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番外:让我做你一生的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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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那一个月,我却是空前的忙碌。因为罗亦琛向我提交辞呈,他的那一摊子事,我暂时找不到合适的人接手,只好自己先扛了过来。
如果没有私人恩怨,罗亦琛应该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臂膀,他做事果敢、思维周密、又极善于察言观色,能把客户的心思揣摩透彻。他在公司的两年半时间,销售这一块做得风声水起,不止业绩大幅提高,而且整个销售团队的精神面貌有了极大改观,销售人员惯常的散漫作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严谨、守时、极强的规则意识。这当然得益于罗亦琛出色的管理。所以,他说要辞职,我还是有几分不舍,尽管他和胡蝶的过往,就像一根刺横亘在我心上。尤其是那个酒店之夜和那个衣衫不整匆匆而过的身影。
只是,让我想不到的是,罗亦琛临走之时,会把我这根刺拔出来。
那是大年二十九,除夕的前一天,罗亦琛依旧在站最后一班岗。
临近下班时,他来到我办公室,在我对面坐下来,我以为他是要做例行的告别,谁知,他却开门见山,说:“我想和你聊聊胡蝶的事。”
我略有点惊讶。
“难道胡蝶没告诉你,我们已经分手很久了。”我合上电脑,微笑着说,笑容里有浓浓的讥讽。
“我知道。”罗亦琛没有笑,他微微皱了皱眉,大拇指轻轻抚着太阳穴。
“哦,那我不觉得我们在这个话题上能聊什么。”
“是,不过……”罗亦琛顿了顿,似在思索怎么开口,“其实,我想解释得是,那个晚上……”
他的眉毛皱得似乎更紧了。
我把身子靠到椅背上,且听他要解释的是哪个晚上,怎么解释?
“平安夜的晚上,我去过胡蝶的家。不过,我们并没有发生什么。”
我忍不住“嗤”的笑了一声:“你跟我说这个,有什么意义?”
罗亦琛依旧皱着眉,他神情严肃,脸上没有一丝笑意,说:“我不想你误会。那天晚上,我下楼的时候,看到了你的车,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在车里。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和胡蝶,什么都没有发生。不止那一晚什么也没有发生,就是我们去酒店的那一晚,也什么也没有发生。那次,我送胡蝶去找她朋友,也就是孙莉莉,孙莉莉喝得很醉,不肯回家,我们只好把她送到酒店,胡蝶在那陪她,包落到我车上,刚好你打电话过来,打了很多次,我就接了。我告诉你我和胡蝶在一起,其实是想误导你,因为,我从一开始就不看好你们,我不希望胡蝶爱上你。她在感情世界里是个相对单纯的人,而你太复杂,有太多的过去,我不认为你能给她幸福。所以,我希望,能拆散你们。我那晚之所以去送胡蝶,也是想和她谈这个话题,可她显然不愿意听,无奈,我只好用下下之策,希望你误会,然后主动离开。”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说的这些?你又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你相不相信是你的事,我要说,自有我的理由。我这次辞职,是要离开深圳。在这将走的日子,我其实想了很多。也许,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路要走,幸福还是悲哀,局外人是左右不了的。比如胡蝶,她要和谁交往,谁才会真正的爱她,这些,我其实都管不了,当然,也没资格管。所以,我很后悔那晚的那通电话,不管你们分手的原因是不是这个,我都想为那样的行为向你道歉。”
“道歉?罗亦琛,你觉得事隔一两个月,再来向我道歉,会有用吗?你是为了求得自己的心安吧?你可知道,因为你的所谓误导,我和胡蝶,从天堂堕入了地狱,我们冷战,然后分手,这期间,有过怎样的痛?”我冷笑道,一句轻飘飘的道歉,能够抵消那些痛?能够让我和胡蝶重归于好?
“阮臻,”罗亦琛身子微微前倾,很认真的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说,“有一点你说得对,我道歉,是为求得心安。但是,有一点你错了,你和胡蝶,是在天堂还是在地狱,真正的原因,并不是我的误导,而是你们,彼此都不信任。如果我没猜错,你们对那一晚的事,应该不曾敞开心扉好好聊过。两个不能坦诚相待的人,迟早有一天,会因为这样那样的误会分手,即便没有那个晚上,没有我,在另一个时间,你们也会因为其他的人和事,无法继续走下去。”
我的心微微震了一下,或许,罗亦琛说的是对的,我们两个,只所以分手,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坦诚过,没有信任过。我们就像两只蜗牛,不,甚至连蜗牛还不如,蜗牛有时候还伸出触角来探一探,而我们,从头至尾都缩在自己的壳里。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爱我?她也未必知道我是不是爱她?我们就一直在壳里猜啊,猜啊,随便一点什么诱因,也会导致分道扬镳。
这是我们的悲哀!
我的心有点发疼,想起那些冰冷彻骨的冷战时光,我夜夜晚归,胡蝶守在家里,她或许在猜我去了哪里,或许想和我聊聊那晚的事,只是,我是如此冷漠,从没给过她开口的机会,所以,最后,她才受不了,才会想着离开,才会想着去其他的男人那里,寻找她要的温暖。
我真是混蛋。
或许,我应该去找她,请求她的原谅,告诉她我爱她。如果她也爱我的话,如果她能原谅我的话,我们,是不是还有机会重来?
2014年的春节,是我过得最煎熬的一个春节。身在浙江老家的我,心里有太多的疑虑和矛盾。我在打电话还是不打电话,去找她还是不去找她之间反反复复的摇摆,最后决定,回深圳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向她诉说我的思念和爱。可能我不会那么容易得到原谅,可能那个高大的男人会成为阻碍,但是,只要我诚心,再略施手段,要让她回到我的身边,应该不是难事,这一次,我不止想要她的人,我还一定要要到她的心。
好在一切终是如我所愿,我们在她表舅家相遇,我赖皮似的要送她回家,虽然过程用了点强,但是,当我终于走进那熟悉的房间,当我再次拥着她美好的酮体,当我进入她的体内恣意驰骋的时候,我感到了切切实实的幸福。这个女人,这个我爱的女人,我今生再也不要放开她,我要努力让她像我爱她一样爱我!
那天,是我们交往这么久,最值得纪念的一个日子。我终于摈弃所有的顾虑,和胡蝶谈起方柔,谈起那甜蜜而让人绝望的初恋,谈起最近几年来的纠葛,谈起那次绝交,只是,我善意的隐瞒了那怨念似的祝福,而换了另一套说辞。我们也细细梳理了横亘在我们中间的那些症结,结果发现,很多问题,我们实际想的和对方猜的,有时甚至是南辕北辙,完全不在同一个方向。比如我们明明深爱着对方,可是,却从来不敢出口相询,生怕一问,会给对方造成困扰,就此逃离。我们以为一切不过是一个同居游戏,却不知道,在游戏的最初,我们就已动了真情。
我们相爱了,不止放在心里,还说出了口。
“我爱你!”那一个晚上,我无数次在胡蝶耳边呢喃,这是世界上最动听的语言,我要把它献给我可以用生命去爱的女人。
我们又住到了一起,胡蝶再次搬进我的家。不过,女人是不是都有点得寸进尺的,自从胡蝶知道我爱她之后,竟变得霸道野蛮起来。她开始干涉我的生活,比如不能超过晚上12点不归家;不能在外面和别的女人逢场作戏;不能陪她逛街时视线跟着漂亮女人走;不能……
我真想不明白,原来通情达理大度宽容的女人,怎么一下子就变得斤斤计较心眼儿比针鼻小。她给我制定了那么多不能,怎么就没想着也给自己制定一个?
而我,却似乎有种受虐的变态,竟心甘情愿被她管制和干涉,每天一回家就巴巴的向她汇报一天的动态,如果去了夜店基本能详细到陪酒公主的年龄和外貌。
我们,像所有红尘俗世里恋爱着的男女一样,有了一种真实的热闹。我们也有争吵,也有拌嘴,也有生气,也有不满,也有抱怨,但是,所有的这些,只要对方一个拥抱、一个热吻,一个笑脸,甚至一个牵手的动作,就能烟消云散。这样的日子,丰富而又充满趣味,我完全沉溺其中,每一天,回家,是我最快乐的向往。
我终于向胡蝶求婚了。那是一个晚上,我们手牵手在小区漫步,胡蝶看着那些可爱的孩子,问我男孩好还是女孩好。那一刻,我忽然有种强烈的欲望,我想快点和她生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试想一下,如果有个蹒跚学步的小不点儿,奶声奶气的叫我们爸爸妈妈,那是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我受不了这种幸福的诱惑,所以我向胡蝶求婚了,我们要一起走进婚姻,生一个孩子,组成三口之家,一起在小区漫步。
“瞧,这娃儿,是像爸爸多一点呢,还是像妈妈多一点呢?”路过的人会问。
我和胡蝶相视一笑,看着那小不点儿,嗯,他(她)到底是像爸爸多一点呢,还是像妈妈多一点呢?
这是一幅太过美妙的图画,我几乎迫不及待的想要揭晓答案!
春节前那一个月,我却是空前的忙碌。因为罗亦琛向我提交辞呈,他的那一摊子事,我暂时找不到合适的人接手,只好自己先扛了过来。
如果没有私人恩怨,罗亦琛应该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臂膀,他做事果敢、思维周密、又极善于察言观色,能把客户的心思揣摩透彻。他在公司的两年半时间,销售这一块做得风声水起,不止业绩大幅提高,而且整个销售团队的精神面貌有了极大改观,销售人员惯常的散漫作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严谨、守时、极强的规则意识。这当然得益于罗亦琛出色的管理。所以,他说要辞职,我还是有几分不舍,尽管他和胡蝶的过往,就像一根刺横亘在我心上。尤其是那个酒店之夜和那个衣衫不整匆匆而过的身影。
只是,让我想不到的是,罗亦琛临走之时,会把我这根刺拔出来。
那是大年二十九,除夕的前一天,罗亦琛依旧在站最后一班岗。
临近下班时,他来到我办公室,在我对面坐下来,我以为他是要做例行的告别,谁知,他却开门见山,说:“我想和你聊聊胡蝶的事。”
我略有点惊讶。
“难道胡蝶没告诉你,我们已经分手很久了。”我合上电脑,微笑着说,笑容里有浓浓的讥讽。
“我知道。”罗亦琛没有笑,他微微皱了皱眉,大拇指轻轻抚着太阳穴。
“哦,那我不觉得我们在这个话题上能聊什么。”
“是,不过……”罗亦琛顿了顿,似在思索怎么开口,“其实,我想解释得是,那个晚上……”
他的眉毛皱得似乎更紧了。
我把身子靠到椅背上,且听他要解释的是哪个晚上,怎么解释?
“平安夜的晚上,我去过胡蝶的家。不过,我们并没有发生什么。”
我忍不住“嗤”的笑了一声:“你跟我说这个,有什么意义?”
罗亦琛依旧皱着眉,他神情严肃,脸上没有一丝笑意,说:“我不想你误会。那天晚上,我下楼的时候,看到了你的车,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在车里。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和胡蝶,什么都没有发生。不止那一晚什么也没有发生,就是我们去酒店的那一晚,也什么也没有发生。那次,我送胡蝶去找她朋友,也就是孙莉莉,孙莉莉喝得很醉,不肯回家,我们只好把她送到酒店,胡蝶在那陪她,包落到我车上,刚好你打电话过来,打了很多次,我就接了。我告诉你我和胡蝶在一起,其实是想误导你,因为,我从一开始就不看好你们,我不希望胡蝶爱上你。她在感情世界里是个相对单纯的人,而你太复杂,有太多的过去,我不认为你能给她幸福。所以,我希望,能拆散你们。我那晚之所以去送胡蝶,也是想和她谈这个话题,可她显然不愿意听,无奈,我只好用下下之策,希望你误会,然后主动离开。”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说的这些?你又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你相不相信是你的事,我要说,自有我的理由。我这次辞职,是要离开深圳。在这将走的日子,我其实想了很多。也许,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路要走,幸福还是悲哀,局外人是左右不了的。比如胡蝶,她要和谁交往,谁才会真正的爱她,这些,我其实都管不了,当然,也没资格管。所以,我很后悔那晚的那通电话,不管你们分手的原因是不是这个,我都想为那样的行为向你道歉。”
“道歉?罗亦琛,你觉得事隔一两个月,再来向我道歉,会有用吗?你是为了求得自己的心安吧?你可知道,因为你的所谓误导,我和胡蝶,从天堂堕入了地狱,我们冷战,然后分手,这期间,有过怎样的痛?”我冷笑道,一句轻飘飘的道歉,能够抵消那些痛?能够让我和胡蝶重归于好?
“阮臻,”罗亦琛身子微微前倾,很认真的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说,“有一点你说得对,我道歉,是为求得心安。但是,有一点你错了,你和胡蝶,是在天堂还是在地狱,真正的原因,并不是我的误导,而是你们,彼此都不信任。如果我没猜错,你们对那一晚的事,应该不曾敞开心扉好好聊过。两个不能坦诚相待的人,迟早有一天,会因为这样那样的误会分手,即便没有那个晚上,没有我,在另一个时间,你们也会因为其他的人和事,无法继续走下去。”
我的心微微震了一下,或许,罗亦琛说的是对的,我们两个,只所以分手,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坦诚过,没有信任过。我们就像两只蜗牛,不,甚至连蜗牛还不如,蜗牛有时候还伸出触角来探一探,而我们,从头至尾都缩在自己的壳里。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爱我?她也未必知道我是不是爱她?我们就一直在壳里猜啊,猜啊,随便一点什么诱因,也会导致分道扬镳。
这是我们的悲哀!
我的心有点发疼,想起那些冰冷彻骨的冷战时光,我夜夜晚归,胡蝶守在家里,她或许在猜我去了哪里,或许想和我聊聊那晚的事,只是,我是如此冷漠,从没给过她开口的机会,所以,最后,她才受不了,才会想着离开,才会想着去其他的男人那里,寻找她要的温暖。
我真是混蛋。
或许,我应该去找她,请求她的原谅,告诉她我爱她。如果她也爱我的话,如果她能原谅我的话,我们,是不是还有机会重来?
2014年的春节,是我过得最煎熬的一个春节。身在浙江老家的我,心里有太多的疑虑和矛盾。我在打电话还是不打电话,去找她还是不去找她之间反反复复的摇摆,最后决定,回深圳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向她诉说我的思念和爱。可能我不会那么容易得到原谅,可能那个高大的男人会成为阻碍,但是,只要我诚心,再略施手段,要让她回到我的身边,应该不是难事,这一次,我不止想要她的人,我还一定要要到她的心。
好在一切终是如我所愿,我们在她表舅家相遇,我赖皮似的要送她回家,虽然过程用了点强,但是,当我终于走进那熟悉的房间,当我再次拥着她美好的酮体,当我进入她的体内恣意驰骋的时候,我感到了切切实实的幸福。这个女人,这个我爱的女人,我今生再也不要放开她,我要努力让她像我爱她一样爱我!
那天,是我们交往这么久,最值得纪念的一个日子。我终于摈弃所有的顾虑,和胡蝶谈起方柔,谈起那甜蜜而让人绝望的初恋,谈起最近几年来的纠葛,谈起那次绝交,只是,我善意的隐瞒了那怨念似的祝福,而换了另一套说辞。我们也细细梳理了横亘在我们中间的那些症结,结果发现,很多问题,我们实际想的和对方猜的,有时甚至是南辕北辙,完全不在同一个方向。比如我们明明深爱着对方,可是,却从来不敢出口相询,生怕一问,会给对方造成困扰,就此逃离。我们以为一切不过是一个同居游戏,却不知道,在游戏的最初,我们就已动了真情。
我们相爱了,不止放在心里,还说出了口。
“我爱你!”那一个晚上,我无数次在胡蝶耳边呢喃,这是世界上最动听的语言,我要把它献给我可以用生命去爱的女人。
我们又住到了一起,胡蝶再次搬进我的家。不过,女人是不是都有点得寸进尺的,自从胡蝶知道我爱她之后,竟变得霸道野蛮起来。她开始干涉我的生活,比如不能超过晚上12点不归家;不能在外面和别的女人逢场作戏;不能陪她逛街时视线跟着漂亮女人走;不能……
我真想不明白,原来通情达理大度宽容的女人,怎么一下子就变得斤斤计较心眼儿比针鼻小。她给我制定了那么多不能,怎么就没想着也给自己制定一个?
而我,却似乎有种受虐的变态,竟心甘情愿被她管制和干涉,每天一回家就巴巴的向她汇报一天的动态,如果去了夜店基本能详细到陪酒公主的年龄和外貌。
我们,像所有红尘俗世里恋爱着的男女一样,有了一种真实的热闹。我们也有争吵,也有拌嘴,也有生气,也有不满,也有抱怨,但是,所有的这些,只要对方一个拥抱、一个热吻,一个笑脸,甚至一个牵手的动作,就能烟消云散。这样的日子,丰富而又充满趣味,我完全沉溺其中,每一天,回家,是我最快乐的向往。
我终于向胡蝶求婚了。那是一个晚上,我们手牵手在小区漫步,胡蝶看着那些可爱的孩子,问我男孩好还是女孩好。那一刻,我忽然有种强烈的欲望,我想快点和她生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试想一下,如果有个蹒跚学步的小不点儿,奶声奶气的叫我们爸爸妈妈,那是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我受不了这种幸福的诱惑,所以我向胡蝶求婚了,我们要一起走进婚姻,生一个孩子,组成三口之家,一起在小区漫步。
“瞧,这娃儿,是像爸爸多一点呢,还是像妈妈多一点呢?”路过的人会问。
我和胡蝶相视一笑,看着那小不点儿,嗯,他(她)到底是像爸爸多一点呢,还是像妈妈多一点呢?
这是一幅太过美妙的图画,我几乎迫不及待的想要揭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