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尸档案 第七十二章 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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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打起十二万分的警惕性围在尸参的巢穴外,以为里面会有什么更可怕的玩意儿冒出来,但足足等了二十多分钟,洞里却没有任何异动,甚至连一点儿声响都没有。复制本地址浏览
众人等了二十来分钟,便有些焦躁,面面相觑之下,宋侨明提议道:“要不,进去什么东西?”很明显,意思是让我进去们白天好歹还休息过,宋侨明的体力却已经是透支了,这种时候想偷点儿懒也属正常,想到里面可能还有周玄业,我哪里会拒绝,当下道:“你们在外面守着,我进去打探打探。”
紧接着,便趴到地上,开始往尸巢里爬。
这尸巢很深,爬了约莫二十米左右,眼前便豁然开朗。只见内部是个很大的洞穴,人在里面可以自立起来,灯光打进去,可以些黏糊糊的液体,就像是尸体发酵过后形成的油脂,液体中,夹杂着很多人骨,一些黑色的甲壳虫,在洞里爬来爬去,环境恶心的让人作呕,如果不是戴着防毒面具,这环境真难以忍受。
就着灯光,可以面密密麻麻的人骨,除此之外,还可以些黑色的毛发,那种毛发很粗很硬也很长,不像是人的头发,倒像是野人的毛发。
我立刻意识到,野人也算人,这野人山里也并非长长有外人到来,尸参要想吸取养分,想必平时也经常对野人下手。
很快,在这堆骨头毛发粘液堆里,我发现了狼狈不堪的周玄业,我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也顾不得脏了,连忙走过去,喊道:“周哥!”一边喊,一边伸手去摸他的脖颈,皮肤还是热的,血管也是突突的跳动着,这让我瞬间松了口气。
整个尸巢较大,约莫有二十多个平方左右,但这地方除了周玄业一个活人外,就剩下一地的狼藉,根本没有再它东西。
那么,刚才惊走尸参,吓的它从老巢里钻出来的是什么?
我不由得玄业,心说难不成是他?
若周玄业真有办法对付尸参,也不会被困在这尸巢里好多天了。
现在人昏迷着,我担心出事儿,也不敢逗留太久,当即拽着周玄业和一边肮脏不堪的装备包开始往外拉,待出了洞口,没有戴防毒面具宋侨明和刑磊峰,顿时被熏得连忙后退。
我估计自己也脏的够呛,便道:“巢穴里没发现其它东西,咱们先找个地方休息,顺便我得洗一洗,洞里太他妈恶心了。”众人从白天走到黑夜,都早已疲惫不堪,现如今周玄业找到了,自然都想着早点儿休息。
我们找了个相对干燥的地方扎营,在这个过程中,周玄业醒了过来,时,目光中明显带着欣慰,但没等多说一句话,又晕过去了。我检查了一下,他身上没什么伤口,之所以会这么虚弱,大概是被尸参困住体力耗尽所至,那洞里根本没有水,也不知道这几天他在洞里是怎么过的。
扎营后,我们给周玄业喂了些水,宋侨明自告奋勇去煮压缩饼干,由于周玄业太久没吃东西,所以得把压缩饼干煮成糊糊才行。
再这个过程,我找到了一个小水坑,将周玄业挪到水坑边清理了一番,这才没那么臭了。
料理好一切,真正入睡时,已经是凌晨的五点多,天都快亮了。众人轮流把手,一觉睡到了中午十二点才清醒过来。周玄业也醒了,我闻了他几个问题,但他只是摇了摇头,张嘴时喉咙里只发出了一声嘶哑的声音,是之前太久没喝水,嗓子受伤了,说起话来暂时很困难,于是我让他好好休息,一切等恢复了再说。
中午时分,众人围坐在一起吃东西,开始商议接下来的计划。
现在周玄业找到了,但谭刃等人却依旧没有下落,他们没有被尸参抓住,那么会去了哪里?别的人我不敢说,但以周玄业和谭刃的关系,在没有找到周玄业之前,谭刃是绝对不可能一个人回程的,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还在周围逗留。
如果我是谭刃,在安全过后,肯定会寻找周玄业留下的踪迹,连宋侨明都知道返回事发地查刃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但事实证明,谭刃并没有出现过。
既没有回程,又没有寻找周玄业,那么事情就有点儿棘手了。
我怀疑谭刃也出来事,但我想不出来他可能遭遇了什么。
猛兽?毒虫?或者野人?
宋侨明此时也道:“其它兄弟也没找到,得先找到其他人。”
沉默寡言的卫冕猛地抬起头,道:“不行,你们答应过我,要帮我救人。”
宋侨明呛了一下,道:“先找到我们的人,我们的人,手里都有热武器,到时候力量更大,救人的胜算更多。”
卫冕却并不心动,只是道:“今天是第五天了,再不救人,就晚了,我兄弟撑不住的。”
我忍不住问道:“他当时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救你们的?”
乌史铃等人又不说话了,最后卫冕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每个人都有不能为人知的秘密,这个事情我们不会再对其他人提起,希望你也不要再问了。”
他如此明确的开口,我自然不好再多说下去。
之前为了救周玄业,我答应了他们救人的事,做人就当言而有信,答应的事,哪能反悔。但我心中却有其它计较,对几人说道:“你们想要的,无非是我手里的枪,我也实话对你们说,这枪没什么大用。之前我和我的队友遭遇一群野人的围困,当时人人手里都有枪,但根本打不中它们,那些野人,以前应该吃过枪支的亏,所以它们懂的避枪,我们几人去,说句不好听的,那是去送死。不过,我既然答应了你们,就不会反悔,但这其中的利弊,我要跟你们说清楚。要不要去,你们自己决定。”
刑磊峰闻言,面露迟疑之色,道:“没准儿,他已经遇害了,咱们现在去野人窝里,无异于羊入虎口,我算了吧。”乌史铃也有些迟疑,深深的叹了口气,道:“让我们考虑考虑。”
卫冕声音忽然增大:“考虑什么,扔下他不管吗!”
乌史铃立刻安抚,苦笑说:“我不是不想救,但天顾大哥说的有道理,他亲身经历的事情,没有骗我们的必要。我很想救傻大个,但是你们都是我带进这个丛林的,我必须要对你们的生命负责。傻大个已经被抓了,如果连你们大家最后也……我做不了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揪着自己的短发,陷入了苦闷之中,神情显得很焦躁。
乌史铃之前是一直坚定的要救那个傻大个的,现在听完其中的利弊,显然也陷入了一种矛盾之中。
我接着道:“这件事情,只有你们自己能够决定。如果要去,我豁出这条命,奉陪到底,但我有个请求。”
卫冕,道:“说。”
我指了指又昏睡过去的周玄业,还有宋侨明,道:“你们也,他们一个什么装备也没有,一个体力透支,陷入昏迷,如果要闯野人窝,带上他们也是累赘。”
卫冕接话道:“你的意思是,如果进野人窝,只你一个人参与?”
我点了点头。
卫冕你昏迷的周玄业,说没问题,毕竟人已经这样了,周玄业也帮不上什么忙了。
宋侨明搓了搓手,将我拉到一边,压低声音对我说:“苏兄弟,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儿。周老板已经找回来了,我们接着找其他人便是,那第三具尸体,没了也就没了,能带回两具,想必我爷爷也放心了。找到其他人,咱们就一起回去,多好。你这个时候,搀和他们的事干嘛?”
我道:“宋老板,我知道你的意思。但做人不能言而无信,我们事先有过约定,他们帮咱们找人了,现在找到了人,我当然要履行承诺。”
宋侨明噎了一下,道:“咱们手里有枪,就算不履行承诺,他们又敢怎么样?”
“宋老板,我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一诺千金重,我不能背信弃义。”
宋侨明闻言,露出一副黑铁不成钢的样子,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只是叹了口气,道:“小苏啊,我这么叫你,希望你不要介意,毕竟我比你虚长几岁。你的想法是好的,做人是要言而有信,但那也得。言而有信,有时候,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这一路走来,我,你是好样的,但听我一句劝,做人,不能太死心眼,那些道德,是用来装裱门面的,命都快没了,还要门面干什么?”
我没吭声。
宋侨明又道:“我跟你举个例子,就拿我自己来说,小苏,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我想了想,道:“很有孝心,而且白手起家创业,很厉害。”
宋侨明干笑了一声,道:“你在你心里,形象还是很好的。但不瞒你说,我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卖假货找假钱坑合作伙伴,还有一个合伙人,被我坑的倾家荡产。在那些人眼中,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但我现在成功了,所以成功之后,我开始做慈善,没人记得我以前干的事儿。所有人都只记得,我是个慈善家。当然,除了那些被我坑的人,但那又怎么样?他们现在什么都不是,他们的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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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等了二十来分钟,便有些焦躁,面面相觑之下,宋侨明提议道:“要不,进去什么东西?”很明显,意思是让我进去们白天好歹还休息过,宋侨明的体力却已经是透支了,这种时候想偷点儿懒也属正常,想到里面可能还有周玄业,我哪里会拒绝,当下道:“你们在外面守着,我进去打探打探。”
紧接着,便趴到地上,开始往尸巢里爬。
这尸巢很深,爬了约莫二十米左右,眼前便豁然开朗。只见内部是个很大的洞穴,人在里面可以自立起来,灯光打进去,可以些黏糊糊的液体,就像是尸体发酵过后形成的油脂,液体中,夹杂着很多人骨,一些黑色的甲壳虫,在洞里爬来爬去,环境恶心的让人作呕,如果不是戴着防毒面具,这环境真难以忍受。
就着灯光,可以面密密麻麻的人骨,除此之外,还可以些黑色的毛发,那种毛发很粗很硬也很长,不像是人的头发,倒像是野人的毛发。
我立刻意识到,野人也算人,这野人山里也并非长长有外人到来,尸参要想吸取养分,想必平时也经常对野人下手。
很快,在这堆骨头毛发粘液堆里,我发现了狼狈不堪的周玄业,我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也顾不得脏了,连忙走过去,喊道:“周哥!”一边喊,一边伸手去摸他的脖颈,皮肤还是热的,血管也是突突的跳动着,这让我瞬间松了口气。
整个尸巢较大,约莫有二十多个平方左右,但这地方除了周玄业一个活人外,就剩下一地的狼藉,根本没有再它东西。
那么,刚才惊走尸参,吓的它从老巢里钻出来的是什么?
我不由得玄业,心说难不成是他?
若周玄业真有办法对付尸参,也不会被困在这尸巢里好多天了。
现在人昏迷着,我担心出事儿,也不敢逗留太久,当即拽着周玄业和一边肮脏不堪的装备包开始往外拉,待出了洞口,没有戴防毒面具宋侨明和刑磊峰,顿时被熏得连忙后退。
我估计自己也脏的够呛,便道:“巢穴里没发现其它东西,咱们先找个地方休息,顺便我得洗一洗,洞里太他妈恶心了。”众人从白天走到黑夜,都早已疲惫不堪,现如今周玄业找到了,自然都想着早点儿休息。
我们找了个相对干燥的地方扎营,在这个过程中,周玄业醒了过来,时,目光中明显带着欣慰,但没等多说一句话,又晕过去了。我检查了一下,他身上没什么伤口,之所以会这么虚弱,大概是被尸参困住体力耗尽所至,那洞里根本没有水,也不知道这几天他在洞里是怎么过的。
扎营后,我们给周玄业喂了些水,宋侨明自告奋勇去煮压缩饼干,由于周玄业太久没吃东西,所以得把压缩饼干煮成糊糊才行。
再这个过程,我找到了一个小水坑,将周玄业挪到水坑边清理了一番,这才没那么臭了。
料理好一切,真正入睡时,已经是凌晨的五点多,天都快亮了。众人轮流把手,一觉睡到了中午十二点才清醒过来。周玄业也醒了,我闻了他几个问题,但他只是摇了摇头,张嘴时喉咙里只发出了一声嘶哑的声音,是之前太久没喝水,嗓子受伤了,说起话来暂时很困难,于是我让他好好休息,一切等恢复了再说。
中午时分,众人围坐在一起吃东西,开始商议接下来的计划。
现在周玄业找到了,但谭刃等人却依旧没有下落,他们没有被尸参抓住,那么会去了哪里?别的人我不敢说,但以周玄业和谭刃的关系,在没有找到周玄业之前,谭刃是绝对不可能一个人回程的,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还在周围逗留。
如果我是谭刃,在安全过后,肯定会寻找周玄业留下的踪迹,连宋侨明都知道返回事发地查刃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但事实证明,谭刃并没有出现过。
既没有回程,又没有寻找周玄业,那么事情就有点儿棘手了。
我怀疑谭刃也出来事,但我想不出来他可能遭遇了什么。
猛兽?毒虫?或者野人?
宋侨明此时也道:“其它兄弟也没找到,得先找到其他人。”
沉默寡言的卫冕猛地抬起头,道:“不行,你们答应过我,要帮我救人。”
宋侨明呛了一下,道:“先找到我们的人,我们的人,手里都有热武器,到时候力量更大,救人的胜算更多。”
卫冕却并不心动,只是道:“今天是第五天了,再不救人,就晚了,我兄弟撑不住的。”
我忍不住问道:“他当时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救你们的?”
乌史铃等人又不说话了,最后卫冕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每个人都有不能为人知的秘密,这个事情我们不会再对其他人提起,希望你也不要再问了。”
他如此明确的开口,我自然不好再多说下去。
之前为了救周玄业,我答应了他们救人的事,做人就当言而有信,答应的事,哪能反悔。但我心中却有其它计较,对几人说道:“你们想要的,无非是我手里的枪,我也实话对你们说,这枪没什么大用。之前我和我的队友遭遇一群野人的围困,当时人人手里都有枪,但根本打不中它们,那些野人,以前应该吃过枪支的亏,所以它们懂的避枪,我们几人去,说句不好听的,那是去送死。不过,我既然答应了你们,就不会反悔,但这其中的利弊,我要跟你们说清楚。要不要去,你们自己决定。”
刑磊峰闻言,面露迟疑之色,道:“没准儿,他已经遇害了,咱们现在去野人窝里,无异于羊入虎口,我算了吧。”乌史铃也有些迟疑,深深的叹了口气,道:“让我们考虑考虑。”
卫冕声音忽然增大:“考虑什么,扔下他不管吗!”
乌史铃立刻安抚,苦笑说:“我不是不想救,但天顾大哥说的有道理,他亲身经历的事情,没有骗我们的必要。我很想救傻大个,但是你们都是我带进这个丛林的,我必须要对你们的生命负责。傻大个已经被抓了,如果连你们大家最后也……我做不了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揪着自己的短发,陷入了苦闷之中,神情显得很焦躁。
乌史铃之前是一直坚定的要救那个傻大个的,现在听完其中的利弊,显然也陷入了一种矛盾之中。
我接着道:“这件事情,只有你们自己能够决定。如果要去,我豁出这条命,奉陪到底,但我有个请求。”
卫冕,道:“说。”
我指了指又昏睡过去的周玄业,还有宋侨明,道:“你们也,他们一个什么装备也没有,一个体力透支,陷入昏迷,如果要闯野人窝,带上他们也是累赘。”
卫冕接话道:“你的意思是,如果进野人窝,只你一个人参与?”
我点了点头。
卫冕你昏迷的周玄业,说没问题,毕竟人已经这样了,周玄业也帮不上什么忙了。
宋侨明搓了搓手,将我拉到一边,压低声音对我说:“苏兄弟,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儿。周老板已经找回来了,我们接着找其他人便是,那第三具尸体,没了也就没了,能带回两具,想必我爷爷也放心了。找到其他人,咱们就一起回去,多好。你这个时候,搀和他们的事干嘛?”
我道:“宋老板,我知道你的意思。但做人不能言而无信,我们事先有过约定,他们帮咱们找人了,现在找到了人,我当然要履行承诺。”
宋侨明噎了一下,道:“咱们手里有枪,就算不履行承诺,他们又敢怎么样?”
“宋老板,我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一诺千金重,我不能背信弃义。”
宋侨明闻言,露出一副黑铁不成钢的样子,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只是叹了口气,道:“小苏啊,我这么叫你,希望你不要介意,毕竟我比你虚长几岁。你的想法是好的,做人是要言而有信,但那也得。言而有信,有时候,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这一路走来,我,你是好样的,但听我一句劝,做人,不能太死心眼,那些道德,是用来装裱门面的,命都快没了,还要门面干什么?”
我没吭声。
宋侨明又道:“我跟你举个例子,就拿我自己来说,小苏,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我想了想,道:“很有孝心,而且白手起家创业,很厉害。”
宋侨明干笑了一声,道:“你在你心里,形象还是很好的。但不瞒你说,我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卖假货找假钱坑合作伙伴,还有一个合伙人,被我坑的倾家荡产。在那些人眼中,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但我现在成功了,所以成功之后,我开始做慈善,没人记得我以前干的事儿。所有人都只记得,我是个慈善家。当然,除了那些被我坑的人,但那又怎么样?他们现在什么都不是,他们的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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