭。
苗苗的奶奶和秦老汉一次乘坐摩托车到县城买东西,出了重大事故,苗苗奶奶当场身亡秦老汉撞成重伤回来,半身不遂躺在了床上。
这样的情况,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秦建国长得身材高大样貌英俊,凭着高颜值找到了一个媳妇,但是即使找到了媳妇,婚后生活也因为家境贫困过得很不幸福。
夫妻俩生下苗苗后,恋爱时候的激情慢慢淡化,颜值上的优势消散了,贫困的负面影响变得越来越大,妻子经常因为缺钱和秦建国吵架,再加上还要服侍绝大部分时间躺在床上,难得下地走几步路的公公,就更是郁闷不已。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妻子下定决心和秦建国离婚,发誓和秦家不再有任何往来。
有一句俗话说得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几年之后,弟弟秦卫国的新婚妻子也因病去世,结婚只有短短半年,连孩子都没有。这下原本就有的风言风语愈演愈烈,都说秦家前世造孽,这辈子注定没有老婆,谁嫁给秦家必定会倒霉,轻则离婚、重则丧命。
秦建国受到了刺激,卷起铺盖卷离开了家里,去县城打工,留下弟弟一个人照顾父亲和自己的女儿苗苗。
秦建国虽然文化程度不高,却踏实肯干,而且身材高大样貌英俊,这个优点在老家因为家庭贫困或许不是很明显,但是一到县城就体现出来了。
打工的地方是一个建筑工地,秦建国凭着自己的一把子力气和不怕苦不怕累的耐性留了下来,一次在工地施工的时候,被工地老板的女儿看中了。
当然结局不是我们所想的富二代女孩和英俊的男主角相爱结婚,而是富二代的已婚妇女出轨工地搬砖青壮离异男。
工地老板的女儿当时已婚,因为和丈夫感情淡漠早就分居了,看到样貌英俊又踏实肯干的秦建国眼睛一亮,感情和票子一起上,单身的秦建国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就沦陷了。
一个离异男,一个已婚少妇,就这样干柴遇到烈火,迅速粘到了一起。
此后的生活让第一次当上隔壁老王的秦建国如同置身天堂,跟着新认识的女友,秦建国见识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人生第一次住百元以上的酒店、第一次吃千元以上的大餐、第一次穿数千元的衣服,至于工地的活计,谁爱干谁去,秦建国已经享受起有钱人的时光了。
看到这里或许有些朋友会对秦建国的行为所不齿,但实话实说,只有经历过真正刻骨铭心的贫穷,才能够体会到秦建国生活的不易。
虽然他的所作所为从道德上可以去唾弃,但经历极度贫穷的他做出这样的选择,无可厚非。
让时间的巨轮带我们回到抵达小镇的那天。
当时正是初秋,这年的秋天来得比往年早一些,下了几天雨,就变得凉飕飕的,尤其这偏远小镇的温度比起省城来要低上几度。
杨姐和小谢一下车,就看着我直笑。
她们两个早有准备,杨姐带了件外套,披上之后冷风不侵,小谢更不用说,那身笔挺的警服保温效果极好。
唯独自诩身体强壮要风度不要温度的我还穿着一件薄衬衣,但是输场子不能输气势,尤其是在两个女性面前,我嘴硬道:“冒事,我身体好得很,你们看看我的肌肉!”说罢勒起袖子用吃奶的力气在胳膊处鼓起一个软乎乎的小肉包,这时候一阵风吹来,皮肤上马上出现一层鸡皮疙瘩,我控制不住瑟瑟发抖、原形毕露。
两人噗嗤一笑,小谢上来掐了我胳膊一把道:“就这一滩晃悠悠的也叫肌肉?拉倒吧你。”
我朝小谢怒目而视,当时的我正在减肥,好不容易减了十几斤居然被无视了,这比说颜值低更让我火冒三丈。
小谢回过头去,在车尾箱找出一件外套递给我道:“这是老大的,穿上吧。”
小谢嘴里的老大就是张警官,领导不叫叫老大,这性格我喜欢。
穿上张警官的外套,别说还挺合身,我和杨姐在小谢的带领下走向一间刚盖好不久的新瓦房,厚实的外套加上行走热量的消耗,让我化去了一身寒意,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经历的事情,却让我们三个从内心深处体会到了秋天的萧瑟和阴冷。
我们这一行三个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看着小谢的穿着就知道是过来办案的人,几个好事的老头老太太一吆喝,就从屋里跑出来一个男人,男人大概四十岁左右,个子高大、模样俊俏,想必年青的时候在这小镇上也是一个风云人物。
男人介绍了下自己,原来他就是秦苗苗的生父,叫做秦建国(化名)。秦建国将我们迎进内屋,在内屋我们见到了镇上派出所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官。
警官也姓秦,年龄和当时的我差不多,只有二十多岁。
因为秦姓在这个小镇上是大族,所以同姓并不奇怪,虽然秦警官和苗苗家平常没有任何来往,但领导考虑到同族人之间好说话,或许能知道更多消息,所以才安排他过来。结果后来证明,派出所领导的这个决定非常英明,秦警官在这个案子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秦警官将我们叫到一旁,详细介绍了下秦家的情况和事件的来龙去脉。
将不方便公之于众的细节隐去之后,我长话短说,把事件中可以透露的消息原原本本告诉大家。
原来秦苗苗一家家庭成员组成很是特殊,一共是三个男人一个女人,女人就是苗苗一个,三个男人分别是苗苗的爷爷秦老汉、叔叔秦卫国、父亲秦建国。
村子里面单身男比较多,但是一家三个男丁都是单身的可不多,当然这是有历史原因的。
苗苗的奶奶是当年的小镇一枝花,和秦老汉一同含辛茹苦地将两个儿子都拉扯大后,一个噩耗降临到了这个虽然贫穷但是平和幸福的家庭。
苗苗的奶奶和秦老汉一次乘坐摩托车到县城买东西,出了重大事故,苗苗奶奶当场身亡秦老汉撞成重伤回来,半身不遂躺在了床上。
这样的情况,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秦建国长得身材高大样貌英俊,凭着高颜值找到了一个媳妇,但是即使找到了媳妇,婚后生活也因为家境贫困过得很不幸福。
夫妻俩生下苗苗后,恋爱时候的激情慢慢淡化,颜值上的优势消散了,贫困的负面影响变得越来越大,妻子经常因为缺钱和秦建国吵架,再加上还要服侍绝大部分时间躺在床上,难得下地走几步路的公公,就更是郁闷不已。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妻子下定决心和秦建国离婚,发誓和秦家不再有任何往来。
有一句俗话说得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几年之后,弟弟秦卫国的新婚妻子也因病去世,结婚只有短短半年,连孩子都没有。这下原本就有的风言风语愈演愈烈,都说秦家前世造孽,这辈子注定没有老婆,谁嫁给秦家必定会倒霉,轻则离婚、重则丧命。
秦建国受到了刺激,卷起铺盖卷离开了家里,去县城打工,留下弟弟一个人照顾父亲和自己的女儿苗苗。
秦建国虽然文化程度不高,却踏实肯干,而且身材高大样貌英俊,这个优点在老家因为家庭贫困或许不是很明显,但是一到县城就体现出来了。
打工的地方是一个建筑工地,秦建国凭着自己的一把子力气和不怕苦不怕累的耐性留了下来,一次在工地施工的时候,被工地老板的女儿看中了。
当然结局不是我们所想的富二代女孩和英俊的男主角相爱结婚,而是富二代的已婚妇女出轨工地搬砖青壮离异男。
工地老板的女儿当时已婚,因为和丈夫感情淡漠早就分居了,看到样貌英俊又踏实肯干的秦建国眼睛一亮,感情和票子一起上,单身的秦建国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就沦陷了。
一个离异男,一个已婚少妇,就这样干柴遇到烈火,迅速粘到了一起。
此后的生活让第一次当上隔壁老王的秦建国如同置身天堂,跟着新认识的女友,秦建国见识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人生第一次住百元以上的酒店、第一次吃千元以上的大餐、第一次穿数千元的衣服,至于工地的活计,谁爱干谁去,秦建国已经享受起有钱人的时光了。
看到这里或许有些朋友会对秦建国的行为所不齿,但实话实说,只有经历过真正刻骨铭心的贫穷,才能够体会到秦建国生活的不易。
虽然他的所作所为从道德上可以去唾弃,但经历极度贫穷的他做出这样的选择,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