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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让我做你一生的迷(22)

作者:青山桃花2013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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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就是这么巧。

    杜思尧不晚回来点,也不早回来点。

    若晚回来,戏已经落幕;若早回来,戏却还没开始。

    却偏偏好不早不晚,来得及把阴谋暴露,也来得及救人一命。

    当杜思尧匆匆赶回家,一脚踢开书房的门时,他父亲正像一条死鱼一样,全身赤裸的躺在床上,嘴唇青紫,额上豆大的汗珠,胸口急剧起伏。而他的继母,则穿了淡紫的情趣内衣,棕色长发凌乱的披散着,脸上是近乎完美的妆容。

    太强烈的视觉冲击。

    生的鲜活与死的颓败。

    “思尧,你爸好像发病了。”继母看到他,就好像看到救命恩人,惊恐的哭着说,“你快叫救护车。”

    杜思尧来不及问她为什么不打电话叫救护车,他调转身子,一边呼唤阿姨倒水,一边走到父亲卧室翻出药丸,然后,趁父亲还有最后一丝意识时,给父亲喂下。

    一切都还来得及。

    杜老先生到鬼门关里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我原以为,经历这样的事,他会起诉方柔,然而没有,他只是提出离婚,要求方柔净身出户。

    他这样做,到底是要保住茂昌的面子,还是他压根就放不下自己的里子?我总觉得,杜老先生不像方柔说的,对她全无情意,相反,他一直容忍她的出轨,而且接纳她的回头,不是利益驱使,而是情之所至。所以,他才在明知方柔给他吃的药物会加重心脏负担的情况下,依然配合方柔。难道,这仅仅只是一个老人的欲望?难道,他不是在讨好自己年轻的妻?

    或许,真正的答案,除了杜老先生,谁也没法明白。

    我也没兴趣明白。

    我现在感兴趣的是,不,确切的讲,应该是关心的是,方柔她为什么没有一点惊慌,而是老神在在的呆在她的屋子里,平静而规律的活着,她到底又在耍什么花招?

    她这样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的态度,倒让我不敢放松警,总担心她在输局已定的情况下,又来个惊天大逆转,彻底翻盘。

    基于这样的一种顾虑,我不敢去找蝴蝶。

    且让我再等上一等,等尘埃落定。

    12月中的一个晚上,我应酬一个客户,喝了点酒,在小区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正和同伴热切的聊着什么,聊到开心处,就快乐地笑了起来,笑得眉眼弯弯。那样的笑,像极了胡蝶,那一刻,我移不开脚。

    我就这样怔怔的站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盯着女孩看。她的同伴注意到了我,用胳膊肘撞了她一下,示意她看向我这边。女孩侧过头来看我一眼,居然友好的笑了,她这次笑得略略有点矜持,嘴角弧度微微上扬,眼睛弯成好看的新月——这样的笑容,明明就是某个人的专利。

    我的思念,一下子像野草一样疯长起来。

    我要不顾一切的去找她,那个时时刻刻挑拨着我神经的女人。

    当我在丁香公寓楼下,碰到晚归的她时,那种惊喜,没法形容——第一次,几乎没有经过等待,我在第一时间见到了她。

    可是,她告诉我的,却是一个无异于晴天霹雳的消息:她辞职了,房子卖了,人要走了,她竟打算彻底的消失在我的生活之中。

    我先是有点懵,可接着,又是一种出离的愤怒:她为什么可以说走就走?我在这委曲求全的谋划这一切,难道不是为了我们的未来吗?可她呢,却连等都不愿意等,不是去和穆子谦相亲,就是和赵锐卿卿我我。她断绝和我的一切联系方式,现在甚至把这小小的房子也卖掉了,让我连个寻的去处也没有。一个人,若想在茫茫人流中偶遇另一个人,那概率是多么的渺茫。何况中国这么大,960万平方公里,就算我有心找她,她若存心躲我,怕是我穷尽此生,也未必能再见上她一面!

    我真是出离的愤怒。

    如果我和方柔的斗争胜利,换来的最后结局是离开,那么,我宁愿不要这种胜利。我宁愿被方柔无休止的纠缠算计,我宁愿应付那无穷尽的阴谋诡计,我也不要这个离开的结局。

    胡蝶,既然你不能与我心有灵犀,猜到我的心思,那么,就让我亲口来告诉你这一切。

    我想我是失去了理智,在如此紧要的关头,把一切向胡蝶和盘托出。只是,我撒了个善意的谎言,酒店里那充满屈辱的一幕,我只愿一个人把它烂到肚子里。

    真相大白之后,胡蝶却并没有开心起来,她偎依在我身边,娥眉轻锁,她以一种女人的直觉判断,这场斗争,没有赢家,只有谁输得更惨。

    其实,这个,我早就知道。

    因为我已经在这个过程中,输掉了我的初恋,输掉了从15岁到25岁这段青春年华里最美好的回忆,输掉了一个纯真少女眼里的那份澄澈。是我,一步一步的,把曾经的最爱,变成了最残酷的敌手!

    好在,我纵使输掉了这许多,但还有胡蝶在身边。此时,她正偎依着我,带着点担忧和心疼,她身体传过来的温暖,是给我无言的慰藉。她是老天爷,在我最放浪形骸的日子里,送给我最珍贵的礼物,她是我的疗伤圣药,她是我一生里永不会放手的明珠。

    我亲吻着怀里的这个女人,她肌肤光滑,黑发如缎,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体香。她也许不是世人常说的美女,但看在我的眼里,却美好得犹如她最爱的百合花。她五官算不上十分出色,但是每一个部位,细细看来,却自有属于她的风情。她的美,不是张扬的,而是带着一种内敛,就像珍藏很多年的红酒,要最敏感的味蕾,才能品出那种细腻馨香。

    这样的一个女人,我怎么舍得放手让她离开?

    我把胡蝶安置在那小小的两室一厅里,这也是一个无奈之举。因为方柔反常的举动,我更是要小心翼翼。此时,如若她知道我和胡蝶依旧在一起,一切不过是一场算计,她会不会发狂,会不会去伤害胡蝶?我担心会!和她同床共枕这么多年,给她想要的荣华富贵的枕边人,她都为了一己之私,欲置之于死地,何况是胡蝶这样的一个情敌?

    胡蝶或许是不悦的,不过她爱我,所以愿意迁就我。她说:“臻,我看你现在不是在谈恋爱,你现在是金屋藏娇。”

    我笑笑,说:“我倒是愿意一辈子把你藏起来,不让别的男人见识你的美好,从而动了歪心思。”

    胡蝶略愣了愣,攀上我的脖子,撒娇道:“你还在吃醋啊,其实,我和赵锐,真的没什么。我们最过分的一次,就是那惊鸿一吻。那是我看你在旁边,故意要气你的。”

    我知道我应该相信她,不过,心里还是有点酸涩啊,哪怕是惊鸿一吻,也是会让我介意的。我现在才发现,我对胡蝶的爱,竟是这样的专制。好在,从今往后,我不会再让她离开我的身边,不会再让别的男人觊觎她的好。

    那不到半个月的日子,现在想来,美好得竟不像人间。那时,每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她会给我一个吻,每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她也会给我一个吻。不大的家,每天都有鲜花的香味,厨房里也总是飘着骨头汤的浓香。那段时间,我们有点疯狂,做起来总是没有节制。有好几次,我都耍赖不愿带套,因为我想和胡蝶生个孩子,即便现在还没领证,可也不耽误我想和她生个属于我们的孩子——那是爱的最高表现形式!

    “你说,我们的孩子,会像你多一点呢,还是会像我多一点?”每次耍赖成功,我就会憧憬着胡蝶的肚子里已经有了我们爱的结晶。那只最勇敢最神速的小蝌蚪,你找到妈妈了吗?

    “你就做梦吧,我现在是安全期。”胡蝶见我把耳朵贴在她肚子上,用食指戳一下我的额头,哭笑不得的说,“就算成功了,也得好几个月后才感觉得到呢?”

    “怎么要这么久?”我略略有点失望。

    “什么要这么久,说的好像已经有了一样。”

    “难道还没有?那我们再试试。”我又翻身骑到她身上。

    “别,身子会吃不消的。”胡蝶嬉笑着推开我,滚到一边。

    我一把捞回她,这次,让她骑到我的身上。

    “小蝶,”我捧着她的脸,深情的叫她名字,“我很爱你,很爱很爱。”

    “我也爱你,很爱很爱,傻瓜!”胡蝶回应我的深情。

    “等过了元旦,我们就结婚!就在1月3号,爱你一世一生,好不好?”我向她承诺

    “3号民政局会不会上班?”胡蝶颇有点忧心。

    “当然上,我都看过放假安排的,是从30号放到1号,3号上班的。”

    “啊,你早就存了这份心思,是不是?”

    “当然,我们错过了520,我总得挑个更好的日子补偿一下你不是?谁让我的老婆,对这些所谓的谐音有着出乎寻常的热情呢?”我刮一下她的鼻子,取笑她。

    “讨……厌。”她娇声道。

    只是,她那个“厌”字还含在嘴里,我右手扣住她后脑勺,略一用力,让她的脸贴到我的脸,唇,已经吻上她的唇。

    缠绵悱恻的一个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